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晋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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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完善晋城煤业集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法律事务部程明

可口可乐公司总裁曾经说过:“即便全世界的可口可乐公司全部被火焚毁,只要人们没有忘记可口可乐这个品牌,我们就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将其完全重建。”这句话道出了知识产权的巨大威力。

因此,对一个企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极为重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个企业只有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保证企业的技术成果不被他人剽窃,才能保证它在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一、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专利法颁布以来,集团公司第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是集团公司机电总厂在89年申请的“连杆式液压拔轮器”,第一个发明专利是,集团公司90年申请的“单面四偶式综合采煤法”的发明专利。尽管这两个专利都已经过了保护期限,成为了公有技术。但是在我集团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史上仍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到目前为止我集团公司共有13项专利,其中有效专利11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8项),失效专利2项。正在申请的专利有两项,其中发明1项,实用新型1项。还有通过专利许可交易获得的独占实施许可专利1项。集团公司正在筹建的煤变油项目,也涉及到了国外专利技术的引进问题。

集团下属单位的专利状况,95年王台铺煤矿机修厂申请了一项“煤矿用管缝锚杆一次冲压成型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现在已经失效。2004年2月晋城宏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顶点螺栓树脂锚杆”实用新型专利。

到目前为止,我集团公司共有注册商标6项,最早的是2002年7月29日申请,2003年9月21日取得的“兰焰”注册商标权。紧接着,2002年9月29日(2003年10月28日取得商标权)又申请了“蓝焰”注册商标。同时又分别对汉字、英文,图形,拼音也进行了注册,体现了对注册商标的整体保护。还有6个集团公司的下属单位申请了注册商标,其中晋城宏圣科威矿用材料有限公司、晋煤集团水泥厂、晋城煤业集团古书院总公司截齿厂、晋城煤业集团劳动服务总公司综合开发公司各有一个有效的注册商标。王台铺总公司煤矸石陶瓷厂和劳动服务总公司福利实业公司共有的三个注册商标,现已失效。

从集团公司的最近几年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来看,02年申请了作为我集团公司标志性图案的“兰焰”和“蓝焰”共计6个注册商标,03年还申请了2项专利,04年又申请了7项专利技术。

集团公司在技术引进方面也做出了重大突破,为了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煤变油项目,我集团公司又花大力气,获得了山西煤炭化工研究所研制成功的“灰溶聚流化床粉煤企划技术”的独占实施许可权,同时还花巨资拟引进德国的先进煤变油技术,这些高新技术的引进将对集团公司劣质无烟煤的洁净化利用,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做强做大煤化工产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这一切都表明,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逐步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正在逐步加强,也逐步在生产技术改进、科研立项、技术引进中逐步在强化知识产权意识。

从国内外一些企业的盛衰,可以得出结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质是技术进步的过程,是一个速度、结构和效率的综合提高过程。缺乏核心技术,缺乏知识产权,缺乏创新能力,企业就没有发展潜力。

集团公司“十五”期间,已经从一个以煤为主的产业机构单一的煤炭企业基础上,初步构建起一个煤气,煤电、煤化三大主导产业突出,煤气电化、矿路港航、煤机制造、其他非煤产业“四大板块”全面发展的多元化企业集团的基本框架。“十一五”规划明确表明,要进一步加强多元化发展,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也是向创新性企业靠近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为了防范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风险,避免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别人的侵犯,同时也为了避免成为法庭上的被告。有必要完善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集团公司的发展趋决定,完善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

二、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思想和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目前我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总体上尚未给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缺乏,没有从战略的高度策划知识产权的运营,更没有制定知识产权的运营策略。

集团公司的部分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淡漠,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认为煤炭企业不是高新技术企业,结果导致大家都重视有形资产的积累与保护,忽视了对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次,由于知识产权工作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导致员工认为在知识产权上搞投入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二) 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意识不强

由于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意识不强,集团公司一些在基层岗位上搞出的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都没有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进行专门保护,也没有进一步进行经营管理和推广应用,导致其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三)缺乏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知识产权管理力度不够虽然,集团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的机构还没有成立。

目前我公司基本上没有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人才,特别是缺乏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门人才,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往往由企业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代理”,这一“代理”行为往往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容易流于形式,有可能导致企业的知识产权产生后无人管理或者管理严重不力。

(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缺乏,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未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管理范畴严格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手段。从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管理、保护的各个方面应当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目前集团公司还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励与利益分享制度、对外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职务与非职务成果产权界定的管理制度等。

(五)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虽然集团公司在鼓励创新方面有了一定的举措,但仍然没有象国内高科技公司一样,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激励机制,在充分调动生产技术人员从事创新的积极性方面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集团公司知识产权体系的具体措施

知识产权已成为市场竞争中的锐利武器。当今世界市场的竞争,与其说是产品质量、成本的竞争,倒不如说是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的竞争。为了相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同时也根据集团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有必要未雨绸缪,提前建立和完善我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转变观念,提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培训、报纸、电视、网络、征文、知识产权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职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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