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妊娠期应用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专家建议(全文)
孕妇辐射排行
孕妇辐射排行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辐射的评估,辐射从高到低
的排行如下:
1. X射线和CT扫描:X射线和CT扫描是高剂量辐射的主要
来源,可能对胎儿产生一定风险。
在孕妇怀孕期间,应尽量避免进行不必要的X射线和CT扫描,特别是在胎儿器官发育的早期。
2. 放射性核素:接触或摄入放射性核素会对胎儿产生辐射风险。
这包括工作环境中的辐射物质,如放射性物质的泄漏或事故,在进行放射性治疗时暴露于放射性物质。
3. 手机和无线网络:尽管辐射水平较低,但长期处于高频率电磁辐射下可能会对胎儿产生影响。
存在关于手机和无线网络辐射对胎儿的潜在风险的研究,但目前尚无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对胎儿的负面影响。
4. 微波炉:微波炉使用的微波辐射属于非电离辐射,其辐射水平较低,通常不会对胎儿产生明显的风险。
然而,孕妇应遵循使用微波炉的安全操作规则,避免密切接触并避免受热过程中微波泄漏。
5. 高电压输电线:高电压输电线会产生电磁场辐射,但目前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对胎儿有直接的不良影响。
然而,孕妇应尽量避免长时间靠近高电压输电线,以减少接触电磁辐射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胎儿产生辐射风险的来源,但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减少辐射的暴露。
如果孕妇担心辐射的影响,建议咨询医生并遵循相关的预防指南。
妊娠期能否接受磁共振检查
妊娠期能否接受磁共振检查俞健力,程杰军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上海 201204)孕检是保证优生优育的重要手段。
超声作为排畸的首选检查手段,有着经济、安全、实时等优势,但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如母体肥胖、羊水过少、患有子宫腺肌瘤病或子宫畸形、胎位不正等都会影响超声诊断的准确率。
当超声检查中遇到上述特殊情况,无法对胎儿及其附属物做出明确诊断时,医生就会建议做核磁共振成像检查(MRI)。
但很多孕妇对MRI检查不了解,担心会对胎儿有损伤而犹豫不决。
什么是MRI检查MRI是影像学的一种检查方法,工作原理简单来讲就是被检者组织细胞内的氢原子核在强磁场的作用下产生共振现象。
MRI不仅具有很高的影像学诊断价值,而且没有电离辐射,因为它所利用的射频脉冲类似无线电波的波长,不会对人体组织的DNA造成损坏。
什么情况下孕妇需要做MRI检查在常规超声检查发现或怀疑如下有问题:胎儿颅内结构发育异常;胎儿面颈部肿瘤;胎儿脊柱发育不良;胎儿胸部发育畸形或胸腔积液;胎儿腹部肿瘤或发育异常;胎儿心脏结构或位置异常、心包积液;胎儿泌尿系统畸形、缺如或肿瘤;胎儿四肢缺如或发育畸形;胎盘异常及其危险程度的评估,可进行MRI检查。
此外,孕妇本身存在需要做MRI检查的疾病,如颅内病变、腹部肿瘤等。
什么情况下孕妇不宜或不可行MRI 检查包括装有心脏起搏器的孕妇;体内有金属植入物,如支架(钛合金除外)、血管夹、人工瓣膜、胰岛素泵等;体内有金属异物,特别是眼球内金属磁性异物以及全口矫正钢牙等;患有严重的幽闭恐惧症。
妊娠3个月以内的孕妇慎行。
关于妊娠期使用MRI的安全问题与X摄片和 CT 检查不同,磁共振检查无电离辐射对人体组织的显示更清晰。
除了MRI检查常规禁忌证,妊娠期 MRI 检查安全性的影响因素有三个。
(1)静磁场:理论上可能影响细胞形态、凋亡等行为功能,对细胞增殖存在抑制作用,造成生物学损伤。
尤其在怀孕初期,可能导致胎儿器官畸形。
不过,目前并无资料显示妊娠期行MRI检查会对胎儿的正常发育造成影响,仅在动物实验中有过致畸的报道。
最新妊娠期及产褥期VTE诊治建议
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 和诊治专家共识解读—危险因素
2-1 妊娠期及产褥期VTE 的发生与合并相关危险因素的 多少及程度密切相关,危险因素越多、危险程度越高, 发生VTE 的风险越大。(证据等级:专家共识)
(1)VTE或VTE史 (2)VTE发病相关合并症:活动性自身免疫性或炎症性疾病、肾病 综合征、心力衰竭、1型糖尿病肾病、恶性肿瘤等; (3)暂时性危险因素:妊娠期外科手术、妊娠剧吐、卵巢过度刺 激综合征等; (4)产科及其他危险因素:VTE家族史、高龄、产次、肥胖、截瘫 或长时间制动、全身性感染、多胎妊娠、子痫前期、剖宫产术、产 程延长、死胎、严重产后出血或大量输血等。
如果体重低于 50 kg 或高于 130 kg,可寻求专家建议。
妊娠期和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的预防2020 年昆士兰临床指南—LMWH高预防剂量
如果体重低于 50 kg 或高于 130 kg,可寻求专家建议。
妊娠期和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的预 防2020年昆士兰临床指南—治疗量
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和诊治 专家共识推荐总结
1500万
puerperium: acute management (No. 37b) . 英国,2015
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和诊 治专家共识解读—发病机制
1-1 妊娠期及产褥期特殊的生理与解剖学变化致VTE 发 生风险增加。(证据等级:专家共识) VTE形成的“三要素”(高凝状态、血流速度缓慢、 血管壁受损)。
术后0-8小时:坐在床边;术后8-12小时:楼道散步 术后6-12小时:拔除导尿管; 避免脱水:术后6小时不可以饮水????
妊娠期及产褥期VTE的风险因素及其相应的预防措
施
孕前VTE病史预防措施
放射检查注意事项及原则
放射检查注意事项及原则放射检查是一种常见的医学检查方法,通过使用放射性物质或机器产生的射线来观察人体内部的结构和功能,以帮助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然而,由于射线具有一定的辐射性,因此在进行放射检查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和原则,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检查的准确性。
对于患者来说,在进行放射检查之前应该告知医生自己是否怀孕或可能怀孕,因为射线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怀孕或可能怀孕,应尽量避免进行放射检查,或者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适当的检查方法。
患者在进行放射检查之前应该告知医生自己是否对放射性物质或射线过敏。
如果有过敏史,应提前告知医生,以便医生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过敏反应的发生。
对于医生和技术人员来说,在进行放射检查时需要严格遵守放射防护措施。
他们应该戴上防护服、手套和眼镜等防护装备,以减少对射线的暴露。
同时,还需要保持距离患者尽量远,减少自身暴露于射线之下的时间。
在放射检查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原则:1. 最小暴露原则:尽量减少患者接受的射线剂量,以避免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合理选择检查方法和参数,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选择合适的检查方法:不同的疾病需要不同的检查方法,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选择最合适的检查方法。
有些检查方法可能不需要使用放射性物质或射线,如超声波检查、磁共振成像等,应优先考虑使用这些无辐射的检查方法。
3. 遵循操作规范:医生和技术人员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遵循操作规范,按照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需要注意检查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检查的准确性。
4. 做好信息记录和传递:医生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做好相关的信息记录和传递工作,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
这些信息对于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非常重要,应妥善保存和使用,确保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5. 监测和评估辐射风险:医院应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放射检查设备和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他们的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妊娠合并自发性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3例及文献复习
DOI:10.3868/j.issn.2095-1558.2020.04.013·病例报告·妊娠合并自发性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spontaneous ovarian hyperstimulation syndrome,sOHSS)较为少见,据文献报道其发生率为0.2%~1%,多发生于妊娠8~14周。
现总结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近5年来收治的3例sOHSS患者,收集临床资料结合相关文献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相关诊治经验,为临床工作提供借鉴。
病例资料病例一,患者35岁,因“停经12+3周,腹胀2周”入院。
平素月经不规律,周期30~60d,G5P3A1。
无促排卵及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
停经10周自觉腹胀,腹围增大明显,尿量减少,伴恶心,食纳欠佳。
超声提示宫内双活胎(单绒毛膜单羊膜囊声像),双侧附件区囊性包块并腹腔大量积液。
白蛋白:29g/L,CA125:998.8IU/mL。
外院予补充白蛋白治疗,症状稍缓解,后出现夜间不能平卧遂至我院。
入院超声提示:宫内双活胎,如孕12周。
双侧卵巢大小分别为:157mm×131mm、117mm×95mm,内均见多个无回声区,边界清,内透声佳。
子宫直肠陷凹见无回声区118mm×46mm。
右侧胸腔积液。
CA125:2439.1U/mL,HCG:339846.54IU/L。
TSH:0.16mIU/L。
诊断:(1)sOHSS;(2)双胎妊娠。
予监测生命体征、测量腹围及出入量,补充白蛋白,低分子肝素抗凝等。
复查血红蛋白呈下降趋势,CA125较前升高。
超声:左下肢腘静脉、肌间静脉血栓。
行腹腔穿刺术,抽出血性腹水,病理结果回报未见癌细胞。
患者出现呼吸困难,腹胀加重。
考虑不排除卵巢恶性肿瘤可能,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后建议放弃妊娠,遂予药物排胎。
排胎后行MRI检查:双侧卵巢明显增大,多发卵泡并部分内出血。
盆腹腔大量积液,右侧胸腔大量积液,左侧胸腔少量积液。
妊娠风险管理(4)
孕期保健关键超声检查总结
超声检查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尤其月经不规则的孕妇)(孕6-8周, 或至少12周前)
NT测定(妊娠11~13 周+ 6 ),再次核对孕周及多胎确定绒毛膜性 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妊娠20-24周),筛查严重畸形 胎儿超声检查(妊娠28-32周),复查畸形及评估胎儿生长 分娩前胎儿超声评估(评估胎儿大小、羊水量、胎盘成熟度、胎位)
适宜孕周16-22周; 羊水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诊断胎儿遗传病及染
色体异常; 相对有创、风险较大; 产前诊断手段。
时间:20+周~24周
第五次产检
本次 重点
常规产检 胎儿彩超(系统超声筛查)
空 腹 :否 超声检查:是,整个孕期最重要,最不能错过的彩超。 抽血检查:否 携带物品 :身份证,产检病历。 预 约:看报告,下次产检时间4周后。
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 质及密切接触宠物。
必要时,孕 期可接种破伤 风或流感疫苗。
慎用药物。
健康教育及指导
营养和生活 方式的指导(卫生、 性生活、运动锻炼 等)。补充叶酸至 孕3个月。
改变不良的生活习
惯及生活方式;避
免高强度工作、高噪 音环境和家庭暴力。 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 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
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时间:24+周~28周
第六次产检
本次 重点
常规产检 OGTT(葡萄糖耐量测试)
空 腹 :是,并且产检前需要一周正常饮食。 超声检查:否,若排畸彩超异常可能需要复查胎儿心脏彩超等项目。 抽血检查:是,一共三次抽血,空腹、饮糖水后1小时及2小时。 携带物品 :身份证,产检病历、饮水杯及小点心(抽血结束后食用) 预 约:下次产检时间4周后,32-34周胎儿彩超(排畸复查)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20年版)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断的防护要求,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防护安全操作要求及其相关防护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
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中的X射线成像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X射线影像诊断 X-ray imaging diagnosis利用X射线的穿透等性质取得人体内器官与组织的影像信息以诊断疾病的技术。
3.2C形臂X射线设备 C-arm X-ray equipment由C型机架、X射线球管组装体和影像增强器(或动态平板探测器)等部件组成,机架、X射线管组合体可在一个或两个方向上转动的诊断用X射线设备。
注:C形臂X射线设备根据其使用方式,分为固定式C形臂和移动式C形臂。
3.3移动式X射线设备 mobile X-ray equipment用于开展床旁X射线摄影或透视检查等操作的可移动的医用X射线设备。
3.4车载式诊断X射线设备 X-ray diagnostic equipment installed on vehicle安装在医用X射线诊断车上的固定式X射线设备,通常由X射线发生装置、X射线成像装置以及床、台、支架等附属设备组成。
注:车载式诊断X射线设备按功能可分为透视车载机、摄影车载机、透视摄影车载机和乳腺摄影车载机。
3.5便携式X射线检查设备 portable X-ray inspection equipment一种利用X射线对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人员救护的现场使用检查装置,一般可由操作人员直接携带,并在现场操作。
3.6介入放射学 interventional radiology在医学影像系统监视引导下,经皮针穿刺或引入导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对管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诊断与治疗疾病的技术。
中国炎症性肠病影像检查及报告规范专家指导意见(2020完整版)
中国炎症性肠病影像检查及报告规范专家指导意见(2020完整版)【摘要】炎症性肠病(IBD)主要包括克罗恩病(CD)和溃疡性结肠炎(UC),其中CD病情复杂、影像表现多样,影像学诊断具有难度。
规范化的影像检查技术及报告有助于提高CD的影像诊断水平。
本文旨在为我国CD影像学检查技术选择、扫描方案制定、影像征象解读以及影像报告书写提供指导意见。
炎症性肠病(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IBD)主要包括克罗恩病(Crohn′s Disease,CD)和溃疡性结肠炎(ulcerative colitis,UC),是一种缓解与复发交替发生的慢性非特异性疾病,病因尚未明确。
近年来IBD在我国的发病率逐渐上升。
UC多见于结直肠,为连续性的局限于肠黏膜的非肉芽肿性炎症;而CD可累及全消化道,多见于末端回肠和右半结肠,为节段性的累及肠壁全层的肉芽肿性炎症。
影像学在IBD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在判断CD肠道病变范围、肠腔狭窄性质以及并发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CD病情复杂,影像表现多样,再加上影像科医生对CD影像特征的认知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影像报告存在较大的质量差异。
此外,CD患者肠道扫描等检查技术的规范性欠缺也会影响CD的影像诊断质量。
为提高中国IBD影像诊断水平,建立规范的IBD影像检查和诊断体系,IBD 领域的影像科与消化内科专家组共同讨论并制定本指导意见。
意见主要针对CD,从影像学检查技术的选择、扫描方案制定、影像征象解读以及影像报告等方面规范相关内容。
一、影像学检查技术的选择CT肠道成像(CT enterography,CTE)和MR肠道成像(MR enterography,MRE)是CD肠道检查的有效方法,可清晰显示肠腔、肠黏膜、肠壁及肠管外组织结构的改变,其中MRE由于具有无辐射性、优良的软组织对比度及多参数多序列成像的优点而成为年轻CD患者随诊复查时的首选方法。
患者、孕妇等在拍X光片、做CT时承受的辐射剂量计算方法
患者、孕妇等在拍X光片、做CT时承受的辐射剂量计算方法2014-08-17红叶环保红叶环保,环保我们的心灵。
——Red leaves, green our hearts.推广辐射防护知识和标准,推进辐射环保认识和公益。
国际基本安全标准规定公众受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1毫西弗/年,而受职业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20毫西弗/年。
辐射工作人员:每连续五年周期之有效剂量不得超过一百毫西弗。
且任何单独一年內不得超过五十毫西弗;眼球一年內不得超过一百五十毫西弗;皮肤或四肢之一年內不得超过五百毫西弗。
----------年轻女性之下腹部放射诊断:‧须遵守十日法则:月经第一天至第十天之內接受x光检查。
‧有些专家认为“十日法则”太严格,因胎兒接受100mGy以上才会产生流产、畸形儿等胎兒效应;故以胚胎接受照射为理由而终止怀孕不恰当。
---------胎兒所受的放射线影响:胚胎死亡(流产)---着床前期(受精-9日) ---100mGy畸形--------------器官形成期(2-8周)----100mGy大脑发育迟缓-------胎儿期(8-25周) -----120mGy癌症-------------------全期間-------- 10mGy------------孕妇接受CT检查時胎儿的照射剂量:检查項目胎儿的剂量(mGy)腹部CT 8胸部CT 0.06-------------孕妇接受X光胎儿所受照射剂量(每照一张的剂量):检查項目照射方向胎兒吸收剂量(微西弗)胸部摄影PA(正位)<2腹部摄影AP (正位)170腰椎摄影AP、Lat (正、侧位)350肾盂造影AP 250膀胱摄影AP 160胃造影AP 5大肠造影AP 210骨盆AP、Lat 300X光透视(每分钟剂量)胃造影220大肠造影6500-----------1西弗(SV)=1000毫西弗(mSV) 1毫西弗=1000微西弗(μSv)10μSv/年的程度对人不会有危险。
2021年中国产科VTE血栓预防指南解读
我院执行情况--孕产妇VTE综合防止策略
确立评估流程、时段及处理
评估时机
入院(转入)8小时内 术后2小时内 病情发生变化时 有创检查后(中心静 脉置管后) 出院时
评估后处理
当评分为高危及以上时 报告医生(采取相应 预防措施)并在护理记 录上记录 床头挂警示牌
我院执行情况
• 科室建立相关护理文书书写模板及VTE预 防宣教
少数患者出现颈部胀痛、头痛、意识淡漠等神经系统症状,要警惕颈静脉和颅内静 脉系统的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的症状和体征缺乏特异性,但一旦出现下肢疼痛、肿 胀等情况时应引起警惕,应与妊娠期及产褥期的生理性改变相鉴别,积极排查深静脉 血栓形成。
➢出现呼吸困难、胸痛、紫绀等症状,需警惕肺栓塞的发生。
多数肺栓塞患者症状不典型,临床表现具有多样性但缺乏特异性。其中呼吸困难最 常见,其次为胸痛、咳嗽、紫绀及下肢疼痛、肿胀,少见休克、晕厥及心律失常,但 一旦发生常提示严重肺栓塞,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风险极高。
辅助检查
➢ 诊断肺栓塞的相关影像学检查中,胸部X线检查、V/Q扫描以及 CTPA都是放射性检查。低剂量辐射(<50 mSv)不会增加胎儿 死亡率或致畸率。肺栓塞 漏诊的后果可能十分严重,因此,对于 临床可疑肺栓塞的孕产妇,建议在详细告知母儿潜在风险的基础 上,积极行相关的诊断性检查。
➢ CT检查所需造影剂中的碘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和羊水中, 但尚未有致畸风险的报道,也未观察到甲状腺吸收碘造影剂后对 胎儿有不良影响,其在乳汁中的分泌<1%,新生儿胃肠道吸收率 <1%。因此,对有适应证的妊娠期和产褥期妇女合理使用碘造影 剂是相对安全的。
国内外指南更迭
➢ 2015 年 4 月,英国皇家妇产科医师学会(RCOG)发布了《降低妊娠和产褥期静脉血栓 栓塞症风险指南》
怀孕辐射排行
怀孕辐射排行
对于怀孕的女性,应尽量减少接触辐射的风险,特别是高剂量的辐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辐射源,按照可能的辐射量从高到低排行:
1. 医学放射照射:如X射线检查、CT扫描和放射治疗等。
尽量避免这些检查,除非在严重情况下有必要进行,且由医生指导。
2. 核磁共振成像(MRI):这种检查没有使用辐射,而是使用磁场和无害的无线电频率。
虽然没有副作用,但仍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 远程微波辐射:来自手机、微波炉、Wi-Fi路由器等电磁设备。
尽量减少接触这些设备的时间,远离辐射源。
4. 离子化辐射:来自空中的辐射,如日常生活中的紫外线(UV)和可见光。
及时遮阳、戴太阳镜和避免阳光直射可减少接触。
5. 电磁辐射:来自电视、电脑、电器等设备。
保持适当距离、减少使用时间和避免长时间紧贴设备可减少接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排名仅供参考,具体的辐射风险还取决于辐射源的强度、持续时间和距离等因素。
如果您担心辐射对怀孕的影响,建议咨询医生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和诊治专家共识(2021全文)
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和诊治专家共识(2021全文)静脉血栓栓塞症(venous thromboembolism,VTE)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eep vein thrombosis,DVT)和肺栓塞(pulmonary embolism,PE)。
DVT是一种静脉回流障碍性疾病,常见于下肢,少数见于肠系膜静脉、上肢静脉、颈静脉或颅内静脉系统。
如果血栓脱落阻塞于肺动脉,则会导致PE。
孕产妇发生DVT、PE的风险以及因VTE导致的死亡率均明显高于正常人群。
近年来,由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高龄孕产妇、肥胖和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日趋增多,妊娠期及产褥期VTE的发病率明显增高,严重威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二)VTE的高危因素筛查VTE的高危因素并进行早期预防,可以有效降低其发病率。
妊娠期及产褥期VTE的高危因素包括年龄≥35岁、BMI≥25 kg/m2、孕前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孕期高血压疾病、孕前存在VTE或家族史、孕期并发症如重度贫血、羊水栓塞、胎盘早剥、胎盘植入、剖宫产等、分娩方式、产后休息时间不足、产后并发症如产后出血、感染等。
三)VTE的预防和诊治制定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妊娠期及产褥期VTE的防治规范尤为必要。
XXX在参考多个国际指南的基础上,结合高级别临床研究证据和我国实际情况,编写了我国首个《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和诊治专家共识》。
该共识指导和规范妊娠期及产褥期VTE的筛查、诊断、治疗及预防。
预防措施包括控制高危因素、采取预防性抗凝治疗、加强体育锻炼等。
对于确诊的DVT或PE,应及时进行抗凝治疗,同时积极治疗并发症。
妊娠期及产褥期VTE的发病率比非妊娠妇女高4~5倍[8]。
国外数据显示,妊娠期及产褥期VTE的总发病率为0.6/1 000~1.8/1000,其中分娩后第1周是发病风险最高的时期[9‐10]。
DVT在妊娠期及产褥期VTE中占75%~80%,发生率为1.0/1 000~1.3/1 000,PE的发生率为0.2/1 000~0.4/1000[8]。
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1 / 4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关育龄妇女和孕妇X线检查的防护原则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育龄妇女和孕妇实施X线检查的一切实践活动。
2引用标准GB 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8279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3术语育龄妇女:指生理上处于具有生育能力年龄阶段的妇女,其年龄范围规定为15~49岁。
4总则4.1保障育龄妇女、孕妇及其后代的健康和安全,必须使受检者的照射剂量降低到合理的最低水平,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4.2限制对育龄妇女进行X线普查,如X线透环、乳腺X线摄影等,降低集体受照剂量。
严格控制对孕妇进行腹部X线检查,以减少胚胎、胎儿的受照危害。
4.3对临床医师、放射科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透环员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贯彻本标准的必要性。
本标准的贯彻执行由各地放射卫生防护部门负责监督。
5临床医师及有关人员应遵守的原则2 / 45.1临床医师对就诊的育龄妇女、孕妇必须优先考虑选用非X线的检查方法,根据临床指征确实认为X线检查是合适的检查方法时方可申请X线检查,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代替X线透视检查。
5.2对有生育计划的育龄妇女进行腹部或骨盆部位的X线检查时,应首先问明是否已经怀孕,了解月经情况,严格使检查限制在月经来潮后的十天内进行,对月经过期的妇女,除有证据表明没有怀孕的以外,均应当作孕妇看待。
5.3妇女妊娠早期,特别是在妊娠8~15周时,非急需不得实施腹部尤其是骨盆部位的X线检查,原则上不对孕妇进行X线骨盆测量检查,如确实需要也应限制在妊娠末三个月内进行,并在医嘱单上记录申请此项检查的特殊理由,经有资格的放射科专家认同后方可实施。
5.4孕妇分娩前,不应进行常规的胸部X线检查。
5.5避免对育龄妇女、孕妇的重复X线检查。
6放射科工作人员(医师和技师)应遵守的原则6.1放射科工作人员接到育龄妇女、孕妇的X线检查申请单时,首先要进行审查,对末次月经、妊娠情况填写不清的应询问清楚并根据患者病情主动与临床医师磋商决定是否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妊娠期到底怎样选择影像学检查?
妊娠期到底怎样选择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在急、慢性病的诊断中都是非常重要的辅助检查手段。
对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是否应该进行影像学检查,何时该中断影像学检查这一问题一直争议不断。
这往往导致处于该时期的妇女无必要的避免有用的影像学检查或中止母乳喂养。
妇产科或其他卫生保健从业者在决定妊娠和哺乳期女性是否要接受某种影像学检查前,需衡量辐射和对比剂对她们的影响与不进行检查和疾病恶化的风险相比孰轻孰重,并与放射科医生沟通调整辐射剂量以减少辐射可能带来的伤害。
妊娠和哺乳期影像学诊断建议:1.超声和MRI对妊娠期女性影像较小,该时期的患者通常应选择这两种影像学检查。
即使如此,超声和MRI检查仍需谨慎使用,除非这些检查可以解释某个临床相关问题或使患者获益。
2.在妊娠期,最不希望被应用的就是会使孕妇暴露在辐射下的X线、CT或核医学成像技术,虽然这些检查所造成的辐射量可能远远低于会对胎儿产生伤害的剂量。
如果必要,除了超声和MRI能获得检查结果的疾病,医生应该将这些情况对妊娠期的患者如实相告。
3.放射性造影剂如可能应尽量避免使用。
只有在确保使用的益处远大于可能对胎儿的损伤时才可以考虑使用。
4.接触过有钆的影像学检查过后不必中止母乳喂养。
一、超声在妊娠期、哺乳期检查中的应用当临床需要胎儿暴露于最低剂量的辐射时超声应被使用(见ALARA原则)。
超声检查使用的是声波而不是电离辐射。
目前还没有研究显示,包括多普勒超声在内的超声检查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FDA提出峰值限制是720 mW/cm2 ,在这个范围内,胎儿体温理论上升高2°C,但这基本不大可能实现。
各种超声检查中B超造成的胎儿温度升高最低,彩超和多普勒超声更高。
不同的超声机器配置不同,尽管使用超声对胎儿产生的风险低,但仍需谨慎使用,只有当超声检查可以解释某个临床相关问题或使患者获益远大于对胎儿或妊娠造成风险时使用。
二、MRI在妊娠期、哺乳期检查中的应用磁共振成像是利用收集磁共振现象所产生的信号而重建图像的成像技术,与超声和CT相比,它没有放射辐射,没有骨性伪影,能多方面、多参数成像,有高度的软组织分辨能力。
孕妇不能做哪些体检项目检查
孕妇不能做哪些体检项目检查作为高级育婴师,我们知道,在孕期体检中,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和观察。
然而,并非所有的体检项目都适合孕妇进行,特别是一些检查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影响甚至导致流产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孕妇不能做哪些体检项目检查,以便在实践中更好地指导孕妇进行体检,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1. X光检查X光检查使用了高能射线,可以穿透人体,被人体内的骨骼等组织吸收产生影像,但是大量的X光照射会影响人体细胞的DNA和RNA的细胞分裂,甚至导致婴儿畸形,容易造成DNA损伤,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孕期不建议进行X光检查,仅在特殊情况下进行。
尽管现在X光机设备的防护性能有很大提高,但孕妇在怀孕前期,尤其是前三个月,最好尽可能避免X光检查。
2. PET / CT扫描PET / CT扫描是一种利用放射性核素进行全身扫描的检查,可以用来检测身体的器官和组织的代谢情况。
但是,放射性核素与胎儿的DNA有相同的脱氧核糖核酸和核糖核酸成分,可能导致与DNA畸变,对胎儿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孕期不建议进行PET / CT扫描,尽管橘子妇产科医生考虑其利弊后允许孕妇进行小部分PET / CT扫描,孕妇还需认真衡量安全、必要性、风险比。
3. 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CT扫描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检查手段,可以提供身体内部的三维图像,通过这些图像,医生可以诊断出疾病及其病程和影响范围。
但是,CT扫描采用的是强辐射技术,对胎儿和孕妇都有潜在的风险,如DNA损伤等问题,容易导致孕妇流产和胎儿畸形。
因此,同样不推荐孕妇进行CT扫描,除非是在怀孕特别需要这种检查时,由临床医生进行协商决定。
4. 磁共振成像技术(MRI)MRI是利用磁场和无线电波来制造人体内部的影像,具有很高的诊断准确性和安全性。
与CT扫描和X光检查相比,MRI 更加安全,对胎儿或孕妇的影响几乎为零,所以在有必要进行这种检查时是可以考虑的。
但是,由于它会在身体内部产生强磁场,所以孕妇也需在怀孕前三个月及其后半段谨慎考虑。
放射人员怀孕国家规定
放射⼈员怀孕国家规定
我国《放射⼯作⼈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放射⼯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作。
哺乳期妇⼥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以上两点可以作为影像科⼥医⽣获取特殊照顾的依据,也就是说,怀孕的放射科⼥医⽣在怀孕七个⽉以后有权要求不值夜班,在整个怀孕期间不能从事有可能接受到放射照射的⼯作。
只要⼯作场所放射防护符合规范,并不意味着⼀定要调离本职岗位。
但是并没有明确放射科⼥医⽣该不该值班,要不要调离本职岗位等。
其实还是根据各个医院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虽然⽬前没有明确的医院管理条例明⽂规定,不过⼤多数医院管理者都还是采取更为⼈性化的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妊娠期应用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专家建议(全文)专家建议要点1、妊娠期病情需要且有检查指征时,超声、MRI 检查仍然是优先考虑的检查手段。
2、用于诊断的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相对安全。
当病情需要时,建议采用单次或低剂量的辐射性影像学检查。
对于有肺部疾病、尤其是发热或伴有流行病史怀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妇,建议行X 射线、CT 等胸部影像学检查,以便准确地评估病情。
检查前应获得孕妇知情同意。
3、目前,临床用于诊断的X 射线、CT 和核医学辐射剂量通常小于以往报道的胎儿致畸剂量。
故单次辐射性影像学检查带来的胎儿辐射暴露不是终止妊娠的医疗指征。
胎儿辐射暴露剂量过高,尤其高于50 mGy 时,应结合孕周和暴露剂量综合分析其风险,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尊重孕妇及家属意愿的前提下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4、孕妇接受辐射性影像学检查时,应尽可能缩短暴露时间,并考虑加用合适的防护装备、调整设备参数等进一步降低胎儿接受的辐射暴露剂量。
X 射线、超声、CT、核医学及MRI 等影像学检查是众多急、慢性疾病的重要辅助检查方法之一,妊娠期间也因为各种内、外科疾病或其并发症、合并症需要采用这些影像学检查。
由于超声和MRI 无辐射性,在妊娠期间更易被医生和患者接受。
但近年来,随着影像学技术的发展、疾病诊疗需求的增加及防护措施的不断改善等原因,X 射线、CT、核医学等辐射性影像学检查在妊娠期的应用有所增加,这些接受了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孕妇中95% 接受了1 次检查,少数接受了2 次检查[1-2]。
2016 年美国和加拿大的统计分析发现,3.6%~5.3% 的孕妇曾接受过辐射性影像学检查,较1996 年增加了2.0~3.7 倍,其中X 射线检查占3.1%~4.6%、CT 占0.6%~0.8%[2]。
尽管这些检查在妊娠期应用越来越多,但仍然有很多医生和患者对其安全性存在疑问,这不仅造成焦虑和不安等不良情绪,也造成临床上对这些检查不必要的规避或者不恰当的处置(如因检查暴露而终止妊娠)。
现基于2017 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发布的指南[3],并根据国内外的研究及其他相关指南,制订妊娠期应用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专家建议,旨在希望临床医务工作者和患者正确认识妊娠期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相关问题,并指导其临床处理。
一、妊娠期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风险妊娠期辐射暴露的潜在不良结局风险主要是胚胎死亡以及胎儿生长受限、小头畸形、肿瘤以及远期智力障碍等。
既往资料显示,导致不良结局的风险大小和程度取决于胎儿的暴露孕周和暴露剂量[4]。
动物实验及回顾性临床资料显示,造成胎儿不良结局的最低辐射暴露剂量通常为50~200 mGy,大剂量的暴露(>1 Gy,1 Gy=1 000 mGy)才容易导致胚胎死亡,临床上造成生后严重智力障碍的最低暴露剂量是610 mGy[5-6]。
据测试,临床上常用的诊断性辐射性影像学检查方法的剂量通常低于50 mGy,其中常用的胸部X 射线和胸部CT 的胎儿辐射暴露剂量分别为0.000 5~0.01 mGy 和0.01~0.66 mGy(表1)[3]。
瑞典的一个队列研究发现,早、中孕期因疾病导致X 射线暴露的胎儿生后在学校的成绩与无暴露组并无明显区别[7]。
辐射暴露的远期影响,主要考虑是否增加肿瘤发生率。
一项研究对2 690 例儿童期癌症患者进行配对分析,发现孕期诊断性辐射性影像学检查不会明显增加儿童期肿瘤(OR=1.14,95%CI:0.90~1.45)和白血病的发生率(OR=1.36,95%CI:0.91~2.02)[1]。
但也有回顾性资料显示,早孕期10~20 mGy 的胎儿辐射暴露剂量可能会使生后白血病的发生风险增加1.5~2.0 倍,但白血病的发生率仅1/3 000,且白血病发生原因众多,是否为孕期辐射暴露导致的发生率增加尚不清楚[8-9]。
综上所述,尚无证据表明妊娠期单次X 射线和CT 影像学检查对胎儿存在危害。
部分孕妇意外接受了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由于其胎儿辐射暴露剂量远远低于50~100 mGy,不推荐作为终止妊娠的医疗指征[3]。
但孕期,尤其是早孕期,因病情需要特殊类型检查或多次检查导致累积暴露剂量超过50~100 mGy 时,可根据孕周及胎儿辐射暴露剂量大小(表2[3,10])综合分析其风险;同时,是否继续妊娠还需要尊重孕妇及家属意愿,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为提高对病变组织的辨识度,在CT 检查过程中,可能需要使用对比剂。
使用对比剂时应考虑孕周、对比剂性质以及使用途径。
口服碘对比剂因不被吸收,不会造成实质的伤害,但静脉使用的碘对比剂能够穿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循环及羊水[11]。
动物研究结果显示,孕期使用静脉碘对比剂未见致畸或造成遗传变异[11-12]。
有研究对21 例行CT 检查同时静脉使用碘对比剂孕妇的新生儿进行随访,CT 检查的平均孕周为23 周,平均分娩孕周为38 周,分娩后36 h 行新生儿甲状腺功能检查均未见异常[13]。
理论上,碘对比剂对胎儿甲状腺功能存在潜在影响,但并未在人类研究中得到证实[13]。
尽管如此,妊娠期尤其早孕期应尽量避免使用对比剂,仅在权衡利弊认为有额外的诊断价值时才考虑使用。
X 射线和CT 主要是为了显示组织或器官的解剖位置关系,但部分病变仅引起如甲状腺、骨和肾脏等组织或器官的功能变化,不会导致明显解剖学改变。
此时,可借助核医学进行辅助诊断,这需要使用到同位素扫描。
常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包括131I 和99mTc。
99mTc 的半衰期为6 h,在不影响图像判断的情况下,其辐射量可低至5 mGy[14],妊娠期使用无明显伤害。
而131I 会穿过胎盘,且半衰期为8 d,妊娠期尤其是孕10~12 周后使用会影响胎儿的甲状腺[14],不建议在妊娠期使用,此时可考虑用99mTc代替[3]。
二、产科临床应用指征上述证据绝大多数来源于回顾性临床资料分析和动物研究,而超声和MRI 等影像学技术无辐射方面的危害,又基本可以满足大部分疾病的临床需求。
因此,不建议妊娠期常规开展X 射线、CT 或核医学等辐射性影像学检查,以避免不必要的胎儿辐射暴露。
但超声和MRI 无法满足少部分疾病需要,仍需要采用辐射性影像学检查。
妊娠期采用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总体原则是:(1)患者诊断获益大于风险原则;(2)遵循尽可能低剂量(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 ALARA)的原则。
例如,肺栓塞是一种严重威胁患者生命的疾病,在妊娠期间,尽管辐射性影像学检查方法会带来辐射暴露,但考虑到辐射暴露剂量较低和疾病诊疗所需,对怀疑肺栓塞的孕妇建议行X 射线、肺通气- 灌注扫描(ventilation-perfusion scan, VQ)或者肺动脉CT 肺血管造影(CT pulmonary angiography, CTPA)[15-16];怀疑外伤、脑缺血性病变、小肠梗阻、肺炎等其他疾病时也可以考虑应用辐射性影像学检查[17-19]。
同时必须注意,即使孕妇具有X 射线或CT 检查的临床应用指征,也必须遵循医学伦理学基本原理,尊重孕妇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必须在检查前充分告知其目前已知的疾病相关信息、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诊断重要性及潜在的胎儿伤害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期间,X 射线或CT 是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及判断预后的重要检查手段之一,且CT 优于X 射线[19-20]。
所以,具有上述临床指征时,可考虑单次胸部CT 或者X 射线检查,但应注意防止交叉感染。
三、妊娠期应用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保护措施为降低近、远期不良结局发生风险,妊娠期使用X 射线、CT 和核医学检查时需要考虑以下4 个方面内容:孕周、暴露持续时间、是否实施防护以及暴露距离。
具体措施是:科学客观告知、合理选择检查方法、正确进行辐射防护以及遵循ALARA原则。
目的是在确保诊疗效果的情况下减轻孕产妇焦虑,降低辐射暴露剂量[21]。
尽量避免早孕期使用。
为了减少辐射暴露持续时间,需要熟练而准确地定位、合理而个性化的参数设定,告知患者正确配合顺利完成检查。
暴露距离方面,主要是注意患者合适的体位,既保证检查时观察到病变区域,也减少孕妇其他部位的暴露,并便于辐射防护。
对于孕妇因疾病诊断需要对非盆腔部位和腹部进行检查时,可考虑加用腹部防护装置。
最常用的腹部防护装置是铋锑防护和铅防护,通常置于孕妇下腹部、胎儿正前方,防护标准应达到5 mm 铅当量,使用此类防护可以有效减少胎儿暴露辐射剂量;但使用防护措施时,应避免影响检查效果,以免导致重复检查而增加暴露次数[22-24]。
尽管X 射线和CT 检查在孕期使用较为安全,但近年来资料显示,CT 应用仅占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7%~15%,严格掌握指征至关重要[25]。
近年来,孕产妇行X 射线、CT 和/ 或核医学检查时,采用低剂量扫描或适当改进相应技术参数,如采用管电压调节技术降低管电流、使用迭代重建技术等,既可降低辐射暴露剂量,又可实现检查效果。
但需注意的是,在降低辐射暴露剂量的同时,不应降低检查的准确性,即达到保证诊疗所需的最小辐射暴露剂量[26-28]。
有研究显示,通过调整相应参数,CT 骨盆测量的辐射暴露剂量降至约2.5 mGy 时仍可以满足诊断需要[3]。
四、结语目前,产科医师、放射科医师及孕产妇,对孕期有指征时使用X 射线、CT 和/ 或核医学检查用于诊断疾病及判断疾病预后准确性方面的认识较为一致,但对其是否会导致胎儿近、远期不良影响的认识并不一致[29]。
虽然,国内产科和放射科医师临床应用病例并不多[30],但现有的研究结果较为一致,即孕期有指征地使用X 射线、CT 和/ 或核医学检查对胎儿未见明显危害。
所以,应该科学宣传、普及相关知识,且以保障孕产妇安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