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地方属公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2024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4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一、引言作为教育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我们的主要责任是评估机构的内部控制环境,确保机构在规定的法律、道德和伦理框架下运营,并为机构提供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本工作计划旨在指导我们在2024年开展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核查各个领域的风险,验证合规性和业务过程的有效性,以提供机构的持续改进。
二、目标和范围本工作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评估教育机构的内控环境,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为机构提供改进的建议。
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
2.学生管理:包括学生的招募、注册、教学质量等。
3.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会计记录、财务报告等。
4.资源管理:包括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馆等。
5.信息技术管理:包括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
三、工作计划1.制定审计计划根据目标和范围,我们将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对象、方法和时间等。
2.风险评估针对每个审计领域,我们将评估隐含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
例如,在人员管理领域,我们将关注员工招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等。
3.测试内部控制我们将通过检查文件和记录、进行访谈和观察等方法,测试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例如,在学生管理领域,我们将检查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4.核实合规性我们将核实各项业务过程的合规性,确保机构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下运作。
例如,在财务管理领域,我们将核查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等。
5.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一旦发现问题,我们将记录并报告给机构管理层,并提出改进建议。
我们将与管理层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并改进内部控制。
6.跟踪改进进展我们将跟踪机构对问题的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并确保改进方案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四、工作报告和意见根据审计结果,我们将编写审计报告,并向机构管理层提供审计意见和改善建议。
报告将包括风险评估、测试结果、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等。
五、资源需求为顺利实施工作计划,我们需要适当的审计人员、领导支持和审计工具。
四川大学文件
四 川 大 学 文 件川大审〔2015〕3号四川大学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切实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作用,更好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推动一流大学建设,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意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随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化,我校经费总量逐年增加,资产规模逐年扩大,审计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内部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要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
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
-1-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
要把审计作为推动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对审计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监察部门处理,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1.健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
校长直接领导审计工作,并指定一名校领导协管。
校长和协管校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2.健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科研经费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更好地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
3.建立审计结果发布制度。
除公示修缮工程项目造价审计结果外,要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逐步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其他审计结果。
对发布的形式、内容、程序等要进行规范,明确从审计报告转化为审计公告的各个环节。
对审计结果发布后的群众反馈,审计处要做好收集和分析工作。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 年 月 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企业,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及社会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国家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领导、指导、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师)协会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成立的自律性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行业自律性管理,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 下列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一)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部门;(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三)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四)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保险、证券机构;(五)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单位的具体条件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15•【字号】川办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坚持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分管审计工作。
要把审计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审计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执法和审计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批准。
经批准执行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二)加强审计事项办理督促检查。
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涉及审计工作的议定事项、政府领导对重大审计情况反映的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审计法制意识,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严格履行审计整改责任。
二、健全依法审计工作制度(一)认真落实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
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时,政府要依法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按要求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
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相关部门要认真办理落实,并由审计机关汇总后,按程序报告人大常委会。
(二)依法接受和配合审计监督。
凡是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依法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包括业务财务电子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文件,不得给审计监督工作设立禁区和障碍。
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新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创新(一)对内部审计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新规定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與原定义相比,审计内容增加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内容。
审计目的从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提高到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内部审计职能也由监督评价向服务建议转变。
内部审计概念的变化,不仅对内部审计工作从性质到内容进行了变革,同时也适应了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二)提高了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的地位新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此外,新规定要求单位党组织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等重要事项的领导。
从以上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不再是单位无足轻重的一项工作。
在单位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三)扩大了内部审计职责职权新规定赋予了内部审计12项职责、11项权限,其中12项职责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即反映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也体现了内部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新增加了一项表彰建议权限,改变了审计只罚不奖的工作方式,有奖有罚,使内部审计在单位的话语权得到很大的提升二、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一)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首先,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是高校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保障,也是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
其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也是高校完善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高校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
如《高校内部审计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专项审计规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规范》等规章制度。
第三,完善高校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是新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4.30•【字号】川教〔2015〕36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教〔2015〕36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意见》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业院校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和规定,紧紧围绕保障人才培养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对招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家惠民工程(包括免学费、生活费补助等资金)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一次拉网式清理排查,不留空白和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各地和高职学院对上述问题的排查和制度、措施建设情况要在5月16日前以书面材料正式向教育厅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4月3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意见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领域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体发展形势是好的。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近年职业教育投入增加、软硬件条件改善,有的地方和学校在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和依法依规办学、完善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甚至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苗头性问题。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目标,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一)规范校外教学点。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加强管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新批校外教学点,中职学校不得新办校外教学点,现有校外教学点要认真清理、逐步收缩、平稳过渡,凡不符合规定的要整改规范。
2024年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一、引言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其内部管理和财务运营对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有着重要影响。
为确保高校的内部控制和运营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率性,内部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2024年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详细计划,以提高校园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二、审计目标与原则1. 审计目标高校内部审计的目标是评估和改善高校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提供有效的风险提示和管理建议,确保高校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2. 审计原则(1)独立公正性原则:审计工作必须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公正、客观地进行。
(2)全面性原则:审计工作应涵盖高校所有相关领域,包括财务、教学、人力资源等。
(3)目标导向性原则:审计工作应以实现高校的战略目标和运营效益为导向。
(4)风险导向性原则:审计工作应关注可能对高校运营和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5)持续改进原则:审计工作应促进内部控制和管理改进,提高高校的运营效率和质量。
三、审计重点领域和任务1. 财务管理审计(1)会计准则遵循性审计:对高校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其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资金管理审计:对高校的资金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评估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3)财务风险管理审计:对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方式和措施进行审计,评估其有效性和合规性,提出改进建议。
2. 教学管理审计(1)课程设置与评估审计:对高校的课程设置和评估情况进行审计,评估课程质量和适应性,提出改进建议。
(2)教师管理审计:对高校的教师管理制度和过程进行审计,评估教师素质和教学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3)学生管理审计: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水平进行审计,评估学生入学质量和学术争议处理机制,提出改进建议。
3. 人力资源管理审计(1)人事管理审计:对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审计,评估人事成本控制和员工福利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2)人才培养和发展审计:对高校的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进行审计,评估人才引进、培养和流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地方公办高职院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管理和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和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1.审计标准不清晰。
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存在着审计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的问题。
由于审计标准不明确,容易导致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工作盲目性和主观性。
2.审计方法不合理。
在审计工作中,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存在着审计方法不合理的问题。
审计工作往往缺乏科学的方法论和系统的操作流程,导致审计工作效果不佳。
3.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文化素养不高,导致审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4.审计报告不及时。
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着审计报告不及时、不专业的问题,审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不够全面、规范,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对策分析1.明确审计标准。
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应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标准,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应该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及时完善审计报告。
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应该及时完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全面规范,提高审计报告的专业性和可读性。
应该加强审计报告的实效性,使审计报告成为学校管理和发展的参考依据。
三、结语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管理和发展。
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应该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只有这样,地方公办高职院校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2024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精编(三篇)
2024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精编一、综述在2024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和学校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教育内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本工作计划将围绕教育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和时间,制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计划。
二、审计目标1.加强教育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2.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提高审计工作的专业化和效能。
3.发现和解决教育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工作重点1.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1)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决策机制进行审计,提出优化建议。
(2)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3)对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提出政策调整和改进建议。
2.加强学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1)对学校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2)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采购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教研活动、课程设置进行审计,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3.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1)研究和制定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明确审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2)建立教育内部审计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的专业化培训和交流,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四、工作计划1.制定审计计划(1)根据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2024年度教育内部审计计划。
(2)确定审计项目的优先级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2.开展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1)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和学校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内部管理情况。
(2)搜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发现问题和风险。
3.开展审计工作(1)按照审计计划和工作要求,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和学校进行审计。
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11.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部研究制定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
附件:《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教育部2019年11月28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川教〔2020〕4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各省属公办高等学校:现将《四川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20年7月8日— 1 —四川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属公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确保投资效益,简化流程,促进全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省属高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属高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属高校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负责项目初审,指导省属高校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财政资金和监督项目实施。
第四条省属高校是基本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建设项目的申请报批、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应当遵循基本建设规律,严格遵— 2 —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
第二章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储备管理第六条省属高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依据高校办学定位、目标任务、发展规模和中长期规划而制定,是学校确定建设项目、开展基本建设的重要依据,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应当贯彻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环保、和谐美观等基本方针,坚持适用、经济、勤俭节约等基本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
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新建校区和既有校区的关系。
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应充分体现校园文化特色,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加快校园绿化、美化、文化、信息化建设。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教育部令第17号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于2004年3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周济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系统按照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是指高等学校及其它教育事业、企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六条教育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本地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0•【字号】川办函[2012]253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5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大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加强了财政收支管理,提高了财政支出绩效,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部分地方、部门和单位对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的认识不足,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审计整改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正常的财经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提高。
为切实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全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是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地方、部门应尽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整肃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纠正程序不规范、政策不配套、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于确保政令畅通,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和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纠正和整改审计揭示的各种问题,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断规范,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各被审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单位)按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督促下属或被监管单位抓好整改工作。
要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各种问题,对暂时不能全面整改到位的,要制订计划和具体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要分析原因,从源头上和长效机制上采取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
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015年)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文件,为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作用,通过内部审计规范学校经济管理,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提高资源绩效。
2.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
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综合利用监督成果。
3.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
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部门,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规查处。
4.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
要按照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强化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具有从事财经、审计等方面工作经验。
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管理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审计。
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
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11.07•【字号】川教[2006]289号•【施行日期】2006.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川教[2006]289号)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大力推进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作风、学校的师德师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但是,目前在教育系统中还存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问题。
为此,按照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特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作风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观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培养一支敬业爱岗、为民务实、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
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的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个人违规决策;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虚报浮夸;严禁赌博和违规打麻将;严禁收送红包;严禁吃拿卡要。
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内部管理问题日益凸显,而内部审计作为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和作用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提高高校内部管理水平,以下就几点建议进行探讨。
一、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是指对校内各项管理活动、业务工作的规范、制度和流程进行内部审计,以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高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在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时,要充分考虑高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注重内部审计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高校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专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对象,直接向高校领导层汇报。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有足够的权利和资源,可以依法依规对校内各项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二、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建设内部审计人员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主体,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建设。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流程,具备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被审计单位的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适应高校管理工作的变化和发展。
三、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对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流程的规范性不仅可以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进行,更能够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和可信度。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任务的分配、审计程序的执行和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等,使内部审计工作得到科学规范的指导和管理。
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也越来越复杂,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而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不仅可以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还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种管理风险。
下面,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提出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只有建立了健全的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高等学校需要重视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建立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来说,需要确定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建立内部审计报告的审核程序和反馈机制,确保内部审计制度能够有效运行。
高等学校还应当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以适应学校管理和运行的变化。
可以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管理风险情况,在内部审计制度中增加对特定领域或环节的审计要求,以更好地发现问题、防范风险。
二、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内部审计人员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主体,其专业素质和素养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高等学校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团队。
高等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特别是要关注内部审计人员对学校管理制度、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理解和掌握,以及内部审计技能的提升。
高等学校还应当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队伍的建设,搭建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经验和知识的分享和沟通。
还可以通过内部竞聘、激励机制等方式,激发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三、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投入力度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
高等学校需要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投入力度,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在人力投入方面,高等学校可以增加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财[2016]11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6.12.06
【实施日期】2016.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
(教财[2016]11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认识。
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是对建设工程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确认和评价活动。
实践证明,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在合理控制建设投资、完善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应在现有基础上,更加注重绩效,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
审计机制,实现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落实管理责任、促进提高资源绩效的目的。
二、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
学校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均应纳入审计范围。
建设工程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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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地方属公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
意见
【法规类别】内部审计
【发文字号】川教[2015]5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6.12
【实施日期】2015.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地方属公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川教〔2015〕51号)
省内各地方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省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15号)、《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No:SC102271)、《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内部审计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合
规性、内部控制的适当性等予以审查,进而进行确认、评价、咨询。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要发挥其监督、鉴证、评价、管理和内部服务等职能,通过内部审计规范和完善学校管理控制、进一步防范风险、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促进高等教育教学效益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
各高等学校要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的专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确立内部审计目标,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三)切实提高内部审计队伍执业能力
要按照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强化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支持并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遵循“为规范尽责、为管理助力、为发展服务”的宗旨,在审计职能上由单纯的监督向监督与咨询服务并重转变,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