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行政许可指南及申办流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行政许可指南及申办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条件

(一)注册资本:二级不低于2000万元;三级不低于800万元;四级不低于1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3年以上;三级2年以上,四级1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二级15万平方米以上,三级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二级3年,三级2年,四级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五)二级要求上一年房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二级不少于20人,三级不少于10人,四级不少

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二级不少于10人,三级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二级不少于3人,三级不少于2人,四级不少于2人);

(七)二级要求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三级要求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

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四级要求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

专业统计人员;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初次申报均为暂定资质证书,一年后视公司条件申报等级资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程序

(一)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办理企业营

业执照;

(二)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县(市、区)和设区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建设厅审查并核发资质证书;申

报一级资质的,须报建设部核准发证;

(三)初次申报均为暂定资质证书,一年后根据业绩、资金、人员等情况,申请资质等级并由省建设厅评定资质等级,核发资

质证书。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期限

13个工作日(报建设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一)成立公司批文

1、内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外资企业需提供江西省政府(或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的批

准成立文件;

3、以上批文审批时间距资申报日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二)企业章程、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地点、性质、收益、风险等项内容。

(三)法人代表及经理的证明、任命文件,董事会名单

1、法人代表及经理的证明由当地工商部门开具;

2、法人代表及经理的任命文件由申报公司出具;

3、董事会名单需由当地工商部门认可。

(四)工程、财务、统计技术人员的证书、资格证、聘用书

1、申报的技术人员需包括:工程类三人,经济类一人,财务类两

人,统计类一人,共七人以上;

2、财务类人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其它类人员

只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3、以上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退休、离职文件、解聘证明和经劳

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4、申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是外省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申报城市

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技术人员才才资信认证书。

(五)有效的资金证明(进账单、验资报告)

1、进账单需由申报企业当地的金融部门出具,进账时间距申报时

间不得超多3个月;

2、进账资金(流动资金)必需是汇入申报企业的货币资金;

3、验资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提供,

验资报告时间距申报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4、申报企业注册资金数量按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9日实施)执行,申报四级企业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

(六)外商身份证、公司注册证书

此项材料由外资企业提供

(七)办公地点证明

1、办公用房面积需200平方米以上;

2、办公用房产权属申报企业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

3、办公用房属租赁的,则应提供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申报企

业与产权人的租赁合同。

(八)工程项目的证明

1、提供申报企业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

2、提供申报企业取得的由当地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立

项批文、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及施工许可证。

3、以上材料批准时间距申报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三份,须由县、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转正和登记资质升级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转正式升级的申请报告

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要明确转正或所定级别的意见。

(二)资金证明

1、提供该公司资金审计报告(审计报告3个月内有效),其中注

册资金标准为;一级5000万元、二级2000万元、三级800万元、四

级200万元。

2、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相应资质标准。

(三)业绩证明

1、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当地质检部门核发),按规定,转一级需

年竣工面积10万M²、转二级需年竣工面积5万M²、转三级需年竣工

面积3万M²、转四级需年竣工面积1万M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