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的基本知识和成立工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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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建工作程序

第一步:成立工会筹备组,明确工会筹备组负责人,筹备组一般由3或5人组成。第二步:工会筹备组成员向上一级工会(即丰台园工会)提交书面申请,具体为:1、向丰台园工会提交一份《北京诚信能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工会组织的请示》。申请内容包括:企业性质、规模、机构设置、职工情况(含外籍员工)、上级主管单位、组建的理由等。同时上报工会筹备领导小组名单。

2、向丰台园工会提交一份《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企业工会基本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提交后等待丰台园工会批复结果,批复回复时间为1-2周。批复通过后可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宣传《工会法》,做好发展会员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文件,介绍工会组织和会员权利义务,指导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发展入会,颁发会员证。第四步:

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候选人。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委员一般由5-9人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也可设工会经费审查员1人,女职工委员会也可设女工委员1人,代表大会参会人员人数应为企业职工人数的20%-25%。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人选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由法定代表人兼任,也不宜由分管劳动、工资、人事的负责人兼任,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原则上应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且执行能力强者担当。

研究讨论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标准;(一般每月收取的会费不得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5‰,也可以不收取。)

第五步:将选举结果报丰台园工会,提交资料为:

1、向丰台园工会提交《关于北京诚信能环科技有限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2、向丰台园工会提交《工会委员会委员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提交后等待丰台园工会批复结果,批复回复时间为1-2周。

第六步:刻工会公章、工会法人章、工会财务专用章。

第七步: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第八步:办理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九步:在银行开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

办理周期:从筹备工会到工会正式成立大约需用2-4个月的周期。

第十步: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以2010年11月工资为例,11月员工工资总额为2783730元,应缴会费为55675元),会费由地税局代收。

“全部职工”指:在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工资总额”指: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兑现方式(如年薪制形式)支付的工资总和。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和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一)工会组织的基本知识

一、工会的职责: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应当依法办理。

3、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企业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5、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形式,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交涉,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答复。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1)克扣职工工资;

2)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3)随意延长劳动时间;

4)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权益的;

5)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6、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

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三、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1、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一般每月不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5‰)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2、工会经费的用途:

1)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2)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

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无经费审查委员会由经审

委员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

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3)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四、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

作人员。

3)对国际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

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

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2、会员履行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础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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