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药店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店临时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医院药店临时采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店在临时采购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保证药品采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店的所有临时采购活动。
2. 临时采购的定义临时采购是指在医院药店正常采购流程外的临时补充采购活动,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突发疫情或灾害事件导致药品紧缺;•季节性疾病暴发导致药品需求量大增;•监管部门要求药店立即补充某种药品。
3. 临时采购管理流程3.1 临时采购需求确认当出现临时采购需求时,医院药店管理员应及时与相关医生、药剂师等沟通确认采购的具体药品种类、数量和采购期限等信息。
相关医疗人员需提供相应的疗效、临床使用说明和合理用药建议。
3.2 临时采购审批临时采购需经过药店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才能进行。
审批人员需确认采购的必要性、紧急性,对药品种类和数量进行合理评估,确保符合医院的采购政策。
3.3 供应商选择医院药店应选择合规、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临时采购。
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询价或招标等方式选择供应商,但应确保采购效率和采购成本的合理性。
3.4 采购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医院药店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期限等具体内容,并注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5 临时采购执行临时采购执行由药店管理员负责,确保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药品种类、数量和交付期限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操作,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6 临时采购记录和报告医院药店应对每次临时采购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采购的药品种类、数量、供应商信息、采购金额等。
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临时采购情况。
4. 临时采购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医院药店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临时采购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对于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修订,保证临时采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5.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不断修订完善。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作为一家医院,药品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临时采购制度是必要的。
目的是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过程,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可靠,以及满足临时治疗需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临床科室需要进行临时采购药品的情况。
三、采购流程1.申请:临床科室负责人或医生根据临时治疗需求和患者情况,向药品管理部门提交药品采购申请,包括药品名称、数量和用途。
2.审批:药品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临时采购制度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药品需求的紧急性和必要性。
b)是否存在其他采购渠道或替代药品。
c)药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d)申请的药品是否符合医院的采购预算。
3.采购:药品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的药品采购需求进行合理的采购。
a)尽量选择正规的药品生产商或供应商。
b)要求供应商提供药品的质量保证和有效期限,并进行相应的验收。
c)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保证采购药品的数量、有效期等符合申请的要求。
4.报销:完成采购并验收合格后,药品管理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报销申请,包括采购药品的明细和相关凭证。
四、药品质量和安全控制1.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有效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
a)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药品质量标准、生产许可证等。
b)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合理的质量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
2.采购药品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a)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或退货。
b)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事故报告。
3.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药品进行流向追踪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可控。
五、记录和档案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临时采购的药品进行明确的档案管理。
a)包括采购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商、采购日期等信息。
b)对采购药品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追踪。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医院实际,制定《药品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三、名词定义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临时采购药品:是指医院因紧急抢救、特殊病种、新技术、新项目等患者需要,一次性采购的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
四、内容1.临时用药是指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特殊需要、诊疗及科研所需的而医院尚未引进且无替代品种的药品。
临时用药原则上必须是陕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目录中中标品种。
2.科主任为药品临采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把关。
不得临采本机构用药目录已有同类或类似作用的品种、重点监控药品和辅助性药物(包括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脑循环与促智药、活血化瘀类药物、抗肿瘤辅助用药等)等临床非紧急、非必需的药品。
3.临时用药申请为一次性申请,申请量严格实行“专药专人专用”,申请人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结合临床治疗需求及本院药物情况,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如治疗指南等),以最小使用量申请,同时必须保证用完,否则失效药品将由临床科室负担。
4.临床医师按规定格式填写《临床科室临时需药申请表》,申请表应明确填写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价格、申请理由、申请数量、使用患者等信息。
5.申请表由申请医生填写,临床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后,递交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将申请表原件交至药剂科备案并进行药品采购。
6.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通过电话、处方等形式通知主管院长及药剂科,并于事后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医院临时采购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院临时采购用药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保障患者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科室在基本用药目录外,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临时采购药品的情况。
三、临时采购用药条件1. 临床科室因特殊诊疗需要,确需使用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2.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同意临时采购;3. 临时采购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具有明确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四、临时采购用药程序1. 临床科室提出临时采购申请,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目的等;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3. 经审查同意后,药剂科按照规定程序采购药品;4. 采购的药品应当经过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5. 临时采购的药品应及时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管理。
五、临时采购用药管理1. 临时采购的药品使用期间,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嘱进行用药;2.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药剂科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3. 药剂科应定期对临时采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有效;4. 临时采购药品使用完毕后,临床科室应将药品剩余量退回药剂科,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监督与责任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临时采购用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 药剂科负责临时采购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和管理;3. 临床科室负责临时采购药品的使用和监督管理;4.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临时采购用药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1.目的:规范药品临时申购,最大限度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2.范围:药学部、临床科室。
3.定义3.1目录外药品:指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未收载的药物品种。
本制度涉及药品,仅指目录外药品。
3.2临时申购:包括针对特定患者病情治疗的临时一次性采购;以及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未及讨论,而临床急需药品等的临时申购。
4.权责4.1临床科主任:负责科室药品临时申购的审批及相关管理。
对采购回来的药品使用负责,无正当理由造成积压或浪费,损失由申购科室承担。
4.2药学部:负责定期对临时申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5.制度内容5.1临时申购药品范畴5.1.1急诊、会诊后抢救用药,患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用药,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中无同类或同品质的替代药物。
5.1.2临床开展新技术急需用药;医院开展科研项目急需用药。
5.1.3中成药、辅助治疗用药、非急抢救用药不纳入临时申购药品范畴。
5.1.4不允许临时申购非中标药品(质量层次较中标品种高的除外)(不允许临时申购同一质量层次有中标替代品种的其他非中标药品)。
对没有替代的急需药品可采购非中标品种。
5.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5.2临时申购药品申请数量5.2.1应用于某特定患者时,一次性限量购进,申请数量限一个疗程用量,购进药品仅限该患者使用。
5.2.2应用于非特定患者时,申请数量以满足申请目的实际需求为宜。
53申购流程5.3.1临时采购由临床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填写《临时申购药品审批表》并签字,经临床科主任审核签字,向药学部提出申请。
5.3.2药学部审核采购申请表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注明本院有无替代品,药学部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分管院长审核。
5.3.3经审核同意的药品由药库按照批准数量制订采购计划,采购员通知供货商组织采购。
5.3.4特殊应急情况需临时申购药品的,药学部可先行联系公司采购,再补办手续。
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医院的日常运营,经常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例如突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这些情况下临时用药的需求会急剧增加。
为了有效管理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确保用药安全和提高采购效率,制定《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的流程和方式,加强对临时用药的管理和监控,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药采购的情况。
四、制度内容4.1 临时用药采购申请1.临时用药采购的需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权限的医生提出,必须明确说明用药的原因、用药的名目和数量,并提供相应的临时用药采购申请表。
2.临时用药采购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用药的原因和背景说明;–用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的期限;–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4.2 临时用药采购审批1.临时用药采购申请表应送交医院采购部门进行审批。
采购部门应根据临时用药的紧急程度和实际需要,评估临时用药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采购部门应在收到临时用药采购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
审批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采购的进一步流程。
4.3 临时用药采购渠道1.医院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采购临时用药,如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等。
2.采购时应充分考虑用药的紧急程度、质量和价格等因素,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交易。
4.4 临时用药采购记录和台账管理1.医院应建立临时用药采购记录和台账,清楚记录每一笔临时用药的采购情况,包括用药的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供应商信息等。
2.临时用药采购记录和台账应保存至少五年以上,便于追溯和审计。
4.5 临时用药库存管理1.医院应建立临时用药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的及时补充和消耗。
2.临时用药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将盘点情况记录在库存管理台账中。
4.6 临时用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医院应定期对临时用药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纠正问题和弊端。
医院药店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药店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店临时采购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制度1. 临时采购申请(1)临床科室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临时药品时,应填写《临时采购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至药店负责人审批。
(2)药店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以下条件,则予以批准:①申请药品为我院用药目录内所无,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②申请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且在市场上供应充足;③申请药品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2. 临时采购流程(1)药店负责人批准临时采购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采购。
(2)采购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3)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内容。
(4)药品到货后,由专人负责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3. 临时采购药品入库(1)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专人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药品入库单》,并经药剂科负责人审核签字。
(2)入库药品应按照药品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4. 临时采购药品使用(1)临床科室在临时采购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进行。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临时采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反馈给药店负责人。
四、监督与考核1. 药店负责人负责对临时采购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药品质量、价格、使用等环节符合规定。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临时采购药品的遴选、采购、验收、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我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管理制度1. 背景医院临时采购药品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流程获得的药品。
由于临时采购的特殊性,为了保证医院药品采购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安全性,制定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的流程、程序和准则,保证临时采购药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提高医院药品供应的效率和质量。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在临时采购药品时的行为和决策。
4. 流程及程序4.1 申请•部门负责人或相关医务人员在需要临时采购药品时,需向采购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临时采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和紧急原因等详细信息。
4.2 审批•采购部门收到临时采购药品申请后,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根据申请的紧急程度、用途合理性和药品安全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尽快做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审批决定需书面记录,并在原申请人和相关人员中进行传达。
4.3 采购与供应•审批通过后,采购部门将联系可靠的供应商协商采购。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确认药品的规格、价格、交货期等细节,并签订临时采购合同。
•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共同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4 入库与验收•采购部门在收到临时采购药品后,将按照医院的入库管理制度进行入库。
•入库人员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数量核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与采购合同一致。
•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需立即报告采购部门和医院质量管理部门。
5. 相关责任5.1 申请部门•提出临时采购药品申请,明确药品的使用目的和紧急原因。
•确保申请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5.2 采购部门•负责临时采购药品的审批、采购和供应工作。
•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交货期符合要求。
5.3 入库人员•负责按照入库管理制度将临时采购药品入库。
•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药品的临时采购工作,确保药品采购的公正、透明和规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任何环节的临时采购工作。
第三条定义1.临时采购:由于特殊情况或紧急需求,医院临时采购药品或相关耗材的过程。
2.采购员:负责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的具体工作人员。
3.采购委员会:负责评审药品临时采购申请,决策采购结果的委员会。
第四条采购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临时药品采购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价格低、质量好的产品。
2.高效优质: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最短采购周期,高效完成采购工作。
3.节约成本: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供应商,节约采购成本。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申请条件1.临时采购申请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当对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详细的描述。
第六条申请流程1.申请人填写《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
2.申请表需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采购员。
第七条采购员审批1.采购员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反馈并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审查通过的申请应当提交给采购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八条采购委员会评审1.由医院设立采购委员会,由多个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采购委员会需对临时采购申请进行评审,并决策是否批准。
3.采购委员会应当保持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和纪律。
第九条审批结果1.采购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临时采购申请。
2.批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相关部门。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与采购第十条供应商选择1.采购委员会应当制定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分类,并根据评估结果选取供应商。
2.优先选取在医院内部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如无可选供应商,可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3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
医院临床急用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临床急用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急用药品的及时供应和使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临时采购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的临时采购急用药品情况。
三、相关流程1.临时采购需求提出当临床科室出现急需的药物时,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药库提出临时采购需求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紧急程度等内容。
2.药库审核药库收到临时采购需求申请后,应核实申请的药品是否属于急需药品,并评估其急需程度。
根据医院的采购流程,药库可以优先向医院已有供应商进行采购,以确保及时供应。
3.临时采购审批药库审核通过后,将临时采购需求申请交至医院采购部门进行审批。
采购部门应尽快审批,根据急需程度和药品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临时采购,并在相关表格中签字确认。
4.供应商选择和谈判5.交付及使用供应商交付药品后,药库负责人应进行验收,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验收合格后,药库负责人应立即将药品送到相关临床科室,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负责人。
四、风险控制1.严格药品质量控制:药库应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在与供应商谈判时,应要求提供药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并进行严格的验收。
2.合理库存控制:药库在进行临时采购时,应合理评估需求量,避免过度采购和浪费。
3.防止滞销风险:药库在进行临时采购时,应注意药品的保质期和使用频率,避免因过期而造成的滞销风险。
五、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执行,药库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制度评估和修订医院应定期评估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批后实施。
医院临床急用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临床急用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为规范本院的临床急用药品临时采购,根据医院有关药品购进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急用药品是指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特殊需要、诊断所需的而我院尚未引进的药品。
二、因医疗需要必须使用临床急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须填写《临床急用药品购进申请表》。
申请表应明确填写药品名称、剂型、用法用量、规格、数量等信息。
临时用药一次申请量原则上不得多于单人份、一个疗程用量。
三、《临床急用药品购进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并签字后,送至药剂科,由药剂科加具意见后交分管院领导审批。
《临床急用药品购进申请表》仅限于一次性购进使用,若再次购进需重新填表。
四、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但未列入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申请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
如果超过5次,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进行调查,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把调整后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报县卫健局备案。
五、特殊情况下临床科室可以电话请示药剂科的分管院领导同意后,药剂科可先行购买,但临床科室事后必须完善申请手续。
六、药库采购员在收到审批完毕的《临床急用药品购进申请表》后应尽快采购所申请药品。
药品入库后立即通知药房与申请科室。
七、因危重患者死亡等原因导致不能用完的调拨药品,药房应给予退药。
八、以临时用药名义过量申购药品,又无正当理由造成所申购药品的积压或浪费者,该损失由申购科室或申购医生承担。
附件临床急需药物申请表(药库联)申请日期:年月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药品名称:剂型:药品规格:申请数量:申请理由:□抢救急需□复发性疾病急需□外院专家会诊急需详情说明:申请科室:申请人签字:科主任签字:药事会主任签字:注:1、药库联与药房联必须全部填写完全,药房按患者姓名发药。
医院临时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院临时药品采购管理,维护医疗质量和药品安全,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临时药品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临时药品,指不定期使用或临时补充的药品,不包括长期常备药品。
医院对临时药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临时药品采购管理,并负责审批医院临时药品采购计划。
第五条临时药品采购管理应当坚持“有计划、有目标、有保障、有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临时药品采购计划第六条医院应根据临床需要、患者用药需求,及时制定临时药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临时药品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品种、数量、金额等内容,并报医院药品采购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患者用药需求,合理、科学,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采购计划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用药需求,遵循药品使用规定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原则,防范药物滥用和药物误用。
第十条采购计划编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信息应当尽可能对内部人员和外部供应商透明公开。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一条供应商管理应坚持“合作、公正、守信、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供应商库。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有能力按时按质供应药品,保证药品质量,提供发货清单、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
第十三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医院药品采购合同。
第十四条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按时、按量提供所需的药品。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当对所提供的药品负责,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配合医院处理。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当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医院进行质量抽查。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采购程序第十七条医院临时药品采购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八条采购程序包括:药品需求调查、供应商邀请、招标或询价、评标、签订合同、供应商资质审查等流程。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根据临时药品采购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确保公平竞争、价廉物美。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我院药品临时采购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保障患者用药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临时采购工作。
三、临时采购条件1. 因特殊情况,医院现有药品无法满足患者用药需求;2. 病情紧急,需立即用药,而医院现有药品无法满足;3. 新品种上市,尚未进入医院常规采购目录。
四、临时采购程序1. 临床科室提出临时采购申请(1)科室主任填写《临时采购申请表》,详细说明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使用理由等;(2)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将申请表报送至药剂科。
2. 药剂科审核(1)药剂科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和必要性;(2)药剂科将审核结果报送至药事管理委员会。
3. 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1)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剂科的审核结果进行讨论;(2)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讨论结果,对临时采购申请进行审批。
4. 药剂科采购(1)药剂科根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联系供应商进行采购;(2)药剂科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药品质量与供应。
5. 药品验收与入库(1)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2)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并建立药品台账。
6. 药品发放与使用(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需求,将药品发放至各药房;(2)药房根据处方,将药品发放给患者。
五、监督管理1.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品临时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2. 药剂科对药品临时采购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反馈问题;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暂行规定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暂行规定
为了保证临床急、危重病人特殊用药,同时使我院特殊用药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我院药品临时采购暂行规定:
一、临购用药范畴
1、临床个别患者治疗必须,医院目录无同品种药替代的治疗药物;
2、特殊保健对象用药,医院现有目录药品不能满足;中成药、辅助治疗用药不纳入临
购用药范畴;
3、全年临时采购药品总金额应控制在全院药品采购总金额1%以下。
二、临购用药申请使用量
一次性限量购进:限定特定病人使用(每人次用量一般限制在七天用量以内);此类临时采购不得超过5次,第4次临时采购后(两次药事会休会期间),仍有临床预期使用者,可按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函审流程申请药品。
特殊保健对象用药,按需可一次性少量购用。
三、临购用药申请表填报
1、必须由主管医生申请、科室主任签字认可;
2、若因科室主任外出无法及时填报申请表,急抢救用药可由科室副主任填报并提出申
请,并在申请表中标记急用;
3、填报临购用药申请表须按要求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用药对象、申请理由、品种、规格、
数量、价格;
四、临购用药审批程序
临床科室将填报临购用药申请表交药剂科主管副主任及主任审核签字,再上报院部领导审批,临购用药审批通过后药剂科库房留档备案并执行一次性采购。
五、临时申购药品的使用
临时申购药品由申请科室负责用完;特殊情况下(发生不良反应、患者转院或死亡等)不能用完的药品需及时反馈,便于药剂科及时处理。
医院药品临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临购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提高药品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药品临购管理小组,由院领导、药剂科主任、临床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院药品临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药剂科负责药品临购的具体实施,包括采购计划制定、药品质量验收、入库登记、库存管理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提出药品需求,配合药剂科做好药品临购工作。
三、药品临购程序1. 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药品采购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药剂科。
2.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采购申请,结合药品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3. 药剂科将采购计划报医院药品临购管理小组审核批准。
4. 药剂科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5.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6. 药剂科将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四、药品质量及安全管理1. 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合法、合格的药品。
2. 药剂科应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管理,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4.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准确无误。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药品临购管理小组对药品临购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药剂科应定期向医院药品临购管理小组汇报药品临购工作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临购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合理补充医院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加强管理,结合药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在诊疗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的情况。
三、临时采购条件1. 一般病情: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 特殊病情:因病情急需,医院当前库房内无法供应的药品。
四、临时采购程序1. 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递交至药学部。
2. 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
3. 紧急情况下临床可以口头或处方形式通知药学部,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
4. 药学部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学部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申购数量尽快采购。
5. 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及时下发至相应药房,并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
五、药品使用及管理1. 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能由申购科室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只得在该科室内使用。
2. 其他临床科室如需要使用,必须另行申购。
3. 各科室主任在制定申购计划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客观地预算申购药品的使用量,严格控制申购数量。
4. 并必须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临时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1.目的:规范药品临时申购,最大限度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2.范围:药学部、临床科室。
3.定义
3.1目录外药品:指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未收载的药物品种。
本制度涉及药品,仅指目录外药品。
3.2临时申购:包括针对特定患者病情治疗的临时一次性采购;以及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未及讨论,而临床急需药品等的临时申购。
4.权责
4.1临床科主任:负责科室药品临时申购的审批及相关管理。
对采购回来的药品使用负责,无正当理由造成积压或浪费,损失由申购科室承担。
4.2药学部:负责定期对临时申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5.制度内容
5.1临时申购药品范畴
5.1.1急诊、会诊后抢救用药,患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用药,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中无同类或同品质的替代药物。
5.1.2临床开展新技术急需用药;医院开展科研项目急需用药。
5.1.3中成药、辅助治疗用药、非急抢救用药不纳入临时申购药品范畴。
5.1.4不允许临时申购非中标药品(质量层次较中标品种高的除外)(不允许临时申购同一质量层次有中标替代品种的其他非中标药品)。
对没有替代的急需药品可采购非中标品种。
5.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5.2临时申购药品申请数量
5.2.1应用于某特定患者时,一次性限量购进,申请数量限一个疗程用量,购进药品仅限该患者使用。
5.2.2应用于非特定患者时,申请数量以满足申请目的实际需求为宜。
53申购流程
5.3.1临时采购由临床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填写《临时申购药品审批表》并签字,经临床科主任审核签字,向药学部提出申请。
5.3.2药学部审核采购申请表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注明本院有无替代品,药学部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分管院长审核。
5.3.3经审核同意的药品由药库按照批准数量制订采购计划,采购员通知供货商组织采购。
5.3.4特殊应急情况需临时申购药品的,药学部可先行联系公司采购,再补办手续。
5.4临时申购药品的管理
5.4.1临时申购药品到货后,药库验收无误后入库,药库根据申请科室需要直接分发到相应药房。
5.4.2药房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或药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5.4.3药房领到临时申购药品后,应按说明书的储藏条件放置相应区域。
5.4.4临时申购药品应实行“哪科申购,哪科使用”的原则,药房不得将药品发放给未申购科室。
5.4.5药房定期清查临时申购药品,对于申购不用的药品,应督促申购科室尽快使用。
5.4.6对于申购到货一个月未使用或未用完的药品,药房应与申购科室确认,如药品近期不用需及时退回药库,药库则及时联系供应商处理。
5.4.7临时申购药品发出后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因药品不良反应(需按要求报告和记录)或患者死亡的,科室可提出退药申请,经科主任签字报药学部主任审核后方可办理。
但缺少药品说明书、药品外包装或标签写明患者信息等情况不办理退药。
5.5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的药品临时申购情况,药学部须向下次药事委员会进行情况汇总通报;多次临时采购的药品,临床确有需要的,相关科室须向药事委员会提交新药申请报告,通过审批后列入药品供应目录进行常规采购,未提交新药申请或未通过新药审批的,原则上不再进行临时采购。
5.6抗菌药物的临时申购按《抗菌药物遴选和采购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