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造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监理管理制度
设备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设备监理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监理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设备的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并对设备监理管理相关人员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合理、完善的设备监理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引领、科学管理、全面提升的原则,不断完善设备监理管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设备监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应当依托先进的监理设备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理效率和监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监理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设备监理管理工作效率。
第二章设备监理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工作由设备监理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公司设备监理管理机构设有监理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设备监理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十一条设备监理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设备监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明确设备监理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设备监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设备进行监理,建立设备档案,编制设备监理计划,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设备监理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设备运行人员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设备监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故障处理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设备故障处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监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评估和检测,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监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监理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和整理设备运行数据,提供可靠的运行依据。
第三章设备保养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设备保养工作由设备保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监造管理,提高设备监造质量,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监造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监造管理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设备监造管理由设备监造部门负责,设备监造部门下设监造组织。
第四条设备监造组织由监造组长领导,监造人员负责具体监造工作。
第五条设备监造部门负责设备监造管理的制度制定、监造方案设计、监造现场管理、监造记录保管等工作。
第六条监造组负责设备监造现场的具体施工监督、记录填写等工作。
第七条设备监造部门还应配备监造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监造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监造管理流程第八条设备监造管理的流程包括监造方案制定、监造现场管理、监造记录和数据管理等。
第九条设备监造部门负责制定监造方案,包括监造的具体内容、监造的方法、监造的人员配置等。
第十条设备监造部门应组织监造人员进行监造现场管理,包括监督设备监造工程施工的合理性、安全性等。
第十一条设备监造部门应对监造记录和数据进行管理,包括监造记录的填写、保存等。
第四章设备监造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设备监造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原则。
第十三条监造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经验。
第十四条设备监造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监造部门应对监造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监造现场的安全。
第十六条监造质量管理人员应对监造质量进行审核,确保监造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设备监造管理工作制度第十七条监造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监造工作。
第十八条监造人员应认真填写监造记录,真实反映监造情况。
第十九条监造人员应严守监造机密,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条监造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监造水平。
第六章设备监造管理责任第二十一条设备监造部门负责设备监造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监造组长负责监造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监造人员负责监造现场的具体施工监督、记录填写等工作。
第七章设备监造管理考核第二十四条对设备监造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其工作业绩。
设备监造技术规程制度范本
设备监造技术规程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确保设备的质量,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设备的监造工作,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阶段。
1.3 设备监造应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二、设备监造组织2.1 设备监造组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
2.2 设备监造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设备监造依据3.1 设备监造依据应包括设备的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制造工艺文件、质量检验标准等。
3.2 设备监造依据还应包括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等。
四、设备监造工作程序4.1 监造计划制定监造组织应根据设备制造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制定监造计划,明确监造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
4.2 监造工作准备监造组织应根据监造计划,准备相应的监造工具和材料,并对监造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3 监造实施监造人员应按照监造计划和监造依据,对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文件审查和质量检验等。
4.4 监造记录和报告监造人员应详细记录监造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监造组织报告监造情况。
4.5 监造工作总结监造组织应对监造工作进行总结,对监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设备监造要求5.1 监造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监造工作。
5.2 监造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5.3 监造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监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设备监造工作纪律6.1 监造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利用监造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6.2 监造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监造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6.3 监造人员应遵守监造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监造组织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七、设备监造质量控制7.1 监造组织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监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设备监造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设备监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监造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委设备监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监造人员安全培训(1)设备监造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新入职的设备监造人员应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设备监造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设备监造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设备监造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3. 安全防护措施(1)设备监造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2)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3)设备监造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 事故处理与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时,设备监造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设备监造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设备监造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5. 设备安全检查(1)设备监造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设备检查应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
(3)设备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其他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执行。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相冲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为准。
机电设备监理监造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监理监造管理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机电设备监理监造活动,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1.2本制度适用于机电设备监理监造工作的全过程。
二、机电设备监理监造的基本原则2.1安全原则:机电设备监理监造工作必须以安全为第一要务,确保机电设备的运行安全。
2.2规范原则:机电设备监理监造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管理。
2.3专业原则:机电设备监理监造工作必须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参与,确保技术和质量的可靠性。
2.4透明原则:机电设备监理监造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监理监造过程的透明度。
三、机电设备监理监造的主要程序3.1设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3.1.1编制监理监造计划书,明确监理监造目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3.1.2编制监理监造合同,明确监理监造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3.1.3成立监理监造组织,确定监理监造组织人员及其职责。
3.2设备监理监造过程中的工作3.2.1进行现场勘察,了解设备安装情况、工作环境等重要因素。
3.2.2审查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2.3审查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2.4审查材料采购和使用,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2.5进行设备检验、试运行等监理监造工作。
3.3设备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3.3.1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评定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
3.3.2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对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进行综合评定。
3.3.3编制设备移交报告,并进行相关记录。
四、机电设备质量管理4.1设备质量受理和监控4.1.1对设备质量进行初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4.1.2对设备质量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4.2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4.2.1设备质量问题的发现,应及时向相关责任方报告,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2.2对设备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机电设备安全管理5.1设备安全检查和监控5.1.1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设备监造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设备监造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设备监造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监造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监造活动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设备维修、保养等过程中的监造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3. 科学规范,持续改进。
第四条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设备监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设备监造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备监造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设备监造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 设备监造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参与设备监造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管理职责1. 设备监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设备监造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 设备监造部门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3. 设备监造人员负责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监测现场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六条安全管理内容1. 设备监造前,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2. 设备监造过程中,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或参数。
3. 设备监造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4. 设备监造现场应当保持整洁,通道畅通,标识清晰。
5. 设备监造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调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七条安全培训与教育1. 设备监造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应急预案。
2. 设备监造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
3. 新入职人员应当在入职前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设备监造工作。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考核1. 设备监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对设备监造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设备监造部门应当对设备监造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评估其安全素质和能力。
设备监造管理规定
设备监造管理规定设备监造管理规定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造管理制度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造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混合芳烃项目工程设备的采购管理,保证所采购大型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公司要求,使混合芳烃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大型运转设备和重要非标设备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政策法规、相关标准、设备订货合同和设备监造合同实行设备监造。
1.3质量由设备制造单位全面负责。
设备监造并不减轻、免除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责任,不代公司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1.4监造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也可以由公司工程部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型运转设备和重要非标设备的设备监造工作。
3归口管理项目指挥部为设备监造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造合同的订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订立、监造资料的整理、提交、归档等工作。
4监造要求4.1对大型核心设备由供应部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及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并签订监造合同;不得委托无监造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设备监造。
4.2对于没有委托第三方实施监造的其他重要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委派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监造。
4.3监造方应本着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实施监造,并对被监造设备的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造管理制度4.4监造方在监造过程中,要深入生产场地,对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和质量进行检查。
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返工或返修,对重大问题必须向制造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并及时通知公司工程部和供应部。
4.5监造方应定期(至少每周一次)以书面传真形式向公司通报制造进度和质量等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重大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关情况。
4.6设备监造期间,监造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制造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必须经公司同意。
4.7监造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监造方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设备监造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设备监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设备监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设立设备监造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设备监造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设备监造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设备监造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监造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设备监造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 对设备监造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3. 对设备监造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4.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5. 处理设备监造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要求第六条设备监造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设备安全性能。
第七条设备监造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设备监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要求:1. 人员安全:所有参与设备监造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 设备安全:设备监造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 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合理布置施工区域,确保施工安全。
4. 环境安全:设备监造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九条设备监造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监造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1.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原因;2.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追究其相应责任;4. 对事故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设备监造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设备制造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职责- 负责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全程监造,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 对设备制造进度进行跟踪,确保按计划完成制造任务。
- 参与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提出整改要求。
-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权限-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整改。
- 对设备制造进度有权要求制造单位说明原因。
- 对不合格产品有权要求制造单位停止生产。
-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权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选拔与培训1. 选拔- 设备监造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熟悉设备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
-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通过公司组织的选拔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 培训- 定期组织设备监造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 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分享设备制造经验。
- 组织设备监造人员进行现场实操培训,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
四、工作流程1. 监造计划- 设备监造人员根据设备制造合同、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制定监造计划。
- 监造计划应明确监造内容、时间节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 现场监造- 设备监造人员按照监造计划,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全程监造。
-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反馈。
3. 质量验收- 设备监造人员参与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提出整改要求。
- 对设备制造完成的产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4. 问题处理- 设备监造人员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制造单位沟通,提出整改建议。
- 对重大问题,应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协助解决。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 设备监造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
- 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薪酬调整的依据。
设备监造分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监造工作,确保设备制造质量,提高设备监造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设备制造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类设备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工作。
第三条设备监造分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设备监造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公正公平原则:设备监造应客观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预防为主原则:设备监造应以防为主,及时发现和纠正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四)分级管理原则: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复杂程度和风险等级,对设备监造工作进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设备监造分级标准第四条设备监造分级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第五条一级设备监造:(一)重要性:涉及国家战略、重大民生工程、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的设备。
(二)复杂程度: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制造难度大、安装调试周期长的设备。
(三)风险等级:可能对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设备。
第六条二级设备监造:(一)重要性:涉及地方经济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重要产业等领域的关键设备。
(二)复杂程度:技术含量较高、结构较复杂、制造难度较大、安装调试周期较长的设备。
(三)风险等级:可能对地方经济建设、民生、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的设备。
第七条三级设备监造:(一)重要性:涉及一般经济建设、民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设备。
(二)复杂程度:技术含量一般、结构一般、制造难度一般、安装调试周期一般的设备。
(三)风险等级:可能对经济建设、民生、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的设备。
第八条四级设备监造:(一)重要性:涉及一般工业、民用领域的设备。
(二)复杂程度:技术含量较低、结构简单、制造难度较低、安装调试周期较短的设备。
(三)风险等级:可能对经济建设、民生、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轻微影响的设备。
第三章设备监造分级管理职责第九条设备监造分级管理职责如下:(一)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监造分级管理的政策法规,监督、指导设备监造工作。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监造管理,保证订货设备的制造进度,了解厂家合同履行情况,监控制造过程,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监造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订货设备监造管理。
3、监造人员要求3.1监造人应具备本专业设备技术经验,熟悉设备制造标准和流程;3.2掌握所监造设备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因素,熟悉关键工序控制点的要求和条件;3.3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监造执行部门各厂(使用单位)、机电处、市场处、监察审计部门。
5、监造流程监造设备申请(监造方案)→监造审批→现场监造→监造报告→监造资料(监造报告、影像等)存档。
5.1监造设备提出申请指要进行监造的设备需要提前提出申请,一般由机电处和分厂人员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监造原因、监造方案、监造计划安排等。
5.2监造审批指所需监造设备的一个审批流程,由提请部门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5.3现场监造指监造申请通过审批后,去供货设备厂家现场进行监造活动。
现场了解设备加工制造过程、外购件采购、设备合同履行情况及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包括现场发现问题的处理。
5.4监造报告指对现场监造活动完成后对监造过程中了解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解决方式形成的一个书面的报告。
要求:监造报告应在监造结束后3天内完成,所有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并以PDF格式发送邮件给各相关人员,抄送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报告中对在现场发现的问题不能立即解决处理的,后续处理跟踪指定责任人。
6、部门职责6.1机电处负责设备监造计划的起草、编辑和完善;负责监造设备的提出申请;负责执行监造任务,监造报告影像资料等存档。
6.2各厂(使用单位)负责监造设备工艺要求;负责执行监造任务。
6.3市场处负责设备厂家的联络,负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6.4监察审计负责对整个监造流程的合理、合规进行全程监控。
29、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河北大唐国际丰宁大滩风电场200MW工程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中电环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大滩项目部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关,加强设备监造,特制定本制度。
1 监造人员必须有较高的责任心,了解设备监造有关标准(包括工厂企业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做好检验记录。
2、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生重大问题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
3 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时,应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同时,向供方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4 监造要严格依据双方签定的设备供货技术协议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人员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供需双方各一份)。
中电环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大滩项目部。
机电设备监理监造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监理监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用于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对招标的机电设备在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空载和重载联动过程中监理和监造工作的管理。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过程中机电设备从设计到重载联动各个环节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标准和上级公司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原则。
(二)明确公司和监理单位各自的职责范围,规范监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理和监造的作用,提高机电设备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本制度为公司设备监理监造文件。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起草并由公司颁布执行。
第六条公司技术部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现场监理监造工作,负责对监理单位的考评。
第三章机电设备监理监造管理制度第七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机构,代表监理单位,履行合同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
第八条组织实施机电设备监理制度(一)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并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
由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供监理的机电设备的供货合同及技术协议等有关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资料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有关的标准,并据此核对监理项目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编制设备监理大纲和实施计划依据设备监理服务合同的内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厂监理人员和公司与机电设备制造企业确定监理项目实施内容并签订相关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则根据相关文件编制机电设备监理大纲和实施计划。
监理大纲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机电设备的设计、元器件采购、制造、安装、调试、空载和重载联动等阶段的监督内容。
(三)执行项目监理内容监理人员依据确定后的监理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工作,参加现场见证、文件见证和停工待检工作;作好日常巡检工作;全面了解设备的设计、备料、加工、部装、总装、检验/实验、出厂等情况;掌握生产计划及进度情况。
(管理制度)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设备监造管理办法目录壹.总则1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1三.监造依据2四.监造合同3五.监造人员4六.监造方式4七.监造工作程序5八.监造文件8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十.制造厂责任9十壹.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10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1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7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20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27见证情况汇总表32设备监造实施细则壹.总则本着质量第壹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壹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壹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于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且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和制造人员共同于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且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于进行下壹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且签署书面意见),且对见证负责。
采用监造方和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
但质量监造且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为实现沁北电厂壹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壹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壹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2.2除设备厂家对自身设备制造质量进行正常检查验收外,组建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为主、沁北电厂专业人员和专家(聘有经验的厂家或从事安装工作的专业人员)联合组成的设备监造、设备质量检验体系。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XX有限公司设备监造管理制度编写:年月日校核: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目录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1)1、总则 (2)2、编制依据 (2)3、监造目标 (2)4、设备控制管理网络(组织机构) (2)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 (3)6、质量的持续改进 (5)7、其它 (6)附件1:主要设备的监造实施控制点 (6)表一、汽轮机监造见证项目(主要控制点表) (6)表二、余热锅炉监造见证项目(主要控制点表) (8)表三、发电机监造见证项目(主要控制点表) (11)表四、余热锅炉监造实施计划表 0表五、起重机监造实施计划表 (6)表六、排渣机设备监造主要控制点表 0表七、烟气脱酸及除尘系统设备监造主要控制点表 0表八、灰渣输送系统设备监造主要控制点表 (3)附件2: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统设备制造质量管理体系网络图 0 附件3:监造周报 0附件4、监造通知单 (1)附件5、设备质量工作总结报告 0附件6、放行单 0附件7、点火(辅助)燃烧器验收单 (1)附件8、变频器验收单 (2)附件9、ACC柜验收单 (2)附件10、液压系统验收单 (2)附件11、焚烧炉排验收单 (2)附件12、炉排框架验收单 (2)附件13、验收单(其它设备) (2)设备监造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提高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证项目施工全过程中,设备质量管理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设备质量全面达到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和设计技术标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1)设备采购合同;(2)与供应商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3)经确认批准的工厂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以及修改通知单;(4)设备供货合同文件中规定采用的国内最新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5)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6)监造大纲、规划与监造实施细则。
3、监造目标3.1、管理原则:全过程,全方位。
设备监造规章制度
设备监造规章制度设备监造规章制度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监造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监造规章制度1一、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任何与远教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等。
二、在远教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频繁地关闭或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和振动机器。
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
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一分钟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三、远教接收系统的电脑在使用时,如果硬盘出现嘎嘎响声时,应立即关机,要及时请专业人员处理,以保护硬盘及数据。
四、不要用手触摸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荧屏五、电压过高或过低或是远程教育设备过载或失控时必须连接UPS电源等防护装置。
六、雷电天不能使用远教设备,并将电源插头拔下。
七、远教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
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
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台布盖好。
八、远教设备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或清水。
清洁机身时,要把(清洁柔软的)抹布拧干,不能把液体(水)滴入设备内。
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否则不用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擦拭。
九、远教设备长时间不用,要一个月左右开机通电运行一次,以使远教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十、当环境发生异常(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要将远教设备及时移出所处环境。
设备监造规章制度2一、联锁系统摘除(变更)申请(1)因生产工艺变化(包括生产异常)或生产设备(不含仪表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需要摘除联锁,必须办理联锁摘除工作票。
由生产车间所在班组的班长或车间技术主管提出申请,填写联锁摘除工作票,由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进行审核,生产部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后由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2)因生产需要,对工艺联锁参数进行调整,应办理联锁变更工作票,由生产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变更工作票,报生产部进行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3)因仪表设备故障、变更,或联锁系统须进行维护、检修、操作等需退出联锁状态,应办理联锁摘除工作票,由电仪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经生产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审核,后由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4)因生产实际,暂时不允许进行摘除联锁或变更的,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同意部门要组织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并落实。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监造管理,保证订货设备的制造进度,了解厂家合同履行情况,监控制造过程,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监造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订货设备监造管理。
3、监造人员要求3.1监造人应具备本专业设备技术经验,熟悉设备制造标准和流程;3.2掌握所监造设备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因素,熟悉关键工序控制点的要求和条件;3.3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监造执行部门各厂(使用单位)、机电处、市场处、监察审计部门。
5、监造流程监造设备申请(监造方案)→监造审批→现场监造→监造报告→监造资料(监造报告、影像等)存档。
5.1监造设备提出申请指要进行监造的设备需要提前提出申请,一般由机电处和分厂人员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监造原因、监造方案、监造计划安排等。
5.2监造审批指所需监造设备的一个审批流程,由提请部门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5.3现场监造指监造申请通过审批后,去供货设备厂家现场进行监造活动。
现场了解设备加工制造过程、外购件采购、设备合同履行情况及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包括现场发现问题的处理。
5.4监造报告指对现场监造活动完成后对监造过程中了解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解决方式形成的一个书面的报告。
要求:监造报告应在监造结束后3天内完成,所有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并以PDF格式发送邮件给各相关人员,抄送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报告中对在现场发现的问题不能立即解决处理的,后续处理跟踪指定责任人。
6、部门职责6.1机电处负责设备监造计划的起草、编辑和完善;负责监造设备的提出申请;负责执行监造任务,监造报告影像资料等存档。
6.2各厂(使用单位)负责监造设备工艺要求;负责执行监造任务。
6.3市场处负责设备厂家的联络,负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6.4监察审计负责对整个监造流程的合理、合规进行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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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
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
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
(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e 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
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
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
(二)驻厂监造人员应专业配套,熟练掌握监造设备合同技术规范、生产技术标准、工艺流程以及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
(三)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 1-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供货合同的制造单位质量体系和设备质量的评定工作;
(四)掌握所监造设备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其质量的因素,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和必要条件;
(五)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公正地执行监造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生产现场的监造工作。
(六)监造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善于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厂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在保证制造质量的前提下,落实制造的计划进度。
第四章监造职责
第八条派遣监造人员对主要、关键配套设备制造厂进行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把设备质量问题解决在制造过程中,防止不合格设备出厂。
监造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核查设备有关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等文件;
(二)熟悉设备合同条款,核查被监造单位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
(三)核查被监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订货合同的要求;
(四)查验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质,以及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查验设备用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被监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
(六)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质量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七)参与重要部件的原材料、铸钢件的理化检验和元器件的筛选检验。
(八)掌握重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执行情况,熟悉加工过程的中间检查和主要附件的组装情况。
(九)核查被监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核查制造阶段的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
(十)参加见证合同及协议中规定的部套试验、联动试验、总装和出厂试验等,并履行现场见证和签证手续,此签证不代替合同设备到工地后的验收和投运后的验收试验。
(十一)按被监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通知制造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书面通知制造厂,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厂处理。
(十三)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立即向被监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
(十四)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意见如与制造厂不一致时,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主动协商的精神和制造厂商讨,争取取得一致认识。
如多次商讨意见仍不能统一时,报告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请相关协助解决。
(十五)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书面报呈设计院和部门领导审批,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
(十六)掌握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防护、入库保管和包装发货情况,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附件、随机文件、装箱单是否齐全。
(十七)监造人员应严格遵守制造厂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保护制造厂业务秘密。
(十八)监造人员将每日工作情况填写设备监造日志(格式见表1),将现场检查测试情况填写设备监造测试记录(参照格式见表2)。
(十九)监造人员应定期如实向部门领导汇报监造设备的质量状况、制造进度等情况。
汇报周期不少于每周二次;在公司以外地方监造的,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汇报情况。
(二十)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中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公司定期对设备监造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考核的主要
内容包括:
(一)监造工作落实情况;
(二)监造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其他需要考核的方面。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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