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社保年度城镇社保缴费基数
2012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说明
2012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说明时间范围:2012.02.01—2012.06.30通常所说的社保即是“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参保年度指的是:上年度7月1日--本年度6月30日。
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2010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密切相关。
2011年7月公布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205元,2012年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提升到1500元。
2012深圳社保缴费基数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4205*60%<=个人工资<=4205*3 (区间:2523--12615元,不足2523元按2523元) 医疗保险(综合)缴纳基数:4205*60%<=个人工资<=420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4205*1%*40%,即16.82元 (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1500<=个人工资<=4205*3 (区间:1500--12615元)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1100元,最高4205*5元。
(区间:1100--21025 元)最低1100元,是以201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缴存基数。
非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500<=个人工资<=4205*3 (区间:1500--12615元) 医疗保险(住院或合作)缴纳基数: 住院医疗:4205元; 合作医疗:无; 失业保险:4205*1%*40%,即16.82元 (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1500<=个人工资<=4205*3 (区间:1500--12615元)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1100元,最高4205*5元。
(区间:1100--21025 元)2012深圳社保缴费比例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1%,个人缴纳8%,共计:19%。
最低缴费:单位 2523*11%=277.53元,个人 2523*8%=201.84元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2012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备注: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
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适用范围:①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1。
深圳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在不同年份内,深圳市各类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所需要缴纳的最低保险基数。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规定,深圳历年社保缴费基数逐年提高,以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说,2019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为6096元,2020年为6623元,2021年为7049元。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可以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同时,社保缴费基数也与个人的社保待遇相关,缴费基数越高,获得的社保待遇也会相应增加。
- 1 -。
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
本标准执行 期:2012 年 4月 1日至 2013 年 3月 31 日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单位
个人
医疗保险
单位
个人
失业保险
单位
个人
生育保险 单位
工伤保险 单位
机 关、事 业 单 位、
2599-
企 业、社
22%
8%
12%
2%
1.7%
1%
12993 元
会 团 体 等
(注 1)
单位
0.8%
0.5%
个体工商 户
259912993 元
个体业 主缴 付
22%
个人(包 括业主自
注 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上限为 12 993 元,下限为 25 99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 定。
注 2: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4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
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
注 3: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 保险费的比例根据 规定在 20 11 年 7 月 至2014 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
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
城镇居民 社会 养 老 保险 参保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员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 设为每年 5 00 元、700 元、900 元、1100 元 、1300 元 、1500 元 、1700 元 、1900 元 、2100元 、2300元 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 补贴标准为 每年 200 元、250 元、300 元、350 元、400 元、425 元、450 元、475 元、500 元、525 元。
(整理)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链接相关调整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
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推荐链接:2011年社保缴费缴多少?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
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调整为2523元。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
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
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
2012年社保缴费比例
2012深圳社保缴费比例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1%,个人缴纳8%,共计:19%。
最低缴费:单位 2523*11%=277.53元,个人 2523*8%=201.84元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最低缴费:单位 2523*7%=176.61元,个人 2523*2%=50.46元失业保险:4205*1%*40%,即16.82元(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0.25%,0.5%,0.75% 选一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比如最低缴纳10%,单位个人各缴纳5%。
非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8%共计:18% 最低缴费:单位 1500*10%=150元,个人 1500*8%=120元医疗保险缴纳比例:A、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同深户综合医疗最低缴费:单位 2523*7%=176.61元,个人 2523*2%=50.46元B、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缴纳0.2%,共计:1% 。
单位:4205*0.8%=33.64元,个人 4205*0.2%=8.41元C、合作医疗(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元,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4205*1%*40%,即16.82元(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0.25%,0.5%,0.75% 选一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比如最低缴纳10%,单位个人各缴纳5%。
本地宝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1.1.生育保险现依附在医疗保险中,不能单独缴纳。
只要参加的医疗保险是综合医疗或者住院医疗,就都包含有生育保险。
2.综合医疗,从单位缴纳的7%中划出0.5%,作为生育保险基金;住院医疗,从单位缴纳的0.8%中划出0.2%,作为生育保险基金。
2012年最新最全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序号
保险险种
1
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
生育保险
4
工伤保险
5
失业保险
6
残疾人保障金
7
住房公积金
8
其他收费项目或险种
9
常规政策
社保缴费比例表
险种类别
基础养老保险+地 方补充养老保险 (深圳户籍员工) 基础养老保险 (非深圳户籍员
工) 综合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 农民工医疗保险 购买综合医疗保险 对应的生育保险 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对应的生育保险
员工参保只能选择一地参保,不能同时两 地参保,如一地已参保,应当出示当地社 保部门证明。
二、办理社保登记程序
(一)网上登记
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局”网站,点击首页 “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 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 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 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 →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 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 →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 “确定”→点击“打印”。
3、非深户的农村户籍在职人员:养老保 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 险。鼓励用人单位为非深户的农村户籍员 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
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 动关系的农民工。
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 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用人单位可选择参加医疗保险的形式,但 不得在选择参保后12个月内变更形式。
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 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 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 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 必然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根据 《政府公报》透露,深圳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从今年的7月1日起,对社会 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将按3894 元计算,按照以往的惯例,这一调整 将会持续到2011年的6月30日。详情请 查看>>>·2009深圳社保费率表(调整 期为一年)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 -2012年6月30日)
市、区属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说明:1、2010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2010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41元。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1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确定,两区两市参照执行。
3、建筑工地农民工伤保险:
(1)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包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的内容,其工伤保险费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2)按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其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2012[1].04.01社保缴费基数
2012.04.01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明细
备注:城镇户籍员工,单位须为其缴纳公积金,其它协商自愿缴纳。
上海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1968元,与2010年的46757元相比,增加5211元,同比增长11.1%。
2011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968/12=4331
2012年4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为4331*60%~4331*300% 即:2599~12993
2012年4月1日起三险第二年过渡,缴费基数基数为:4331*45%~4331*300% 即:1949~12993
根据有关规定,凡本市辖区范围内截止到每年12月份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须按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本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将对单位每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对未达到比例的单位将征收每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2年深圳社保费用明细
2012年深圳社保费用明细(以下是按最低基数计算的)非深圳户口住院医疗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150010% 150 8% 120 270 工伤保险15000.5% 7.5 0% 0 7.5 失业保险42050.4% 16.82 0 0 16.82 住院医疗保险42050.8% 33.64 0.2% 8.41 42.05总计企业缴费总计207.96个人缴费总计128.41 336.37非深圳户口综合医疗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150010% 150 8% 120 270 工伤保险15000.5% 7.5 0% 0 7.5 失业保险42050.4% 16.82 0 0 16.82 综合医疗保险25237% 176.61 2% 50.46 227.07总计企业缴费总计350.93个人缴费总计170.46 521.39深圳户口综合医疗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2523 11% 277.53 8% 201.84 479.37 工伤保险2523 0.5% 12.62 0% 0 12.62 失业保险4205 0.4% 16.82 0 0 16.82 综合医疗保险2523 7% 176.61 2% 50.46 227.07总计企业缴费总计483.58 个人缴费总计252.30 735.88社保征缴办法:当月缴当月当地社保特点:深圳户口只能买综合医疗保险;非深圳户口可以选择买综合医疗保险或者住院医疗保险;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问答(适用于市区范围)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及要求调整缴费基数的自由职业者,应在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22日内完成基数申报。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其中未达到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结算)。
二、社会保险费的确定依据报经市政府同意,市区统筹范围内的企业用人单位,其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以38151元为依据,即: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均以3179元的60%和300%为上、下限(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
三、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办法(一)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申报办法: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1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
(二)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办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
在我市社会保险征缴办法未实施之前,暂按该单位全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乘以费率之和确定。
(三)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申报办法:除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外,其它情形由本人按企业参保人员的方法自主申报。
(四)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准办法另行规定。
四、缴费基数申报办法(一)已实施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可按正常业务处理办法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二)其它有条件实施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网(,下同)首页左侧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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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外地户籍) 缴费基数 公司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免征个税额度
养老保险 下限 1500 10% 8% 上限 13785
医疗保险 下限 2757 6.5% 2% 上限 13785
失业保险 定额 4595 0.4% -
工伤保险 下限 0.4% 上限 13785
生育保险 下限 2757 0.5% 上限 13785
生育保险 定额 4595 0.2% -
住房公积金 下限 上限 -
Remark:
Yr 2011
社平: 4595 社平3倍:13785 社平5倍:22975 社平60%:2757 最低工资标准:1500
Yr 2010
社平: 4205 社平3倍:12615 社平5倍:21025 社平60%:2523 最低工资标准:1320
各城市社会保险基数及比例
深圳市
深圳市(本市户籍) 缴费基数 公司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013.6.30)
养老保险 下限 2757 11% 8% 上限 13785 医疗保险 下限 2757 6.5% 2% 上限 13785 失业保险 定额 4595 0.4% 工伤保险 下限 0.4% 上限 13785 生育保险 下限 2757 0.5% 上限 13785 住房公积金 下限 5% 5% 13785 上限 22975
住房公积金 下限 5% 5% 13785 上限 22975
深圳市(外国国籍\港澳 人员) 缴费基数 公司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免征个税额度
养老保险 下限 1500 10% 8% 上限 13785
医疗保险 定额 4595 0.6% 0.2% -
失业保险 定额 -
工伤保险 下限 0.40% 上限 13785
Yr 2009
社平:3894 社平3倍:11682 社平5倍:19470
2012.2.1起 最低工资标准:
1500/月 (全日制) 13.3/时 (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