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内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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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作者:陈宇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3-25重要通知: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目前养老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43110元/年)的60%计算,为2156元/月,依据《成人社发(2013)223号》(详见通知文件),2014年1月1日起,养老基数根据上年度省平工资的40%计算,新基数为1437元/月。

其他险种(医疗、生育、大病、工伤、失业)均不变动 文章来源:(/news/986.html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一、城镇户口注:医疗保险中包含1% 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二、非成都籍农村户口户口 险种缴费基数(元)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执行时间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金额(元)养老保险 1437 12% 172.44 8% 114.96 20% 287.4 2014年1月起医疗保险 1911 2.5% 47.78 2.5% 47.78失业保险 1911 2% 38.22 2% 38.22 工伤保险 1911 0.6% 11.47 0.6% 11.47生育保险 1911 0.6% 11.47 0.6% 11.47 合计17.7%281.388%114.9625.7%396.34说明:1、任何员工都可以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以上社保缴费信息均可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查询。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 )计算,基数降低后,企业以及个体缴费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2013年的基数为例,2012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1元/年,省平工资为43110元/年,按照最低城镇 户口险种缴费基数(元)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执行时间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金额(元)养老保险 1437 20% 287.4 8% 114.96 28% 402.36 2014年1月起医疗保险 1911 7.5% 143.33 2% 38.22 9.5% 181.55失业保险 1911 2% 38.22 1% 19.11 3% 57.33 工伤保险 1911 0.6% 11.470.6% 11.47生育保险 1911 0.6% 11.47 0.6% 11.47 合计30.7%491.8911%172.2941.7%664.18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

关于下发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保明细及社保补差明细的通知

关于下发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保明细及社保补差明细的通知

沧州市大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下发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保明细及社保补差明细的通知来自: 沧州市社保局 2015-06-30 关于发布2014年省社平工资的通知______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93号)文件,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39元。

暂定社保缴费及补缴明细如下:一、2015年五险缴费标准(医保卡内有钱)年缴费基数(社平工资):46239元,月缴费基数2320元/月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320*20%=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8%=185.6元/月合计:649.6元/月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320*2%=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1%=23.2元/月合计:69.6元/月工伤保险单位承担:2320*1.5%=34.8元/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单位承担:46239*7.5%=3467.93元/年个人承担: 46239*2%=924.78元/年生育保险:46239*0.8%=369.91元/年住院补助:24元/年大额补贴:110元/年(单位40元/年;个人70元/年)单位承担3901.84元/年;个人承担:合计:4896.62元每月:408.05元/月五险每月合计:1162.05 元/月;个人承担355.865元/月,单位承担:870.35元/月五险一年合计:13944.6元。

二、2015年五险缴费标准(单建统筹)年缴费基数(社平工资):46239元,月缴费基数2320元/月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320*20%=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8%=185.6元/月合计:649.6元/月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320*2%=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1%=23.2元/月合计:69.6元/月工伤保险单位承担:2320*1.5%=34.8元/月医疗保险(2015年)基本医疗:46239*5%=2311.95元/年生育保险:42532*0.8%=369.91元/年住院补助:24元/年大额补贴:110元/年合计:2815.86元每月:234.66元/月五险每月合计:988.66元/月五险一年合计:11863.92元。

最新2014年济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

最新2014年济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

最新2014年济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代理济南五险一金
一、自2014年度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我市2013年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3元。

按照国家和
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4缴费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324元,上限为11619元。

济南五险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自2014年7月份起至2015年6月):
比例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类别
单位18%9%1%0.5%1%
个人8%2%0.5%个人不缴个人不缴
社会保险最低缴存基数为2324元,最高缴费基数11619元。

公司承担的总额为:2324*(18%+9%+1%+0.5%+1%)=685.58
个人承担的总额为:2324*(8%+2%+0.5%)=244.02。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深户)深圳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调高为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2013年度则为4918元/月。

与此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都将受此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而深圳2013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则为4918元/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能超过5218元的300%.此外,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几大险种的缴费基数、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

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4.07.01--2015.06.302014.07.01开始,4918的基数提升至5218.25,其他缴费基数与比例不变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深户2014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808、5218。

1808 ≤ 个人工资≤ 5218.25*3(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808 — 15654.75元)2014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4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4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4年2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月。

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5218.25。

5218.25*60% ≤ 个人工资≤5218.2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纳基数:5218.2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808。

深户2014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变更(深户)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合计单位个人22%14%8%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缴费:单位 1808*14%=253.12元,个人 1808*8%=144.64元医疗保险【基本一档】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比例)+0.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比例)+0.5%(生育保险比例)=6.7%,个人缴纳2%,共计:8.7% 。

福建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福建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福建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4%,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19.5%、医疗保险基数为2.5%、失业保险基数为1.5%、工伤保险基数为1%。

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5%,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0%、医疗保险基数为2.5%、失业保险基数为1.5%、工伤保险基数为1%。

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6%,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0.5%、医疗保险基数为2.5%、失业保险基数为2%、工伤保险基数为1.5%。

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8%,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1%、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2.2%、工伤保险基数为2.8%。

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1.5%、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2.7%、工伤保险基数为3.8%。

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2%、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3%、工伤保险基数为2.7%。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2.5%、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工伤保险基数为3.5%。

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3%、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2.7%、工伤保险基数为4.3%。

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3.5%、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3%、工伤保险基数为3.2%。

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4%、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2%、工伤保险基数为3.8%。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来自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小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保险
2687.3
20%
537.46
8%
214.98
752.44
医疗保险
2316.5
8%
185.32
2%+7元
53.33
238.65
工伤保险
2316.5
0.50%
11.58
0%
0.00
11.58
失业保险
2316.5
2%
46.33
1%
23.17
5.单位参保必须为员工同时办理以上五险,不能自行选择参保险种。
6.以上缴费项目不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缴纳,按单位实际需求办理。
7.武汉市中心城区缴费标准指以下九个区:汉阳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湖高新技术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8.五险涨福情况:养老保险较去年标准上涨181.44元;医疗保险较去年上涨39.51元;失业保险较去年上涨11.86元;工伤保险较去年上涨1.97元;生育保险较去年上涨2.77元。五险合计比去年上涨237.55元。
752.44
医疗保险
2316.5
8%
185.32
2%+7元
53.33
238.65
工伤保险
2316.5
0.50%
11.58
0%
0.00
11.58
失业保险
2316.5
2%
46.33
1%
23.17
69.50
生育保险
2316.5
0.70%
16.22
0%

2014江苏省社保基数下上限标准

2014江苏省社保基数下上限标准

2014江苏省社保基数下上限标准9月1日起,江苏省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知,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目前的2820元提高至2899元,上限则从目前的14100元提高至14496元。

此前,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已将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去年的2564元提高至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提高至14100元。

时隔两个月,社保基数缘何再次调高?调整将给参保对象带来哪些变化?扬州日报约请相关社保专家予以解读。

算账以下限提至2899元为例某企业一直按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甲缴纳养老保险。

9月下限调高后,甲个人每月须缴纳231.92元(2899元×8%),比目前(2820元×8%=225.6元)多缴6.32元;而企业每月须为甲缴纳579.8元(2899元×20%),比目前(2820元×20%=564元)多缴15.8元。

以上限提至14496元为例某企业一直按照最高缴费基数为职工乙缴纳社会保险。

上限调高后,乙个人每月须缴纳1159.68元(14496元×8%),比目前(14100元×8%=1128元)多缴31.68元;企业每月须为乙缴纳2899.2元(14496元×20%),比目前(14100元×20%=2820元)多缴79.2元。

注:个人社保缴费标准为社保基数的8%,企业缴纳标准为社保基数的20%。

个人缴费将增加多少?9月调整基数后下限多缴6.32元社保基数再次调高,给参保职工带来哪些变化?社保专家表示,职工9月份的工资单较以往可能会多扣一些钱。

社保基数提高,参保职工缴费也会略有增加,但今后享受的社保待遇也将逐步提升。

需要提醒的是,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此次调整允许执行规定的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

其中2013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3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新建 Microsoft Word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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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281.38
9%
134.07
26.7%
415.45
说明:1、任何员工都可以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以上社保缴费信息均可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查询。
金额(元)
172.44 47.78 38.22 11.47 11.47
金额(元)
114.96
金额(元)
287.4 47.78 57.33 11.47 11.47
执行时间
非 成 都 籍 农 村 户 口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1%
19.11
3% 0.6% 0.6%
2014 年 1 月起
合计
合计
30.7%
491.89
11%
172.29
41.7%
664.18
注:医疗保险中包含 1% 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户口
险种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元)
1437 1911 1911 1911 1911
单位缴费 比例(%)
12% 2.5% 2% 0.6% 0.6%
个人缴费 比例(%)
8%Βιβλιοθήκη 合计 比例(%)20% 2.5%
28% 9.5% 3% 0.6% 0.6%
金额(元)
287.4 143.33 38.22 11.47 11.47
金额(元)
114.96 38.22 19.11
金额(元)
402.36 181.55 57.33 11.47 11.47
执行时间
城 镇 户 口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2014 年 1 月起
其他险种(医疗、生育、大病、工伤、失业)均不变动
成都市 2014 年社保缴费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并企养[2014]12号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为了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2014年参保单位缴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我市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的所有参保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都要进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凡与参保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全部用工,都要纳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范围。

包括单位在岗、内部退养人员、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限未满(含停薪留职)人员、农民工等都要作为参保人员一并申报缴费。

在异地参保的人员,在申报时须提供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证明。

二、缴费基数申报各缴费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实申报2014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一)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1、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原则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当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全部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之和时,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做为单位缴费基数,并按月随人员增减相应调整。

参保单位申报单位缴费基数时,要如实填报《太原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

以集团或主管公司为单位向统计局报表的,由负责报表的单位提供《2013年度工资总额过录情况表》(见附件2),并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工资申报手续。

天津市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精)

天津市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精)

名称: 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机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 津人社局发〔2014〕103号发文日期: 2014-12-25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现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平均工资(一)2014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2014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

(二)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具体标准见《2015年度相关待遇简表》(附件1)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

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2014年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4

2014年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4

2014年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4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2014年养老保费险保险缴纳基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7%,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2%,个人0.1%。

工伤:单位比例:0.4%,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

重大疾病:9.83。

从2013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2012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313元,我市将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201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

7月1日起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4367元调至15939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313元。

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确定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社会保险有关缴费基数标准。

市区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70元,上限为12820元;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170元;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014社保缴费一览表

2014社保缴费一览表
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社会保险缴费一览表(月缴费额)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算表(例:按60%计算)
险种 养老保险 住院 基本医疗 保险 门诊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 计 基数 2447 2447 2447 2447 2447 2447 单位 个人 2447×14%=342.60 2447×8%=195.80 2447×5%=122.40 不承担 2447×3%=73.40 2447×2%=48.90 2447×1%=24.50 2447×2%=48.90 农业户口不承担 2447×3.1%=75.86 不承担 2447×0.8%=19.60 不承担 682.76 269.20 合计 538.40 122.40 122.30 73.40 75.86 19.60 951.96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 计 基数 1310 2447 1470 2477 2447 单位 1310×14%=183.40 2447×4%=97.90 1470×2%=29.40 2447×3.1%=75.86 2447×0.8%=19.60 406.16
注:1、工伤保险按行业分类缴费比例为0.7%、1.5%、2.5%、3%参保;2、农业户口享受失业保险 2、医疗单位4%,个人1% 金按城镇失业人员享受总额的50%;3、新增或中断必须参保基本医疗。 3、医保个人账户1.8%返回。
五、下岗挂靠及自由职业人员计算表
险种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 保险 基本 低标准 住院 门诊 基数 3262 1310 2447 2447 缴费额 3262×18%=587.20 1310×18%=235.80 2447×5%=122.40 2447×5%=122.30
四、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计算表(医疗单位4%,个人

2014年07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2014年07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2014年07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4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4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

2014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

2014年07月至12月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险种缴费费率(%)月缴纳各项社保费金额(以三种情况为例) 单位:元 总费率单位缴纳 费率个人缴纳费率养老:以1519.2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40%) 医疗等4险:以2278.8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60%)五险:以2278.8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60%) 五险:以11394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总金额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总金额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总金额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 28 20 8 425.38 303.84 121.54 638.06 455.76 182.30 3190.32 2278.80 911.52 失业保险 1.5 1 0.5 34.18 22.79 11.39 34.18 22.79 11.39 170.91 113.94 56.97 基本医疗保险 10 8 2 227.88 182.30 45.58 227.88 182.30 45.58 1139.40 911.52 227.88 工伤保险 0.5~1.5 0.5~1.5 0 11.39 11.39 0 11.39 11.39 0 56.97 56.97 0 生育保险 0.6 0.6 0 13.67 13.67 0 13.67 13.67 0 68.36 68.36 0 合计40.6~41.630.1~31.110.5712.50533.99178.51925.18685.91239.274625.963429.591196.37注:1、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主要分为0.5、1、1.5等费率,以上表格工伤保险数据是以0.5费率计算的。

武汉中心城区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社保最低基数缴费标准

武汉中心城区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社保最低基数缴费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养老保险2687.3 20% 537.46 8% 214.98 752.44医疗保险2316.5 8% 185.32 2%+7元53.33 238.65失业保险2316.5 2% 46.33 1% 23.17 69.50工伤保险2316.5 0.50% 11.58 0% 0.00 11.58生育保险2316.5 0.70% 16.22 0% 0.00 16.22合计796.91 291.48 1088.39 备注:单位缴纳是796.91元/人/月,个人缴纳部分是291.48元/人/月。

社保每年7月份调整基数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2013年7月-2014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养老保险2039.3 20% 407.86 8% 163.14 571.00医疗保险1921.4 8% 153.71 2%+7元45.43 199.14失业保险1921.4 2% 38.43 1% 19.21 57.64工伤保险1921.4 0.50% 9.61 0% 0.00 9.61生育保险1921.4 0.70% 13.45 0% 0.00 13.45合计623.06 227.78 850.84 备注:单位缴纳是623.06元/人/月,个人缴纳部分是227.78元/人/月。

社保每年7月份调整基数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2012年7月-2013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养老保险1901.8 20% 380.36 8% 152.14 532.5医疗保险1921.4 8% 153.71 2%+7元45.43 199.14失业保险1921.4 2% 38.43 1% 19.21 57.64工伤保险1921.4 0.50% 9.61 0% 0.00 9.61生育保险1921.4 0.70% 13.45 0% 0.00 13.45合计595.56 216.78 812.34 备注:单位缴纳是595.56元/人/月,个人缴纳部分是216.78元/人/月。

2015年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细表

2015年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细表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 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 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6.20%
2%
非深户
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5218
0.60%
0.20%
非深户
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
5218
0.45%
0.10%
3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3131——15654
0.50%
0
非深户
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5218
0.20%
0
4
工伤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工伤保险
2030——15654
0.40%
0
5
失业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失业保险
2030
2%
1%
6
住房公积金
深户及非深户
住房公积金
1600——26090
5%—20%
5%—20%
7
残疾人保障金
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2015年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细表
深圳市社 保 缴 费 比 例 表
适用地区:深圳


保险险种
适用范围
险种类别
缴费基数
单位
个人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
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015年度东莞社保最新缴费比例表(1507-1512)

2015年度东莞社保最新缴费比例表(1507-1512)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表(适用于2015.7-2015.12月)备注:1、根据东府办【2014】294号精神,从2014年7月至2015年06月,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继续由3%阶段性调整为2.5%,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与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各下调0.25%。

2、根据统计部门公告,201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5元(市社平工资),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967元;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

3、根据粤府【2006】96号及粤人社发【2013】268号文件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与地方养老)缴费基数上限为省社平工资的3倍,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60%(当前为2408元)4、划拨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4%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4.3%划入。

5、根据《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文件第一条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社会基本养老(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由11%上调为13%,地方养老保险费率从2%调整为0%。

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6、根据东社保【2014】47号精神,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0.5%调整为1.5%。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4年下半年暂缓执行费率调整政策,继续维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

从2015年1月起设置两年过渡期,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单位费率为1.5%,即从2015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从2016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

从2014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南城社保分局 地址: 袁屋边宏北路2号(即“精英名都”楼盘对面马路, 宝马汽车隔壁) 联系电话: 22418991关系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日至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其中减员申请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职工的需求不断增长,社保缴费基数已经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缴费计算的基数,同时也是我国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会深入探讨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以及其对职工和企业的影响。

一、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其他城市类似,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进行调整。

以下是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数据:1.2011年 - 2012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16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5845元。

2.2013年 - 2014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65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8269元。

3.2015年 - 2016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04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227元。

4.2017年 - 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23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1167元。

5.2019年 - 2020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681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5214元。

从上表可以看到,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在过去十年间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这也意味着,更多的职工加入了社会保险的大家庭,享有了更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的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上升,对职工和企业都有着许多影响。

下面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它们。

(一)对职工的影响1.增加了社保福利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意味着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他们可以享受到更多优质的社会保险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在发生意外情况时,他们可以及时得到合法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救助,有保障地享受老年生活。

2.增加了个人的负担当社保缴费基数不断增加时,职工缴纳社保的比例也会相应上涨。

这就意味着,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保缴费责任。

这对于低收入职工来说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财务压力。

(二)对企业的影响1.增加了企业成本企业需要按照社保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费。

因此,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直接导致了企业的社保缴费成本上升,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财务压力。

广西2015年社保缴纳基数比例表明细

广西2015年社保缴纳基数比例表明细
工伤 个人 0.00% 生育 单位 0.60% 个人 0.00% 大病医疗统筹 单位 0.50% 个人 0.25% 备注
0.0
14.1
0.0
11.7
5.9
28.5
51.8
80.3
工资的为46846元,社保缴纳基数下限为:46846元/12个月=2342.3元/月。
2%,个人: 1%)调整至2%(单位:1.5%,个人: 0.5%)。
2015年南宁社保缴纳基数下限比例明
社保缴纳 社保缴费统 基数 计 养老 单位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实缴) 2342.3 单位承担费 用合计(实 缴) 个人承担费 用合计(实 缴) 合计金额 (实缴) 20.00% 个人 8.00% 医疗 单位 8.00% 个人 2.00% 失业 单位 1.50% 个人 0.50% 工伤 单位 0.50%
468.5
187.4
187.4
46.8
35.1
11.7
11.7
728.5
8
980.3
备注:1、以上标准字2015年7月起执行:2014年广西区年平均工资的为46846元,社保缴纳基
2、2015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下调从3%(单位:2%,个人: 1%)调整至2%(单
基数下限比例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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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 缴费基数上限(元) 缴费基数下限(元) 位
பைடு நூலகம்注:两区两市7月农转居养老保险暂不调整 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说明
上省平*300%下市平*30% 上5808*300%下*60%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上5808*300%下:市最低工资 上5808*300%下:市最低工资 上5808*300%下*60%
灵活就业人员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征收品目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农转居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险种
统筹区 用
调整时间
人 单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属 13404 2139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13404 1742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17424 3485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 化市属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化市属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2014年7月1日 全部 17424 1550 2014年7月1日 17424 1550 2014年7月1日 17424 3485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13404 2139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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