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与小偷谈住宅偷面积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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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版购房合同偷面积

浙江新版购房合同偷面积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购房合同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却出现了“偷面积”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对“偷面积”现象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什么是“偷面积”?“偷面积”是指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未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而是以更小的面积计算房屋面积,从而降低购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

在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部分条款可能存在“偷面积”的嫌疑。

二、新版购房合同中可能存在“偷面积”的条款1. 房屋面积计算方式:新版合同中,房屋面积计算方式可能存在模糊地带,使得开发商有机会“偷面积”。

2. 房屋层高:部分合同对房屋层高未作明确规定,开发商可能通过降低层高,从而“偷面积”。

3. 房屋赠送面积:合同中对赠送面积的界定可能存在模糊,开发商可能通过赠送面积“偷面积”。

4. 公摊面积:合同中对公摊面积的计算可能存在争议,开发商可能通过调整公摊面积“偷面积”。

三、防范“偷面积”的措施1. 仔细阅读合同: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房屋面积、层高、赠送面积和公摊面积等方面的规定。

2. 要求明确约定:对于房屋面积、层高、赠送面积和公摊面积等关键条款,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出现模糊地带。

3. 保留证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收据等,以便日后维权。

4. 咨询专业人士:购房者如对合同条款存在疑问,可咨询房地产律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

5. 关注政策动态:购房者应关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动态,了解购房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总结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偷面积”现象不容忽视。

购房者应提高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留相关证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偷面积”现象。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旭辉集团偷面积的实用案例分析

【房地产】旭辉集团偷面积的实用案例分析

这样通过低台凸窗变落地凸窗的做法,使
得房屋的空间更舒适,有效地内部空间结合起来

缺点:大凸窗设计也会带来诸如外墙保温、外墙 渗漏等问题,需要开发商在材料、建筑设计上下 功夫。
“绿洲丰和”凸窗经典案例
创新户型之凸窗运用: 通风采光佳,实用,视野开 阔,建筑立面美观,有效增 加了客户的套内面积,卖点 实在。
进深的足够大, 可以把这个凸窗 空间隔离成一个 独立的空间
上图为没有 打掉顶柜的 卧室样板房
上图为打掉顶柜 后的卧室空间。 这样空间不再压 抑,还能隔离出 一个小办公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凸窗有如下优点: ➢给业主带来实惠:只要凸窗高度小于2.2米,可不计入建筑面积; ➢通透的室内空间:凸窗房的室内采光效果好; ➢美观的建筑外立面;精心设计的凸窗建筑能把房间、自然融为一体;
•深圳地产 •商“偷面积”
•大手笔 •惯用手法
• 三、深圳◎偷面积由来
• 背景:典型移民城市,置业需求旺盛;

地根紧缩,寸土寸金,楼面地价日益飙升,销售单价水

涨船高,高容积率、高土地使用率、高得房实用率的产

品成为市场不二选择,偷面积的各类有效办法成为深圳

所有开发商赢得市场的利器;
利用凸窗“偷面积”是地产商的常用手法(一)

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房屋的天面,挑

台,飘窗等)的面积尽量的放大;


增加层高,一层产权两层实用(多为顶楼复式),通过减少分摊,增加

实惠,促进销售。
• 二、 “偷面积”的几种常用方法
不计面积的
1、 凸窗(外飘窗)无限度外扩(凸窗高2.2米内)

各种“偷面积”技巧讲座

各种“偷面积”技巧讲座

3、两图均为万科“偷”的 半地下室。 但是万科应用在了别 墅和大户型上。 不计算建筑面积而又 能创造如此大的空间的 “偷”法,90平米内依 然有应用空间;
一、不计算面积
2、可拆卸凸窗:低台凸窗变落地凸窗 其主要的技巧是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 把窗台放到最低,做成大玻璃窗, 这样在外立面上会凸出一部分。在 设计中,为了层高不超过2.2米, 通常开发商会做一个较低的平台, 这称为低台凸窗,开发商在设计图 纸中和毛坯房交付时可能会有“低 台”,装修时,“低台”可打掉。 由于本身凸窗有2.2米的层高,加 上打掉的那部分“低台”,凸窗层 高可达2.3米或更高。这样通过低 台凸窗变落地凸窗的做法,使得房 屋的空间更舒适。 点评:存在外墙渗漏、外、凸窗改衣柜,变身隐藏式衣橱 隐藏式衣橱的设计方法有点类似于 低台凸窗,通过外墙外移并将其 做成凸窗完成,只是这里的凸窗 改成了“衣橱”。和凸窗一样, 隐藏式衣橱的高度通常也在2.2 米以下,不用计入建筑面积,但 业主却可以使用。这样的做法可 以有效的提高室内使用面积,使 衣橱与墙体完美集合。目前这种 方法是众多发展商所使用的。 点评:外墙的保温和整个小区的外 立面的协调性,此外对衣橱本身 的维护会有一定影响
三、典型案例
1、中山“万科.城市风景”美式“风情洋房”阳光房(红色部分 )的层高为2.2米,可以算“偷面积”的新做法
2、“京地海世界”的露台在设计 上很大胆,它的两层高的内凹大露 台更加强调私人空间,更注意处理 建筑外立面效果和减少施工难度。 施工时故意留出一个两层高的洞口 ,在交房时可加板封闭,成为单层 的室内使用空间
一、不计算面积
(2)共享梯厅 电梯厅花园由两层高露台组成, 形成了可供两层业主共同使 用梯厅花园。电梯可以前后 双开门,电梯开门后可以直 接进入房屋,将以前的电梯 等待区改为私人空间,把入 户门外移,使得业主可以多 出部分面积。由于电梯厅露 台两层高度,按照建筑计算 有关规定,不计入容积率部 分,因此这部分面积没计公 摊面积,给业主带来了实惠。 点评:对电梯的配臵要求较高, 会增加相应成本。

“偷”面积方略浅析pdf

“偷”面积方略浅析pdf

“偷”面积方略浅析■何为“偷面积”■“偷面积”之常用方法■“偷面积”·经典案例本文纲要:一、何为“偷面积”【概念诠释】: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偷法:把只计算半建筑面积(比如未封闭的阳台,挑梁等)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各类建筑(比如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房屋的天面,挑台,飘窗等)的面积尽量的放大;增加层高,一层产权两层实用(多为顶楼复式),通过减少分摊,增加实惠,促进销售。

不计面积的1、凸窗(外飘窗)无限度外扩(凸窗高2.2米内) (空间的延伸)2、落地凸窗(2.2米内) (空间的延伸,实际窗地面与房间地面相同,变现类夹层实用面积)3、可局部拆卸内假凸窗(增加一些储物空间或直接增加凸窗层高变成标准高)4、两层高以上的普通大露台(增加使用面积但是不占用房间面积)5、两层高以上的内凹大露台或入户花园(增加使用面积但不占用房间面积,可以加楼板变现更多实用面积)6、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空间(增加辅助使用空间)7、双首层设计的”地下空间”(增加辅助使用空间或变现更多实用面积)二、“偷面积”的几种常用方法$8、一楼庭院和楼顶的使用面积(增加辅助使用空间)9、超高内庭院(可变现实用面积)10、室内层高2.2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增加辅助使用面积)计半面积的1、一层普通大阳台,未封闭的阳台,挑廊2、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3、可以变房间的内阳台4、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计一层面积的室内超高层1、室内4.0米以下(增加空间体量和舒适度)2、室内4.4米-6米甚至更高(增加空间体量还可加楼板变现使用面积)少分摊公共面积1、不计面积的公共面积(高层高,夹层等)(减少公摊建筑面积,增加套内实用面积)2、计一半面积的公共面积(阳台形式等)(减少公摊建筑面积,增加套内实用面积)3模糊公共空间(装饰性园林建筑<不计面积>与入户大堂相连)(增加入户大堂面积提高舒适度,客观上减少公摊面积,增加套内实用面积)房地产商“偷面积”惯用手法汇总房地产商“偷面积”小手笔惯用手法高小于2.2米的落地凸窗高小于2.1米的落地大衣柜阳光房高小于2.1米的隐藏式衣柜高小于2.2米的可拆卸凸窗房地产商“偷面积”大手笔惯用手法两层高错层露台及两层高内凹大露台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以及住宅建筑在正负零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只计一层建筑面积的室内超高层两层高入户花园房地产商“偷面积”惯用手法汇总计一半建筑面积的”偷”法未封闭的阳台可变成房间的内阳台一层普通大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偷”法深圳地产商“偷面积”小手笔惯用手法深圳地产商“偷面积”大手笔惯用手法深圳地产商惯用“偷面积”方法汇总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偷”法计一半建筑面积的”偷”法三、深圳◎偷面积由来背景:典型移民城市,置业需求旺盛;地根紧缩,寸土寸金,楼面地价日益飙升,销售单价水涨船高,高容积率、高土地使用率、高得房实用率的产品成为市场不二选择,偷面积的各类有效办法成为深圳所有开发商赢得市场的利器;利用凸窗“偷面积”是地产商的常用手法(一)z其主要的技巧是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把窗台放到最低,做成大玻璃窗,这样在外立面上会凸出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商与小偷——谈住宅偷面积怪象

房地产开发商与小偷——谈住宅偷面积怪象

房地产开发商与小偷——谈住宅偷面积怪象
现实有时候却又是那么奇怪,他们走到了一起,一起经营着房地产开发这块大蛋糕。

既然能把开发商和小偷说到一块,说白了就是他们都在偷。

小偷一般偷的是钱和物,偶尔还有偷情的。

那开发商偷的到底是什么呢?先抛开税不说,答案是面积。

对于偷面积这一说法,相信做房地产的和做建筑设计特别是做住宅设计的甚至于各地的建设管理部门都不会觉得陌生。

那么这个偷面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现在用一个纯住宅项目来举例说明,姑且把这个项目称作1㎡用地项目。

这个项目只有1㎡的用地,政府规定只能建3㎡建筑面积的住宅,开发商在报建时也是按3㎡建筑面积进行报建,但待竣工验收后通过违章改建加建,使住宅实际建筑面积达到了4㎡。

很明显开发商偷了1㎡的建筑面积。

开发商和建筑设计单位从住宅的方案设计阶段就已经为竣工验收后如何更容易偷面积想好了方案。

下面我大概的阐述一下开发商偷面积的一般手法。

各地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规范里都有一些可以不用计算建筑面积或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规定,而目前开发商正是主要利用了这些规定来进行偷面积的。

例如层高<2.2m建筑空间不用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局部2层高的空间只要计算一层的建筑面积、普通凸窗和落地凸窗可以不用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阳台建筑面积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些地方更是规定了双层高阳台不用计算建筑面积。

利用不封闭的阳台建筑面积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这规定开发商可以把阳台设计得很大例如10㎡,等到竣工验。

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措施研究

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措施研究
这种现象在房地产市场中普遍存在,但并不合法,也违反了 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
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的方式和手段
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的方式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其他空间赠送:开发商还会通过其他方 式,如将公共走道、电梯前室等空间改 造为室内空间,赠送给购房者使用。
地下室赠送:开发商将原本属于地下空 间的地下室或设备用房等,私自改造为 室内空间,赠送给购房者使用。
03
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原 因分析
政策原因
土地政策
土地政策对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可能导致开发商在建筑规 划中偷面积,以增加可售面积或提高利润。
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对开发商的利润产生影响,一些开发商可能会通过赠送面积来提高售价 ,以抵消较高的税费。
经济原因
市场需求
消费者对赠送面积的需求增加,促使开 发商在项目中增加赠送面积,以满足市 场需求。
提高违法成本
增加罚款力度
对于发现的偷面积行为,应增加罚款力度, 以增加违法成本,降低开发商和购房者偷面 积的意愿。
实行信用惩戒制度
对于存在偷面积行为的开发商和购房者,应 将其纳入信用惩戒名单,以增加其违法成本
,促使其遵守规定。
建立诚信机制
要点一
建立开发商和购房者信用档案
政府应建立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信用档案,记录其偷面积等 违规行为,为监管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1
该文献提供了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措施的详细研究,包括赠送面积 的来源、赠送方式、影响等,为本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参考文献2
该文献对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措施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数据和案 例说明了赠送面积对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影响,为本文提供了实证支 持。
参考文献3
该文献探讨了偷面积住宅面积赠送措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分析了其 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为本文提供了法律层面的参考。

商品房“偷面积”的几个实例

商品房“偷面积”的几个实例

由于入户 花园只计 算一半 的建筑 四房三卫设 计 ,每个房间面积都超过 单位 ,让买 家 自行搭建 阁楼 ,有 的直 0平方米 ,主人房不仅有 卫生间更有 接搭好 阁楼 连装修 一起送 ,只要第二 面积 通过做 大入 户花 园可 以偷 到面 1
2 米 ,就不算面积 。 1 9平方米 的 层的层高低于 2 积 ,甚至 能 偷 ”出一个房 间。还 有 衣 帽间 ,这 是建筑面积 1
积较 大的房间 。这样不 到 1 0 o平方米
发商利 用相关政策 的漏 洞 .采 取 偷 面积 的手段 来获取更 多的利 益。开 发商 偷面积 ”的手段各式各样 ,有 必要总结一 下 ,以引起有关部 门的重
视并采取相应对策 。 ( 一 )阳台
的户型就变成四房设计 了。 ( 六 )飘窗台 目前大部分飘 窗台只要高度 不超 过2 2 米都 不算面积 。开发商也 喜欢
小 复式 单位 也 是很 常 见 的 偷 ”
米左右 产面积测算规则》 ,阳台只能计算为一 米 以上 的 使 用 空 间 ,一 套 建筑 面积 面积 做法 ,楼盘设计 出层高 5 2 3 0平方米的户型能送 9 O平方米 的使 的套 型 ,可 以改装成小户型 .买一层 用 空间。该 楼盘 1 1 9 平方 米的单位是 送一 层。有 的楼盘 设计出层高较高 的

种室 内花园的设计是可 以变成房 间 单位绝不可 能做 到的。审阅规划核准 的。如 某楼 盘 的 N + I 户 型 ,其 中 图 发现该户型 的主人房连卫生 间和
0平方米 的面积 都是 偷 个房 间就是 由入 户花 园改成 的 ,该 衣帽 间近 3
( 八 )上 空
在规 划 图纸 上设 计 为 上 空 的地 方 .

开发商利 用后 期装修 的名义重新铺上

浅议商品房“偷面积”现象

浅议商品房“偷面积”现象

浅议商品房“偷面积”现象作者:马学松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6期摘要:少数开发商利用政策的漏洞,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达到实际使用面积比原先申报的规划面积大很多的目的,而这种“偷面积”的现象将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列举了几种典型的“偷面积”现象,而政府有关部门也正在对“偷面积”现象和行为逐步进行限制和规范,尽量予以杜绝。

Abstract: a few developers use loopholes in the policy, adopt various means to achieve the actual use of the area than the original declaration of the planning area a lot of purpose, and this " steal area " phenomenon will bring a series of problems. This paper enumerates several typical " steal area " phenomenon, and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re also to " steal area " phenomenon and behavior gradually constraints and norms, as far as possible to avoid.关键词:商品房“偷面积”Keywords: commercial housing " steal area中图分类号:TU-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加大,房地产行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城市住宅需求一年比一年旺盛,其中商品房施工面积﹑商品房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建筑面积均逐年增长。

房产偷面积的法律规定(3篇)

房产偷面积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购房者的需求日益多样化。

然而,在追求房产面积最大化、使用功能多样化的同时,一些不法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了偷面积的手段。

偷面积不仅侵犯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其他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本文将围绕房产偷面积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

二、什么是房产偷面积房产偷面积,是指开发商或购房者通过各种手段,在房产面积上弄虚作假,非法增加房产实际使用面积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 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故意隐瞒房产实际面积,误导购房者购买。

2. 开发商在房产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规划,增加房产面积。

3. 购房者通过装修、改造等方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增加房屋使用面积。

4. 开发商与购房者串通,虚报房产面积,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三、房产偷面积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规模。

违反该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用途和规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如实申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房屋面积。

违反该规定,虚报房地产项目土地、房屋面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违反该规定,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如实申报应纳税收入、财产和源泉扣缴义务。

违反该规定,虚报、隐瞒应纳税收入、财产和源泉扣缴义务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偷面积”技巧大全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偷面积”技巧大全

左图是02单位户型手册上的平面,右图是发展商提示可以有两种改造效果。
同样左图是01是户型手册的样式,右图是可以改造的两种户型模式
阳台外设计花槽,使得空间有一个小小的退让,这样 以来,即使阳台从里面封存起来,不影响外立面
双层或错层阳光 变露台

无盖的露台通常采用退台的方式实现,上盖高度 达到或超过二个层高的阳台也视为露台,均不计 入建筑面积,是能偷到的面积最大的方式。
新城金郡 66平方米 层高4.5米
得力名门世家——5.8米挑高,2梯2户,18层
顺发和美家-90㎡,6.6m面宽客厅,5.5m中空高厅
买90方用170方
几种装修风格
几种装修风格

买受人对与其所购商品房相连的隔层阳台、凹廊(不含公摊 及消防通道部分)享有专用权(独占使用权),各买受人对 此专用权的约定均无异议,但买受人在使用时必须满足法律 、法规、规范之规定,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必须符合《业主 临时管理规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

公共部分采用住宅中少有 的双开门电梯,使电梯入 户到私家专属的入户花园, 加上户型82%的得房率, 实用率较高。
石家庄-摩卡小镇

传统的电梯房分摊面积多,减少了实际使用面积。双开门电 梯的优势在于电梯厅虽然算在公摊面积里面,但是业主可以 拥有它的绝对使用权,原本是电梯厅或过道的公共面积,就 完全变成了私人空间。业主在入住以后还可以根据自己整体 的装修风格对电梯厅进行装修。双开门电梯的使用彻底改变 了以前人们观念中的电梯房得房率低的现实,使得业主的实 际得房率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比以前更高了。
深圳-大梅沙海世界
双层或错层阳台 变露台
萧山-嘉瑞华庭
萧山-滨水名庭
杭州保东湾

金地住宅偷面积招数

金地住宅偷面积招数

警示二
购房者应提高警惕,在购 房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了解房屋面积、结构和产 权等信息。
警示三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 ,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 行严厉打击,保护购房者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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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CATALOGUE
金地住宅偷面积案例分析
具体案例介绍
案例一
金地某楼盘,通过将阳台纳入室 内空间的方式,增加房屋的使用 面积,但未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案例二
金地某楼盘,利用建筑设计上的 缺陷,将部分公摊面积计入套内 面积进行销售,但未告知购房者 。
案例三
金地某楼盘,在房屋交付后,擅 自改变房屋结构,将原本的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改建为房间,增加使用面积。
03
CATALOGUE
金地住宅偷面积的原因分析
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
开发商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可能会 采取偷面积的方式增加房屋的售价。
在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开 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可能会通过偷 面积来增加房屋的附加值。
相关法规和监管的缺失
由于相关法规和监管的缺失,开发商在偷面积方面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
02
这些特殊手段通常包括:将阳台 、花架、飘窗等计入室内建筑面 积,或者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 使得得房率提高。
偷面积现象的普遍性
偷面积现象在房地产市场中具有一定 的普遍性,不少开发商为了提高销售 业绩和市场竞争力,会采取偷面积的 策略。
尤其是在一些限购限贷政策较为严格 的城市,偷面积成为了开发商吸引购 房者的手段之一。
金地住宅偷面积招 数
目录
• 金地住宅偷面积现象概述 • 金地住宅偷面积的具体招数 • 金地住宅偷面积的原因分析 • 如何防止金地住宅偷面积现象 • 金地住宅偷面积案例分析

房产测绘乱象透析 关注房屋面积

房产测绘乱象透析 关注房屋面积

房产测绘乱象透析关注房屋面积"注水"猫腻房屋面积‚注水‛手法揭秘房屋面积究竟是如何被‚缩水‛或‚注水‛的?日前,记者采访了南宁房产业界的一名资深建筑师———阿健(化名)。

阿健对房产面积测绘的各种猫腻了如指掌并且恨之入骨,但由于行业的‚潜规则‛,他不能公开露面说明,他希望能通过本报的揭露促使房产测绘行业向良性发展。

手法一:一个阳台两次收费阳台,是房屋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部分,在计算商品房面积时,按照规定,阳台面积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也就是说,在买房时购房者只需要按照阳台面积的一半来支付房款。

一些开发商却抓住了这点来做文章,在将阳台计入套内面积收费后,再次计入公摊面积进行收费。

这种重复累加的方式,是相当常见的一种面积‚注水‛手法。

手法二:物业用房暗藏猫腻按照规定,只有大堂、过道、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专用房屋和套内外分隔墙及外墙可以计入公摊面积,但部分开发商将会所、公共车位甚至部分配套如洗衣房等也纳入公摊计算面积,以谋取额外的收益。

手法三:人防工程也做公摊建设部的有关行政规章规定得非常明确,凡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至于架空层,按照商业惯例也是不应该计入公摊面积的。

可是有些不良开发企业却移花接木地把人防工程和架空层算在公摊上让业主买单。

测绘乱象横生谁在背后驱动一、利欲熏心积少成多毋庸置疑,经济利益是驱动开发商将房屋面积‚注水‛的根本原因。

如前文的符先生所说,一个小区有100多户,每户被‚注水‛2平方米,每平方米房价3000元,不良开发企业就可以从中赚取60万元黑钱!如果是500户、1000户的小区呢?点滴‚注水‛也能汇成巨大的‚黑金漩涡‛。

二、规避法规促进销售另一种则是为了规避国家相关法规,促进销售。

这部分开发商并没有在房屋面积中注入不实的‚水分‛,他们玩弄的是数字游戏。

根据规定,购买普通住宅按3%的税率减半征收契税,而房屋单套(栋)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税率为3%。

房地产产品研究之偷面积

房地产产品研究之偷面积

房地产产品研究之“偷面积”前言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如何突破项目容积率及政府相关政策限制(如90/ 70困局)一直是开发商思考的问题,住宅产品设计如何创新也因此被摆上圆桌会议。

通常住宅产品创新常用的一招是“偷面积”。

“偷面积”这个词语,是地产行业人士杜撰出来的。

是指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利用现行国家或地方建筑面积测量政策中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规定,建造有使用功能但不计建筑面积的一部分面积的行为,就是钻“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将可以不计如建筑面积的套内平面面积,“送”给住宅买家。

惯用手法偷面积是在由南方城市发展而来,已经成为深圳房地产的特有现象。

由于面积测量规定有“不计面积”、“计一半面积”的政策空间,开发商及相关企业都在此方面下足功夫。

楼市偷面积的惯用手法有:1、送半地下室、地下室:住宅建筑正负零之下不计入面积;2、凸窗:由最开始的低于2.2米高度的┓和┛型凸窗升级为将低于2.2米的空间,转化成标准层高空间的可打掉步入式┒和可拆卸┚型凸窗;3、隐藏式衣橱:将衣柜位置的底部砌筑450高的台面,将衣柜位置凹进去,做成凸窗形式,入伙后同样可以将450高的台面打掉,成为真正的落地衣柜位置;4、入户花园:送一半的面积;5、过道花园和露台花园:错层布置,使阳台顶盖高度达到两层层高;6、空中花园:错层布置;7、空中院馆:一层高,送一半的面积;8、内院露台:两层高,全部送;9、6米高入户花园:左右错层设计,将入户花园设计成两层高度;10、可延展性客厅:是将原设计的两户之间的管道井面积,两家各分一半。

待验收后,发展商会组织重新隔墙,按照样板房样式向业主交楼;11、共享梯厅:电梯厅花园由两层高露台组成,即每两层电梯厅均有一个近30—40平方米的露台,形成了可供两层业主共同使用梯厅花园;12、建筑层高不超过2.2米,则不计面积,采取三错层或夹层方式;13、商业层高6米,入伙验收后再隔出一层,实现二层实用。

偷面积的行为,市场反映看好,有“双赢”的说法,成了户型创新,增强竞争力的最重要手段。

房屋验收时你必须要小心的面积陷阱

房屋验收时你必须要小心的面积陷阱

房屋面积问题是每位业主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

在买房时,一定要考虑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的问题以及房屋公摊面积问题,防止陷入面积陷阱,花冤枉钱。

房屋面积陷阱一:面积误差开发商有时会利用面积测量隐瞒房屋实际面积,侵占业主的合法利益。

1、为什么会有面积误差?首先,精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业主根本无法自己完成。

其次,面积测量以人工操作为主,正常误差难以避免。

一些开发商便以此为借口谎报一两米面积,也是轻而易举的。

再有,很多业主缺乏相关知识,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造成面积误差。

2、如何解决面积误差?首先业主们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以附加条款的形式加以防范。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业主可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退房。

Tips:①想测出房屋的真实面积,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

②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业主有权退房。

房屋面积陷阱二: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有些开发商会恶意多报公摊面积以达到牟利的目的。

1、哪些属于公摊面积?①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②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面积发生变化的重大误解

房屋面积发生变化的重大误解

房屋面积发生变化的重大误解关于房屋面积发生变化产生重大误解的探讨在生活里呀,房屋面积那可真是个大事情呢。

就像你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买了个大房子,结果发现实际面积跟说好的差了好多,这感觉就像你去买个大蛋糕,结果到手的只有一小块,超级坑人。

很多时候呢,我们对于房屋面积的概念可能就是从售楼处或者中介那听来的。

他们说多少多少平,我们就以为是那样。

比如说我有个朋友,他去看房子的时候,那个销售把房子夸得天花乱坠,说这个房子有一百多平呢,宽敞得很。

我朋友一听,心里就乐开了花,想象着以后在大客厅里摆个超大的沙发,还能放好多好多的绿植。

结果等交了钱,拿到房子钥匙,一量才发现,根本没有那么大,好多地方还都不合理。

这就是典型的对房屋面积产生了重大误解。

从买房者的角度来说,我们往往是比较信任那些卖房的人的。

毕竟他们看起来很专业嘛。

可是有些不良商家就会在面积上做手脚。

也许是测量的方法不一样,也许就是故意虚报。

这就导致我们以为自己买到的是个大房子,按照大房子的价格付了钱,可实际得到的却小得多。

这可不仅仅是面积数字的问题呀,这还关系到我们的钱花得值不值呢。

就好比你花了买奢侈品的钱,结果拿到的是个地摊货。

再从卖房者或者开发商的角度看呢,他们有时候可能也有自己的苦衷。

也许是最初的规划有了变动,但是没有及时通知买房者。

又或者是为了能尽快把房子卖出去,就夸大了面积。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因为面积变化产生的重大误解都是不应该的。

这对买房者来说太不公平了,人家辛苦挣的钱就这么被忽悠了。

在这种情况下呀,买房者就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能就这么吃哑巴亏。

可以先去找卖房的人或者开发商协商,心平气和地跟他们说,“你看,当初说的面积和现在不一样呢,这可不行呀。

”要是协商不成呢,也别怕,还有法律武器呢。

可以去搜集证据,像购房合同呀,当初宣传的资料呀,然后找相关部门去反映情况。

而且呀,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我们自己也要多长个心眼。

不能只听卖房的人说啥就是啥。

建筑师为何沦为“偷面积大盗”

建筑师为何沦为“偷面积大盗”

建筑师为何沦为“偷面积大盗”学了五年的建筑知识,结果去了甲方发现啥也没用上。

什么建筑史啦,建筑力学,建筑声学,建筑材料巴拉巴拉,还有每天通宵画不完的大设计。

最终发现,作为开发商,不会“偷面积”,不懂“偷面积”,那你基本就是个啥也不会。

偷——本来是一个自带贬义又充满着无限刺激的词条,人们对它充满了鄙弃,但如今它却成为一种时尚,随处可见“偷能量”“偷红包”。

还有无数的人通过它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偷面积”的开发商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们先来看看两个“偷起面积不手软”的案例:南京中铁建青秀城项目二期业主反映,该项目在销售之初,承诺将原本的通风井改造成7平方米左右的“小房间”附赠给业主,为了购买类似户型,业主额外接受了单价之外2000元/平方米的代价。

但是,在实际交房之后,该部分面积被监管部门定为违章建筑,不允许搭建。

于此,青秀城项目二期的业主将开发商中铁建江苏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无独有偶,日前,《现代快报》报道称,位于南京浦口区的三金鑫宁府楼盘,在销售过程中,通过样板间展示等手段,向购房者宣传诱导后期可通过改造设备平台的方式,进行“偷面积”。

根据此前媒体发布的样板间照片,在103平方米户型的样板间内,书房的地面上有一条醒目的红线,外侧标注为“此线外为设备平台”,面积大约3~4平方米。

开发商直接将设备平台与原有的房屋部分装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房间。

哦豁,这样想下来,业主岂不是大赚特赚?开发商为什么要“偷面积”?随着当前愈加攀升的房价,用同样的价格获取更大的住房面积无疑吸引着每一个购买者。

更何况,于开发商而言,偷来的面积不会计入建筑面积,他可以用更少的成本从购买者手中偷得更大的利润。

这就叫项目“溢价”。

“偷面积”已经疯狂到了什么地步?比如你想购入一套别墅,销售房型面积是150平面。

售房小姐会热情地给你介绍:房型赠送100平的地下室,但是还可以再向下挖两层。

一层的挑空客厅只算了一层面积,你自行搭建楼板后就多出一个20平的卧室。

开发商偷面积保密协议

开发商偷面积保密协议

甲方(开发商): [开发商名称]
乙方(购房者): [购房者姓名]
鉴于甲方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提高空间使用率、增加居住舒适度,可能会采取某些合法的“偷面积”策略,以达到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的目的。

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责任,特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偷面积”指甲方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手段,对住宅室内空间进行优化设计,使得实际使用面积大于法定建筑面积的行为。

1.2 本协议中“偷面积”不包含任何违法、违规操作,且甲方承诺所采取的“偷面积”策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保密内容
2.1 乙方在购房过程中,了解到甲方可能存在的“偷面积”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室内空间布局优化;
(2)室内设施设计调整;
(3)墙体结构优化;
(4)其他合法的“偷面积”手段。

2.2 乙方承诺对上述保密内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三条保密期限
3.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2 若因乙方泄露保密内容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其他
5.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开发商名称]
乙方(签字): [购房者姓名]
签订日期: [年]年[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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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与小偷谈住宅偷面积怪象
在一般意义上很难把房地产开发商与小偷混为一谈。

但是现实有时候却又是那么奇怪,他们走到了一起,一起经营着房地产开发这块大蛋糕。

既然能把开发商和小偷说到一块,说白了就是他们都在偷。

小偷一般偷的是钱和物,偶尔还有偷情的。

那开发商偷的到底是什么呢?先抛开“税”不说,答案是“面积”。

对于“偷面积”这一说法,相信做房地产的和做建筑设计特别是做住宅设计的甚至于各地的建设管理部门都不会觉得陌生。

那么这个“偷面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现在用一个纯住宅项目来举例说明,姑且把这个项目称作“1㎡用地项目”。

这个项目只有1㎡的用地,政府规定只能建3㎡建筑面积的住宅,开发商在报建时也是按3㎡建筑面积进行报建,但待竣工验收后通过违章改建加建,使住宅实际建筑面积达到了4㎡。

很明显开发商“偷”了1㎡的建筑面积。

开发商和建筑设计单位从住宅的方案设计阶段就已经为竣工验收后如何更容易偷面积想好了方案。

下面我大概的阐述一下开发商“偷面积”的一般手法。

各地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规范里都有一些可以不用计算建筑面积或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规定,而目前开发商正是主要利用了这些规定来进行“偷面积”的。

例如层高<2.2m建筑空间不用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局部2层高的空间只要计算一层的建筑面积、普通凸窗和落地凸窗可以不用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阳台建筑面积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些地方更是规定了双层高阳台不用计算建筑面积。

利用“不封闭的阳台建筑面积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这规定开发商可以把阳台设计得很大例如10㎡,等到竣工验收后再把阳台封闭成一间房间或厅,通过这一方法可以偷5㎡;利用“双层高阳台不用计算建筑面积”这规定开发商可以在住宅内设计一个双层高阳台例如面积也是10㎡,等到竣工验收后把双层高阳台封闭,而且在竖向再加建一层楼板,通过这一方法可以偷了20㎡;利用“室内局部2层高的空间只要计算一层的建筑面积”这一条,开发商可以在室内设计一个双层高的空间,例如面积也是10㎡,等到竣工验收后,在双层高空间上空加建一层楼板,这样也可以偷10㎡;至于“层高<2.2m建筑空间不用计算建筑面积”这一条现在多用在别墅、多层和高层住宅的首层户型,例如设计一个层高2.15米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等到竣工验收后再往下多挖几十厘米,这样就能得到一个正常使用的空间了,通过这一招,可以轻松偷到几十上百甚至更多的面积;利用落地凸窗和普通凸窗偷面积这一招用的最通常了,也不必多说,只不过现在有些地方限制了凸窗的高度,偷出来的面积净高一般只有2M,已经不太好用了。

以上偷面积的方法中利用凸窗和单层阳台以及层高<2.2M的建筑空间这3种方式去偷的算是比较含蓄的偷法,因为不需要做太多的改动;利用双层高阳台和室内双层高空间去偷的次之,毕竟需要增加一层楼板,而且双层高阳台封闭还会对外立面有很大的影响;现在还有利用天井来偷面积的方法(把以后要改成房间或厅的空间先留成一个凹槽状的天井,竣工后再每层加建楼板)更是彪悍。

这些偷面积的方法宅在住宅套内还可以多种方法多个地方同时使用,这样,60㎡1房1厅的住宅可以偷成90㎡3房2厅,80㎡2房2厅的可以偷成120㎡4房2厅等等,更有甚者,每套住宅偷得的面积能占该套住宅建筑面积的100%。

那到底开发商为什么要“偷面积”呢?是为了给购房者更多的实惠吗?表面上看好像是,其实不然。


目的是“钱”。

下面我们做详细的分析。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向大家介绍一个政府规划部门对一个项目建筑面积总量控制的指标——“建筑容积率”。

下面套用《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T22-2006) 中建筑容积率的定义: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还是拿上面举例用的“1㎡用地项目”来说吧,政府规定了这个项目的容积率是3,也就是这个项目地上部分只能建3㎡的建筑面积。

这个容积率指标与这块地的总价有很大的关联,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地价越高。

假设开发商在这个项目买地花了90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设成本是3000元。

如果开发商老老实实的盖楼,不用偷面积的伎俩,那这楼每平方米的成本价是(9000+3000×3)÷3=6000元/㎡,如果开发商偷了1㎡的建筑面积,那情况会怎样呢?在这里假设这偷来的1㎡建筑面积由开发商加建完成,它的建设成本也是3000元/㎡(如果这偷来的1㎡建筑面积由购房者自己加建完成的话,开发商付出的成本为零),这时候每平方米的真实成本价是(9000+ 3000×4)÷4=5250元/㎡。

但因为政府规定只能建3㎡的建筑面积,房产证上也只能写成3㎡,计算房子总价时也只能按这3㎡来计算,开发商在卖楼的时候会把这偷来的1㎡说成是赠送了1㎡,这时候按3㎡(实际是4㎡)建筑面积折算出来的成本价是(9000+3000×4)÷3=7000元/㎡,看起来比没偷面积时的成本价6000元/㎡贵。

但其实这时候它的真实成本价5250/㎡元已经比没偷面积时的成本价6000元便宜了750元/㎡。

这750元/㎡的利润就被开发商独吞或者由开发商和购房者瓜分了。

我总结了一条公式来反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成本价与偷面积比例之间的关系:P=A÷(1+n%)D +B, 其中P代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成本价,A代表地的总价,B代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设成本,D代表政府允许这块地建设的建筑面积,n%代表偷得的建筑面积占政府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假设所偷来的面积的建设成本也为B)。

由于A、B、D都是固定的,当n%越大,P就越小,这也是现在开发商偷面积越来越厉害的原因。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这偷面积的实质偷的是地价,也相当于免费的提高了土地的容积率。

偷面积的最大受益方是开发商,购房者表面看起来好像占了点便宜,其实不然。

受害方是政府、建筑设计单位、购房者以及整个社会。

首先开发商偷得这部分面积是不用付地价及其他费用的,相当于政府白白流失了财政收入。

其次对于建筑设计单位来说,因为设计费是按建筑面积的多少来收取的,开发商要求做偷面积的方案难度比不偷面积时大得多,而一般这些偷的面积是没办法收取设计费的。

再次,对于购房者来说,表面上好像占了点便宜,但由于除了开发商自己没有人会确切的清楚该房子的真实成本价,因而购房者到底占了多少便宜,不清楚,况且房子作为一件使用年限差不多上百年的耐用品,加建的这一部分的安全性就值得怀疑了。

另外这种偷面积的行为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因为偷面积需要先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偷,所以为了应付竣工验收所砌的墙体等,在偷面积时都要拆除,本来一次可以浇好的楼板,为了偷面积,分成了两次来浇,浪费了人力和资源,污染了环境。

对于社区配套来说,会带来不少的压力,例如一个房子报建时是2房居住3个人的,经过偷面积变成4房了,居住人口由3个变成5个了,这样整个小区累加起来人口的增加就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会造成社区配套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住宅建设是我国民生工程中的重要一环,无论开发商和建筑设计单位都应该以提高住宅的性能、改善住宅的居住环境、增加住宅的文化和精神内涵等方面作为其主要目标。

而现在开发商把精力放在如何
偷面积上面,在他们的要求下建筑设计单位为了生存,即使有多大的不愿意,也只能跟随着开发商的脚步,把精力放在如何“偷面积”上面去。

一个方案能否被开发商同意,很大程度上在于这个方案能否更容易偷更多面积上。

设计的本意在这里被彻底的颠覆了。

“偷面积”这种现象的存在,在房价上行时助推了地价和房价的上涨,而现在成了开发商抵抗房价下行的药方。

“偷面积”这种现象的存在歪曲了房价,歪曲了住宅的真实面积,同时也歪曲了社会的伦理道德,造成了更多社会的不公。

首先是造成道德法律上的不公。

拿通常意义上的“小偷”来说,他们偷了一定数额的财物,是犯法的,但我们的开发商“偷面积”却能安然无恙,而开发商偷得的利益却比“小偷”大得多。

在“偷面积”这种现象上,开发商、建筑设计单位、购房者是否犯法,值得大家深思,也值得我们的法律界人士研究。

当我们大部分人生活在这种偷来的面积里时,我们的内心是否有过不安。

其次是造成了多偷面积的开发商与少偷或不偷面积的开发商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多偷面积的开发商,其住宅的每平方米的真实成本价比少偷或不偷面积的开发商低,会偷的开发商比不会偷的开发商赚钱。

再次是造成了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在设计与建造上的不公。

有些地方在一个住宅开发项目上限定了要有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这些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由开发商建设并无偿提供给政府,是非盈利部分,因而出现了开发商对于可以出售的商品房,用尽了偷面积的方法,但对于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绝对不偷一点面积,即使是最常用的凸窗也不同意采用这种奇特的现象。

对于开发商“偷面积”的现象,制定面积测绘技术规范的部门以及相应的执法部门应该深思。

那些不用计算建筑面积以及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规定是否还有存在的需要,也许当初制定这些规定的时候是为了改善居住空间,但现在这些规定产生的效果已经与初衷相去甚远了。

希望我们的住宅设计和建设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能够尽快回到正常的轨道下,不要在“偷面积”这个误区里越陷越深,因为住宅毕竟是是我们每一个人肉体和灵魂的居所,是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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