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与知识产权变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29卷 第3期2011年3月

科 学 学 研 究Studies i n Science of Sc i ence V o.l 29N o .3

M ar .2011

文章编号:1003-2053(2011)03-0337-06

科技进步与知识产权变迁

乔 磊,陈 凡

(东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辽宁沈阳110004)

摘 要: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分析知识产权的发展动力及其在不同时期对科技进步的作用,科学评价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人们对科学技术商品化所带来的物质利益的追求是知识产权诞生的直接动力,科技的发展推动着知识产权不断扩张。科学技术的经济价值使科技日渐异化为资本增值的工具,作为资本控制技术的重要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开始走向自己的反面,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旧知识产权 时代难以避免衰退的命运。人类对科技自由的追求将开启 新知识产权 时代。关键词: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扩张;新知识产权时代中图分类号:N 031;D 90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0-06-18;修回日期:2010-08-30

作者简介:乔 磊(1984-),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技术法学、技术社会学。

陈 凡(1954-),男,辽宁沈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技术哲学、技术社会学。

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到了20世纪后半期,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加速

扩张的趋势。尤其是1993年,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推动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 I PS)正式签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三大支柱之一,标志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入到了高水平、一体化的新时期,知识产权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话语。与此同时,自知识产权制度诞生以来,知识产权的正当性问题一直饱受争议,这种争议也随着知识产权的全球扩张而愈演愈烈。在西方世界,反对者形成了三股反知识产权的思潮,即知识产权怀

疑论、知识产权废除论和知识产权僵化论[1]

。赞同者则继续阐释西方占主导地位的四种理论范式:功利论、劳动论、人格论和社会规划论[2]

,对知识产权

的正当性进行捍卫。

我们认为,一方面,纵观知识产权发展的历史,知识产权制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不容抹煞;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历史性贡献不能为其提供永恒的合理性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说: 时间不可遏止地向前推移,必然会产生现有立法中尚无适当规定的新的重大的兴趣或提出新的要求。每当这样的时刻,就必须制

定新的法律来调整这种新的社会状态 [3]

。只有 社会状态的需要 才能为知识产权提供合理性基础,而这种合理性只能是历史合理性而非永恒的合

理性。知识产权所赖以存在的 社会需要 ,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科学技术的进步。笔者认为,从知识产权自身出发对其进行辩护或批评,只能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而只有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深入分析知识产权的发展动力及其在不同时期对科技进步的作用,才能在历史的 切片 上科学评价知识产权的正当性。 一切以时间、地点为转移 ,这句最普通的哲学命题,是解决当前知识产权难题的精髓所在。

1 科学技术商品化与知识产权的诞生

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者马克思曾指出: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

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4]

。对于法律制度, 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

理解 [4]

。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有着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具体而言,知识产权是应科学技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而诞生的。

专利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欧洲。当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已初具规模,在不同的行业都有从事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活动的工匠。分工进一步导致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尤其是科学技

科 学 学 研 究第29卷

术的商品化。科学技术逐渐突显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为了鼓励发明创造,封建君主以特许的形式授予商人或工匠在一定期限内独家经营某项产品或使用某项工艺,以免受封建行会的干预,这种特权制度是近代专利制度的萌芽。特权形态的专利制度到了15世纪的威尼斯得到了突破。从公元1000年到1500年,威尼斯共和国一直是世界海上的统治力量,有着较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发展,威尼斯早在1332年就设立了特权基金以资助本国的技术创新,并于1474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5]

,规定任何人在威尼斯制造了前所未

有的、新而精巧的机械装置,一旦改进趋于完善并能够应用,即可享有10年的专有使用权。从此以立法的形式取代了特权制度。随着威尼斯的衰落,原来聚集到此的欧洲人纷纷离去,将新技术连同专利制度一起带到了欧洲的其它国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英国。1624年,英国的新兴资产阶级为了限制国王通过滥用专利特权而提高王室收入,严重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颁布了垄断法,规定了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及保护期限。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世界专利制度正式诞生。

著作权的产生源于印刷技术的发展,因此人们也称著作权为 印刷出版之子 。印刷技术使图书印刷告别了手抄时代。1455年,谷登堡(Gutenberg)和他的合伙人福斯特首次使用活字印刷术印出!圣经∀,并取得商业上的成功[7]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涉足印刷出版这一新兴行业,最初的出版者的利益受到了威胁。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一些出版商开始谋求对图书出版的垄断特权,这与当时的封建王室控制人民思想的需求不谋而合,作为近代著作权制度萌芽的印刷特权制度开始形成。1500年,威尼斯将为期5年的印刷特权授予了第一个将印刷术引入威尼斯的名叫约翰(John o f Sp ira)的人,被认为是西

方第一个由统治者政权授予的印刷特权[7]

。15世纪后期,印刷特权制度传入英国,并在英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出版特权主要由书商公会(The Stati o ners 'Co m pany)行使。印刷特权制度极大刺激了英国印刷业的发展,经过几十年,英国已经拥有了 一大批印刷技术方面的能工巧匠与专家,他们的印刷工艺不逊色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印刷师 [8]

。同时,书商公会长期对图书出版业的垄断,借以阻碍竞争书籍的出版和进口,抬高书籍价格,也越来越严重的阻碍了英国科学和文化的发展,受到了公众及作者的

指责。为了平衡各方利益,英国议会于1709年通过了第一部关于保护作者及出版商权利的法律#安娜法(Statute o fAnne ,全称为!于法定期间授予被印图书原稿之作者或购买者复制原稿权以促进知识之法∀)。!安娜法∀在遏制书商公会垄断地位,规范图书交易秩序,保护作者权利,促进知识产生和传播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安娜法的颁布为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是世界上公认的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著作权法。

商标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陶器制作过程中将陶工姓名标注在陶器上的行为。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出现了在市场交易中使用商品标记的行为,如

宋代山东刘家 功夫针 所使用的 白兔 标记[9]

。但在社会技术水平较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商标的功能并不明显,商标权也一直没有进入立法者的视野。一方面,由于技术水平较低,技术产品的生产规模较小,市场交易多发生在熟人社会,因此以人的信誉代替了商标的信誉;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不便、商品经济不发达,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距离较小,消费行为多发生在生产者的营业地,店铺的信誉代替了商标的信誉。而在第一次技术革命以后,先进的制造技术的运用使得大规模的技术产品的生产成为可能;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同类技术产品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制造者,客观上需要提供产品来源的识别标记。交通运输技术的变革、新的交通工具的发明,极大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产品开始销往世界各地,这就需要为陌生的消费者鉴别产品品质提供依据,商标的作用显著增强。在这样的技术背景下,商标立法提上了日程。法国于1857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商标保护的法律#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标志着商标法的正式诞生。

从知识产权制度的起源可以看到, 私有财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10]

。科学技术的

进步为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前提,而人们对科学技术商品化所带来的物质利益的追求是知识产权诞生的直接动力。2 科学技术进步与知识产权扩张

从历史发展来看,一部知识产权制度史就是一部知识产权扩张史,而这种扩张过程的实质,就是新

33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