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音乐教育的调整与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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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音乐教育的调整与革新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于2001年秋季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8个实验区开始启动。2002年秋季,实验区已增至500多个,全国共有1000多万中小学生参与了新课程的实验改革。到2005年秋季,全国所有的中小学生原则上都已进入新课程的学习。同时,普通高中和幼儿教育的课程改革也积极推进。与前几轮相比,本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涵盖了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管理和课程评价等方面;涉及了现行中、小学的所有学科。其影响面之广,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也是我国基础教育为推进素质教育而实施的一次极其深刻的变革。这次课改是在世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和我国加入WTO的大环境下进行的,有着深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背景。就音乐教育学科来讲,毫无疑问,它对在职和未来的音乐教师在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学方法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师院校培养的学生(将来的音乐教师)将会是素质教育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他们自身的素质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基础教育改革的成败。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根据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实际需要来主动调整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

高等师范音乐教育是基础音乐教育的工作母机,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高师音乐院(系)(也包括音乐学院的师范系)来说,

我们现行的教育思维与机制、课程结构与设置、培养目标与模式等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与缺陷。这种状况已经不能满足基础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也包括音乐学院的师范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很多专家、学者都在思考:高师音乐教育如何主动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改革,使我们的毕业生一走上工作岗位便能很快适应新的形势,能真正肩负起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的神圣使命。这的确是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界无法回避的问题。高师音乐教育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等待了,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我们只有认清现状,兴利除弊,大胆革新,才有更加美好的未来。就目前的情况看,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调整与改革:

一、强化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的思想

高师音乐教育应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是国家对师范音乐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多年来,高师音乐教育界就这一点在理论上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反映出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的观念不强的问题:

1.有的高师院校把研究基础教育方面的课题和文章不列入科研范畴。很多高校主管科研的职能部门及领导都认为:科研就要争取搞几项惊人的发明创造,论文就要争取写那种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让人觉得高深莫测、怎么读也读不懂的文章。我认为目前我们在评定核心期

刊的思路上似乎有些偏差,指标体系在结构上也有些失衡,这种偏差和失衡已经导致有些专业或学科——特别是新兴的边缘学科根本就没有一种所谓的核心刊物,但在评定职称或科研业绩时却经常被“一刀切”。事实表明,当下我们的评价机制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和缺陷,总是以不惜牺牲一部分人员的利益来成就另一部分人员极度膨胀的欲望与虚荣,致使当前我国科研整体水平不高,科研心态虚无浮躁,很多人员已经丧失了崇高而严肃的科学研究精神。

2.另外,个别核心期刊在选择文章的价值取向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音乐老师,更关心的是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不可能老是给学生讲解这教、那教这经、那经的音乐;也不可能天天沉醉在这考古那考古的“古典主义”当中。但有趣的是,这类文章就是容易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我想原因很简单,这类文章一般人很难读懂,因而也就不敢妄加评论。凡是读不懂的肯定就是高深的,既然是高深的,那当然就该在重量级的刊物上发表了,真是漂亮的逻辑。这无形之中严重打击了很多音乐老师致力于基础音乐教育研究的热情。至于基础音乐教育方面,很多人都认为那是很浅显的、没有研究的价值。在相当部分领导或编辑心目中,他们是很不重视基础教育理论研究的。从走上三尺讲台的那天开始,我一直在苦苦思索一个带有逻辑悖论性质的问题——作为高师院校,连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基础教育的诸多问题都不屑一顾,那高师院校究竟要研究什么?!但至今我却无法给自己找到满意的答案。可悲的是这种现象在实际研究工作中,是非常普遍的。它严重制约了

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和速度,也使高师院校的研究视觉偏离了它原本应有的重要领域。

3.在教学中,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很多学科的老师只关注本门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对基础音乐教育不感兴趣,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现状一无所知。表现出观念狭隘、各自为阵的“小农”意识,对音乐教育缺乏整体的把握与认识,这是当前高师音乐院(系)普遍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他们都认为,了解、研究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变化,那是教《音乐教学论》老师的事情。这样就顺理成章地把高师音乐教育与基础音乐教育接轨的沉重任务交给了音教法老师身上。我们的学生合不合格,走势如何,都是音教法老师的事情,与音乐教育专业其它课程的老师无关,似乎一切都是音教法老师惹的“祸”。先不说这种约定俗成的看法对不对、合不合理,从一个侧面我们看到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音教法老师在本专业内部应该占有一席之地才对,但实际的情况是很多老师甚至个别领导都认为,《学科教学论》是豆芽科,导致学科教学论老师在本专业内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他们的很多劳动都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这是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领域存在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尴尬悖论。这些显然与2001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积极配合和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不符。2002年12月初在福建武夷山召开的“全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学术研讨会”上,杨瑞敏女士在发言中再次提出了这个问题。目前,中小学音乐教

育在很多方面都正在或已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而很多高师音乐院(系)却依然高高在上,关起门来搞自己的教学,还在继续着封闭的人才培养模式,造成了高师与中小学之间严重脱节的现象。

事实上,不得不承认,我们在某些方面已经落到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后边去了。对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现状怎样,在新形势下他们需要什么规格的音乐师资,为什么要进行新一轮课程改革等问题,我们并没有十分清楚的认识,这正如企业没有很好的调研市场行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生产出市场需要的合格“产品”吗?要改变这种被动、尴尬的局面,高师音乐教育必须要拿出甘当“小学生”的勇气,在政策上要对研究基础音乐教育方面的课题予以适当倾斜,在资金上要对基础教育理论及实践层面的研究加大投入,进一步强化和切实贯彻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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