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三胎补贴金2023发放标准(怎么样的)
三胎补贴金2023发放标准(怎么样的)三胎补贴金2023发放标准(怎么样的)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生育补贴标准:深圳市:生育三胎最多可申请育儿补贴19,000元。
山东省济南市:符合条件的生二胎、三胎家庭,每孩子三周岁前可享受每月600元的育儿补贴。
云南省:符合方案的生二胎家庭可获得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三胎家庭可获得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哈尔滨市:生育二孩家庭每月可领取500元育儿补贴,生育三孩家庭每月可领取1,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子女三周岁。
温州市:生育一孩、二孩、三胎家庭可分别领取1,000元、2,000元、3,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川攀枝花市: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每孩每月可领取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子女3岁。
长沙市:符合条件的生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孩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00元。
杭州市:生育二孩家庭可一次性获得5,000元补贴,生育三孩家庭可一次性获得20,000元补贴。
酒泉市:对生育二孩家庭一次性补贴50,000元,生育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标准达到100,000元。
沈阳市:符合条件的生三孩家庭,每月可领取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子女3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生育补贴标准有所差异,具体金额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关于三胎怎么申请生育津贴三胎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如下: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填写《__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生三胎合国家规定的都能报,跟一胎二胎的操作流程一样。
国家规定医保报销需要哪些证件呢,如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出生证。
产妇有工作单位买了生育险的在医院自费出院拿去医保所报销,或者通过单位去报销。
这时需要出院的时候把发票清单诊断证明书全部盖好公章就可以了。
领取生育津贴的前提是参加生育保险,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的。
各地生育支持政策汇总(截止2023年)
天津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江西省
广西省 安徽省 江苏省 浙江省 海南省 贵州省
山东省
甘肃省
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 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 支付。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优化生育登记流程等相关政策 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快线上登记办理,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生育 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 领等“婚育户”线上一链办理。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扩 大生育登记服务对象范围,明确所有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进行生育登 记;取消了再生育审批,对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 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无需审批。取消再生育审 批,生育三孩以上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删除对计划外生育的国家工作人 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及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 取消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审核。参保人员只需凭结婚证和个人承 诺书等证明材料便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生育相关医疗 费用,实现全市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垫支、零跑腿”。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各级卫生健康、公安、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出生医学证 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 联办。 南京市三孩生育登记线上线下服务全面贯通,育龄夫妇可通过“我的南 京”APP 或“江苏政务服务”APP 实现线上登记,生育登记信息与医保信 息对接,为市民在怀孕建小卡、产检付费时提供便利。 探索实行生育服务“一件事”改革,打通生育与医保、就业、教育、住 房等信息壁垒,实现生育登记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加强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推动“出生一件事”线上服务,逐步实 现新生儿的参保即时办理、就医即时结算。 不断优化生育保险便民服务,着力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除国家医保 局规定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病 历资料及参保人员银行账号外,不额外要求提供其他书面材料,有效减 轻参保人员事务性负担。取消生育审批改为登记服务,删除征收社会抚 养费、限制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
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
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1.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Yunnan province's maternity insurance reimbursement standards vary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ituations.2.普通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和产后恢复期的费用。
The reimbursement scope of ordinary maternity insurance includes the cost of prenatal examinations, hospitalizationfor childbirth, and postpartum recovery.3.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内参保人员。
Yunnan province's maternity insurance reimbursement standards apply to insured individuals within Yunnan province.4.报销标准中规定了各项费用的报销比例。
The reimbursement standards specify the reimbursementratio for various expenses.5.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0%。
The reimbursement ratio for prenatal examination expenses is 80%.6.分娩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90%。
The reimbursement ratio for hospitalization expenses for childbirth is 90%.7.产后恢复期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
The reimbursement ratio for expenses during the postpartum recovery period is 70%.8.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云南生育补贴有多少钱2023年
云南生育补贴有多少钱2023年云南生育补贴有多少钱二孩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育儿补助(二孩、三孩0~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800元),对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给予补贴(婴幼儿0—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50元)。
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选一个吗生育津贴跟工资是只能二选一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但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若是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不同之处:1、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相关津贴;产假工资由雇主支付,具体标准取决于雇主的要求;2、支付不同:生育津贴首先由社保办公室授予用人单位,然后由单位支付给该人;产假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该人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在产假期间公司若是没有发放产假工资,那么生育津贴都是归个人所有的,若是公司发了产假工资,那么生育津贴是给公司的,若是公司发的产假工资没有生育津贴那么多,公司会把多出来的一次性补给参保人。
生育津贴申请要准备哪些资料?(一)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社保专干负责办理。
(二)办理时间:生产后即可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无截止时间。
(三)所需资料: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
注:前提是参保人已报销完生产费用。
生育费用所需材料:参保人住院发票结算单、费用汇总清单、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医院提供的资料加盖医院公章)。
2020年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_规章制度_
2020年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云南省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的全文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9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公布,一方为农村户口可生二胎、取消4年生育间隔、放宽二婚家庭再生育条件等内容成为《条例》的最大亮点。
此条例自10月1日起执行。
一、放宽生育政策夫妻婚后5年只有一个收养子女的可以生二孩第十六条夫妻双方是城镇居民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指一对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二)夫妻双方结婚满五年因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现居住在本省的;(四)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农村居民被录为公务员或国企职工按城镇居民身份执行第十七条农村居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按照城镇居民身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可生二孩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农村居民,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边境少数民族可生三孩第十九条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生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二婚夫妻可以生二孩、三孩复婚除外第二十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子女或者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复婚夫妻除外。
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可生二孩、三孩第二十一条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过三个。
昆明市生育保险政策是什么?
昆明市⽣育保险政策是什么?这些年来,昆明市的顺产保险待遇医疗费⽤包⼲结算4000元,此次调整为2500元;⽽难产从原来的5000元调整为3000元;剖宫产从6000元调整为4000元。
⽽产前检查费和⽣育营养补助都从1000元下降为500元。
⼀、市政策是什么从⽣育待遇⽅⾯来说,此次顺产、难产、剖宫产、产前检查费等项⽬都进⾏了下调。
以顺产为例,这些年来,昆明市的顺产保险待遇包⼲结算4000元,此次调整为2500元;⽽难产从原来的5000元调整为3000元;剖宫产从6000元调整为4000元。
⽽产前检查费和⽣育营养补助都从1000元下降为500元。
昆明市由于近⼏年连续出现⽣育保险收⽀不平衡才决定进⾏待遇调整。
如果按新标准,⽣孩⼦顺产报销费⽤约为1.3万元来计算,顺产报销费⽤减少1500元;产前检查费由1000元调整到500元,减少500元;⽣育营养补助从1000元调整到500元,减少500元,算下来报销费⽤减少约3000元。
另外,男职⼯未就业配偶为境外籍和港、澳、台籍⼈员发⽣⽣育被取消报销的话,也将减少⼀部分费⽤,但期间办独⼦证、男⽅获15天津贴相⽐现在津贴补助天数增加,各种费⽤加起来,报销⾦额略有减少。
参保职⼯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在具备卫⽣部批准辅助⽣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授精或试管婴⼉技术的,每次产⽣的给予3000元补助,累计补助不超3次。
参保⽣育第⼀孩且满24周岁的享受30天晚育假期津贴,男职⼯配偶⽣育第⼀孩且满24周岁的,男职⼯享受7天护理假津贴。
⼥职⼯在98天期间内办理《独⽣⼦⼥⽗母光荣证》的,男⽅可获15天的产假⽣活津贴。
不过,⽣育保险基⾦对职⼯晚育假、护理假、独⽣⼦⼥奖励假期津贴都只⽀付⼀次。
⼆、昆明市⽣育保险的报销材料1、⼥职⼯本⼈⽣育:《出院证》或者《病情证明》、医疗费⽤FP原件、《⽣育证》、《出⽣证》、复印件2份、《独⽣⼦⼥⽗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2、男职⼯未就业配偶⽣育:《出院证》或者《病情证明》、医疗费⽤FP原件、《⽣育证》、《出⽣证》、⾝份证复印件2份、《独⽣⼦⼥⽗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缴交:由单位负责缴交⽣育费⽤(员⼯个⼈⽆需缴交⽣育保险费⽤),单位⼀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缴交。
2020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
2020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2020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发布时间:2020-03-01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生育保险是什么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险之一,比较特别:第一,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第二,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在生产期间。
那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呢?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
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以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
生育保险的政策条例是什么呢?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
昆明生育险报销标准
昆明生育险报销标准昆明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的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职工在生育期间所需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那么昆明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昆明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首先,昆明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昆明市规定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而定。
一般来说,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都可以在一定比例内得到报销,但是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而定。
而生育津贴则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生育假期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生育津贴的标准是职工在生育假期内的工资的一定比例。
其次,昆明生育险的报销标准还包括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
例如,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人工辅助生育的职工,昆明市规定可以在一定比例内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
此外,对于因生育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也可以在一定比例内得到报销。
这些特殊情况的规定,为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最后,昆明生育险的报销标准还需要注意一些具体的操作流程。
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便进行报销申请。
同时,职工还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报销申请,否则可能会影响报销的效果。
综上所述,昆明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权益而设立的,具体包括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个方面,同时还包括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
在享受报销的时候,职工需要注意相关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以便顺利进行报销申请。
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对昆明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有一个更加清晰的了解。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昆明市生育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缓解生育支出压力。
以下是昆明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报销范围
1. 孕期检查费用:包括产前检查、产前筛查、胎儿超声检查等费用。
2. 分娩费用:包括分娩费、剖宫产费、催产费、麻醉费、护理费、产褥期检查等费用。
3. 产褥期护理费用:包括住院膳食、住院护理等费用。
4. 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费用:包括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费用。
二、报销标准
1. 孕期检查费用:最高报销金额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0%。
2. 分娩费用: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0元,报销比例为70%。
3. 产褥期护理费用:最高报销金额为5000元,报销比例为70%。
4. 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费用:最高报销金额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0%。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职工在享受昆明市生育保险报销时,应持有相关发票及结算凭证,且报销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同时,若产生其他费用,如血费、输液费、特殊药品费等,需通过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等)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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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发文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届〕第65号【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17【实施日期】2022.0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1月17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
云南三孩生育补贴标准2023最新
云南三孩生育补贴标准2023最新云南三孩生育补贴标准2023二孩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育儿补助(二孩、三孩0~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800元),对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给予补贴(婴幼儿0—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50元)。
生育津贴跟工资只能二选一吗?生育津贴跟工资只能二选一的。
是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只能获得其中之一,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工资。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
失业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如果失业了是没法领取生育津贴的,因为生育津贴指的是在产假期间之内单位给员工支付的工资,然后基金会补贴给单位,如果员工失业了就没法领取对应的生育津贴了。
如果男方有外遇,并且有15天的产假,在这15天之内单位需要正常发放工资。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所产生的检查费和生育费可以报销,但是没法领取于生育津贴。
只有参加了职工社保的女性才能够领取生育津贴费用。
生育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生育保险应遵循强制性、社会性和互济性等社会保险的普遍原则以及有利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原则。
凡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保,使女职工在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均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凡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及其在职人员,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参加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云医保〔2020〕13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云医保〔2020〕132号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为积极支持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保障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堵点问题,结合我省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实际和城乡居民没有生育保险政策的情况,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现行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基础上,适当调整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障对象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二、保障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以下简称参保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医保基金对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予支付(急诊抢救除外)。
三、待遇标准(一)在统筹区内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待遇标准。
参保孕产妇在统筹区内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乡两级同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级为2700元、乡级为2100元。
住院分娩单病种包干支付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个人不承担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单病种上传医疗费用,不得变相分解将费用转嫁给个人承担。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按单病种足额拨付包干费用,不得以费用未达到包干标准扣减拨付费用。
(二)在州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待遇标准。
参保孕产妇在州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元。
2023生育最新政策'一览'
2023生育最新政策'一览'2023生育最新政策一览一、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在女职工怀孕、生育临时中断工作时,通过立法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或者社会对分娩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照顾。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XX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二、生育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三、生育保险新政策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
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办法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
具体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人社部表示,覆盖范围扩大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发布日期:2019-07-31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管理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2020年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具体内容
2020年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具体内容生育津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申请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为女职工及时在网上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查询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可在网上查询生育津贴申报流程、津贴标准和发放进度等相关信息。
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申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育津贴审核。
划拨审核通过后次月5日前按规定划拨生育津贴。
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按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适用范围和条件用人单位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
一、产前检查及住院生产费用的报销二、产假此外,在难产、剖腹产、多胞胎等情况下会额外增加产假天数,一般情况下难产、剖腹产是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说只有生了孩子的才能休产假,流产也可以享受享受产假待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三、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相当于正常领取工资。
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
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一、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根据当地医疗费用水平和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确定的。
1.生育医疗费用云南省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孕期检查、分娩费用、新生儿照护费用、产后恢复费用等。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上限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2.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云南省生育保险对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一般为70%至90%,具体比例根据不同项目和医院等级而有所不同。
3.报销上限云南省生育保险对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上限一般根据当地的医疗费用水平和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来确定,一般在一定范围内。
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缴费确认在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前,首先需要确认参保人员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通常情况下,参保人员每个月的工资中会自动扣除一定比例的生育保险费用。
2.就医报销在怀孕期间,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孕期检查和分娩。
在就医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由医院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然后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部分。
3.提交报销资料生育保险报销通常需要提交一些相关的资料,比如产检记录、医院发放的凭证、发票等。
这些资料需要按照规定提交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
4.审核报销社会保险机构会对参保人员提交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核通过后会安排报销款的发放。
5.报销款发放经过社会保险机构的审核后,报销款将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发放到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上。
通过以上的流程,参保人员就可以顺利地享受到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减轻生育过程中的经济负担。
总体来说,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相对比较完善,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
希望未来能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让更多的家庭受益于这项制度。
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doc
2019年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29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公布,一方为农村户口可生二胎、取消4年生育间隔、放宽二婚家庭再生育条件等内容成为《条例》的最大亮点。
此条例自10月1日起执行。
一、放宽生育政策夫妻婚后5年只有一个收养子女的可以生二孩第十六条夫妻双方是城镇居民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指一对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二)夫妻双方结婚满五年因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现居住在本省的;(四)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农村居民被录为公务员或国企职工按城镇居民身份执行第十七条农村居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按照城镇居民身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可生二孩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农村居民,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边境少数民族可生三孩第十九条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生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二婚夫妻可以生二孩、三孩复婚除外第二十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子女或者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复婚夫妻除外。
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可生二孩、三孩第二十一条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过三个。
昆明生育险7月拟并入医保
昆明生育险7月拟并入医保近日,昆明市人社局组织20位来自政府、社区、企业的代表,就《昆明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现场听证。
了解到,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昆明生育险7月拟并入医保《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参保人需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连续缴纳医保费12个月以上才享受生育保险根据现行规定,在参保缴纳期限方面,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征求意见稿》提出,两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需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地区职工生育保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此,听证代表邓高喜认为,连续参保期最低限制由6个月变为12个月,这样会增加家庭的生育成本。
怀胎10月,而生育家庭却要提前两月开始为医保做准备,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建议保持原有6个月标准。
昆明市人社局医保处夏登稳处长解释称,延长连续参保期最低限制是为杜绝孕后突击参保情况。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之后,可以有效的化解两个保险之间交叉情况,可减少人社部门经办时判读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麻烦,提高了办事效率,并且可以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为企业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活力。
”昆明市人社局副局长何文明坦言,“《征求意见稿》的制定,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延长连续参保期最低限制也是为了杜绝孕后突击参保的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侵害。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听证代表提问的疑问、建议等进行细致研究,完善《征求意见稿》内容。
”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标准下调据昆明市人社局资料显示,现行昆明市生育医疗顺产包干费为4000元,剖腹产包干价为6000元。
《征求意见稿》中对生育医疗费包干费做出了调整。
《征求意见稿》规定,顺产包干费为2500元,剖妇产包干费为4000元,较现行办法,包干费均有下调。
2020云南五险一金新规
2020云南五险一金新规2020云南五险一金新规一、医疗保险新规跨省就医结算启动: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➀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➁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养老保险新规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➀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➁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➂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➃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三、生育保险新规将与医疗保险合并“五险”或变为“四险”➀2020年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
➁自2020年1月1日,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等12个试点城市,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四、工伤保险新规到2020年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超80%➀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➁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五、失业保险新规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其中,北京每月每档上调90元。
六、住房公积金新规这无论多高薪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住建部规定:➀从2020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➁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➂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0年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2020年云南生育保险政策2016云南生育保险政策一、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指导思想完善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每个职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适用范围三、云南省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四、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享受云南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云南省生育险新政策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3)婴儿出生证。
云南生育保险政策:一、待遇标准调整(二)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三)剖宫产:4000元;(四)产前检查费:500元;(五)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六)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450元;(七)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二、有关事项(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3.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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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2016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一、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指导思想
完善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每个职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适用范围
三、云南省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四、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享受
云南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云南省生育险新政策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一、待遇标准调整
(二)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
(三)剖宫产:4000元;
(四)产前检查费:500元;
(五)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
(六)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七)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
二、有关事项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五)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材料,均以首次提交社保经办机构的原始凭证为准,申报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参保职工退休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于2011年7月1日之后发生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退休人员,根据《云南省职工生
育保险办法》(云政办发〔2011〕121号)相关规定,列入生育保险
支付范围。
(七)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流产的,按照政策规定的医疗费补助标准支付给
男职工。
(八)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或享受了其他形式的政策优惠和减免的,须先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其它
渠道支付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差额部分。
生育医疗费已由其它渠道全额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
(九)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且生育第一胎时已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第一胎时至生育第二胎之间须连续缴纳生
育保险费,生育第二胎时方可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第三胎的,以此类推。
上述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动的,转移变动前后的生
育保险须连续参保。
生育保险的作用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
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
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
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
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
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
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
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
生长进行监测。
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
做必要的检查。
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
对于在孕期出
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
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