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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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使采购工作更科学、流程更规范、效率更高效、质量更优质、成本更低廉,特制定本办法。物资采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采购物资满足医院工作需要。

一、物资分类

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麻精药品、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含医疗设备和器械、CT胶片和植入人体内的并单独计费耗材、需要消毒灭菌的一次性耗材等;

其他物资:含办公用品、办公家具、被服、运输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信息耗材、后勤维修材料、其它后勤设备等。

二、物资的申请、审批和计划

1、每年年初,设备科根据使用科室提交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由设备科调研,拟定下一年度医疗设备需求初步计划,形成医疗设备年度需求计划,提交院长办公会,报董事会批准同意后,由采购中心采购。

2、信息设备、软件及总务后勤物资参照医疗设备及配件提交采购年度计划。

3、临床急需物资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分别报请科室主任签字、分管

领导及执行董事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4、使用科室申购的器械由科室领用后,交手术室护士长保管,手术室做

好器械交接登记。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前3 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填写申购单,科室主任签字,采购中心依据询价比较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

6、外请专家手术所用医用耗材,应从医院采购目录中选择,如果使用医

院采购目录未包含的耗材,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院长同意,由药剂科调研后,交分管院领导和执行董事同意后,纳入医院采购目录。特殊情况由采购中心询价后直接报执行董事同意直接采购。

6、药品采购

(1)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现在库存数量和消耗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并填

写《医院采购计划》,《医院采购计划》应完整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需要专门说明生产厂商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生产厂商。采购申请部门原则上不得提出指定供应商的要求,特殊情况须由科主任向执行董事说明情况,同意后由采购中心进行采购。毒麻精类药品挂

网采购。

(2)常用品类的库存量不得超过半个月,不常用品类和采购时间较长的品类库存量不得超过 1 个月为原则,保证各品类周转率年度达到10 次以上。

(3)采购目录以外的品类由使用部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院长审批。采购目录以外的品类申请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预计使用 1 个月的数量,经使用 3 个月能够正常使用后,纳入采购目录管理。经使用3个月不能够正常使用的,不得纳入采购目录管理管理。

三、采购方法及实施

1、采购中心根据董事会批准同意后的全年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每年上半年,医院组织一次集采招标会,由各供应商报价,确定全年各类物资的招标采购价格和确定《采购目录》,《采购目录》内的品类为常用品类。《采购目录》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均由医院采购中心统一采购。《采购目录》以外的品类由供应商与采购中心联系洽谈业务合作。确定《采购目录》后,应及时将采购目录和招标采购价格、采购合同一并给医院财务部门备案。

3、采购中心应根据医院年度需求情况选好供应商,对供应商的资质、药品质量、配送及时性、供应商的信誉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确定信誉好、质量高、价格低、供应及时的供应商作为公司的供应商。对首次纳入医院集采的供应商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留医院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中心留存资质证明的电子档(所有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均应在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备案,随时供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检查)。

4、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询价议价进行采购。

5、20 万元以上的设备实行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中心组织,由董事会审批。2 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中心组织,由执行董事审批。

6、《药品采购目录》以内的药品和《药品采购目录》以外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均由医院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药品采购目录》以外的药品由供应商与采购中心联系洽谈业务合作。采购人员收到《药品请购单》后,根据年度药品采购确定的供应商进行药品采购。《药品请购单》送达采购中心后,常用药品一般应于一周内由供应商送达医院仓库;如因不可抗力及市场紧张因素导致在一周内采购不到的特殊药品,采购部门应于《药品请购单》送达 3 天内反馈到请购部门,原则上药品采购的最长时限为15 天。

四、采购流程涉及各部门职责

采购流程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中心和仓储。

1、采购中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一般物资(批量采购)的采购,确定采购生产厂家、供应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指定供应商)。医疗设

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材料审核后,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留存。其中医用设备的“三证”由设备科负责建立档案并保管,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由药剂科建立档案并保管。

2、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被服的管理部门是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药品的管理部门是药剂科。医用设备的管理维护部门是设备科。信息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部门是信息科。

3、总务科、信息科、设备科管理的物资,统一划入一般物资仓库,药品、器械、医用耗材等划入药剂科仓库,以上设立仓库管理员,负责相应物资的出、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物资仓库管理员和药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月的4-5 日或20-25 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采购部门应在7-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

4、财务部门负责物资出入库汇总审核、报销审核,并负责库存药品的定期监盘。原则上每季度盘点一次,特殊情况随时盘点,药剂科、总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配合。

五、验收和入库

1、要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制度,一般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负责验收。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采购中心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

2、医用耗材、器械由库房管理员负责验收: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由库房管理员负责验收: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等。

4、药品由库房管理员负责验收: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厂家、包装、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验收与订购单不符或质量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库房管理员有权拒绝入库;核对数量是否正确,对超过采购申请数量的,库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6、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医院采购要求和超过申购数量的物资,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处理。

7、经验收合格的,应及时办理入库,由库房管理员签字确认,与供应商的送货单一并作为付款或应付款项的依据,库房管理员根据供货商分类整理后,报财务科作为应付账款入账。

六、质量反馈

1、使用部门(科室)随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以《产品

质量反馈单》的形式报相应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将问题集中反馈到采购中心门,采购中心收到反馈问题处置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质量等问题,不能解决的,应予以退货,确保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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