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一、总则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学教师在教学、科研、教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过程。
为了更公正、更科学地评定中学教师职称,制定本评定积分细则,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师岗位职责进行规定。
二、评定要求1. 教学业绩(占比40%)(1)授课情况(占比10%):包括教学计划和过程的完备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等方面的评价。
(2)教学质量(占比20%):学生学业成绩、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
(3)教学创新(占比10%):包括教案设计的创新性、教学方法的创新性,以及对学生学习、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的创新性。
2. 科研成果(占比30%)(1)科研项目(占比10%):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2)科研论文(占比10%):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3)科研成果(占比10%):包括科研成果的价值、影响力等。
3. 教研工作(占比10%)(1)教研情况(占比5%):包括教研项目的参与情况、教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等。
(2)教研能力(占比5%):包括教研活动组织和推动能力、教研经验总结和分享能力等。
4. 社会服务(占比20%)(1)社会服务项目(占比10%):包括参与或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2)社会声誉(占比10%):包括对学校和学科的声誉提升和贡献,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
三、积分计算方法1. 教学业绩积分计算方法教学业绩积分=授课情况得分×0.1+教学质量得分×0.2+教学创新得分×0.12. 科研成果积分计算方法科研成果积分=科研项目得分×0.1+科研论文得分×0.1+科研成果得分×0.13. 教研工作积分计算方法教研工作积分=教研情况得分×0.05+教研能力得分×0.054. 社会服务积分计算方法社会服务积分=社会服务项目得分×0.1+社会声誉得分×0.1四、评定程序1. 申报材料的准备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证明、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研工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材料。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一、基本情况面试(总分10分)1. 学历背景(最高学历)(2分)2.1 本科学历(0.5分)2.2 研究生学历(1分)2.3 博士学历(2分)2. 学科背景(2分)2.1 理科学科背景(0.5分)2.2 文科学科背景(0.5分)2.3 专业对口学科背景(1分)3. 教育工作经历(2分)3.1 在教育机构任教经验(1分)3.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经验(1分)4. 教育培训经历(2分)4.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教育培训课程(1分)4.2 参与学校或区级教育培训项目(1分)二、教学能力面试(总分30分)1. 教学经验(8分)1.1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2分)1.2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4分)1.3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8分)2. 教学成果(1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2分)2.2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学奖项(5分)3. 教学评价(10分)3.1 学生满意度调查(2分)3.2 学生考试成绩提升(4分)3.3 班级师生和谐度调查(4分)三、教研和科研面试(总分40分)1. 教研经验(10分)1.1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2年(2分)1.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5年(4分)1.3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10年(10分)2. 教研成果(2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教研项目(5分)2.2 发表教育教研论文(7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研奖项(8分)3. 科研成果(10分)3.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3分)3.2 发表科研论文(5分)3.3 获得学校或区级科研奖项(2分)四、综合考量(总分20分)1. 职务层次(5分)1.1 担任学校级职务(2分)1.2 担任区级职务(3分)2. 学术荣誉(5分)2.1 获得学校级学术荣誉(2分)2.2 获得区级学术荣誉(3分)3. 社会评价(10分)3.1 社会评价良好(5分)3.2 受社会好评(10分)以上积分细则仅为模版,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一、评定评分的原则1. 评定评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评定评分要科学、客观、全面地衡量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业绩。
3. 评定评分要突出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的重要性,注重育人成效。
4. 评定评分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不同职称的要求,分类确定评分标准和权重。
二、评定评分的主要内容1. 教学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能力。
2. 教育管理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班级管理、学生辅导、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3. 教研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教研成果等方面的能力。
4. 学科建设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学科建设、教材选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能力。
5. 师德师风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影响力。
三、评定评分的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教育部门提交评定材料。
2. 评定委员会评审:由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的评定材料进行评审,并分别对各项能力进行评分。
3. 综合评定:根据各项能力的评分结果,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总评分。
4. 结果公布: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示形式向教师公布,并可以提出申诉。
5. 评定职称:根据评定评分结果,对符合相应职称标准的教师进行职称评定。
四、其他事项1. 申诉机制:教师对评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申诉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
2. 相关奖励: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职称津贴和荣誉称号。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详细的评分标准将在后续发布的通知中确定,敬请关注。
通辽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量化评审细则
通辽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量化评审细则
说明:1.凡已参加一次职称评审,但未聘上者,必须经过三年后才能重新参加评审;
2.凡已通过低职高聘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3.凡已享受低职高聘待遇的教师,若五年后再次申报市级中学高级职称评审,必须首先申请并取消低职高聘的所有待遇;
4.以上相关项目的时限,除明确说明的以外,均指任现职以来的情况。
若最终积分相同,教龄长者优先;
5.从事学校行管工作的人员或非考科目按同期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记入个人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量化评分指标:教学工作指标: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的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可以从课程设置、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以学生学习效果为主要依据;教学成果评价可以从教材编写、教学论文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来评价。
科研工作指标:包括科学研究项目和科研成果的评价。
科研项目评价可以从科研项目的规模、研究内容的独创性和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价;科研成果评价可以从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科研成果应用情况等方面来评价。
教务工作指标: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的评价。
教学管理评价可以从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和考试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学评价可以从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手段改进等方面来评价。
师德师风指标:包括教师的师德和师风的评价。
师德评价可以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态度和师生关系等方面来评价;师风评价可以从教师的形象、仪容仪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来评价。
评分标准:每个指标都会根据不同的等级来进行评分,评分等级一般分为4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通过对上述指标进行评分,然后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总评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评分情况,将教师的职称晋级分为不同的级别。
根据评分的特点和结果,可以将教师的晋级分为以下几个级别:初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
不同级别的晋级要求和评审标准会随着教师的职称等级的提高而有所变化。
总体来说,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可以客观地对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价,并通过评分指标和标准来确定教师的职称晋级。
这种评分方法能够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助于激励教师的进步和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同时,评分细则也需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一、教学能力(占总评分的30%)1. 授课内容准备(10%)在教学前,教师应充分准备教案和教学材料。
教案需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教学材料应符合课程标准并具有一定创意,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
2. 教学组织与展示(10%)教师应能够有条理地组织教学过程,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活动。
教学板书、幻灯片、多媒体等教具的使用应得体,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 教学方法与手段(10%)教师应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示范、讨论、合作学习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同时,教师还应能够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如电子白板、计算机等,提高教学效果。
二、科研与教研能力(占总评分的25%)1. 科研项目参与(10%)教师应积极参与和申请科研项目,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兴趣。
参与科研项目的教师应具有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并能将科研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
2. 科研成果与发表(10%)教师应在各类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科研论文,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
同时,教师还应能够将科研成果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3. 教研组织与交流(5%)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组织和活动,与其他教师进行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的交流。
教师应能够积极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并从他人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三、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占总评分的20%)1. 班级管理(10%)教师应能够有效管理班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纪律环境。
教师应制定并执行班级规章制度,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心理健康,并及时进行干预和指导。
2. 评价与反馈(5%)教师应能够科学、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学生正面的反馈和指导。
评价方式应多样化,既有定期的测试评价,也有平时的观察评价,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3. 家校合作(5%)教师应与学生的家长积极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教师应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解答家长的疑问和关注。
四、师德与业务学习(占总评分的15%)1. 师德师风(10%)教师应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一、评审评分标准1. 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40%)评委将综合考察申请人在所属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学术水平,并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 学术成果(30%):包括学术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等。
- 学术影响力(10%):包括学术论文被引用次数、学术地位等。
2. 教学与指导质量(30%)评委将考察申请人在教学和学生指导方面的贡献,并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 教学效果(20%):包括教学评估结果、教学比赛获奖情况等。
- 学生指导质量(10%):包括毕业论文质量、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
3. 科研能力与创新成果(20%)评委将综合考察申请人在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方面的表现,并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 科研项目(10%):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
- 创新成果(10%):包括专利申请、技术转化等。
4. 学术服务与社会影响力(10%)评委将考察申请人在学术服务和社会影响力方面的贡献,并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 学术组织参与(5%):包括学术会议组织、学术期刊审稿等。
- 社会服务(5%):包括学术团体职务、社会评价等。
5. 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10%)评委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 人际交往与团队合作(5%):包括与同事合作情况、学术交流等。
- 职业计划与发展(5%):包括个人职业规划、学术背景提升等。
二、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评审要求,提交个人的申请材料。
2. 材料初审:评委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评审要求的申请人。
3. 评审评分:评委独立评审,按照评分细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行评分。
4. 综合评定:根据评委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5. 组织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申请人的申诉。
6. 最终确认:根据申诉情况,最终确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推荐。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立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级晋升的组织、考核和推荐。
以下简称专家评议组。
注:以上两个小组已成立,详见文件。
二、职称评审原则1.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运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比,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4.打造“阳光职称”。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从收集材料、民主测评、个人条件量化统计到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等环节,坚决杜绝拉票、找关系等违规行为。
务求做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让职称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评审程序1.制定《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并征求意见。
民主研究通过后,执行方案。
2.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组。
3.公布当年职称指标及政策,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4.填写《报名申请》,提交职称晋级材料,自评《量化评分表》。
5.专家评议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复核后,再次将结果公示。
6.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7.专家评议小组综合评审。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办公会。
9.学校办公会最终确定人选。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第一篇: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XXXXXXXX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分办法根据《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0号)、《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核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职业素养和工作业绩。
二、评分办法采取部门鉴定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需提供客观真实的原始支撑材料,由职能部门和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提出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鉴定意见,逐项逐条对应赋分标准,严格准确量化评审。
三、评分指标体系及赋分标准(一)资格条件(18分)1、学历(满分4分)博士研究生计4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3分,第一学历为本科的计2分,最高学历为本科计1分。
2、专业工作资历(满分6分)已聘职务任职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计3分,已聘职务超过规定年限的按0.5分/年加分,本人申请离岗(停薪留职、创收等)从事其他工作者不计分。
总分最高不超过6分。
3、职业道德(满分8分)在任现职期间获得与本职工作业务有关的综合表彰奖励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计8分;省部级计6分;州(厅)级计4分;州直部门计2分;院级计1分,每年计一次最高级别奖励分;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年计1分;累计不超过8分。
(二)能力业绩(42分)1、授课门数(满分4分)(1)授课三门以上,其中一门为实践教学课(公共基础课按不同层次计算),独立完成教学任务计4分;(2)授课两门,其中一门为实践课(公共基础课同上),能独立完成教学工作计3分;(3)能独立承担一门课教学任务计2分;2、企业实践锻炼及社会调查(满分6分)申报职称前近五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和技术服务、协助开展技术攻关或合作研发累计达到5个月以上,思政课及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社会调查3个月以上,参与专业建设(建设方案里面有署名)、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团委认定上报)3个学期以上,综合考核合格的计3分。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1.教学能力评分指标: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源与环境、学生评价等。
通过观察教师上课、听取学生评价、听取同事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分。
2.科研能力评分指标:评估教师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实验设备等。
评分指标主要包括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的承担情况、获奖情况等。
3.教学管理能力评分指标:评估教师在教务管理、学生管理、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能力。
评分指标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教学管理创新能力、教学团队建设情况等。
4.专业能力评分指标:评估教师在所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专业能力。
评分指标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教材教辅编写与改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5.师德师风评分指标:评估教师在道德品质、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评分指标主要包括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师德表现、与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对待工作的态度等。
综合评分细则的制定应该根据不同级别的职称要求来设计,以确保评分标准科学、合理,并能够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能力水平。
评分细则的制定过程中还应该考虑到不同学科的特点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设计不同的评分指标和权重。
此外,评分细则的制定还应该考虑到评分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评分结果能够被广大教师认可和接受。
在评分细则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有相应的评委会或评审小组,由专业人士组成,根据评分细则对教师的能力进行评估和打分。
评分过程应该注重对教师整体能力的综合考核,而不仅仅是关注其中一方面的表现。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估和评分,才能够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提高自身能力,提升教育质量。
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教育教学和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一、教师系列职称的等级划分:1.助教:从事教学工作不满1年;2.讲师:从事教学工作1-5年;3.副教授:从事教学工作5-10年,有较高教学水平;4.教授: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经验。
二、教学能力评分细则:1.教学内容准备:准备充分的教学计划,能够清晰明了地传授知识和技能;2.教学方法: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3.教学效果: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4.课堂管理:能够有效管理课堂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的环境和氛围良好;5.教学创新: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果;6.教材建设:能够编写或参与教材的编写工作,为教学提供良好的参考资料。
三、科研能力评分细则:1.科研成果: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论文或获得专利证书;2.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项目;3.学术地位: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4.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进行学术讨论和交流;5.学术荣誉:获得学术界的一些荣誉和奖励;6.研究团队:参与或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科研团队。
四、教务管理能力评分细则:1.教务工作组织:能够有效组织和安排教务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教务政策执行:能够准确执行教务政策,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3.教师评估和考核:能够参与教师评估和考核工作,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4.学生管理:能够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籍管理、班级管理等;5.教务信息管理:能够精确记录和管理教务信息,确保教务工作的及时和准确。
五、师德师风评分细则:1.遵守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正直诚实;2.爱岗敬业:对教学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感,认真负责;3.师生关系: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发展和成长;4.学术诚信:严格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进行学术造假和抄袭行为;5.团队合作: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同事和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幼儿园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幼儿园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1. 背景介绍在幼儿园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优秀的幼儿园教师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本细则旨在规范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的评审评分工作。
2. 评审评分指标2.1 教育教学能力:对幼儿教育学科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质量和效果,以及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的评估。
2.2 师德师风: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素养和形象仪表的评估。
2.3 专业发展:参与学术研究、教学改革与实践、师资培训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评估。
2.4 教研与科研能力:教师在教研与科研活动中的能力和贡献的评估。
2.5 教育实践经验:教师在实际教学中所获得的教育实践经验的评估。
2.6 干部工作成绩:教师在幼儿园管理、组织协调、干部工作等方面的评估。
3. 评审评分程序3.1 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自愿申请进行高级职称的评审评分。
3.2 材料提交:教师申请评审时需提交个人简历、教育教学业绩材料、师德师风考核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评审评分: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评分指标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分。
3.4 论证: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论证,确保评审评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5 终审:最终评审结果由终审团进行确认,并出具评审意见。
4. 评审评分标准4.1 评分等级:根据评审评分结果,将教师的职称评定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不评职称。
4.2 分数划定:不同职称等级的评分分数划定标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 评审公示和反馈5.1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公示栏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公示,并向教师本人进行通知。
5.2 反馈和申诉:教师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反馈和申诉。
评审委员会将认真对待教师的反馈和申诉,并进行相应的复核。
6. 附则6.1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起执行。
6.2 对于存在争议和特殊情况的评审评分案例,评审委员会有最终的决定权。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本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本导言:本细则旨在明确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积分标准和要求,以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教师职称评定是对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职称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评定,旨在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一、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最多50分)1. 课堂教学效果评定(20分)包括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设计和运用、师生互动和学生学习表现等方面评估。
2. 教学质量评定(10分)通过学生测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实验报告评定等方式,客观反映教师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3. 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评定(10分)包括参与和主持科研项目、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获得教育教学奖项等方面评估。
二、专业发展和学术能力(最多40分)1. 学历和学位评定(10分)学历和学位代表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学术素养,该项指标根据教师的学历和学位级别进行评定。
2. 专业技能评定(15分)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技能、教材教辅编写等方面评估。
可通过教育教学竞赛、教学作品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定。
3. 学术研究能力评定(15分)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交流和研讨、承担科研项目等方面评估。
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最多10分)1. 班级管理评定(5分)包括班级纪律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培养等方面评估。
2. 学校管理评定(5分)包括学校教研组织、教研活动、教务管理等方面评估。
四、师德师风(最多10分)1. 教师综合素质评定(5分)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理念、师德师风等方面评估。
2. 学生评价评定(5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评定教师师德师风的重要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本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专业发展和学术能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师德师风四个方面,每个方面根据相应的评定项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积分。
评定结果以综合分数为依据,分数越高,职称评定的机会就越大。
希望教师们按照该细则要求,努力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第二阶段是审核业绩成果。
具体情况如下:一、评审必备条件必备条件有八项,其中项目资格、职称、学历、教龄、继续教育、班主任经验、循环能力、教师资格证均为必备条件。
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此外,证书资历、专业年限、教育年限和教学考核记录也是必备条件之一。
最后,听课、校本公开、论文、指导、青年教师培养、课题研究、优秀课程、优秀班级等项目也是必备条件。
二、审核业绩成果业绩成果是指申报者的学历、教龄、任现职年限、班主任经验、论文著作和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业绩。
业绩成果的积分累加,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具体如下:一)学历(上限5分)学历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和中专四个档次,分别对应5分、4分、3分和2分。
根据申报者的学历档次,给予相应的分数。
二)教龄(10分)教龄是指申报者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任现职年限是指申报者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班主任是指申报者每年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
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完成了教科研项目(课题),以上成员加分标准:省部级加 8 分,州级 加 6 分,院级加 3 分。
(2)著作(艺术作品)、教材 出版学术专著计 16 分,两人合著:第一作者计 10 分,第二作者计 6
分;三人及以上合著:第一作者计 8 分,第二作者计 5 分,其它成员共 2 分。
编著学术书籍:主编计 6 分,第一副主编计 4 分,其它成员共 2 分。 公开出版教材:主编计 6 分,第一副主编计 4 分,其它成员共 2 分。 (3)论文(艺术作品): 第一作者:核心期刊每篇 4 分,公开期刊每篇 2 分,(内刊、增刊、论 文集每篇 1 分)。 (4)专利:发明专利每项 4 分,实用新型专利 3 分,外观设计 2 分。 (5)奖励: 教科研成果、著作、教材和论文(建筑工程技术项目)教师均以各级 政府、主管单位及省以上一级学会文件为准。在完成和出版的基础上,获 奖项目(课题)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加分: 国家级:一等加 10 分,二等加 9 分,三等加 8 分; 省部级:一等加 8 分,二等加 7 分,三等加 6 分; 州级(省以上学会):一等加 6 分,二等加 5 分,三等加 4 分; 院级:一等加 4 分,二等加 3 分,三等加 2 分; (6)教改奖、课改奖、教学优秀奖、优质课奖、技能大赛奖等业务性奖项 按(5)的标准计分。 (六)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满分 7 分) 申报职称时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年度考评基本合格每年计 1 分, 年度考核合格每年计 2 分,任现职期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者加 1 分,总分最高不超过 7 分。继续教育非脱产班班主任经历按学生在校集中 学习时间计算。 (七)一票否决项目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2、专任教师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任现职以来没有班主任(辅导员) 工作经历的(“双肩挑”人员、教研室主任以及男满 50 周岁以上、女满 45 周岁以上除外);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1. 考核评分的目的和重要性- 目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旨在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业绩表现,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 重要性:考核评分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的职称晋升和薪资待遇,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2. 考核评分内容和权重分配- 考核内容:教学能力(40%)、专业发展(30%)、学科建设(20%)、科研与论文贡献(10%)。
- 权重分配: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性和参考专业标准,分配相应的权重,确保评分结果全面公正。
3. 考核评分标准和等级划分- 考核评分标准: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包括教学能力的教案设计与教学过程、专业发展的培训和研究成果、学科建设的教研成果和课程建设、科研与论文贡献的研究项目和发表成果等方面。
- 等级划分:根据评分结果,将教师的考核评分划分为优秀、称职、待提高和不称职等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4. 考核评分流程和要求- 考核评分流程:包括评分准备、评分对象确认、评分指标量化、评分结果统计等环节,确保评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 考核评分要求:评分工作由具有相应资历和专业背景的评委组成,评分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评分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 考核评分结果的应用和效果- 考核评分结果应用:根据评分结果进行职称晋升、薪资调整和奖励等决策,激励教师持续改进和提高。
- 考核评分效果:促进教师队伍的优秀人才选拔和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教师提供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流程,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整体提升。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推荐。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立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级晋升的组织、考核和推荐。
以下简称专家评议组。
注:以上两个小组已成立,详见文件。
二、职称评审原则1.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运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比,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4.打造“阳光职称”。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从收集材料、民主测评、个人条件量化统计到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等环节,坚决杜绝拉票、找关系等违规行为。
务求做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让职称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评审程序1.制定《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并征求意见。
民主研究通过后,执行方案。
2.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组。
3.公布当年职称指标及政策,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4.填写《报名申请》,提交职称晋级材料,自评《量化评分表》。
5.专家评议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复核后,再次将结果公示。
6.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7.专家评议小组综合评审。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办公会。
9.学校办公会最终确定人选。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根据中共XX市委人才发展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 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快教师队伍建设,选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职称评审领导会议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量化评分标准(一)基本分(学历与资历)1.学历:研究生12,本科10分,大专8分,中师6分。
2.教龄:每年1分(开始缴纳社保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算起)3.职称:每年1分(任现职以来计算)4.职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每年5分,工会主席每年4,正职中层干部(含工会副主席)每年3分,副职中层干部(含干事)每年2分,科组长每年1.5分;班主任工作每年1.5分(开始缴纳社保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担任班主任算起);下乡帮扶责任人每年1.5分;工会委员每年0.5分;社团负责人折合班主任分每年0.75分(不足半年以半年算,超出半年不足1年以1年计算;任多重职务按实际职务累计)。
5.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1分;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0.5分(凭证书并按实际聘任时间起算)(二)获奖分(本项目累计以30分封顶)1.个人优秀奖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校级2分(校级优秀个人奖指市由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直小学和中心校组织评选的,其他各村级组织评选的不计分。
同一年度同一类奖励,只取最高分,不同年度的奖励分累计)。
2.调教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
国家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在我校组织的比赛)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3.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
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4.集体指导奖,由市教育局奖教奖学通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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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X X X X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分办法根据《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0号)、《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核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职业素养和工作业绩。
二、评分办法
采取部门鉴定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需提供客观真实的原始支撑材料,由职能部门和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提出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鉴定意见,逐项逐条对应赋分标准,严格准确量化评审。
三、评分指标体系及赋分标准
(一)资格条件(18分)
1、学历(满分4分)
博士研究生计4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3分,第一学历为本科的计2分,最高学历为本科计1分。
2、专业工作资历(满分6分)
已聘职务任职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计3分,已聘职务超过规定年限的按分/年加分,本人申请离岗(停薪留职、创收等)从事其他工作者不计分。
总分最高不超过6分。
3、职业道德(满分8分)
在任现职期间获得与本职工作业务有关的综合表彰奖励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计8分;省部级计6分;州(厅)级计4分;州直部门计2分;院级计1分,每年计一次最高级别奖励分;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年计1分;累计不超过8分。
(二)能力业绩(42分)
1、授课门数(满分4分)
(1)授课三门以上,其中一门为实践教学课(公共基础课按不同层次计算),独立完成教学任务计4分;(2)授课两门,其中一门为实践课(公共基础课同上),能独立完成教学工作计3分;(3)能独立承担一门课教学任务计2分;
2、企业实践锻炼及社会调查(满分6分)
申报职称前近五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和技术服务、协助开展技术攻关或合作研发累计达到5个月以上,思政课及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社会调查3个月以上,参与专业建设(建设方案里面有署名)、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团委认定上报)3个学期以上,综合考核合格的计3分。
超过的按1分/月(学期)加分。
(从2016年开始按年度标准执行)
3、工作数量(满分22分)
基本课时量执行以下标准:每学年均达320课时,计12分,年均超过每10%加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2分;未达到基本课时量的,按年均完成课时量的百分率乘以12计算。
“双肩挑”人员、专职辅导员完成管理工作任务,按12分计算,所任制度规定内课时按超课时计算;调进人员、学院派出进修学习、驻村工作等组织安排者根据年基本课时量(折合每周8课时)标准按实际时间计算课时分;专职招生人员按每周12课时计算;因自身原因离岗者不计分。
“双肩挑”减免课时量根据基本课时标准,按《XXXXXXXX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XXXXXXXX人事〔2016〕5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计算。
4、听课评教(10分):系部听课评教、学生评教、教学专家委员会(教学督导)听课评教。
按项目将百分制换算成10分制。
5、其他必备条件,不具备的不予申报。
(1)听课:近五年申报高级人员每年至少听课30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20节。
(从2016年开始按年度标准执行)(2)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公共课教师除外。
(3)指导青年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近五年系部或学院下文安排系统指导二名青年教师(有文件、有计划、有听课记录、有总结)。
(4)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从2016年开始按年度标准执行)
(三)教科研(技术)条件(满分30分)
在任现职期间,教科研成果符合职称申报组合条件之一的各项成果共计15分。
超过规定数量的教科研成果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1、国家级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立项和完成,总课题(项目)所有参与成员教科研成果计满分;一级子课题参与成员按省级课题对待;二级子课题参与成员按州级课题对待。
申报并立项:
省部级:主持人6分,第二成员4分,第三成员2分,其它成员1分;
州(厅)级:主持人4分,第二成员2分,其他成员1分;
院级:主持人2分,第二成员1分;
完成了教科研项目(课题),以上成员按申报立项同等加分。
2、着作(艺术作品)、教材
出版学术专着:独着、主编记15分,两人合着:第一作者计10分,第二作者计6分;三人及以上合着:第一作者计8分,第二作者计5分,其它成员共2分。
编着学术书籍:主编计6分,第一副主编计4分,其它成员共2分。
公开出版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主编计6分,其他计3分;教育部规划教材第一副主编计3分,其它成员共2分;非教育部规划教材第一副主编计2分,其它成员计1分。
3、论文(艺术作品)
申报教授:独撰或第一作者:核心期刊每篇4分,公开期刊每篇1分。
申报副教授:独撰或第一作者:核心期刊每篇6分,公开期刊每篇4分。
申报讲师:独撰或第一作者:核心期刊每篇10分,公开期刊每篇6分。
4、专利:发明专利每项4分,实用新型专利3分,外观设计2分。
5、奖励:教科研成果、着作、教材和论文(建筑工程技术项目)教师均以各级政府、主管单位文件为准。
在完成和出版的基础上,获奖项目(课题)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加分:
国家级:一等加10分,二等加9分,三等加8分;
省(部)级:一等加8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6分;
州(厅)级(省以上学会):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
院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
教改奖、课改奖、教学优秀奖、优质课奖、技能大赛奖等业务性奖项按以上标准计分。
6、非政府性的行业协会及学会奖励降一级赋分。
7、团队及精品课程建设:
(1)申报职称前近五年被评聘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实训基地、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负责人,湖北名师、省(州)管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分别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州级6分加分。
有团队成员的按级别分减排名序数计分。
(必须凭文件或证书原件)
(2)辅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大学生科技大赛、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其负责人按国家级:一等计10分、二等计9分、三等计8分,省级分别为7、6、5分,州(厅)级分别为5、4、3分;院级一、二等分别计1分。
有团队成员的按级别分减排名序数计分。
(必须凭文件或证书原件)
(3)教师指导学生成功申报国家专利的:发明专利计4分、实用新型专利计3分、外观设计专利计2分。
有团队成员的按级别分减排名序数计分。
(必须凭文件或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项目,同一项目只记一人次最高分,有团队成员(必须是在文件或证书中有名字)按获奖等级分和排名序数依次递减计分。
最低计1分。
(四)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满分10分)
申报职称时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合格每年计2分,任现职期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者加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申报职称近五年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不遵守讲课有纪律规定和《XXXXXXXX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
2、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3、专任教师近五年来没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副县级及以上、主持部门工作人员、离退休时间在3年或3年以内的除外);
4、拒绝承担组织分配的工作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
5、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审查期间的;
6、师德师风出现严重问题、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7、违反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并受到公安部门等通报及以上处罚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10、其他应一票否决的。
四、量化评审程序
(一)组织人事处召集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进行培训,确保评委熟练掌握量化评审的有关政策、方法、程序。
(二)学院分管领导布置任务,明确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三)评委学习量化标准,统一赋分尺度,做到全程宽严一致。
(四)评审专家认真审阅申报材料,熟悉申报人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和部门鉴定,逐项对应量化标准准确赋分。
采用专家循环评议,独立赋分,以均分确定总分、确定等次的办法进行。
计分保留小数点一位。
(五)对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做好记录。
(六)由评委负责人向评委会汇报申报人员量化评议情况和推荐意见,通报评分情况及其原因。
(七)在评委会充分讨论对比平衡的基础上,评委无记名投票逐一表决,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八)组织人事处宣布评审结果后,全体评委在评审结果表上签字。
五、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之前与之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XXXXX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