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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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耕农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 济的恢复和发展。
同时,均田制也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赖以存 在的经济基础。
-
11
封建土地私有制:
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牛耕的广泛使用,井田制的瓦解,以 及各国变法运动的开展,土地私有制确立并发展起来。战国 时期确立的土地私有制,在我国延续了2000多年。
形式:
基本特点是土地国有,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起来,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 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
10
均田制:
始于北魏,沿用至唐朝前期。
露田在年老或 死亡后要收回
桑田可继承
基本特点是:
以政府手中掌握大量的土地为前提,在不触动地 主阶级的条件下,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 占有权和使用权。
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为有偿、有限期和有流
动的使用,成为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
迫切的和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
16
(1)国有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利无从体现,国家土地所 有权成为虚无
(2)土地分配不合理,土地使用严重浪费 (3)妨碍了企业素质的提高,不利于企业的经济核算 (4)阻碍了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春秋
私有制开始产生。 “私田”成为私有土地
时期
税制改革:
齐国:“相地而衰征
以法律形式,最
”
终确立起土地私 鲁国:初税亩
有各制国。变法运动: 秦国商鞅变法:
战国
“除井田,民得买卖”
时期
客观承认土地 “依军功行田宅”
私有的合法性
思考根:质生据春好产土秋坏力地战征的多国收进少时赋,瓦步和期税解加—田土—速。地铁井制农度田具发制的生出变按现化亩和分的收牛公根税耕田本,的、原不推私因再广田?区.
-
17
初期酝酿阶段
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酝酿,始于20世
纪80年代初。深圳的改革者们义无反顾地踏上了通
往“禁区”的道路,率先以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
向外商出租土地。
-
18
1987年4月,国务院第一次提出了“土地使用权
可以有偿转让”的政策。同年下半年,深圳率先试点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从此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 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 宅和公共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
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
地。
-
4
1.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
5
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
时期 原始社会 奴隶社会 (商周)
封建社会
土地制度 氏族集体所有制
表现形式
奴隶主土地国有制
井田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
屯田制 均田制 封建土地私有制
-
6
君主私有土地(由宫廷有关部门掌握的那部分土地,
其收入主要用于君主的私人开支)
地主私有土地
自耕农私有土地
地主土地私有是最主要形式,三者相互依存,此消彼长。
影响:
封建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
广大农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完全没有土地,受封建地主和
国家的剥削和压迫,生活贫困;
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的主要形式,也是封建
• 井田制就是把耕地划分为 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 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 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 耕种一个方块,称为“一 田”。甲骨文中的“田” 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 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 由庶民个人耕种,中间则 为公田,所有人必须先合 力耕好中间的公田,才能 回私田工作。
“公田”实际上为贵族占有,“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
甲骨文7中的
内容
①一切土地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
甲骨文中的田
②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世代享用,但 不得转让和买卖;诸侯要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赋
③井田制中有“公田”和“私田”之分
实质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国王所有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
8
历史时期 土地制度变化的情况
表现
井田制开始崩溃, “公田”被抛荒
改革的序幕,标志着改革从理论探索转人实践阶段。
《经济日报》称“这次拍卖活动,将是我国土地管理
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外电评论说:
“这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的空前举动”。紧随深圳,
福州、海口、广州、厦门、上海等城市也开展了试点。
-
19
1988年2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包括土地条款在内
-
9
屯田制:
古已有之,代表有曹操、魏蜀吴三国屯田。
具体做法是: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 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
民屯,屯田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屯田民不负担兵役, 但不得随便离开土地。
军屯是组织兵士进行农业生产,由将吏管理,收获物全部交给国家。
-
14
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 于集体所有。”
《宪法》确认了国家和集体两种土地所有权,这是我 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大法形式对土地所有权做出的郑 重规定。
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个别条款的建议》。 其中包括“……二、《宪法》第10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 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 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 用权可以转让。’ ”
社会的经济基础。
-
12
根源:土地私有制
统 治 者
被统治者
封建政权
抑
徭田 制
田
役赋 兼
赋
兵人 役头
并
地主
税
地 租
自耕农
佃农
激化矛盾
农民起义 新 王
朝 均田免粮
新的自耕农
-
13
民国时期的土地权利分配及管理
土地问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已为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 所重视,孙中山先生提出“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孙中山先生这 一主张未能得到国民党政府的执行,在国民党统治的近30年中, 仍然保存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地权分配极不平均。
土地管理法
-
1
内容要点:
1.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2 《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制度 1.3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 1.4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1.5 建设用地
-
2
Biblioteka Baidu -
3
我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土地的用途 将土地划分为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包括耕地、林地、草 地、农田水利用地、养 殖水面等;
-
15
建国以来,在产品经济模式下,我国的土地使
用制度一贯实行行政划拨的形式,即土地的使用实行
配给制。这种土地使用制度的突出特点就是“三无制
度”,无偿、无限期和无流动。随着我国20世纪80年
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运行,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病暴露得越来
越明显,因此,进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变土地的
同时,均田制也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赖以存 在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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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封建土地私有制:
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牛耕的广泛使用,井田制的瓦解,以 及各国变法运动的开展,土地私有制确立并发展起来。战国 时期确立的土地私有制,在我国延续了2000多年。
形式:
基本特点是土地国有,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起来,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 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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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均田制:
始于北魏,沿用至唐朝前期。
露田在年老或 死亡后要收回
桑田可继承
基本特点是:
以政府手中掌握大量的土地为前提,在不触动地 主阶级的条件下,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 占有权和使用权。
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为有偿、有限期和有流
动的使用,成为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
迫切的和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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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利无从体现,国家土地所 有权成为虚无
(2)土地分配不合理,土地使用严重浪费 (3)妨碍了企业素质的提高,不利于企业的经济核算 (4)阻碍了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春秋
私有制开始产生。 “私田”成为私有土地
时期
税制改革:
齐国:“相地而衰征
以法律形式,最
”
终确立起土地私 鲁国:初税亩
有各制国。变法运动: 秦国商鞅变法:
战国
“除井田,民得买卖”
时期
客观承认土地 “依军功行田宅”
私有的合法性
思考根:质生据春好产土秋坏力地战征的多国收进少时赋,瓦步和期税解加—田土—速。地铁井制农度田具发制的生出变按现化亩和分的收牛公根税耕田本,的、原不推私因再广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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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酝酿阶段
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酝酿,始于20世
纪80年代初。深圳的改革者们义无反顾地踏上了通
往“禁区”的道路,率先以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
向外商出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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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国务院第一次提出了“土地使用权
可以有偿转让”的政策。同年下半年,深圳率先试点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从此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 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 宅和公共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
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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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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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
时期 原始社会 奴隶社会 (商周)
封建社会
土地制度 氏族集体所有制
表现形式
奴隶主土地国有制
井田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
屯田制 均田制 封建土地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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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君主私有土地(由宫廷有关部门掌握的那部分土地,
其收入主要用于君主的私人开支)
地主私有土地
自耕农私有土地
地主土地私有是最主要形式,三者相互依存,此消彼长。
影响:
封建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
广大农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完全没有土地,受封建地主和
国家的剥削和压迫,生活贫困;
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的主要形式,也是封建
• 井田制就是把耕地划分为 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 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 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 耕种一个方块,称为“一 田”。甲骨文中的“田” 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 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 由庶民个人耕种,中间则 为公田,所有人必须先合 力耕好中间的公田,才能 回私田工作。
“公田”实际上为贵族占有,“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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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7中的
内容
①一切土地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
甲骨文中的田
②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世代享用,但 不得转让和买卖;诸侯要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赋
③井田制中有“公田”和“私田”之分
实质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国王所有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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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历史时期 土地制度变化的情况
表现
井田制开始崩溃, “公田”被抛荒
改革的序幕,标志着改革从理论探索转人实践阶段。
《经济日报》称“这次拍卖活动,将是我国土地管理
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外电评论说:
“这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的空前举动”。紧随深圳,
福州、海口、广州、厦门、上海等城市也开展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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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988年2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包括土地条款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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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屯田制:
古已有之,代表有曹操、魏蜀吴三国屯田。
具体做法是: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 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
民屯,屯田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屯田民不负担兵役, 但不得随便离开土地。
军屯是组织兵士进行农业生产,由将吏管理,收获物全部交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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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 于集体所有。”
《宪法》确认了国家和集体两种土地所有权,这是我 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大法形式对土地所有权做出的郑 重规定。
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个别条款的建议》。 其中包括“……二、《宪法》第10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 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 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 用权可以转让。’ ”
社会的经济基础。
-
12
根源:土地私有制
统 治 者
被统治者
封建政权
抑
徭田 制
田
役赋 兼
赋
兵人 役头
并
地主
税
地 租
自耕农
佃农
激化矛盾
农民起义 新 王
朝 均田免粮
新的自耕农
-
13
民国时期的土地权利分配及管理
土地问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已为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 所重视,孙中山先生提出“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孙中山先生这 一主张未能得到国民党政府的执行,在国民党统治的近30年中, 仍然保存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地权分配极不平均。
土地管理法
-
1
内容要点:
1.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2 《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制度 1.3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 1.4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1.5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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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teka Baid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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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土地的用途 将土地划分为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包括耕地、林地、草 地、农田水利用地、养 殖水面等;
-
15
建国以来,在产品经济模式下,我国的土地使
用制度一贯实行行政划拨的形式,即土地的使用实行
配给制。这种土地使用制度的突出特点就是“三无制
度”,无偿、无限期和无流动。随着我国20世纪80年
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运行,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病暴露得越来
越明显,因此,进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变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