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上面临的海盗问题和解决方案
谈谈国际力量打击海盗的国际法依据
谈谈国际力量打击海盗的国际法依据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目前索马里海盗日益猖獗,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国际层面的打击力度并不理想。
本文从海盗的定义出发,从国际公约的角度比较了几种主流的海盗定义。
随后,笔者从国际法的角度总结了国际力量打击海盗的四个方面的法律依据,其中着重强调了国家间合作的重要性。
一、海盗的定义现代各国对海盗行为给航海安全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早就有了共识,国际法遂把它视为一种国际犯罪。
海盗的犯罪行为早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通过国际公约建立反海盗犯罪的国际合作、实现打击和惩罚海盗犯罪的目的已成为各国之共识。
1958年有关国家在日内瓦签订了《公海公约》,第15条把海盗看作在公海上暴力掠夺私人船舶、非法拘留船舶上人员或财物的任何行为,这是19世纪以来习惯国际法对于惩治海盗犯罪的一贯主张的明确化,形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惩治海盗犯罪的国际公约。
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此基础上,重新明确了海盗犯罪的定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规定,至此拉开国际社会共同协助打击海盗犯罪的新局面。
1988年罗马会议通过了《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该公约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起成为反海盗的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
目前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缅甸、老挝和越南己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上述国家应该切实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采取包括立法措施在内的一切手段来打击和惩罚海盗犯罪行为。
按照《海洋法公约》第101条的规定,海盗行为是指以下行为中的任一行为:a、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对下列对象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①在公海上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②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b、明知船舶或飞机成为海盗船舶或飞机的事实,而自愿参加其活动的任何行为;c、教唆或故意便利a 或b项所述行为的任何行为。
浅议国际法中海盗罪普遍管辖机制局限与解决docx
浅议国际法中海盗罪普遍管辖机制局限与解决.docx国际法中海盗罪普遍管辖机制的局限与解决一、引言随着全球贸易和航运的不断发展,海盗行为在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
国际社会对于打击海盗犯罪行为给予了高度重视,其中普遍管辖原则被引入海盗罪的惩治中。
虽然普遍管辖机制为打击海盗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挑战。
本文将就国际法中海盗罪普遍管辖机制的局限与解决进行探讨。
二、海盗罪普遍管辖机制概述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在某些特定罪行中,各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管辖权,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处。
对于海盗罪,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法规定,各国均有权对海盗犯罪行为进行管辖,不论其是否发生在公海或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
三、普遍管辖机制的局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普遍管辖机制面临着以下局限:1.证据获取困难:由于海盗行为通常发生在海上,远离陆地,且具有高度隐蔽性,因此获取相关证据较为困难。
这可能导致对海盗行为的指控缺乏足够证据支持。
2.管辖权冲突:当多个国家对同一海盗犯罪行为主张管辖权时,可能引发管辖权冲突。
这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国际关系的紧张。
3.法律适用问题:不同国家对于海盗罪的法律定义和处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可能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困难。
四、解决策略与建议为了克服普遍管辖机制的局限,以下策略与建议值得关注:1.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各国可以共享情报、证据和资源,共同打击海盗犯罪行为。
例如,可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便各国及时了解海盗活动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明确法律定义:国际社会应进一步明确海盗罪的法律定义,减少法律适用上的争议。
这可以通过制定更为详细的国际法规则或解释性文件来实现。
3.协调管辖权:为了避免管辖权冲突,各国应通过协商和谈判明确各自在海盗罪案件中的管辖范围。
同时,应尊重他国的主权和司法独立,避免过度干涉他国内政。
4.加强国内法制建设:各国应加强国内法制建设,完善海盗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际法中的海盗问题及对中国的立法启示
HEBEINONGJI摘要:近年来亚丁湾乃至整个索马里海域,海盗猖獗,对海上航行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海盗行为的受害者是国际航运中过往的商船以及某些家的公民。
为了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打 击海盗逐渐成为一项国家义务。
在这一背景下,国际组织签订了一系列公约将海盗行为规定为国际犯罪。
本文概括了海盗罪的起源与发展,结合现代海盗犯罪特征,分析索马里海域海盗猖獗的原因,并根据规范海盗罪的国际公约,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规制海盗犯罪的殳法建议。
关键词:海盗罪;国际公约;国际合作;海盗立法际法中的海盗问题及对中国的立法启示河北经贸大学徐子怡1海盗的起源与发展海盗是指公海上的劫掠者,其通常由不悬挂任何表明其国籍旗帜的船舶组成。
有人曾说过,自从船舶发明以后,海盗就出现了。
海盗行为作为人类最古老的犯罪行为之一,最早记录是在公元前1350年的一块黏土碑文上。
古希腊史学家布鲁达克首次对海盗作出清晰的定义,即海盗为非法对船只和海上城市进行攻击的人叫1.1海盗的兴衰主要经历了四个时期战乱1.1.1古希腊罗马时期:海盗萌芽期海盗作为一种以烧杀抢掠为主的罪恶职业,最早的袭击对象是往返于地中海各大港口的古希腊商人。
到了古罗马时代,由奴隶主、贵族组成的元老院作为海盗的背后推手,使海盗进化为一股有组织的势力,为奴隶主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
当时的海盗,以地中海地区最为多见。
1.1.2中世纪腾盗兴盛期在公元后的一段时间里,欧洲的海盗还只在地中海区域作乱。
但在进入中世纪以后,来自欧洲北部的维京人开始在英、法等国沿岸出现。
这些“北欧海盗”登陆并洗劫沿岸地区,当时欧洲各国普遍战斗力低下对海盗无力抵抗,纷纷采取缴纳赎金的方式换取一时安稳。
1.1.3大航海时期:海盗黄金时代16世纪的西半球充满着无尽的财富和机遇,随着新大陆、新 航线的开辟,在三角贸易的驱使下,当时主要海域上行驶着满载黄金和货物的商船,而处于这场罪恶贸易中心的加勒比海、地中 海、阿拉伯海和西非海岸,自然成活动了海盗掠夺的天堂。
索马里海盗问题
Add Your Title
中国护航海军舰艇编队组成
三、索马里海盗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国际社会参与打击索马里海盗
3、中国:(2)原因 :政治上,体现一个 负责任大国维护世界 海洋商业路线和船只 安全的责任。经济上 ,支持和保护中国的 企业从事国际商业活 动。军事四,展示、 检验和锻炼中国海军 执行远洋准作战能力 。
各国媒体对中国海军护 航亚丁湾的反应(视频)
三、索马里海盗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打击索马里海盗的有效措施
1、军事措施的局限性:军 事手段具有明显的缺陷: Add Your Title 一方面,如果索马里长期 内战和无政府状态的局面 没有改观,不彻底清除为 海盗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温 床,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海盗猖獗问题。另一方面 ,军事手段打击海盗面临 诸多技术上的困难(见后 中国海军导弹驱逐舰发射反舰导弹 页)。
(一)长期内战、军阀割据和事实上的无政府状态
1991年1月,法拉赫·艾迪 德(Farah Aidid)领导的 Add 索马里联合大会党的武装 Your Title 推翻西亚德·巴雷总统, 该国进入无政府状态。
过渡联邦政府直 接统治的地区
2006年12月“伊斯兰法 院联盟”兴盛时的索马 里
二、索马里海盗问题产生的原因
三、索马里海盗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打击索马里海盗的有效措施
第一,海盗作案的速度非常快 ,通常是迅速下手,得手后立 Add Your 即撤退。远洋战舰适于护航而 Title 不太适宜于巡逻。第二,海盗 采取游击战术,机动性强。第 三,大多数国家只派出一两艘 战舰,无法有效地发现并阻止 海盗的行动。第四,登陆作战 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如何 识别海盗与平民,从而避免无 辜平民和人质的伤亡等等。 某国军队进入索马里领海打击海盗
国际法对海盗行为的规制与完善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
国际法对海盗行为的规制与完善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全球经济的繁荣发展,海上贸易的规模越来越大,但也随之带来了海盗活动的持续高发。
海盗行为对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国际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机制来规制海盗行为,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海事安全公约》等。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海盗行为的变化,现有的法律机制已经无法完全解决海盗问题。
因此,有必要对国际法对海盗行为的规制与完善对策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提出更加有效的规制和对策。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分析国际法对海盗行为的规制并提出完善对策,以期保障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国际安全。
具体目的包括以下几点:1.分析现有国际法对海盗行为的规制框架,总结其优缺点。
2.分析海盗行为的形式和演变趋势,寻求解决海盗问题的新思路。
3.探讨国际社会合作的重要性,提出加强合作的措施和建议。
4.提出完善对策,包括加强国际法规制、加强海上安保力量、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国际法对海盗行为的规制。
本部分将从国际法的角度出发,分析现有的国际法规制海盗行为的框架,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事安全公约》、《联合国海盗问题决议》等,总结其优缺点,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2. 海盗行为的形式和演变趋势。
本部分将从海盗行为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海盗行为的不同形式、特点和演变趋势,探讨寻求解决海盗问题的新思路。
3. 国际社会合作的重要性及措施和建议。
本部分将从国际社会合作的角度出发,分析国际社会合作的重要性,并提出加强国际社会合作的措施和建议,包括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合作培训等。
4. 完善对策。
本部分将从多个角度出发,提出完善对策,包括加强国际法规制、加强海上安保力量、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文献和实际案例,探讨国际法对海盗行为的规制与完善对策,并提出相关建议。
浅议国际法中海盗罪普遍管辖机制局限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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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际法中海盗罪普遍管辖机制局限与解决
刘 禾 斐
( 1 1 0 0 生学院
辽 宁 沈 阳 )
要 :近年 来 海 盗 频 现且 呈 现 出与 以往 海 盗犯 罪 不 同的
定 审 判过 程 中 ,属 地 管辖 也 难 以实 现 。而作 为保 护 性 管辖 权 ,
特 点 , 已经 对 国 际社 会 的安 全 造 成 了严 重 影 响 ,成为 世 界 海上 其构 成 要 件 之一 就 是 犯罪 行 为 根据 犯 罪 行 为地 的 法 律也 构 成 犯 贸 易的 重 大安 全 隐 患。 在 国 际社会 中尽 管 相 关 国际 法条 约 对 海 罪 ,众 所 周知 ,海 盗罪 在 很 多 国家 都 没 有作 为 单 独 正式 罪 名 列
入 国 内刑 法 ,故 而也使 得保 护性 管辖 的操 作难 以实 现 。 海 盗行 为 往 往 发 生在 公 海 范 围 ,属 于全 人 类 共 有 区 域 ,且 下更 好 运 用普 遍 管 辖原 则 惩 治海 盗 犯 罪 , 已经成 为 不 可避 免 的 其 行 为存 在 已经影 响 了全 人类 的共 同 利益 ,手段 残 暴 ,为 了维 议题。 护 全 人类 的共 同合 法权 益 ,实行 普 遍 管辖 也 较 为 合理 。同 时 , 关 键词 :海盗 罪;普 遍管 辖 ;积极冲 突 ; 国际合作 海 盗 行 为发 生 后如 果 根 据普 遍 管 辖 原则 各 国 均有 权 对 其 进行 管 辖 ,对 于犯 罪 行 为能 够 及 时 发 现 ,将罪 犯 及 时抓 捕 ,能 够快 速 进入 审 判 程序 。综 上所 述 ,鉴 于 普 遍管 辖 具 有及 时性 和 针对 性 国际法意义上海盗罪 的构成要件 在 《 联 合 国海 洋 法 公 约 》 ( 以下 简 称 《 公约 》 ) 第 1 0 1 条 强 的特 点 ,故 而在 海 盗 罪 中 ,普 遍 管辖 则 成 为最 有 利 最 便捷 的 和1 0 2条 中明确规 定 了海盗 罪 的定义 。根据 《 公 约 》中的定 义 , 管辖 方式 。 可从 中看 出海 盗罪 的构成 要件 分别 是 : 2 . 海盗罪 中普遍管辖权 与传统意义上普遍 管辖权 的 区别 主体 : 海 盗 罪 的实施 主体必 须是 私人 船舶 或是 飞机 的船 员 、 ( 1 )犯 罪行 为 的发 生地 以及 管 辖权 行 使地 不 同 。 《 公约 》 机组成员或乘客。 “ 私人船舶” 的限定 , 排除了公用船舶或飞机上、 第1 0 5 条 中将 普遍 管 辖 机 制下 的海 盗犯 罪 行 为 的 发生 地 规 定 为 船 舶上 的工 作人 员 成 为海 盗 罪 主体 的可 能性 。但 是如 若 军 舰 、 应 位 于公 海 上 ,或 在任 何 国家 管辖 范 围 以外 的任 何 地 方 。而 传 政府 船 舶 或是 政 府 飞机 由于 其船 员 或 是机 组 成 员发 生 了叛变 并 统 意义 上 的普 遍 管 辖权 所 针 对 的犯 罪 行 为则 必 须 是犯 罪 人 出现 且 控制 该 船 舶或 飞 机 ,进 而 从事 海 盗 行 为 的 ,则 依 然 可 以将 其 在本 国领 域范 围内时 ,才可 以对 其进 行扣 押或 是逮捕 。 视 为海盗 罪 的犯罪 主体 。 ( 2 ) 行使时间不同。 《 公约 》第 1 0 5条中规定海盗罪的行 主 观方 面 :必 须 是 出于 故意 且 是 私人 目的 。私 人 飞 机 机组 为 地 是在 公 海 上 ,或 在 任何 国家 管辖 范 围以 外 的任 何 地 方 。 由 成 员或 是私 人船 舶 的船 员或 是乘 客 对飞 机或 船 舶进 行暴 力行 为 、 此 看 来公 海 或 是任 何 国家 管辖 范 围以外 的地 方 ,既 可 以是 行 为 扣 留行 为 、任何 掠 夺 行 为 ,或是 明知 船舶 或 飞 机 成 为海 盗 船舶 的发 生 地 ,也 可 以是 行 为 的预 备 行 为地 或 结 果 发生 地 。故 而 可 或 飞机 的事 实 ,而 自愿 参 加 其 活 动 ,或是 教 唆 或 故 意便 利 促使 见 在 海 盗罪 中的普 遍 管 辖所 针 对 的是 现行 犯 。对 海 盗 罪 的现 行 上 述行 为实 现 。故 此 可 以看 出 ,公 约 已经 排 除 了 因政 治 目的 而 犯而言 , 《 公 约》规定下 的普遍管辖制度必然是最具针对性且 构 成海 盗罪 的可 能性 】 。 最 具 效 果 的 。而 传统 普 遍 管 辖 ,在 前 文 已经 提 及 ,必 须是 犯 罪 客 体 :海 盗 罪 的犯 罪 客 体 ,是 各 国海 洋 贸 易 安 全 、海 洋 交 人 出现 在本 国范 围 内 时 ,才 可 以对 其进 行 扣 押 或是 逮 捕 。 而此 通 安全 、受 害人 的人身 和财 产权 利 。 时往往犯罪行 为已经结束 ,罪犯 已经不是现行犯。 《 公约 》中 客 观方 面 :① 按 照 《 公 约 》第 8 6条 ,公海 指 的是 不 包括 在 规定 的海盗罪 的普遍管辖制度,相对于传统意义上 的普遍管辖 国家 的 专属 经 济 区 、领 海或 内水 或群 岛 国家 的群 岛 水 域 内 的全 制度 ,具有 更加 及 时性 的特点 。 部海域。 《 公约 》将海盗罪的犯罪地点定为公海上或是任何 国 ( 3 )是 否接 受 “ 或 引渡 或起 诉 原则 ” 限制 不 同 。 《 公约》 家管 辖 范 围 以外 的 区域 。故 而 如 犯罪 行 为 发 生地 不 位 于公 海 或 第 1 0 0条 中规定了各 国应尽其最大可能进行合作 以制止在公海 任何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无主地域 ,均不构成海盗罪 ,应具体 或其他 国家管辖范围之外 的任何地方的海盗行为 ,此条规定了 依据各 国本 国法律进行审判。 ②《 公约 》 中的海盗罪的犯罪对象, 条约国具有合作制止海盗行为的义务而并不受传统的 “ 或引渡 是 另一 船 舶 、另 一飞 机 或 另 一船 舶 飞 机上 所 载 乘 客或 其 财 物 , 或 起诉 ” 原则 的 限制 ,是 可 直接 对 海 盗 罪罪 犯 进 行起 诉 审 判 的 且 一定 是具 有 非 法 的暴 力 行 为 或是 扣 留行 为 ,或是 掠 夺 行 为 。 国 际性 义 务 ,并 不 具 有 强 制选 择 性 。而 第 1 0 5 条 规 定 的扣 押 国 故 而如 若 犯 罪行 为 发 生在 同一 飞机 或 船舶 上 ,则 同样 不 构 成海 法 院可 判 定 应 处 以 的刑 罚 ,并 可决 定 对 船舶 、飞 机或 财 产 所应 盗罪 。 采 取 的行 动 中,体 现 出 的则 是 各 国可 在 扣 押 逮捕 海 盗罪 罪 犯 之 二、海盗罪中的普遍 管辖权 后 可 以独 自行 使 审判 权 ,并 不 接受 传 统 的 “ 或 引 渡 或起 诉 ”原 1 . 适用普遍管辖 的原 因 则 的束缚 。 而在传 统 的普遍 管辖 制度 中, 总是 与 “ 或 引渡 或审判 ” 普 遍管 辖 权 以保 护 各 国共 同利 益 为 出 发点 ,指 的是 在 国 际 原则相依相存 , “ 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中,被请求国在引渡罪 法中的某些特定 的国际罪行 ,若其危害影 响全人类 利益安全 , 犯 与起诉 罪犯 中必 须 择一 而行 , 是 具有 强 制性择 一而 行 的义务 。 则 不论 犯 罪 行 为 的发 生地 与 罪 犯 的 国籍 如何 ,各缔 约 国在 其 出 三 、当前环境下海盗罪的普遍管辖制度的缺陷 现 在本 国领域 内 时 ,均 对其有 权 实行管 辖 口 】 。 国际法 中普 遍管 辖 1 . 普遍 管辖权的 消极 冲突严重 制 确立 的最初 目的 ,正 是为 了打 击海盗 行 为 。 普遍管辖权 的消极 冲突,指的是犯罪行 为发生后各根据普 在 国际法 的管 辖 权制 度 中 ,有 属 人 管 辖 、属 地 管辖 、保 护 遍 管 辖 原则 ,对该 国际 犯罪 行 为 享有 管 辖 权 的 国家 均 不 主张 管 性 管 辖 以及 普 遍 管辖 。在 海 盗 罪 中 , 因为海 盗 团体 往往 由不 同 辖权 ,从而导致该犯罪行为无 国家进行管辖。普遍管辖权虽然 国籍 的人 组 成 ,再 加 之其 船 旗 国 往往 不 想 接手 案 件 或是 海 盗 船 得 到 了 《 公 约 》签 署 国的承 认 ,但是 很 少 有 国家 将 普遍 管 辖 权 只根 本 就没 有 进行 船 旗 国登 记 。故 而 属 人 管辖 权 的 行使 可 能 带 和海 盗 罪列 入 本 国国 内刑 法 中 ,导 致 在实 际 操作 中无 法 可依 , 来 极 大 不便 ,造 成 诉 讼 工作 过 于 繁 杂 ,取 证 困难 ,不利 于 审 判 不能及时有效 的打击海盗犯罪,便不得不放弃管辖权 。例 如我 的顺 利 进行 。由 于海 盗 出 没不 定 ,难 以抓 获 ,所 以 海盗 罪 的 认 国刑 法 中,虽 然有 普 遍 管辖 权 的相关 条款 规 定但 是 并 没有 单 独
论海盗犯罪的国际法规制
论海盗犯罪的国际法规制一、海盗罪的概述(一)海盗罪的定义当今国际社会对于海盗罪的定义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私人船舶或飞机上的船员、机组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范围内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以及其上的人或财物实施的暴力、扣留或其他掠夺行为①。
(二)海盗罪的特点1.海盗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私人。
海盗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私人。
在例外情况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2条规定,已发生叛变的军舰、政府船舶或政府飞机的船员或机组成员,控制该船舶或飞机而从事海盗行为,也可以成为海盗罪的犯罪主体。
2.海盗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
海盗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且犯罪目的是出于私人目的,这种私人目的主要体现为意图抢劫和掠夺另一船只或飞机上的财物。
军舰、政府船舶或者政府飞机的船员或飞机组成员,出于政治目的,在公海上对船舶、飞机及其所载人员或财物实施暴力、截留或掠夺等行为,不构成海盗罪②。
二、海盗罪国际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一)管辖权的冲突1.各国之间普遍管辖权的冲突。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每个国家均可扣押海盗船舶或飞机,扣押国的法院可判定应处的刑罚。
这种立法形式很有可能会导致有关国家争夺管辖权③。
2.国家管辖权与联合国管辖权的冲突。
近几年由于索马里海盗活动猖獗,很多国家的船舶都遭到海盗劫持的情况下,联合国也介入了该地区的冲突。
3.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真空。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其主要功能是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最、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基础是2002年6月1号开始生效的《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因此该法院仅对规约生效后的前述四种国际罪行有管辖权,而对于海盗罪它是无法行使管辖权的。
(二)国内立法与国际刑法无法接轨虽然海盗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严重的国际犯罪,但是至今为止世界上在国内法中专门制定海盗罪的国家也非常少。
关于海盗行为的国际法规和打击方法
关于海盗行为的国际法规和打击方法海盗行为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早在公元400年左右,就已经出现了海盗行为。
随着时间的推移,海盗行为逐渐演变成为国际安全问题,对于国家和海员的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各国政府之间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法规并制定了打击海盗行为的方法。
首先,海盗行为的定义必须明确,然后才能打击海盗。
国际法规对于海盗行为的定义是:任何通过自愿行动使用暴力、胁迫或恐吓来攻击船舶、飞机或人员并抢夺财物的行为都属于海盗行为。
如果确定某一行为为海盗行为,那么海盗应该被追诉并受到严惩。
其次,打击海盗的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制度化和现实操作。
制度化方面,海盗行为的打击主要依赖于各国间的协调。
因此,各国政府可以联合制定统一的海盗行为打击法规。
这些法规需要定义海盗行为、被授权的参与各种打击行动的部门、打击行动的类型、协调方式和遵从适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等。
除此之外,现实操作方面,海盗行为的打击也需要一定的手段。
首先,需要对于非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
比如通过海盗行为的刑法和执法,打击海盗并对其进行审判。
其次,为了确保海事安全,海员们需要确保航行的船只和其必要的防御措施完整有效。
还应该注重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应对海盗行为的能力。
此外,近年来,各国之间相互合作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海盗行为打击方式。
例如,美国、印度、日本、澳大利亚和菲律宾等国家都在印度洋建立了联合打击海盗行动的组织,增强了打击能力和封锁了海盗的扩散。
最后,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也开始用于海盗行为的打击。
如无人机,可以用于监测海上交通、巡逻和打击犯罪行为。
而且,还有一种类似于雷达的仪器,通过水下机器人即可以在海上搜寻和打击海盗的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技术也可以用于海盗行为的打击,在适合的条件下予以运用。
总而言之,海盗行为对于世界各国来讲都是一个重大威胁,但是通过国际法规的制定,并与各个国家的紧密合作,我们可以克服这一问题。
海盗行为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双重属性协调规制研究
关键词:海盗行为、国际法、国内法、双重属性、协调规制
在实践中,海盗行为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双重属性协调规制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由于各国对于海盗行为的定义和惩治方式存在差异,往往会导致法律适用 上的困难。其次,各国在打击海盗行为方面的合作程度和行动效率也存在差异, 导致国际社会对于海盗行为的打击效果受到制约。此外,由于海盗行为是一种跨 国犯罪,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管辖权,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冲突和协调问题。
关键词:海盗行为、国际法、国内法、双重属性、协调规制
从事非法暴力行为或以非法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此外,国际海事组织通过 《制止海上犯罪公约》等国际条约,进一步明确了各国在打击海盗行为方面的义 务和责任。
关键词:海盗行为、国际法、国内法、双重属性、协调规制
从国内法角度来看,各国对于海盗行为的法律定义和惩治方式存在一定差异。 但总体来说,各国都通过立法明确了海盗行为的非法性质,并制定了相应的惩罚 措施。例如,美国《反海盗法》将从事海盗行为的行为人视为犯罪嫌疑人,并规 定了相应的刑罚。同时,各国还通过加强海岸防卫、提高海军实力等措施,不断 完善国内法规制和打击海盗行为的能力。
基本内容
从法律性质上来看,海盗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国际法规定,海盗行为 是指在一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海峡等海域内,对他国船舶、人员和财产实施 抢劫、盗窃、破坏等非法行为。海盗行为严重侵犯了他国的主权和利益,是一种 犯罪行为。
基本内容
在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方面,首先需要从根源上入手。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是解决海盗问题的关键,这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促进索马里的和平与发展。 其次,加强海上安全和执法力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各国可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 海盗活动,提高海上安全水平。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海盗问题, 例如引渡海盗、起诉海盗头目等。
打击海盗的几个国际法问题
打击海盗的几个国际法问题众所周知,地外非洲之角的索马里自1991年以来一直战乱不断,沿海地区海盗活动猖獗,其周边海域被国际海事局列为世界上最危险的海域之一。
2008年以来,索马里沿海累计发生80多起海盗袭击事件,平均每4天就有一艘船遭劫,海盗已猖獗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劫案大多发生在亚丁湾,那里是从印度洋通过红海和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及大西洋的海上咽喉。
劫持案件的频繁发生,使得船员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同时还给经营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给各国政府身上压上了一块沉重的大石。
本文就与海盗相关的几个国际法问题,结合当前索马里海盗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关于海盗(一)国际法上的海盗行为及内涵国际社会对海盗的态度有个发展的过程。
16世纪到18世纪,国际法和国际社会并不禁止海盗行为。
所以在那时,北欧人、地中海人和摩尔人的海盗行为比较猖獗。
但到了19世纪,国际社会开始把海盗行为认定为“国际罪行”。
因为,海盗行为通常都是发生在公海上。
为了方便行事,海盗船只一般不悬挂国旗,也不悬挂任何表明自己国籍的旗子。
所以从法律上讲,由于不悬挂国旗,就可被认为放弃了其所属国籍,从而处于一种无国籍的状态。
另外海盗行为发生在公海,公海本是各国管辖权涉及不到的地方,但海盗行为的受害者却又都是具体国家的国民。
所以为了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所有国家有责任要对海盗进行打击。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海盗的基本概念和国际法的界定。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了要惩治和打击海盗的国际法规定,规定“所有国家应尽最大可能合作,以制止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的海盗行为。
”(公约第100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疑是世界上最为普遍的海洋活动的国际法律文件。
迄今为止,包括中国在内的157个国家批准加入这了公约。
也就是说,世界上四分之三以上的国家都是这一公约的成员国。
该公约的第101条规定:下列行为中的任何行为构成海盗行为:(a)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对下列对象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1)在公海上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2)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b)明知船舶或飞机成为海盗船舶或飞机的事实,而自愿参加其活动的任何行为;(c)教唆或故意便利(a)或(b)项所述行为的任何行为。
上世纪海盗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海盗,自古以来就是海洋上的幽灵,他们以抢劫、掠夺为生,扰乱海上秩序,威胁航海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人类历史上,海盗活动曾经非常猖獗,尤其是在上世纪,海盗问题尤为严重。
为了打击海盗活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探讨上世纪海盗的法律规定,以期揭示这一时期海盗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各国法律对此的应对措施。
二、海盗的定义与分类1. 海盗的定义海盗,是指在水域内,违反国际法或国内法,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抢劫、掠夺船舶、货物、旅客等,或者实施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人。
2. 海盗的分类(1)按活动区域划分:海盗可分为近海海盗、远洋海盗和内河海盗。
(2)按活动性质划分:海盗可分为武装海盗、走私海盗、抢劫海盗和恐怖海盗等。
三、上世纪海盗的法律规定1. 国际法律(1)1929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SOLAS公约是国际上第一个专门针对海盗问题的国际公约,于1929年通过。
公约规定,各国政府应采取措施,防止海盗行为的发生,并规定了海盗行为的定义、管辖权、引渡和处罚等内容。
(2)1958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UNCLOS是国际海洋事务的基本法,于1958年通过。
公约规定了海盗的定义、管辖权、引渡和处罚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各国在打击海盗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
2. 国内法律(1)中国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严厉的海盗法律规定。
上世纪,中国政府针对海盗问题制定了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海盗行为的定义、刑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海上航行、作业的安全规定,对海盗行为进行了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规定了引渡的条件、程序等,为打击海盗提供了法律依据。
(2)美国美国针对海盗问题制定了以下法律:- 《美国海盗法》(Hague 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规定了海盗的定义、管辖权、引渡和处罚等内容;- 《美国海上法典》(Maritime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规定了海上航行、作业的安全规定,对海盗行为进行了打击;- 《美国引渡法》(Extradition Treaty):规定了引渡的条件、程序等,为打击海盗提供了法律依据。
打击海盗方案
打击海盗方案海盗问题是世界范围内的一大挑战,对于国际贸易和航运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护海上安全,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打击海盗行为。
以下是一些打击海盗的方案,这些方案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应用,从国际合作到培训船员,以确保海盗活动的最小化。
一、国际合作1. 加强合作: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海盗威胁。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开展巡逻行动,共同制定打击海盗的策略和行动计划。
2. 联合巡逻:各国海军应加强联合巡逻,围堵海盗船只。
通过合作巡逻行动,能够增加对海盗活动的监管,有效遏制其行为。
二、提高安全意识1. 建立海上安全教育体系:国际航运组织和各相关机构应加强海上安全教育,提高船员和船东的安全意识。
培训船员如何应对海盗袭击,加强演习和战术训练,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和反应能力。
2. 发展航行警示系统:各国应加强航行警示系统的建设,提供海盗活动的实时信息和风险评估,为船舶提供有关海盗活动的警示,帮助船舶避免海盗袭击。
三、加强法律惩治1. 国际合作打击海盗犯罪: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海盗犯罪。
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渠道,追捕和起诉海盗犯罪分子,加强国际司法合作,确保海盗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2. 加强本国法律框架:各国应加强本国法律框架建设,制定相关法规,明确打击海盗犯罪的刑事责任和惩罚措施。
加强边境控制,阻止海盗分子的活动和走私行为。
四、促进经济发展1. 支持沿海地区发展:国际社会应加大对沿海贫困地区的援助力度,提供经济支持和技术合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减少沿海居民的贫困和无法为生活提供保障的情况。
这样可以减少海盗活动的根源。
2. 增强沿海地区的经济多样性:通过多元化经济,提高沿海地区的发展活力。
这样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并减少他们从事非法行径的动机。
在打击海盗行为方面,光是采取一种单一的方案是不够的,应该综合使用上述不同层面的方案,从国际合作到法律惩治,从提高安全意识到促进经济发展,以形成一个综合的打击海盗机制。
浅谈索马里海盗的国际法问题
浅谈索马里海盗的国际法问题摘要:近年来,索马里地区军阀割据,社会动荡不安,以致海盗四起,他们劫持来往商船,绑架过往船员,勒索巨额赎金,严重威胁着国际间的贸易。
2010年11月10日,被索马里海盗劫持的新加坡籍货轮“金福号”上19名中国船员回国,索马里海盗问题再次升温,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从索马里局势入手,以国际法的角度阐述了何谓海盗,分析了索马里海盗形成和发展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关于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索马里海盗;血酬;解决方针自1991年以来,索马里国内一直战火纷飞,沿海地区也因为海盗的频繁出没而被国际海事局列为世界上最危险的海域之一。
2008年11月沙特超级油轮“天狼星”号被索马里海盗劫持;2009年11月29日,一艘30万吨希腊油轮在印度洋海域被索马里海盗劫持;据国际海事局公布的数字,2009年索马里附近海域发生海盗袭击事件214起,至少47艘船只被劫持。
而2010年共发生445件袭击案,被劫持了53只船,1 181名船员,比2009年上升10% [1]。
透过这些现象,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本质性的问题——索马里问题近几年在持续不断的升温,严重危害着国际海上贸易的发展,威胁着局部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为了从本质上弄清索马里海盗的问题,本文首先定义何谓海盗。
何谓海盗?远在古希腊时代,历史学家普鲁塔克(Plutarch)就对海盗行为作了这样一个定义,即海盗行为是指非法袭击轮船或沿海城镇,不具有战争性质,只以抢劫钱财为唯一目的的活动。
由此也作出了对海盗最早的定义,即非法袭击轮船或沿海城镇,不具有战争性质,只以抢劫钱财为唯一目的而活动的个人或者组织。
由于经济全球化,各国海上理论和实务的水平提高,公海等概念的提出,现代在国际法上所认同的海盗,是指在非管辖的地带以私人目的对船舶或者飞机及其乘务员进行任何非法形式的扣押或者暴力行为的私人或私人组织。
1958年《公海公约》明确阐述了海盗的定义,1982世界各国签署的《海洋法公约》也仍旧沿袭了这一定义。
从国际法角度谈索马里海盗问题的由来和解决措施
从国际法角度谈索马里海盗问题的由来和解决措施索马里位于非洲大陆东部,紧邻亚丁湾,是从印度洋通过红海和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及大西洋的咽喉要塞,号称非洲之角。
亚丁湾位于印度洋与红海之间,一直以来是世界海洋最繁忙的航路之一。
然而,近年来,随着海盗活动在本区域越来越频繁,这条重要的国际航道便成了索马里海盗的生财之道。
国际海事局公布的数字显示,海盗事件2007年为35宗,2008年上升到111宗,2009年高达178宗。
2020年,索马里海盗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索马里海盗手里有17条船,两艘快艇,300名船员当人质。
而且,尽管多国海军出征索马里,但似乎还是没有能制服索马里海盗的迹象。
本文对索马里海盗问题产生原因进行梳理,从国法的角度分析索马里海盗问题以及针对现有状况,在国际法层次上提出完善建议。
一、产生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原因索马里地理位置很优越,据统计,世界上约14%的海上贸易和约30%的石油运输要过往此地,每年还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8万艘船只经过亚丁湾,这些方便了海盗活动。
海盗的产生原因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也有现实的刺激。
(一)索马里政局失控和长期无政府状态是海盗猖撅的根本原因索马里海盗问题之所以越来越严重,这与索马里国家长期以来陷入国内混战无政府状态是分不开的。
索马里自19世纪60年代独立后,各个部族就拥兵自重,占据一方。
冷战结束后,被曾经掩埋的矛盾出现了,逐渐形成了军阀混战的局面,内战的战火硝烟在整个索马里弥漫。
而在这时,索马里又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旱灾,内战和天灾彻底摧毁了索马里的经济。
统计数字到1993年初,30多万人死于战乱和饥饿,200多万人挣扎在死亡线上,外逃难民达100万。
就此联合国决定向索马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且还派驻了联合国维和部队监督索马里内乱停火。
索马里海岸线长达2880公里,政府国库空虚,严重缺乏海军军备力量,无法监管海岸线。
越来越严重的海盗活动,他们利用抢劫勒索来的钱财购买新式武器,而且海盗成员也在增加,这就使得政府对他们的监管更是雪上加霜。
论中国面临的海盗问题及海盗罪国内立法的必要性
·总第443期·2010第9期□李文沛论中国面临的海盗问题及海盗罪国内立法的必要性一、中国面临的海盗问题我国有广袤的海洋,海洋面积达300万平方公里,有着丰富的海上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海上运输业的依赖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对石油进口的依赖。
在我国进口石油和向西方出口产品的航线上,恰恰分布着世界海盗最猖獗地区,这就为我国的海事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隐患。
位于马来半岛和苏门答腊岛之间的、连接安达曼海与南海、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马六甲海峡,作为仅次于多佛尔海峡的全球第二条最繁忙海道,是欧洲、亚洲、大洋洲、非洲四大洲之间重要的海运通道,每天都有上千艘船只通过,我国进出口商品也多经由此条路线。
该地区也正因为商业利益的重要性吸引了众多海盗的眼球,海盗对我国的威胁已确实存在,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远洋运输安全日益受到海盗威胁中国是世界十大海洋运输国之一,外贸对海洋运输业的依靠程度达70%左右。
我现有海洋运输船舶7600多艘,集装箱30多万标准箱位,3000多万净载重吨。
还拥有机动渔船近30万艘,其中远洋渔船1700多艘。
〔1〕如此众多的船只在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之时,也成为海盗的攻击对象,制约了远洋运输业的发展。
2.我国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日益受到海盗威胁从1993年开始,我国已由石油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目前石油进口占我国石油消费量的30%左右。
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我国石油需求将分别达到2.9亿吨左右和3.9亿吨左右,而同期国内原油产量预计只能达到1.7亿吨和1.8亿吨左右。
因此石油供需缺口2010年将至少为1.2亿吨左右,2020年为2.1亿吨左右。
我国对国外石油资源的依赖程度将上升到2010年的40%和2020年的50%多。
〔1〕在这当中大概有60%的进口石油通过印度洋一马六甲海峡一南海这条运输线。
而这条航线上有世界五大海盗多发带中最严重的两个,且马六甲海峡本身就十分狭窄,易于封锁。
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应对与治理
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应对与治理樊文光【内容提要】在2007—2010年期间,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之频繁、危害之大为二战以来所罕见,成为重大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问题。
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内积极应对,多国海军部署索马里海域护航并联手打击海盗,数国法院对海盗严审重判,反海盗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此类举措的效果是短期性的,其最大成效是将索马里海域的海盗活动降低到与世界上其他繁忙海域相当的水平。
目前,索马里海盗或潜伏待机或转移活动海域,反海盗努力依然任重道远。
其面临的现实困境是由于相关领域国际法规则的缺陷及实施机制的缺失,大量被捕的索马里海盗未经审判即予以释放,未得到相应的惩罚,也使国际社会的努力应对效果大打折扣。
要形成打击海盗的长效机制,国际社会需由目前的被动应对转为主动治理,短期内基于现有的国际法律框架和国际合作机制遏制索马里海盗的活动,中长期则应通过综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的各自优势,制定新的打击海盗的专门性国际公约,从海盗罪界定、司法管辖、刑事定罪、审判制度、调查取证等方面完善现有机制并形成完善的海盗治理机制,从而实现对索马里海盗和更为一般的海盗问题的标本兼治。
【关键词】索马里海盗国际应对治理困境国际法律机制【作者简介】樊文光,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际展望》编辑部编辑【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568-(2014)04-0134-16134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应对与治理作为全人类公敌,海盗活动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内部根源。
海盗行为是所在国政治、经济、社会、人道主义各方面深刻危机的表征:经济方面,海盗所在国经济萧条,致使海盗成为一个低成本投入高效益产出的行业;政治方面,海盗所在国政局动荡为海盗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2007年以来,武装精良的索马里海盗猖狂劫掠过往商船并勒索巨额赎金,被劫掠船舶数量之多、船货价值之高、造成船员伤亡人数之多、勒索赎金数额之高,震撼了整个国际社会。
国际法视野下的东南亚海盗问题
国际法视野下的东南亚海盗问题21世纪已经是海洋的世纪,目前,海上恐怖主义、海盗问题、海洋自然灾害和海洋污染等海上非传统安全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
东南亚地处亚洲与大洋洲、太平洋与印度洋的“十字路口”,因其关键的地理位置,海盗活动在东南亚最为猖獗,据统计,每年发生在东南亚的海盗活动数量超过全球总数的二分之一,尤其是印尼、马来西亚、马六甲海峡和菲律宾地区。
东南亚海盗问题危害过往船只的安全,损害国际贸易,给繁忙的航路蒙上一层阴影。
东南亚海盗活动屡禁不止,对国际航运产生了深远的不利影响。
一、国际法视野下的海盗犯罪1982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海洋领域最具有影响力的公约,是国际社会对海洋问题与争端解决的基本共识。
该公约第101条规定:“下列行为中的任何行为构成海盗行为:1.私人船舶或者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对下列对象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1)在公海上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
(2)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
2.明知船舶或飞机成为海盗船舶或飞机的事实,而自愿参加其活动的任何行为。
3.教唆或故意便利a 或b 项所述行为的任何行为。
”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私人船舶或者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必须出于“私人目的”进行了非法行为,才能满足公约的规定。
“私人目的”的限制排除了含有错综复杂因素的政治海盗行为,防止了各国因政治斗争而产生的对惩治海盗行为的分歧,因为在国际实践中,某些国家和政府常常违反国际法下令军舰和飞机攻击他国船只,这种行为具有复杂的政治因素而难以根据国际法进行制约。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它也限制了海盗罪的打击范围。
英国国际法学家霍尔认为把叛变者为政治独立目的进行的交战行为视为海盗行为是不妥当的,因为他们推翻其政府的意图并不会威胁到其它国家。
但是,当这些叛乱者为追求独立或其它政治目的而毫无分别地对各个国家的船舶进行攻击,将其排除在海盗罪的范围之内则不利于国际社会进行有效管理。
从国际法的角度评析索马里海盗问题——论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国际法机制
摘 要近年来,索马里海盗活动日益猖獗,已经严重威胁到索马里及亚丁湾海域国际航运的安全,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统计,2008年索马里海域海盗袭击达到120次,超过35艘船只被劫持,过600名船员被绑架并被挟持为人质。
为了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国际社会、各国联盟和区域性组织以及各国家都投入了大量的军力,在索马里附近海域和亚丁湾巡逻护航。
我国也在历史上首次派出了海军赴索马里海域护航,保护中国航经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的船舶和人员以及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运送人道主义物资的船舶的安全。
随着各国打击索马里海盗军事行动的展开,寻求打击索马里海盗行动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也成为国际法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为此,笔者从规制海盗行为的相关国际法规范出发,指出现行国际法打击海盗行为法律框架的不足,同时结合安理会出台的一系列决议及国际法的新发展,分析各国在索马里沿海打击海盗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及其相应的法律基础,最后针对现今各国打击索马里海盗实践中出现的司法问题提出了笔者认为恰当的解决办法。
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索马里海盗问题概述,包括索马里的地理位置、索马里海盗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及其为何受到世界关注。
第二章介绍了规制海盗行为的主要国际法规范:普通法、哈佛海盗行为研究草案、1958年《公海公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
第三章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盗行为的定义出发,指出现行国际法框架下海盗行为定义的不足及缺陷。
第四章针对索马里海盗的两种作案方式,分别讨论各国在索马里附近公海水域及索马里领海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打击索马里海盗,以及这些措施相应的法律基础。
第五章介绍了各国打击索马里海盗的行动以及实践中存在的海盗拘捕和起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索马里海盗;海盗行为;刑事管辖;普遍管辖原则;海盗扣押1AbstractThe increasingly active activities of Somali pirates in recent years have become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security of international shipping in the waters of Somalia and the Gulf of Aden. Accord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s statistics, there are 120 piracy attacks in the waters of Somalia, where more than 35 ships were kidnapped and 600 crew members were held hostage in 2008.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 regional organizations and countries involved a lot of military powers in the waters of Somalia and the Gulf of Aden to patrol escort. China also (for the first time in history) sent naval to the Somalia waters to protect the security of the Gulf of Aden and Somalia waters, as well as the ships and the World Food Program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As countries launched military operations, the theoretical basis and the legal basis of the operations has also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in international law. Therefore,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following issues: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norms of international law on piracy, the insufficiency of the existing international legal framework to combat piracy, the measures that can be taken by the countries to combat Somalia piracy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legal basis, the current practices of States to combat Somali pirates, the problems arising there from and their resolutions.This article has five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is an overview of the issue of the Somali piracy, including Somalia's geographic location,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Somalia piracy and why they attracted so much attention.The second chapter introduced the regulation and norms of international law on piracy: the common law, the Harvard Draft Convention on Piracy with Comments, the 1958 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 the 1982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and the 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Acts against the Safety of Maritime Navigation.Chapter III pointed out the insufficiency of the existing framework of international law to combat piracy on the basis of the definition of piracy under the 1982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While the piracy attacks can occur in the high seas or in the territorial waters of Somalia,2Chapter IV analyzed the measures the counties can legally take to combat the attacks in the high seas and in the territorial waters of Somalia respectively and the legal basis of those measures.The fifth chapter explained the states’ anti-piracy practices, the problem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detention and prosecution of the pirates and the possible resolutions to those problems.Key Words:Somalia pirates; piracy; criminal jurisdiction; universal jurisdiction; detention of the pirates3目 录前言 (3)第1章索马里海盗问题概述 (4)1.1地理位置 (4)1.2索马里海盗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 (4)1.3索马里海盗问题为何受到世界关注 (6)第2章规制海盗行为的主要国际法规范 (7)2.1普通法中的海盗行为 (7)2.2哈佛海盗行为研究草案 (7)2.31958年的《公海公约》和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8)2.4《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 (8)第3章海盗行为定义及其缺陷 (10)3.1海盗行为定义 (10)3.2海盗行为定义的几个问题 (10)3.3海盗行为定义的完善 (11)第4章打击索马里海盗行为的国际法机制 (13)4.1索马里海盗的作案方式 (13)4.2各国在索马里附近公海水域打击海盗的权利 (13)4.2.1 登临权(right of visit) (13)4.2.2 扣押海盗船舶或飞机 (14)4.2.3 刑事管辖权 (14)4.3各国在索马里领海内打击海盗的权利 (16)4.3.1 沿海国的领海主权 (17)4.3.2 外国军舰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 (17)4.3.3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各国军舰进入索马里领海,打击海盗1814.3.4 安理会授权的法律依据 (19)4.3.5 刑事管辖权 (20)4.4我国军舰护航索马里海域的行动 (23)4.5我国对索马里海盗的刑事管辖权 (25)4.5.1 公海上的刑事管辖权 (25)4.5.2 索马里领海内的行使刑事管辖权 (26)4.5.3 我国刑法中的海盗罪 (26)第5章各国打击索马里海盗的行动及实践中存在的司法问题..27 5.1各国打击索马里海盗的行动 (27)5.2实践中存在的司法问题 (27)5.2.1 被扣押海盗的法律地位 (28)5.2.2 证据收集 (30)5.3结论 (30)参考文献 (32)致谢 (34)2前言近年来,索马里海盗活动日益猖獗,已经严重威胁到索马里海域及亚丁湾国际航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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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面临的海盗问题和解决方案
国际法上面临的海盗问题和解决方案
【摘要】海盗作为非传统安全中的一个危险因素已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海盗事件频繁发生给世界贸易和海上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因此分析现在的国际法上面临的海盗为题和解决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海盗问题;解决方案
一、海盗定义的演进
海盗是伴随着人了是社会征服海洋过程中产生发迹的,自从有了海上贸易,就出现了一以此为生的海盗。
对海盗认知及定义,都是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根据海盗对本国利益所造成的实际威胁程度几经重复而确立的。
这些定义迄今仍为各国所沿用。
海盗的出现依据文字记载大概已有30 左右的历史,最早对海盗进行文字描述大概是在古罗马之前。
公园前140年,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奥斯第一个使用海盗一词并对其进行了描述。
公元100左右,古希腊历史学家普鲁塔克首次对海盗做出了清晰的定义,即“海盗为非法对船只和海上城市进行攻击的人。
”另外,据其它相关书记记载,对海盗的描述最早出现在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之中。
此后很多年,对于海盗也就一直没有新的定义或概念出现
在历史上,北欧对海盗一直没有准确的定义。
公元9-11世纪
时,人们一般称海盗为“丹麦人或斯堪的纳维亚人”或“威金人”。
中世纪时,欧洲对海盗比较贴切的称谓则是英国所程的“海上盗贼”,这是最接近现代意义的海盗的定义。
“海上盗贼”之称是将海盗的行为定义为“非法的凶残的海上进行的甚至连平民等非战斗人士都杀害的行为”。
当时,欧洲一些国家的政府为在对敌战争中取得胜利,甚至授权海盗攻击对方即经过办法私掠许可证件雇佣一些海盗攻击对方的商船队或海军。
这给18-19世纪海盗的猖獗和泛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海盗的成因
当前全球海盗事件是伴随着东南亚海盗事件的上升而急剧增加的,因此对其成因来说,既具有全球性的因素,也有地区性的因素;既有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又有地理位置等原因。
能够说,当前海盗犯罪猖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重因素的集合体。
海盗行为的重新抬头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根源,这就有国际的原因,也有国内的原因,还有船方以及技术的因素。
1.冷战的结束从客观上给全球海盗提供了实施海盗犯罪的空间。
在冷战时期,两大军事组织在全球频繁开展各种军事活动,而在东南亚和东亚海域更是有大量的军舰在巡逻,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海盗的发展。
在冷战结合后,各国军舰巡逻范围和次数大幅度减少,而许多沿海国受国力,军力等限制更是放松了对海上安全的监控,这使得海盗再次获得了成长的空间。
2.各国经济的衰弱与社会的动乱是海盗猖獗的社会政治经
济根源。
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东南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印尼,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经济严重衰退,失业率剧增,贫困人员增加,各国政府无暇也无力顾及海上航道安全,这就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铤而走险,纷纷加入海盗队伍以及获得非法收入来改进经济状况。
而其它海盗多发地区也出于同样的经济状况。
3.现在航运的进步及船方应归海盗的不力客观上又发了海盗的攻击行为。
随着大量先进设备的运用,船上配备的数量骤减,如过去2万吨左右的货物一般要配备50名船员,而如今只需要一般甚至更少,这样的船舶在遭受海盗攻击是往往会缺乏人力抵抗。
另外,船方往往忽视对船员抗击海盗能力和方法培训无法采取正确的方式来抗击海盗。
①
三、海盗的现状
现代海盗与历史上的海盗有相同之处,也因时代特点呈现出不同发展趋势,这主要体现在其活动状况,种类和威胁上。
现代海盗的活动状况。
现在海盗的活动区域与历史上相比并没有发生很大变化,主要聚集在从非洲通往亚洲的航线上,另外历史上海盗猖獗的南美和加勒比海也是海盗经常出没之地。
一般来说,现在海盗的主要活动海域,分别在西非海岸,索马里半岛附近水域,红海和亚宁弯附近,孟加拉湾沿岸和整个东南亚水
①郭国松,石刚,海盗:文明社会的另一种野蛮。
南方周末, -04-
03.
域,其中东南亚水域最为危险,以往世界上的恶性海盗案例多发于此。
尽管有时遭到一些政府及警察部队的围剿,但海盗倚仗着快艇和对地形的熟悉基本都能轻易逃脱。
海盗使用的武器杂乱无章,一般以自动步枪和道具为主,她们抢劫的目标主要是贵重货物和现金有时也捎带着一些衣物,绳索,毒品,香烟,电脑,录像机,电视机等日常见品。
国际海事组织根据过去的海盗案例,统计出海盗的攻击目标分别为油轮25%,货船23%,大型散伙货轮13%,集装箱船只11%,渔船16%,沿岸船只或游艇12%②。
海盗的攻击案例在1989年之前一般较少,多年都维持在年均7起左右,但1989年上升到28起,1991年为50起,就整个20世纪80年代来说,尽管发生的海盗攻击事件很少,然而其危害性已逐渐显露。
据联合国的文件统计,在1980-1985年间,海盗攻击至少造成2283名妇女强奸,592名人员被绑架,而这只是海盗攻击所造成的人员伤害中极小的一部分。
在1992- 间,全球海域大概发生2375起海盗攻击或师试图攻击事件,平均每年约为215起左右。
其中东南亚水域是全球海盗攻击频率最高的地区。
1991- 间共发生了1567起海盗攻击事件,约占全球海盗攻击案例总数的66%左右,而这个统计数字是不全面,因为上有许多攻击案例根本无法或难以统计在内。
传统海盗的攻击方式主要是掠劫船员财务,而现代海盗的攻② Cindy Vallar,Piracy of Yore vs.Piracy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