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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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制度范本

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制度范本

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的组织架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责划分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应遵循简洁、高效、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分为总部和分支机构两个层级。

总部设若干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

第五条总部职能部门设置如下:(一)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上传下达、内外联络等;(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选拔、培训发展、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三)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资金管理、成本控制、会计核算、税务筹划等;(四)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市场调研、营销策划、产品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等;(五)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支持等;(六)生产运营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等;(七)采购部:负责公司原材料和产品采购、供应商管理、合同审核等;(八)物流部:负责公司仓储管理、运输调度、物流配送等;(九)售后服务部: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十)行政部:负责公司物业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员工福利等;(十一)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等。

第六条分支机构部门设置如下:(一)销售部:负责所辖区域市场销售工作,完成销售任务;(二)客户服务部:负责所辖区域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三)技术支持部:负责所辖区域产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工作;(四)区域运营部:负责所辖区域业务运营、市场调研、营销策划等工作。

三、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第七条公司岗位设置应遵循因事设岗、合理分工、权责明确的原则。

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岗位。

第八条管理岗位设置:(一)公司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等;(二)分支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革步伐,贯彻“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人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中高层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共中央《党纪处分条例》,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高级人员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党管人才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群众公认、民主集中的原则;5.选拔、培养和使用相结合,重实绩、重发展、重潜力的原则;6.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分类分层、契约化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铁道事业部负责人(以下简称省分班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公司总部部门正、副职以上等由公司直接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总部中层)。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由公司党委领导,党政共同负责。

第二章任期职数职务第五条省分班子实行任期制。

任期时间三年(与公司董事会任期期限一致)。

党群负责人的任期,按《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任期届满经考核需连任的,重新履行选任手续。

第六条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七条严格控制省分班子职数。

省分班子职数设5—7人。

铁道事业部负责人职数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第八条省分班子职务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职数及职名,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十条选拔任用必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重能力,重经历,突出业绩。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和决定。

第二条,管理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外出办事。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发表损害公司声誉的言论,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对待工作,不得懈怠、偷懒、敷衍塞责。

第六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违规报销,不得接受他人的贿赂。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安全操
作规程,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公司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人事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用人行为,不得进行性骚扰、职场霸凌等行为。

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纪律处分制度,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监督制度,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积极配合内部审计、监察等工作。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实业公司主管级管理人员选拔、聘用暂行规定

实业公司主管级管理人员选拔、聘用暂行规定

主管级管理人员选拔、聘用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主管级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用条件聘用担任主管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 在集团工作三年及以上。

2.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4. 初任主管级管理人员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5. 最近三年集团年终考核中至少1次以上优秀。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聘用。

二、聘用形式及程序公司采用选拔、公开竞聘和民主推荐等形式对主管级管理人员进行聘用。

(一)选拔1. 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充分酝酿。

2.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3. 组织考察。

4. 讨论决定。

(二)公开竞聘1. 公布职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查。

3. 竞聘演讲答辩,进行民主测评。

4. 组织考察。

5. 讨论决定。

(三)民主推荐1.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充分酝酿,研究提出拟推荐人选。

2. 进行民主测评。

3. 组织考察。

4. 讨论决定。

三、酝酿、考察1. 在选拔聘用过程中,公司对主管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

根据拟任人选现工作岗位和拟任岗位的情况,征求公司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的意见。

2. 公司负责组织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3.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广泛深入地考察。

4. 考察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并建立考察档案。

四、讨论决定、公示、任职、免职1. 考察后,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结合考察情况进行研究讨论。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制定以下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1.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公司
安排,忠诚于公司利益。

2.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养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指
导和管理下属员工。

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1.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
政策和法律法规。

2.管理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3.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损公司
形象。

三、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2.管理人员应积极协调团队工作,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和凝聚力。

3.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四、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

1.对于履行职责出色的管理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管理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教育。

五、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

1.公司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公司将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为其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管理人员的职责。

1.1 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1.2 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决策和指示,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

2.1 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在公共场合或社交媒体上发表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论。

2.2 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

第三条,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3.1 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
的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2 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协调各部门之间
的工作,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第四条,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

4.1 对于履行职责出色、工作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公司将给
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4.2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管理人员,公司
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第五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提升。

5.1 公司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提升他们
的管理能力和素质。

5.2 管理人员应当自觉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6.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6.2 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公司的考核工作,确保自己的工作达到公司的要求。

以上为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职责和权限:明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包括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应急指挥、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2. 任职条件:规定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例如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或相关证书等。

3.选拔任用:明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包括面试、考试、评定等环节,确保选出的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4. 培训要求:规定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求,包括接受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5. 考核评价: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定期考核、绩效评价等方式评估其工作表现,并对优秀人员予以表彰和激励。

6. 岗位设置:确定各级安全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划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7. 信息保密:明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信息的保密要求,如信息的储存、传递和销毁等方面的措施。

8. 违规处理: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的违规处理办法,包括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失职渎职等情况时的处理措施。

总之,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进行,保障公司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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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管理规定(3篇)

公司管理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主管、专员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忠诚于公司,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管理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参与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管理工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七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第八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第九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鼓励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和认证,提高其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管理人员发展基金,用于支持管理人员的学习和成长。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考核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际工作成果。

第十七条考核评价内容应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管理人员晋升、调岗、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公司应设立管理人员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奖金等。

第二十一条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辞退等。

第二十二条奖惩决定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告知相关人员。

第六章任职与离职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选拔等方式确定。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3篇)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3篇)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____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化工危废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运转、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企业车间、仓库要保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企业厂区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电热炉、电取暖设施。

所有电路线路、照明灯具规范安装、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电力线路。

第五条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门禁、监控、配电器、对讲机等设备。

车间设备的必要操作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对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停用,维修或更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企业的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负责。

第七条管理人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保持与相关部门联系畅通,共同构建防范屏障,发现寻衅滋事,侵害公私财物的行为要及时处理。

第八条管理人工作人员出行办公,要认真遵守公共秩序,谨防意外发生。

第九条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下班后要锁好门窗,办公室内不要存入现金等贵重物品。

办公场所来陌生人要主动询问。

第十条企业财务室、办公室避免闲人出入,认真落实人防技防措施,确保财务档案安全,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保管规定,送款、取款要有保卫措施。

财务人员下班后要严格检查门窗,保险柜是否锁好并开启监控设备。

第十一条管理人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离岗、出入厂区。

第十二条管理人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考勤制度、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视频监控和场地安保。

要做到每班两次厂区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厂区。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睡觉、搞娱乐活动。

工作时间表如下:第十四条管理人聘用的厂区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轮流到厂值班,非值班人员要做到随叫随到。

员工管理分级管理制度表

员工管理分级管理制度表

员工管理分级管理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应当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员工管理分为四级,分别为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和实习生。

不同级别具体职责和权利如下:第一章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条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任命,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具体执行。

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评定标准包括:岗位职责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管理能力等。

第二章中级管理人员第一条中级管理人员由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具体的部门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二条中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管理自己的团队和部门。

第三条中级管理人员的评定标准包括:工作经验、团队管理能力、绩效考核等。

第三章普通员工第一条普通员工是公司的基础力量,由中级或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和管理。

第二条普通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按照公司制度和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普通员工的评定标准包括:出勤率、工作业绩、团队协作等。

第四章实习生第一条实习生是公司的培训对象,由公司安排实习项目,并根据实际表现评定。

第二条实习生应遵守公司规定,积极学习和实践,提高自身职业技能。

第三条实习生的评定标准包括:学习成绩、实习表现、综合评定等。

第五章考核与晋升第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定期进行考核和评定。

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将有机会晋升到更高级别的管理岗位或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行为,进行奖励或者惩罚。

第二条奖励包括表扬、提升职级、加薪、发放奖金等;惩罚包括扣减薪酬、降低职级、停职等。

第七章离职与解雇第一条如果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工作表现不佳,公司有权解雇员工。

第二条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通知公司,并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单位负责人管理制度汇编

单位负责人管理制度汇编

单位负责人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行为,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负责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忠诚履行职责,保守机密,服从领导。

第四条各级领导机构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负责人管理制度,明确其责任和权限,加强对负责人的管理。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工作业绩。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下级负责人进行考核时,应当依据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以此为抓手,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第七条各级领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履行职责突出、业绩显著的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负责人应当追究责任。

第八条每个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九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有权要求本单位的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配合其工作,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协调、监督。

第十一条单位负责人有权对本单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单位负责人对于本单位人、财、物等管理有一定的权限,并有责任对这些进行保管,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在处理本单位的事务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决策进行,不得擅自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单位负责人有权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并对此负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发展规划,明确本单位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第十六条单位负责人有义务保持单位的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单位的名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单位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有义务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效率进行监督,促进单位的发展。

销售主管管理制度

销售主管管理制度

销售主管管理制度销售主管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早09:00、12:00----晚14:00--18:00)午间休息2小时。

2、3、销售经理在日常工作、作业和自我管理中,需起带头作用。

销售经理对业务员的日常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小组负责人挂钩,总监对考核结果进行总评并上报公司营销总监。

4、考核方式为:每小组为单位对销售经理进行工作业绩考核(考核标准以:月、季度为标准),对于不合格的小组,负责该小组的销售经理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相应的处罚。

5、销售经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业务人员进行营销技巧和房地产知识培训,销售总监定期不定期抽查培训结果,对于培训期间不符合培训要求的销售经理,一经查实,需立即停职学习,停职学习期间与业务员一同作业(学习期限为一周)一周后,销售总监考核学习结果,如未达到要求,销售总监上报公司总监,并等候处理结果。

6、请休假制度按公司规定执行(1、销售经理轮换休假,保证两名销售经理在岗。

2、休假的销售经理需在休假的前一天把本小组次日的工作安排好,如发现休假时工作安排失误,本小组罚款(200元整)作为活动资金,口头警告一次。

3、销售经理每周一天休息,周六日不休息保证全员在岗)。

7、8、每周一开小组会议全员参加(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

销售经理需向销总监提交周报、月报(时间为每周日晚6点前)。

9、销售经理规定销售人员提供日报、周报、月报、销售经理对日报内容进行总结,上报销售总监。

10、销售经理每周开小组例会,时间本小组自行制定,制定日期上报销售总监。

11、销售经理在工作时间不得,翻、看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杂志、网页,报刊等。

12、销售经理不得在团队中拉帮结伙,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13、销售经理对待业务员工作需一视同仁,不得冷落,歧视业务人员。

14、销售经理做好业务员排班制度,不得漏岗、冷落、消极怠慢工作,一经发现销售人员有上述行为,销售经理连带责任。

部门人员管理制度

部门人员管理制度

部门人员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部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部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部门人员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保证部门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划部全体员工三、职责1、企划部经理负责管理制度的裁决;2、企划部全体员工负责制度的监督、执行;三、企划部组织架构图企划部隶属副总经理(卢丽英)直管,下属企划部经理,再由企业文化宣传、品牌推广、展厅宣传、电购宣传、平面设计、文案、客服等专员组成,并实行逐层汇报制。

四、工作程序1、日常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2)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考勤,上下班按时打卡;不能及时打卡的需及时告知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3)如遇工作需外出和请假,须部门经理在请假单上签字认可。

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半天向领导报备。

不能书面请假的,须以电话形式报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

有违反者罚款5元/次;4)有重要活动或事项需请假时,须将工作以书面形式交代给同事代理工作事项。

若因请假未移交工作造成工作失误,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请假期间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5)部门员工对公司机密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泄露,如有违反按公司制度处罚条例执行;6)注意个人仪容仪表,上班着装要整洁、卫生;7)严禁办公室打闹、嬉戏,提倡讲普通话、举止文明、谈吐优雅;8)注意办公室个人卫生,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其他办公物品放办公桌抽屉,保持办公桌面整洁;9)下班时,需将座椅正面朝办公桌推进,归位靠拢办公桌;10)开会时,严禁迟到,电话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除重要电话外,开会期间其他电话一律免接;11)本部门处罚与公司行政处罚无冲突,罚款费用作为部门活动基金。

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受控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受控人员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公司受控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公司受控人员有参与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有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受利润分配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得利用自身的地位谋取不正当私利。

第五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业务变化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公司受控人员的责任第六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

第七条公司受控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应当勇于担当,对公司的业务运作和财务状况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八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维护公司形象,在公共场合言行举止要得体,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公司受控人员的管理措施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司受控人员的监督委员会,对公司受控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条公司受控人员监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公司受控人员的行为进行审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公司受控人员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公司受控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五章公司受控人员的违法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公司受控人员如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受控人员如发现自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主动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接受公司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受控人员如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问责或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根据情况进行惩罚,包括责令辞职、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调整第十五条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应当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修订。

公司管理人员薪资制度范本

公司管理人员薪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薪资管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公司经营状况、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及绩效考核为依据。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及公司薪酬水平确定,每月固定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每月发放。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公司规定及个人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九条基本工资标准:(一)部门经理: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xx元;(二)副经理: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xx元;(三)主管: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xx元。

第十条绩效工资标准:(一)部门经理: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xx%;(二)副经理: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xx%;(三)主管: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xx%。

第十一条奖金标准:(一)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个人贡献,按一定比例发放;(二)项目奖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个人贡献,按一定比例发放。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二)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等;(三)工作成果:完成工作目标、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等。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薪酬、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及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对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评估,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装修公司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装修公司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装修公司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公司内部人员的行为,健全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对本规章进行修订和补充,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公司人员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利益得到维护。

第二章公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公司人员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公司人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利益。

第八条公司人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和指挥。

第九条公司人员应当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公司人员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人员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和待遇,如工资、社保、年假等。

第三章公司内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内部设立各级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员工的工作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五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员工的问题和投诉,维护员工的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向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公司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估,评定为优秀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评定为不合格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违纪和失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二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优秀表现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管理层休假管理制度

管理层休假管理制度

管理层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休假管理,提高管理层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层休假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层员工,具体管理层范围以公司组织架构确定为准。

二、休假的类型1. 年休假:管理层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休假天数根据工龄及职务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安排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2. 病假:管理层员工如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病假需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

3. 事假:管理层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主管请示报备,事假需要由主管审核批准。

4.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详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通知公司员工。

5. 其他休假:管理层员工如需其他特殊休假,需提前向直接主管请示报备并获得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

三、休假申请流程1. 年休假:管理层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主管递交年度休假申请,由主管审核后转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员工可以选择适当时间进行休假,但需提前报备主管。

2. 病假、事假:管理层员工请病假或事假时,应尽早通知直接主管并提供相应证明,由主管审核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门确认。

3. 其他休假:管理层员工如需其他特殊休假,需提前向直接主管请示报备并获得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

四、休假补偿1. 年休假:管理层员工休年假期间,按照个人日薪计算工资继续支付;如因公司原因无法休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未休年假转为经济补偿支付。

2. 病假:管理层员工请病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支付病假工资;长期病假需提供医疗证明,超过规定期限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3. 事假:管理层员工请事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支付事假工资;过度频繁请事假或无正当理由请假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五、休假管理1. 合理安排:管理层员工的休假应合理安排,建议尽量避免重要工作节点、会议等期间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确保企业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员工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建立健全的人员信息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工作质量,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事项。

三、制度制定程序1.立项2.制定草案3.征求意见4.评审修改5.审查批准6.发布实施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人员配备调整规定》6.公司内部《劳动合同管理规定》7.公司内部《员工考核管理办法》8.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范围:一般招聘、校园招聘目的:规范和标准化人员招聘,确保员工的质量和招聘的公平公正内容:(1)招聘计划的编制(2)岗位的要求和招聘程序(3)招聘流程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执行程序:(1)招聘计划的编写和主管部门的审批(2)发布招聘信息(3)筛选招聘人员责任追究:(1)招聘程序违规的,责任人将被追究(2)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表现不佳,可以提前终止合同2.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范围:新员工培训、在职员工培训目的: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内容:(1)培训计划的编制(2)培训内容的确定(3)培训方式和评估方法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主管执行程序:(1)制定培训计划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批(2)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拟定培训预算(3)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责任追究:(1)未达到培训质量标准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未参加培训的,个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3.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围:员工日常工作的表现、出勤、考核、违规行为等目的:有效落实激励机制和处罚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内容:(1)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2)奖励和惩罚的具体内容和种类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主管执行程序:(1)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奖励与惩罚(2)奖励与惩罚应及时、明确、公开责任追究:(1)奖励与惩罚的标准和程序、具体内容和种类未能落实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虚假奖励、恶意诋毁、污蔑他人,损害企业利益的,将依法追究个人责任4. 人员信息管理制度范围:员工的档案管理、工资和福利管理、人员统计和分析目的:建立健全的人员信息管理体系,保证人员信息安全,供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内容:(1)人事档案管理(2)工资和福利管理(3)人员统计和分析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执行程序:(1)人事档案管理的审批和归档(2)工资和福利管理的审核和发放(3)人员统计和分析的汇总和分析责任追究:(1)人事档案管理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导致信息泄露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工资福利管理不公正,给员工带来损失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3)人员统计和分析结果不准确,影响企业决策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主管人员列席管理层会议制度

公司主管人员列席管理层会议制度

公司主管人员列席管理层会议制度
导言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主管人员在管理层会议中的列席行为,以促进信息共享、决策透明和企业管理的协调性。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主管人员。

列席资格
1. 公司主管人员应履行正式职务,担任部门或团队的负责人。

2. 公司主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并对公司的管理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列席程序
1. 管理层会议由公司高层领导组织召开,定期进行。

2. 公司主管人员应提前获知管理层会议的议题和时间,并准备
相关资料。

3. 公司主管人员需要在会前向会议组织者申请列席,并说明列
席的目的和所需支持文件。

4. 管理层会议组织者在评估申请后,决定是否批准公司主管人
员的列席。

5. 被批准列席的公司主管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参与讨
论和决策。

权责
1. 列席管理层会议是公司主管人员了解和参与重要决策的机会,他们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 列席的公司主管人员应保守会议中涉及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 列席的公司主管人员应按照会议纪要执行决策,并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执行。

4. 如果列席的公司主管人员无法参加管理层会议,应提前通知会议组织者,并请假说明原因。

免责条款
公司主管人员列席管理层会议仅作为信息共享和决策参考,不代表最终决策的责任和权力。

结论
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主管人员的参与度和行政效率,促进管理层会议的效果和公司管理的协调性。

所有公司主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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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管人员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公司主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主管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主管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二级主管。

第三条公司主管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职工群众认可、注重实绩原则;(五)个体素质优化与班子群体结构优化相结合原则;(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二)认同并带头弘扬公司文化,富有激情,具有强烈企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三)职业素养高,遵守法律,恪守职业规范,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廉洁从业,作风务实,勤勉尽责,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五)专业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国内外市场和行业发展情况;(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主管人员应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符合所任职岗位说明书的有关资格要求。

(二)一级主管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二级主管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三)新提拔的领导人员,应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备下一岗位层级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评价等级均为A及以上,(公司重组前的评价等级甲视同为A,优视同为AA,下同)。

同等条件下,绩效评价优秀的优先提拔任用。

(四)特别优秀的人员,或因工作特殊需要,提拔任用可以适当放宽任职经历等要求的限制,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近三年年度绩效评价至少有两次“A”,一次为“AA”;2、在处理重大危机、完成重点业务领域工作任务时有突出贡献,并表现出较好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职数和任期第六条以“精干高效、结构互补、群体向优”为原则,优化主管人员群体结构,提升主管人员整体功能。

第七条根据公司规模及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并从严掌握各厂部主管人员职数。

(一)生产厂一级主管原则上不超过三人,特殊情况下可增设一人;专业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一级主管不超过三人;职能部门一级主管不超过二人;以上人数均包含助理设置。

各处、室、作业区原则上配备二级主管一人。

(二)各厂(部)长助理原则上应兼任下层级负责人。

且只在下列情况下才考虑配置:1、经确定的厂(部)长副职岗位空缺时,可配置厂(部)长助理人员协管;2、基于后备人才培养需要,可配置厂(部)长助理人员,但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章选拔任用第八条主管人员选拔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对各厂(部)一、二级主管实行聘任制。

其中,各厂(部)长由公司提名,人选由人力资源部考察,并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讨论决定,由公司董事长签发聘任;二级主管由各厂(部)提名、考察,人力资源部对考察结果认定,由公司分管人事领导签发聘任。

第十条组织选拔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提名酝酿。

新提拔一级主管原则上应从现任二级主管中提名,二级主管应从三级主管、主任工/高工或未设主任工/高工的厂(部)职等较高的工程师/管理师中提名,或通过民主推荐方式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并提出人选建议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一级主管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二级主管拟聘用人员由各厂(部)组织考察;(三)综合分析,提出任用意见;(四)讨论决定;(五)对新提拔主管人员,一级主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二级主管在厂部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

第十一条竞争上岗。

是指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竞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通过公司内网公布招聘职位、任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根据需要,对人选专业知识及能力素质进行测试及民主测评;(四)根据测试、历年评价结果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五)组织考察。

一级主管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二级主管拟聘用人员由各厂(部)组织考察;(六)综合分析,提出任用意见;(七)讨论决定;(八)任前公示;(九)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职。

第十二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主管人员管理权限进行考察。

(一)考察主管人员拟任人选,必须依据主管人员选拔任用条件和基本资格,以及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

(二)对平级岗位交流的主管人员,组织考察原则上以年度绩效评价及日常考察为主。

(三)对新提拔及通过竞争上岗产生的考察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已经提任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出考察对象的下列情况: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2、主要特长、性格特点、家庭状况和业余爱好;3、主要缺点和不足;4、历年评价材料;5、通过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方式产生的考察人员,在其考察材料中应有笔试、面试、公开答辩等成绩。

(四)实行主管人员考察工作责任制。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三条一级主管选拔任用主管人员,应当按照主管人员管理权限由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免或向董事长推荐,并履行有关聘任程序。

二级主管选拔由各厂(部)班子集体讨论并报公司决定任免。

(一)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讨论决定公司一级主管任免事项,应在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二)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讨论决定主管人员任免的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等形式进行。

(三)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讨论决定主管人员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公司分管人事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逐个介绍主管人员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2、参加会议的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成员进行讨论;3、进行表决,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

(四)讨论主管人员拟任人选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原则上不予表决或暂缓表决:1、拟提拔人选既不是主管人员后备人选,也未经民主推荐并认真考察的;2、在讨论中与会成员对拟任人选的任职方案有较大分歧的;3、其他特殊情况,会议主持人可以提出不予表决或暂缓表决的建议,半数以上与会成员同意,也可不予表决或暂缓表决。

第十四条实行主管人员任前公示制度。

(一)职务晋升以及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的主管人员,一级主管在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讨论确定后,应当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二级主管在报公司确定后,在厂部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均为五个工作日。

(二)一级主管公示采用公司内网发文的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反应和意见,人力资源部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

二级主管公示由厂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形式进行,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并报人力资源部。

(三)公示反映情况调查结果的处理:1、对所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存在的,属于一级主管层级的拟提任人员,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任;属于二级主管层级的,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分管人事领导汇报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任;2、对所反映问题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属于一级主管层级的拟提任人员,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属于二级主管层级的,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分管人事领导汇报。

报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按预定的方案任用,并在任职谈话时向本人指出,督促改正;3、经调查核实发现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属于一级主管层级的,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向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汇报并决策。

属于二级主管层级的,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其所在厂(部)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向公司分管人事领导汇报并决策。

第十五条实行主管人员试用期制。

(一)对职务晋升及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任职的主管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二)一级主管试用期为一年,二级主管试用期为三个月;(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解免其试任职务。

第十六条实行主管人员职务代理制。

对新聘任主管岗位,但尚未取得相应岗位任职资质的主管人员,一律聘任为代理岗位,直至取得相应岗位层级任职资质。

代理期间原则上只增加相应的主管加给,薪等仍保持代理前不变。

第五章培养第十七条适应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创新并完善主管人员培养机制,着力提升主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管理素养、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第十八条根据集团领导力核心要素模型,不断探索和优化贴合关键业务需求的领导力发展模式,提升主管人员的领导力素质。

加强主管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公司内外资源,鼓励和支持主管人员开展有利于职业发展的在职自学和自主选学。

并建立主管人员培训培养档案,记录主管人员参加培训及锻炼的经历及表现情况,作为主管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内容。

第十九条深化主管人员后备人选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主管人员后备人选的发现、培养和使用机制,组织开展每三年为一周期的主管人员后备人选选拔工作,制定个性化的主管人员后备人选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践行“培训就是奖励,调动就是升迁”的育人理念,强化行动学习和经历开发,促进主管人员后备人才有序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加强主管人员后备人选岗位锻炼,在确保关键业务稳定开展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见习、挂职等方式,选派优秀后备人员到重点业务、困难厂(部)进行锻炼,在实践中砥砺意志、锻炼品行、提升能力,促进主管人员后备人才快速成长。

见习可采用本厂(部)见习、跨厂(部)见习两种模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优化以提升领导力、业务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主管人员任职资格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主管人员任职基础培训和在职研修,形成主管人员终身学习的培训开发机制。

第六章考核评价第二十二条一级主管的考核评价根据《一级主管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二级主管的考核评价由所在厂(部)组织实施,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十四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四好”班子创建,以及领导班子调整、主管人员职业发展、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激励监督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与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价位相匹配、与绩效贡献紧密挂钩,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激励导向规范统一、分配关系合理有序的主管人员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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