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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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一) 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2、计划内流产的:
须提供女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一(多)孩生育单》以上3个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须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计 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怀孕证明)、诊断书、门诊医 疗费现金收据(住院收据)、门诊病志(出院小结)、治 疗明细及处方。
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津贴待遇支付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结算
报销标准:上环术155元、取环术155元、人工流产术240元、 引产术1270元、女性绝育术1050元、男性绝育术840元、女性输 卵管复通术2720元、男性输精管复通术2350元。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
上环:3天、取环:2天、人工流产:14天、中期引产: 30天、女性绝育术:21天、男性绝育术:10天、女性输卵管 复通术:21天、男性输精管复通术:15天
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 用收据) 男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一(多)孩生育单》、《出生医学证 明》、《独生子女光荣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津贴待遇支付
●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资格确认
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持医保IC卡、身份 证直接到已进行计划生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做计划生 育手术。 特殊情况,IC卡不能直接结算的,需要先到医保中 心生育保险窗口审核(做引产术、绝育术及复通术的要提 供《门诊医疗手册》和检查单)。
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津贴待遇支付
可用医保IC卡直接结算的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有:
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连市妇产医院、大
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北院、大连辽渔医 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友谊 医院、大连市机车医院、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中山区计划 生育服务站、沙河口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西岗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
申 报 材 料
用人单位需提供男职工配偶的失业证、身份证和户
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住院收据、诊断书、治疗明细、出
院记录,男职工的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
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填报《大连市男职 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3、报销标准:
(3)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晚育(23周岁零
9个月以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另增 加产假60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15天;多胞 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4、护理津贴 :
生育保险最新政 策解读课件
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用审核 支付 生育(护理)津贴审核 支付 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津贴待遇支付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一) 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1、女职工生育的:
由单位(或个人)持女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 民身份证》、《结婚证》、《一(多)孩生育单》、《 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以上5个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 出院记录(小结),到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医保办事处办 理待遇领取手续。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3、报销标准:
(1)生育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 正常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2)计划内流产的实行限额报销:四个月以下报销500元,
四个月以上流产报销7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个人负担
15%。
注:当年11月前生育(计划内流产)的,待遇须在年底前结算;11 月1日以后生育(计划内流产)的,待遇于次年1季度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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