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运输“营改增”实务(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培训课
山东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营改增培训课件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简化税收征管流程,降低 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 效率。
营改增政策解读
征收范围
明确营改增的征收范围,包括 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等
行业。
税率设置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设置相应的 增值税税率,如交通运输业税 率为11%。
进项抵扣
允许企业抵扣与生产经营相关 的进项税额,如购买设备、原 材料等所含的增值税。
发票的填写应规范、清晰,不 得涂改、挖补、模糊不清。
发票的开具应当加盖发票专用 章,否则视为无效。
发票管理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规范 发票的领购、保管、使用和核销
等环节。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发票 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因人
为因素导致的发票管理风险。
定期对发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 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 题,确保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
税收优惠
对特定行业或企业给予税收优 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的减税
措施等。
02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解析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政策
政策背景
随着国家税制改革深入推进,交 通运输业营改增政策应运而生, 旨在优化税收结构,降低企业税 负,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内容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政策规定,将 交通运输业由营业税改为征收增 值税,并实施相应的增值税税率 和抵扣政策。
详细描述
加强税务法规学习和培训,提高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建立税务风险内 部控制机制,规范涉税业务流程和操作;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自查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 和纠正涉税问题;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遵循税收法规,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和
审计工作。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税负影响
税负变化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有所 降低,尤其是对于大型交通运输企业 而言,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政策培训共40页文档
(一)纳税人
2、纳税人分类
在本次“营改增”试点中,沿用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 式,将试点纳税人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小 规模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连续不超过1 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我省是指2011年度 或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提供的应税服务营业额。
3、8月9日,省国税局印发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8月16日,省国税局在襄阳召开 全省国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会议。8月24日, 完成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
(二)我省营改增进展情况
4、9月17日,省国税局完成两期“营改增”师资人员培 训;9月底完成征管系统师资人员培训;10月上旬完成办税服 务厅岗位人员“营改增”业务操作培训;9月底至10月,由师 资人员对试点纳税人和国税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试点企业 的培训面达到100%。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的纳 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 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应税服务范围 1、交通运输业 2、部分现代服务业
(二)应税服务范围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 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 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 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 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营改增”业务操作培训
• 业务4:2012年11月20日,取得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业务收入212000元,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期限4个月,汇票2013年3月20日到期。
• 业务5:2012年11月5日,发生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业务成本95400元,取得6%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本月认证通过,款项己通过 银行支票支付。
第20页,共70页。
• 业务10:2012年11月2日,初次购买增值 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通过银行支票支付 费用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全 额抵减的规定,无需认证。
• 业务11:2012年11月20日,购进电脑2台, 金额117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月认证通过,款项己通过银行汇款支付。
第7页,共70页。
•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 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 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 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 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
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
• (2)从2012年9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市、 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 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8 个省(直辖市)。正式实施时间:
• 北京市
2012年9月1日
• 江苏省、安徽省
2012年10月1日
• 福建省、广东省
2012年11月1日
• 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 2012年12月1日
第29页,共70页。
• 业务6:2012年11月12日,发生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业务成本180200元,取得非试点 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原营业税发票,款项未 付,合同规定12月支付。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营改增业务操作培训
税务申报操作流程及规范
税务申报的基本内容
包括应纳税额、抵扣税额、滞纳金等。
税务申报的流程
首先,收集并整理进项抵扣联和销项发票;然后,使用网上税务局 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最后,确认申报结果并按时缴纳税款。
税务申报的规范
确保申报数据准确无误,严格按照税收法规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不 得漏报、瞒报。
货运代理行业增值税发票开具与申报实例分析
企业应对策略
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 业竞争力等。
经验分享与案例分
06
析
其他行业营改增经验分享与启示
营改增政策的背景与意义
01
介绍营改增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分析其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
其他行业营改增实施情况
02
分享不同行业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货运代理
行业提供启示。
货运代理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货运代理行业的营改增政策
货运代理行业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其营改增政策主要包括税率、税基、税收优惠政策等。
货运代理行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
货运代理行业应按照营改增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税务登记和申报,并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以降低税负和提 高经济效益。
增值税发票开具与
02
税务申报
案例分析
01
背景介绍
某货运代理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给
该公司的业务运营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02
应对措施
该公司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包括加强内部控制、调整业务流程、优化成
本结构、与供应商合作等,成功应对了营改增政策的调整。
03
经验总结
该货运代理公司的成功经验表明,企业需要全面了解营改增政策的内容
《营改增培训讲义》课件
个人营改增案例分析
总结词
个人营改增案例分析可以让参与者了解个人在营改增政策下的税务处理和相关注 意事项。
详细描述
通过具体的个人案例,介绍个人在营改增政策下的税务处理方式和相关注意事项 。分析个人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和生活影响,以及如何合理 地进行税务筹划和规避潜在风险。
跨境服务营改增案例分析
总结词
合并纳税的流程
详细描述
合并纳税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包括税务登记、 申报、缴纳等环节。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总结词
合并纳税的注意事项
详细描述
合并纳税需要注意一些特殊问题,如税收优惠政策、税收 征管要求等,以确保合法合规。
如何处理跨境服务税收问题?
总结词
跨境服务的定义
01
02
详细描述
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会计核算调整
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要求调整会计核算体系,确保 准确核算进项税和销项税。
财务报表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产生 影响,需要进行相应的财务分析调整。
税务申报与筹划
企业需要熟悉增值税的申报流程和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务筹 划,降低税收成本。
纳税人需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及 时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的税率和征收率
税率
根据不同行业和应税项目,营改 增后设置了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包括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
。
征收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 收方式,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
收增值税。
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特定行业、项目或纳税人, 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抵扣机制
允许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 时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企 业税负。
《营改增培训》课件
营改增对企业的会计、资金和财 务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和 挑战。
不同行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 的应对措施,减少营改增带来的 负面影响。
企业如何合规避税
企业可以采取合规避税的方法, 合理合法地减少营改增给企业带 来的税收负担。
四、营改增的实际操作
税务登记和发票开具 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和 发票开具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 项。
纳税申报和缴税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 缴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帮助 企业避免税收违法行为。
常见问题的解答
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 能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和 指导。
五、总结
营改增的效果和意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效果, 推动了税收制度的改革和经济发展。
未来政策展望
展望未来,营改增政策仍将继续深化和完善, 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营改增的政策解读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税收征管的改增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
营改增的税率及计税方法
营改增税率和计税方法根据不同行业、商品和服务的特点而定。
三、营改增的影响与应对
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和挑战 各行各业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培训》PPT课件
这是一份关于《营改增培训》的PPT课件,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营改增政策的 概述、政策解读、影响与应对、实际操作等内容。
一、概述
营改增的定义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 改为增值税。
为何要进行营改增
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税 制、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 济发展。
营改增的目标和意义
营改增的目标是实现税制改 革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升税 收征管能力,促进国民经济 健康发展。
营改增培训课件 (2)
营改增培训课件一、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是指将原本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为一种税种的改革。
之前,我国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需要同时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而通过营改增,只需要缴纳一种税种,减少了税收负担。
营改增的全称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改革已经在2016年开始推行,到2022年全面实施。
二、营改增的优势营改增的改革带来了许多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1.减轻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原本的营业税是根据销售额来计算的,而增值税是根据销售额与价值增加额的差额来计算的,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增值税的税收负担要比营业税小。
2.税制更加简单:营改增将原本的两种税种合并为一种,减少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务申报和缴税手续,提升了税务管理效率。
3.促进了经济发展:营改增的推行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促进市场竞争,推动经济的发展。
三、营改增的适用范围营改增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一般纳税人:指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根据法定标准进行税务登记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指营业收入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实际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税。
四、营改增的影响营改增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负变化:营改增将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负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因素包括行业差异、纳税人类型、销售模式等。
2.税务申报变化:营改增后,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务申报和缴税方式会发生变化,需要及时了解新的申报流程和要求。
3.财务管理变化:营改增后,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财务管理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五、如何应对营改增?为了更好地应对营改增的改革,以下是一些建议:1.及时了解政策:关注国家税务部门的最新政策和解读,了解营改增的具体要求和变化。
2.做好税务规划: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税务规划,选择适合企业的纳税方式。
营改增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
二、适用税率
*
一般纳税人 连续12个月应税收入≥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有固定经营场所,可申请一般纳税人,无金额限制 有形资产租赁——17% 交通运输——11% 现代服务业——6% 提供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率也为3%,不能抵扣,选择后36个月不得变更 特定应税服务: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渡客运、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一、征税范围
*
应税服务发生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均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如:境内个人在境内接受境外某单位提供的远程咨询服务或境外单位到境内为境内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一、征税范围
*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会展服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点(同时满足):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接受;接受的服务完全在境外消费、使用
营改增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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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福建、广东:2012年11月1日
北京:2012年9月1日
江苏、安徽:2012年10月1日
天津、浙江、湖北:2012年12月1日
上海:2012年1月1日
*
目录
/CONTENTS
01
征税范围
02
适用税率
03
税额计算
04
税收优惠
05
实务操作
一、征税范围
三、税额计算
*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山东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营改增培训课件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个人; • 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B.税务处理 • 简易征收法纳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按销售全
额纳税) • 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2年1月上海市营改增纳税人结构图
(全国)城镇退役士兵就业。(30%以上,3年内免征增值税) (全国)失业人员就业。(每人每年4800元限额/每户每年8000元限
额,3年内) 除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含雇佣和自主创
业)
(2)增值税法定优惠
第一;起征点。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
增值税起征点(按月5000-20000元,按次300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 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 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起征点的适用范围 2)销售额的确定
额、稽查查补、纳税评估调整、代开发票、免税销售额) A-2:上年年审合格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 A-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条件: 一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要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
知》 (财税[2011]111号)
➢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营业税改增值税 试点 。
北京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2012.9.1 2012.10.1 2012.11.1 2012.12.1
江苏、 安徽
天津、浙 江(宁波)、
湖北
1.试点应税范围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