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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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作者:赵毅慧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2013年第07期【摘要】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语言哲学家,他所提出的“图形论”、“语言游戏”、“意义即使用”等学说对译学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和深刻的指导意义。

翻译研究中的释意学派对于意义的研究,使其与语言哲学不谋而合。

文章旨在从语言哲学的高度重新解读语言哲学中语用意义论与翻译过程、语用意义论与释意派理论及语用意义论与翻译忠实度的关联,以期为翻译理论研究及翻译理论教学提供新的方法及视角。

【关键词】语言哲学语用意义论翻译释意理论本文为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基于本土国际会议语料的职业化译员素养研究”(编号:11JK0405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引言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由于人类语言能承载与思维紧密相关的意义(meaning),人类的语言才具有对任何科学或学科来说都不能忽视的意义(significance)(刘宓庆,2001)。

因此,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问题历来都是哲学家们关注的问题。

从洪堡特“语言是世界观”(转引自陈嘉映,2003:1),培根“语言控制着心智” (转引自陈嘉映,2003:1),以及我国古代庄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等名言中,我们皆可看到哲学家对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关注由来已久。

很多语言哲学家把意义理论视为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

从意义的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到意义的观念论(ideational theory),从行为主义的意义论(behaviorist theory)到意义的使用论(use theory),以及后来的成真条件理论(truth conditional theory),语言哲学家们都关注了语言中“意义”这个存在于无形又无所不在的概念。

维特根斯坦对意义指称论的批判

维特根斯坦对意义指称论的批判

维特根斯坦对意义指称论的批判摘要:通过驳斥“意义指称论”,维特根斯坦提出了“意义即使用”的哲学观。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可以为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维特根斯坦主张语言的逻辑图像论,承认意义指称论。

后期维特根斯坦认识到逻辑图像论的困境,提出了“语言游戏”,对前期思想进行继承批判。

关键词:意义指称论、逻辑图像论、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日常生活的语言是生生不息的,是哲学的基础和源泉,哲学的本质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去解决,维特根斯坦在后期《哲学研究》的序言中说明了前期著作中犯了严重的错误.后期维特根斯坦既反对意义的指称论,也反对意义的观念论,提出了意义的使用理论。

一丶对意义指称论批判:逻辑图像论中词类的用法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奥古斯丁所描绘的人类语言本质的特别图画是“语言中的单词为事物命名——句子是这种名称的集合”。

他指出,奥古斯丁没有认识到词类的区别。

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所有的词类都是按照名称一样发挥作用,即名称一旦确定,其他词就好像各归其位似的。

但是通过考察语言的具体使用,在《哲学研究》中提到让某人买五个红苹果的例子中,“苹果”为名称,店员从标签中找出“苹果”可以找出对应关系,但是“五”这个数字和“红”这个颜色是如何处理的呢?它显然不是像“苹果”这样的名称发挥作用。

“苹果”是实体名词,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叫苹果的物体。

“红”和“五”则不然,现实世界中找不到与之对应的物体,它分别表示一种颜色和一定的量,是描述事物的属性。

因此,这三个词不能一概而论。

维特根斯坦认为奥古斯丁描述的过程只适用于孩子习得“苹果”这样的实体名词,不适用于“红”和“五”这两个词。

那么,一个词的意义是什么呢?“苹果”的意义仅通过指称一个近似圆形、带核、红色的可食用物体就能说明吗?维特根斯坦对此似乎并没有否定,因为他认为指物识字的过程可以适用于“苹果”这样的词。

但是,一个词的意义不仅是它与外界相应事物某一次的联系。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作者:赵毅慧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2013年第07期【摘要】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语言哲学家,他所提出的“图形论”、“语言游戏”、“意义即使用”等学说对译学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和深刻的指导意义。

翻译研究中的释意学派对于意义的研究,使其与语言哲学不谋而合。

文章旨在从语言哲学的高度重新解读语言哲学中语用意义论与翻译过程、语用意义论与释意派理论及语用意义论与翻译忠实度的关联,以期为翻译理论研究及翻译理论教学提供新的方法及视角。

【关键词】语言哲学语用意义论翻译释意理论本文为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基于本土国际会议语料的职业化译员素养研究”(编号:11JK0405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引言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由于人类语言能承载与思维紧密相关的意义(meaning),人类的语言才具有对任何科学或学科来说都不能忽视的意义(significance)(刘宓庆,2001)。

因此,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问题历来都是哲学家们关注的问题。

从洪堡特“语言是世界观”(转引自陈嘉映,2003:1),培根“语言控制着心智” (转引自陈嘉映,2003:1),以及我国古代庄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等名言中,我们皆可看到哲学家对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关注由来已久。

很多语言哲学家把意义理论视为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

从意义的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到意义的观念论(ideational theory),从行为主义的意义论(behaviorist theory)到意义的使用论(use theory),以及后来的成真条件理论(truth conditional theory),语言哲学家们都关注了语言中“意义”这个存在于无形又无所不在的概念。

意义相关理论

意义相关理论

7、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指称论主张一个词的意义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的对象。

密尔是第一个发展出系统指称论的哲学家。

但密尔在具体阐述中对指称论作了一些限制、修正、补充,如:(1)虽然密尔把语词都看作名称,但他也承认有些例外,例如“是”、“不”、“的”、“经常”等语词。

一般说来,密尔只承认名词、代词为名称。

(2)密尔区分指称意义和蕴含意义(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大多数名称指称事物但同时也蕴含事物的属性,而“意义”通常是被理解为蕴含意义的。

专名只有指称,没有蕴含。

(3)集体名称与一般通名的区分。

(4)密尔区分抽象名称和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如“苏格拉底”、“人”,代表事物,抽象名称,例如“聪明”、“红”,则代表事物的属性。

可以看出,通名不一定是抽象的。

(5)涉及专名时,密尔专门考虑到“太阳”、“上帝(神)”这样的名称,这些都是单称语词,但说这些词没有内涵似乎不妥,密尔的结论是它们其实不是专名而是通名,在多神论中存在着不止一个神,科学表明宇宙里不止存在一个太阳。

[当然,我认为,语言哲学观点不应建立在经验科学基础上。

]对指称论提出的诘难有下列几种:(1)你吃了一个苹果,显然,你不是吃了“苹果”的意义。

[这是一个类似智者的诘难:a.你吃了一个苹果。

b.按照意义的指称论,被你吃的苹果就是a句中“苹果”一词的意义。

c.所以,你吃了一个词的意义。

(荒谬)不过,也可以不认为这是荒谬的,但要从形而上学去看了。

](2)涉及不存在的事物的迈农悖论。

(3)指称论充其量只对名称来说才是适合的,无法说明概念词(如“勇敢”)、虚词之类的意义。

(4)两个词可以指称同一个对象而意义不同,例如“启明星”和“长庚星”。

(5)后来蒯因还提出,指称本身是不确定的。

从根本上说,指称论和认识论中的反映论-符合论传统一脉相承,差不多就是应用在语言研究上的反映论。

人们反复强调,指称论是以名称为范例来看待语词的,但语词并不都是名称,意义在句子的上下文中甚至在语境之中才能确定。

语言哲学知识要点归纳

语言哲学知识要点归纳

语言哲学知识要点归纳语言哲学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关注语言与世界、思维、意义等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对语言哲学一些关键知识要点的归纳。

一、语言的本质语言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人类思维和认知的载体。

它不仅反映了我们对世界的理解,还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模式。

语言具有约定俗成性,即特定的词汇和语法规则是社会群体共同认可和遵循的。

这种约定俗成性使得语言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被准确理解和运用。

同时,语言具有模糊性和多义性。

同一个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的情境来准确把握其意义。

二、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语言是我们描绘和理解世界的方式之一。

不同的语言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对世界进行分类和描述,这反映了不同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差异。

语言的结构和词汇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能够感知和思考的内容。

例如,某些语言中存在特定的词汇来描述某种情感或现象,而在其他语言中可能没有对应的精确表达。

然而,语言并不是对世界的完全客观反映,它受到人类认知和经验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三、意义理论意义的指称论认为,语言符号的意义在于它所指向的对象。

例如,“猫”这个词的意义在于它所代表的实际存在的猫这种动物。

意义的观念论则强调,语言的意义在于使用者头脑中的观念或想法。

当我们说“猫”时,我们心中所想到的关于猫的特征和概念构成了这个词的意义。

意义的使用论提出,语言的意义在于其在具体语境中的使用方式。

一个词的意义取决于它在特定的语言交流中所发挥的作用。

四、语言的逻辑结构命题是语言中能够表达真假的基本单位。

通过对命题的分析,可以揭示语言中的逻辑关系。

逻辑连接词如“且”“或”“非”等,帮助我们构建更复杂的命题和推理。

语言中的量词,如“所有”“有些”等,对于准确表达和理解命题的范围和普遍性具有重要作用。

五、语言与思维语言对思维具有重要的影响。

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思维习惯和方式。

思维也反过来影响语言的发展和变化。

试论外语教育语言学的语言哲学基础 王雪鉴

试论外语教育语言学的语言哲学基础 王雪鉴

外语教育语言学中的语言哲学基础文献综摘要:本文简要概述了古今中外著名语言学者及著名哲学家的语言哲学观点,从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到系统功能语法理论的韩礼德,从转换-生成语法的创立者乔姆斯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到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从王寅对Lakoff 和Johnson体验哲学的论述到社会语言学家的“语言相对论”,并阐述了这些理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语言哲学语言教学自从有外语教学以来,在外语教学的指导理论上就一直存在分歧,有人认为外语教学要以教育学为指导,有人认为应以心理学为指导,还有人认为既然外语是一门语言,就应当以语言学为指导,然而,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失偏颇,都各自只从某一方面反映了语言教育的规律。

外语教学既然是语言教学,而语言有其自身的规律,语言哲学是语言内部的本质的规律性反映,那么语言教学也应该顺应语言的内部规律。

以语言哲学为指导,从宏观上,弥补了以往语言教学指导原则上的不足,为语言教师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广阔的视野。

笔者认为,凡是阐明了语言本质,反映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对语言内在规律进行分析的语言哲学理论都应成为外语教学的理论基础。

有“现代语言学之父”美称的著名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典型代表索绪尔主张语言学仅是宽泛的或广义的符号学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语言的根本属性是任意性;语言符号本身被分为两面,即音响形象和概念,进而二者又被称为能指和所指;语言的存在是以声音与意义的结合为条件的;索绪尔区分了语言和言语,得出结论是:语言学是语言的理论,包含语言和言语。

对一个语言学家来说,描述语言而不是解释语篇是没有结果的,描述语篇而不涉及语言也是空洞无物的;他的理论对我们外语教学重视口语教学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参考。

教师在对学生的教学中应该从“言语”入手,提升学生的“语言”能力,并最终使学生以“语言”为指导增强“言语”交际能力。

系统功能语法理论的代表韩礼德认为语篇功能的句子的内部结构有两种,一是信息结构,另一个是主位—述位结构。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理论2019-02-19【摘要】本⽂围绕语⾔哲学中历久弥新的话题——意义展开讨论。

通过对意义的指称论和使⽤理论进⾏简要概述,阐述这⼀转变给予我们的启⽰:即⼈作为独⽴的主体,参与了意义的建构过程,并使语⾔及其意义具有不可磨灭的主观性,⼈即是语⾔,语⾔即是⼈。

研究语⾔的意义也必须研究⼈的因素。

【关键词】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使⽤论;⼈的主体地位意义⼀直是语⾔学家以及哲学家们感兴趣的话题。

不过习惯上把对意义的哲学研究叫做意义理论,把对意义的语⾔学研究叫做语义学。

(陈嘉映2003)关于意义的理论也有很多,多是仁者见仁,没有统⼀的令⼈满意的完满解释。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观念论,意义的途径论,意义的⾏为论,意义的使⽤论等。

本⽂主要讨论两种理论,意义的指称论和意义的使⽤理论。

在意义的指称论中,将简单梳理弗雷格,罗素等⼈的指称论思想,继⽽阐述这⼀理论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迫使意义的解释⾛向语境的介⼊,也就是意义的使⽤理论。

在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某种程度上说,从分析哲学的意义研究向现象学解释学的⼀种回归,对⽇常语⾔的研究要考虑到⼈的主体性地位及作⽤。

本⽂还将谈到,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虽是分析哲学的代表,但其在分析意义时同时也蕴含了意义的主观性可能。

1、关于指称,指称对象,指称关系等⼏个概念的明确指称:把语⾔表达式或词和指称对象联系起来的⾏为叫指称。

指称在这⾥指⼀种⾏为。

指称对象:语⾔表达式或词等所指代的对象。

它可以是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的,个别的。

也可以是类,或概念。

指称关系:语⾔表达式或词和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联系叫指称关系。

在罗素的后期思想中,意义正是出于这种联系。

通常在阅读⽂献和书籍时我们会发现很多学者专家在使⽤对指称和指称对象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不够明确。

例如:陈嘉映:“所谓指称,主要是通名和专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不定摹状词所指的对象以及语句所指的对象。

“意义即用法”:解读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条主线

“意义即用法”:解读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条主线

在《 哲学研究》 中所谈到的奥古斯丁关于语言的看法和 《 逻单的指称论。维特根斯坦认为, 这种意 义理论来自 对语言的作用方式一种比较简单原始的看法。 “
或 者说是 对一种比 较原始的 语言的 看法”] 按照这种 [。 6 看法,
〔 意义即用法” 摘要I 把“ 的意义观作为理解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一条主线, 可对其后期看似零散的论题有一个统一的 理解。不仅如此, 这条线索对于理解其前后期思想的异同 也同样重要, 并和其整体思想的理解相关联。 [ 维特根斯坦 ( 关键词」 哲学研究》 语义学
[ 图分类号] 1 [ 中 3 文献标识码] A [ 1 文章编号] 1 4 61( 0) 一 02 0 0 一 9 2 41 06 一 3 0 70 1
6 2
万方数据
李爱民/ “ 意义即用法”解读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条主线 : 去理解维特根斯坦的话, 那么将是片面的。我们既应该看到 基于图像论的语言和实在的二元对应关系, 全部语言对 其连续性, 又要看到其差异性, 即要看到辩证意义下的同和 应着世界, 命题对应着事实, 名称则对应着对象, 而对象就是
一般公认维特根斯坦是和海德格尔齐名的 2 世纪最伟 0 大的哲学家之一, 然而其思想却远未得到真正的了解, 特别是 以( 哲学研究》 为代表的后期哲学尤其如此。人们经常把文中 的一些概念如“ 语言游戏”“ 、遵守规则”“ 、私人语言”“ 、反本质 主义” 等单个拿出来进行论述。就连维特根斯坦本人也承认, 他只是做了些“ 哲学札记”或是旅途中的“ , 风景速写”如果硬 , 要把它们连接成一个整体的话, 只会使它们变得残缺不全, 以 致窒息其生命力。维特根斯坦的这一说法加重了这种误解: 《 哲学研究》 的内容多多少少是零散的。 笔者在数次阅读《 哲学研究》 的过程中, 捕捉到一条统一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使用”对翻译学中意义观的启示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使用”对翻译学中意义观的启示
1 . 引言
语 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 的意义 问题 , 在语 言哲 学研 究中 占有特殊 的地位 。 由于人类语 言能承载与思维紧密 相关的意 义 ( me a n i n g ) ,人类 的语 言才具有对任何科学 或学科来说都 不能忽视 的意义 ( s i g n i i f c nc a e )( 刘宓庆 ,2 0 0 1 ) 。因此 ,语 言与思维 ,语 言与意义的 问题历来 都受到哲学家们 的关注 。 很多语言哲 学家 把意义理论视为语 言哲 学的 中心 问题 。 从意 义 的指称论 ( r e f e r e n t i a l t h e o r y )到意义 的观念 论 ( i d e a t i o n a l
第3 4卷 第 1 O期 2 0 1 4年 1 0月
湖 北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掌 报
J o u r n a l o f Hu Be i TV Un i v e r s i t y
Hale Waihona Puke Vo 1 . 3 4 , No . 1 0 Oc t o b e L 2 0 1 4 . 0 9 5  ̄0 9 6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不 期而 遇 。
长期 以来人们 不断地在争论 , 翻 译是科学还是艺术 , 抑 或是两者的结合 。笔者认为无论翻译 属于何种范畴 , 翻译必 定是哲学 的,因为哲学就是对智 慧的追寻,而翻译这 门学问 也是在不断追求 智慧,同时 , 译者运 用其智慧从另一种语 言 的智慧转换 为本 国语 言的智慧 。因此 我们 可 以说 , 翻译 是哲 学 的, 翻 译与哲学之间存在着其 天生而固有 的联系 。 这恰恰 把维特根斯坦 的 “ 意义 即使用 ”及翻译学 中的意义观 联系起 来 了,为本文 提供 了切实可靠 的依据 。本文 旨在从语 言哲学 及翻译学两个 角度,对 “ 意 义”进行全面且全新 的研 究,以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陈嘉映*(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200062)我们不可提出任何一种理论。

我们的思考中不可有任何假设的东西。

必须丢开一切解释而只用描述来取代之。

这些描述从哲学问题得到光照,就是说,从哲学问题得到它们的目的。

这些问题当然不是经验问题;解决它们的办法在于洞察我们语言是怎样工作的,而这种认识又是针对某种误解的冲动进行的。

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靠增添新经验而是靠集合整理我们早已知道的东西。

哲学是针对借助我们的语言来蛊惑我们的智性所做的斗争。

)))维特根斯坦【摘要】该文介绍了后期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看法。

其要点是:哲学的核心工作是概念考察;所考察的是自然概念,用以考察的也是自然概念;因此,哲学工作和实证科学是在两个层面上展开的;哲学的目标不是建构理论;哲学的任务是治疗由误解哲学语法所造成的智性扭曲。

文章最后粗略讨论了观念和概念的关系。

【关键词】概念;自然概念;哲学;科学;理论Abstract:The present article g i v es an account o f ho w W itt g enstein understands ph il o sophy i n his later w riti n gs.The fo ll o w ing po ints are introduced.The centralw or k o f ph ilosophy i s exa m i n ation of concepts.N at u ra l concepts are w hat is exa m i n ed and what one exa m inesw ith.Ph ilosophy and sc-i ences stand on different foo ti n g.The task o f philosophy is not constr uction of theories,bu t ra t h er a t h erapy form isunderstanding philosophical gra mm ar.Tw o Ch i n ese w ords,w hich m ay r ough ly be ren-dered as concept and i d ea,are discussed briefly i n the last section.K ey w ords:Concep;t N atural concep;t Ph il o sophy;Science;Theory中图分类号:B5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660(2006)05-0090-13什么是哲学?各有各的说法。

维特根斯坦“意义即使用”中的意义观探究

维特根斯坦“意义即使用”中的意义观探究

DOI: 10.14092/11-3956/c.2020.01.014维特根斯坦“意义即使用”中的意义观探究王亚南(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外国语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3)摘 要:通过驳斥“意义指称论”,维特根斯坦提出了“意义即使用”的哲学观。

不过,该观点并没有从正面解释“意义是什么”,而是把问题的焦点引向语境,即强调词的意义要放在每一个具体的语境中去理解。

维氏在文中提到了“苹果”、“红”和“五”这三个词的区别,但关于这些词的意义,他并没有深入探讨。

在研读《哲学研究》文本段落的基础上,本文尝试进一步探讨实体名词、抽象词、颜色词和数词的意义,并提出词的意义不是该词与外界事物的对应关系,而是形成于人脑中的抽象概念。

关键词:意义即使用;指物识字;颜色词;数词;概念中图分类号:H059.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03(2020)01-0111-07“意义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 of meaning )长期以来一直为人诟病。

为了更正或驳斥它,罗素(Russell 1905)提出了“摹状词理论”(也称“描述语理论”,Theory of Descriptions ),认知语义学提出了“意义表征论”(representational theory of meaning ),克里普克提出了“历史—因果指称论”(Causal-Historical Theory of Reference ),而维特根斯坦则提出了“意义即使用”的意义观,即一个词的意义不是“它所代表的事物”,而是它在句中如何“使用”的。

这一重要观点不仅可以视为语用学的哲学渊源,同时也为弗斯的“语境意义论”和辛格莱基于语料库的“意义单位”探究提供了哲学层面上的支撑。

很多学者将该哲学观点应用于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一些学者如曹颖、盖晓兰等以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观为理论基础,进一步研究语境对教学的指导作用等;一些学者如陈辰、王智颖等致力于探究该理论对翻译学的启示;还有研究者如麦金、陈嘉映、涂纪亮等在探究该理论本身的基础上,阐发自己的独到见解以帮助人们更深入理解维氏原著。

2021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论与韩礼德功能语言学异同范文3

2021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论与韩礼德功能语言学异同范文3

2021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论与韩礼德功能语言学异同范文 长期以来,意义问题一直是语言哲学探讨的中心议题。

语言哲学家分别从不同的理论视域来揭示意义的本真,形成了诸多理论。

代表性的理论有:意义指称论、意义观念论、意义途径论、行为主义意义理论、意义的可证实理论、意义成真条件理论和意义使用论。

其中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使用论,认为词语的意义只能存在于语言游戏之中,即体现在其具体使用的语境之中,对后来的日常语言学派和语用学派产生了重大影响。

韩礼德作为功能语言学派的创始人,继承了普罗塔哥拉和柏拉图为代表的语言观,将语言学视为人类学和文化的一部分,着眼于生物体之间的语言交流,主张从使用和现实语境中探讨意义,与维特跟斯坦的语言游戏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因此,从语言意义观、语境观、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等方面系统探析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论与韩礼德功能语言学思想之间的异同,并探究导致其思想差异的根源,对于当下的语言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意义观:场景编织与潜势实现 传统的实体理论将意义视为静态的、永恒的东西,等同于它所指称的现实世界的对象;指称理论则强调语言表达式和世界事物之间的指称关系。

基于这两种观点,维特根斯坦早期的逻辑图像论尝试解决命题如何与实体相连的问题。

受到警察在法庭上运用交通事故模型来再现案件事实的启发,他认为语言的命题系统与世界事实的本体论系统之间存在着同构关系,并选用“图像”这个隐喻来映现这种关系。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指出可以把命题(句子)看作一幅图画(拼图),并依靠自身的形式联系起来。

一个命题为真,当且仅当客体事实彼此关联,并且其关联的方式与名称在命题中的关联方式是完全相同的。

为了让图像理论适宜于解释复杂命题,维特根斯坦进一步提出命题要遵循逻辑句法规则。

可以说“,在图像理论里,语言从根本上是一种反映”[1]. 后期维特根斯坦通过对儿童语言学习活动的观察认识到,我们在学习语言时,要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活动或游戏之中,学习语言意味着学习如何使用语言来与他人交流,进而完成自己的交际意图。

论罗素的意义指称论

论罗素的意义指称论

论罗素的意义指称论摘要:与古典经验论哲学不同,罗素主要在语言一实在的二维框架内探讨词的意义问题。

于此罗素严格区分了两个问题,即什么是意义及什么构成了意义。

在罗素看来,词的意义是其所指,而构成意义的东西则是某种作为因果律的关系。

罗素指出,词并不直接拥有意义,因为词意指意象,而意象才意指作为意义的外部实在。

在罗素哲学中,语言与经验的关系极其重要,词的意义的理解的必要标准是亲知,而且意义本身及对意义的理解都以对象的存在为条件。

从哲学史上看,罗素的指称论解决了观念论的困难,为语言哲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方向,但仍未摆脱心理主义的影响。

关键词:语词;意义;指称;意象在现代语言哲学的各种意义理论中,罗素的指称论占有重要的地位。

然而,这一理论却极少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本文将以近代英国哲学史及早期分析哲学作为背景,对其进行系统的阐释及深入地探讨,并审视它在语言哲学史上的地位与作用。

一罗素的意义指称论是其语言哲学的重要构成部分。

学界在谈到罗素的哲学时,一般总会不加限制地说,其意义理论是一种指称论,似乎这种指称论是罗素关于语词意义的一般理论。

其实,这种理论只适用于罗素所说的对象词。

在罗素那里,对象词是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语词:(1)从逻辑的角度看可以孤立地具有意义,即不需要以别的语词的存在为前提:(2)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无需以学会别的词为前提就可以被学会。

专名、通名以及部分动词如“吃”“跑”,某些介词如“在…之上”“在…里面”,物质名称如“牛奶”“面包”,性质名称如“红”“蓝”“软”等等,都属于对象词。

对象词构成了语言中绝大部分的语词,同时也构成了其他语词的意义的基础。

弄清了对象词的意义,也就弄清了语言中绝大部分语词的意义。

所以,罗素关于对象词的意义的理论即意义的指称论,在其语言哲学中至关重要。

在《心的分析》等早期著作中,罗素认为,词的本质就在于它拥有意义。

那么,什么东西构成了词的意义呢?罗素说:“语言的本质不在于用作这种或那种特殊的交流工具,而在于用作固定的联想,即为了某种眼下可感的事物——即一个被说出的词、一幅图画、一个手势,或者不是这些而是其他什么东西——能够唤起别的事物的‘观念’。

维特根斯坦“意义即使用”的实践观及其对语言教学的启发

维特根斯坦“意义即使用”的实践观及其对语言教学的启发

2016年12月第2卷第6期外国语文研究Foreig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ResearchDec. 2016V ol.02 No.6维特根斯坦“意义即使用”的实践观及其对语言教学的启发邱 琳(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29;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北京100089)摘 要:本文对比维特根斯坦前后期不同的意义观,旨在点出维特根斯坦后期对本质主义的抛弃,向日常语言的回归。

“意义即使用”的实践观奠定了语用学的哲学基础,并对语言教学产生诸多启发。

以“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统筹外语教学环节:外语教学的目标是让学生学会正确使用语言;教材编写和语料甄选要给学生提供真实的原汁原味的语料;语言教学要重视情境化,让学生在使用中体验语言的意义;语言测试的理念和实践应该由“测试语言理解”转化为“测试如何使用语言完成交际任务”。

关键词:意义即使用;日常语言;语用学;语言教学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822(2016)06-0021-061. 引言维特根斯坦是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他的哲学思想在前后期出现巨大分裂。

《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思想的集中代表,体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风格。

从前期赋予逻辑独断而强制性的形而上学的至高地位,到后期转向日常语言分析;从试图建立一套严格表述哲学的精准语言,到放弃本质的追求,提出“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维特根斯坦身上体现了猛烈的自我批判。

本文主要聚焦语言的意义观,分析“意义即使用”在理解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精髓中的重要作用,并就此展开在此哲学观统领下的语言教学问题的思考。

2. 维特根斯坦早期:语言的意义观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了逻辑图像论。

简言之,“逻辑图像可以描绘世界。

图像与它所描述的对象具有相同的逻辑表现形式”(王平复 译,2009)。

也就是说,语言符号与世界图像是一一对应的。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思想研究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思想研究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思想研究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和贡献对当代哲学和语言学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两部论著《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中,其中他最为著名的思想理论就是“意义即用法”。

“意义即用法”思想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它的核心在于认为语言的意义不在于词汇本身,而在于语言的使用方式。

维特根斯坦认为,以往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对于语言的理解和解释都是基于词汇的字面意义,即认为每个词都有一定的含义和解释,而这些含义和解释都是固定不变的。

但是,维特根斯坦则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他认为语言的含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取决于语言的使用方式以及所处的环境。

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即用法”思想对于哲学和语言学领域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关于“意义即用法”思想的研究和应用已经涉及到了很多方面,下面我将从几个例子来证明这一点。

例一:社会语言学中的应用社会语言学是一门研究语言使用和环境因素之间关系的学科,它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研究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语言差异。

在社会语言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思想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社会语言学家通过对社会群体中的语言使用方式进行观察和分析,来探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语言差异。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思想强调了语言使用方式对于语言理解和解释的影响,这为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例二:语言哲学中的应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对于语言哲学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语言哲学是一门研究语言和思维之间关系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包括语言的结构、语言的使用和语言的意义等。

在语言哲学中,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思想被广泛应用。

通过对语言使用方式的观测和分析,语言哲学家可以更深入地探讨语言的意义及其与思维之间的关系。

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为语言哲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例三:教育学中的应用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理论、实践和现象的学科。

意义有三种不同的理论

意义有三种不同的理论

意义有三种不同的理论,分别是意义存在于定义中,意义存在于指代中,和意义存在于头脑或形象中。

这三种理论各有所长,但我个人更加倾向于最后一种,下面就让本人一一论证这三个各有的缺点和长处。

首先,意义本身就是一个极为抽象的词语,如果意义存在于定义之中的话,那么人们怎么用具体精确的语言来描述一个抽象画的东西呢?比如说爱情等感情,存在于意识之中抽象画的东西,在这个时候,一切定义就显得十分的苍白无力和不准确了。

而定义的优点就是能非常准确的描述具体的东西,比如说一张桌子,他能用科学性的语言来表达这些客观实质存在的东西。

另一个理论是意义是指代,指代是需要基于一个现有的事物,以他为例进行说明,这样能具体准确而且生动形象的阐明一件事物,而且不管他是抽象的还是是指的,比如说你可以指着一张桌子说这是桌子,指着一对情侣说这是爱情,但是在另一方面,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指代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准确度和客观性会有有限的误差,在这种情况下,主观色彩比较强烈。

最后一种理论就是意义存在于意识,头脑之中,而我也相对认同这种观点,这种观点虽然受主观影响,但是胜在具体灵活,当你在解释一件事物的时候,你完全可以将你脑海中的,意识中的所表达出来,而且在描述抽象的事物时你完全可以将你所想的表达出来,这样就会有灵活多样的意义,而这种灵活性,正是以上两种所没有的。

抽象化的东西是没有一个具体的定义的。

正如爱情,定义是男女之间相互吸引而产生的感情,而指代则是指一对情侣的甜蜜,而人的意识可以有不同的说法,比如说爱情就是撞到鬼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哪怕主观因素比较强烈,依然掩饰不了意义的灵活多样性。

因此综上所述,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意义存在于意识之中的。

逻辑学中的意义理论

逻辑学中的意义理论

评述
语言表达式在具体语境中的意义, 才是完全真正的意义。 自然语言逻辑就应该去研究、理解、 把握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即是在 语境中研究自然语言,并且不是研 究某个特定句子在特定语境中的意 义,而是研究确定自然语言具体意 义的方法原则。
四、观念论与心理主义
观念论:盛行于17-19世纪,是认 识论转向与心理学作为领先学科的 产物。 代表:英国经验论者几乎都是,洛 克是主要代表。
他指出,应该把心理的东西与逻辑 的、主观的东西严格区分开来。 并区分语言表达式的涵义与所指: 专名的所指是个体,概念词的所指 是概念,语句是所指是真值。 语言表达式的涵义是可交流的客观 的东西。
弗雷格对心理主义的批判
1、心理主义不能说明逻辑规律的 客观性,因为心理主义中的观念等 概念是私人性的,而逻辑规律是公 共性的。 2、心理主义不能保证逻辑规律的 必然性,因为主观表象是因人而异 的。
指称论的困难
它是对实际情况的理想化,将意义=指称, 会遇到如下问题: 1、为什么指称相对稳定,但含义却不断变 化?例如,“人”。 2、有些词没有指称,但有意义,如“或 者”、“因为”等。 3、有些词指称不确定,如“你”、“我” 等。
以指称论为基础的外延逻辑的特点
1、表达式的意义是它们的外延; 2、坚持组合性原则,复合表达式 意义是部分表达式意义的函项。 3、等值替换和同一性替换原则在 其中成立。
三、使用论和自然语言逻辑
外延逻辑与内涵逻辑的缺陷: 1、范畴性,即所处理的对象都属于 确定的范畴,设计的逻辑运算非常 清晰。这与现实有差异。 2、无内容性,即只考虑语言表达式 的结构关系,很少考虑它们间的内 容。
原因与结果
原因: 只考虑语言表达式的抽象意义,不 考虑使用语言的环境等因素。 结果: 后期维特根斯坦使用论,塞尔等 人言语行为理论、情景语义学的发 展。

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与统一

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与统一

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与统一一般而言, 人们倾向于通过句子的真之条件理解句子的意义。

这一做法在戴维森于1967年发表他的论文《真与意义》之后更为盛行。

达米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在他看来, 句子的意义应该通过它的证实(verification) 或辩护(justification) 条件来理解。

虽然达米特的这一思想并没有充分地落实到对自然语言的分析之中, 而只体现为一种理论构想, 但它毕竟为理解句子的意义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维度, 因而值得我们重视。

从这个角度来讲, 理清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思想来源并试图理解这些不同的思想来源如何被达米特统一在一种意义理论之中, 是必要的。

一达米特因解释弗雷格的思想而闻名于世, 他本人也明显受到弗雷格思想的影响。

从意义理论的角度来看, 我们认为, 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 达米特同意弗雷格将句子而不是语词作为理解意义的基本单位;其次, 达米特赞赏弗雷格严格区分逻辑的东西与心理的东西;再者, 达米特认同弗雷格对涵义和意谓之间所做的区分。

我们首先来讨论第一个论点, 即将句子而不是语词视为理解意义的基本单位。

这一论点在当今的分析哲学领域之中, 并不是一个很新颖的论点, 但是在弗雷格时代, 情况并非如此。

根据达米特的考察, 是弗雷格首次在哲学史上提出这一论点。

在弗雷格之前, 哲学家们常见的做法是将语词视为意义理论的基本单位。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洛克、康德、黑格尔等人都是如此。

弗雷格改变了这一看法。

在他看来, 语词的意义只有通过它在句子中的作用才能被理解。

也就是说, 只有当我们首先理解了句子的意义, 我们才能进一步理解句子中语词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看, 句子比语词的地位更高。

弗雷格的这一思想被概括为他的"语境原则";。

"语境原则";是弗雷格在他的《算术基础》中所提出的三条原则中的第二条原则。

它的原文表达如下:"必须在句子联系中研究语词的意谓, 而不是个别地研究语词的意谓。

意义概念的理论基础论文

意义概念的理论基础论文

意义概念的理论基础论文论文关键词:意义指称论观念论功用论行为论论文摘要: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西方语言学家的主要研究课题。

针对意义概念的理论基础,指称论、观念论、功用论和行为论先后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但都有其合理*及片面*。

意义理论主要涉及词或词组所表达的意思,也包括语句所表达的意思,它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西方语言学家的主要研究课题。

意义理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既与指称理论紧密联系,又与真理理论紧密相连,还与人的观念、心理、信念以及行为等等有关。

在西方语言哲学论著中,几乎没有一本论著不涉及到意义问题,其中有相当数量的论著专门探讨意义问题,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分歧较大,争论激烈。

针对“什么是意义”,“语言表达式因为什么而具有意义,或者根据什么而有意义?”等这些问题,指称论、观念论、功用论、行为论等等先后给出了自己的*,对意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各自含有或多或少的合理因素,但也有或大或小的片面*。

一、指称论在意义理论中,指称论是一种历史悠久而且影响较大的理论。

它的基本思想应该理解为,名称是通过指示或指称外部世界中的事物或事实而有意义,词义与词指称的对象直接联系而不是对等。

指称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关于词代表词所指的事物的本质特征的观点,可以说是指称论的先声。

密尔则是第一个系统发展指称论的哲学家。

他认为,一个名称所代表的事物就是这个名称的意义,也就是这个词的意义;为了解释两个摹状词可能指同一个对象但具有不同意义这种现象,他提出了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理论,内涵就是这个词或摹状词短语的意义。

罗素是指称论的集大成者,明确坚持词义的指称论观点。

他认为,词通过指称外界事物而具有意义,词的意义就是它指称的对象。

他强调词义与语言外对象的相关*,认为词有意义是因为它是代表自身以外的某种东西的符号。

罗素后期的指称论稍有变化,认为词的意义等于词与其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但对词义本质的认识仍以指称对象为基本出发点。

语言哲学第二讲意义理论

语言哲学第二讲意义理论

第二讲意义理论1 意义的指称论1.1 何谓指称论согласование(renferential theory of meaning, denotative theory,entitative theory)简称指称论,“是一种特定的意义理论”,“是关于如何确定语词意义的一种主张”,即“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的对象”(陈嘉映2003:48)。

例如,语词“张三”和“莫邪”的意义分别是那个叫张三的人和叫莫邪的宝剑。

须要提请大家注意:指称论不同于指称理论(),后者“泛指研究语词和它所指称的东西的理论”,前者则是“关于如何确定语词意义的一种主张”(陈嘉映2003:48)。

1.2 密尔的指称论密尔是第一个发展出系统指称论的哲学家。

他在《逻辑体系》一书中“把大多词都视做名称,并把语句称作‘若干单词组成的名称’。

单词和语句的意义都是它们所指称的东西”(陈嘉映2003:48)。

密尔自己意识到意义的指称论与人们通常对意义一词的理解不同,担心他的意义理论会导致困难或误解。

于是,在具体阐述时作出限制、修正、补充。

具体可以归纳如下。

(1)在把语词都看成名称的同时,承认有例外情况。

例如,“是”、“不”、“的”、“经常”等,认为它们的主要功能是连接名称。

此外,只承认名词、代词等在主谓句中充当主词的语词为名称。

(陈嘉映2003:48)其实,“不”、“经常”就不连接名称;代词可以出现在主词位上,但不是名称,而是行使指代功能。

(2)区分指称意义(denotation)和联想意义(connotation)。

按照他的理解,“大多数名称指称事物但同时也蕴含事物的属性,而‘意义’通常是被理解为蕴含意义的。

专名只有指称,没有蕴含”(陈嘉映2003:48)。

联想意义是人们在指物意义的基础上通过联想方式产生的意义,因此学界又称为附加意义,即附加在指物意义基础上的意义。

(3)区分集体名词(collective names)与通名。

前者只指由个体构成的集合,不指集合中的任何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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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摘要】本文围绕语言哲学中历久弥新的话题——意义展开讨论。

通过对意义的指称论和使用理论进行简要概述,阐述这一转变给予我们的启示:即人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了意义的建构过程,并使语言及其意义具有不可磨灭的主观性,人即是语言,语言即是人。

研究语言的意义也必须研究人的因素。

【关键词】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使用论;人的主体地位
意义一直是语言学家以及哲学家们感兴趣的话题。

不过习惯上把对意义的哲学研究叫做意义理论,把对意义的语言学研究叫做语义学。

(陈嘉映2003)关于意义的理论也有很多,多是仁者见仁,没有统一的令人满意的完满解释。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观念论,意义的途径论,意义的行为论,意义的使用论等。

本文主要讨论两种理论,意义的指称论和意义的使用理论。

在意义的指称论中,将简单梳理弗雷格,罗素等人的指称论思想,继而阐述这一理论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迫使意义的解释走向语境的介入,也就是意义的使用理论。

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某种程度上说,从分析哲学的意义研究向现象学解释学的一种回归,对日常语言的研究要考虑到人的主体性地位及作用。

本文还将谈到,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虽是分析哲学的代表,但其在分析意义时同时也蕴含了意义的主观性可能。

1、关于指称,指称对象,指称关系等几个概念的明确
指称:把语言表达式或词和指称对象联系起来的行为叫指称。

指称在这里指一种行为。

指称对象:语言表达式或词等所指代的对象。

它可以是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的,个别的。

也可以是类,或概念。

指称关系:语言表达式或词和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联系叫指称关系。

在罗素的后期思想中,意义正是出于这种联系。

通常在阅读文献和书籍时我们会发现很多学者专家在使用对指称和指称对象这
两个概念的区分不够明确。

例如:陈嘉映:“所谓指称,主要是通名和专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不定摹状词所指的对象以及语句所指的对象。

”在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陈氏所说的指称等同于指称对象。

这种情况很多见,所以在看到指称二字时要明确出到底是何种涵义。

2、意义的指称论
意义的指称论或简称“指称论”,是一种特定的意义理论,不同于“指称理论”。

“指称理论泛指研究语词和它所指称的东西的理论,指称论则是关于如何确定语词意义的一种主张。

(陈嘉映2003)这一理论主张语言表达式和现实世界的事物具有对应的联系,例如“王老五”这个词的意义就是叫王老五的这个人,“莫邪”就是指叫做“莫邪”的那把宝剑。

那个人和那把宝剑分别是“张三”和“莫邪”的意义。

哲学家试图通过这种方法找到语言(含意义)和现实世界的联系。

阿尔斯顿(1964)在philosophy of language中对意义的指称理论的主要思想有精当总结:“(意义)指称论把表达式的
意义等同于它所指称的对象,或者等同于那种指称关系。


2.1 弗雷格“命题的涵义和指称”
弗雷格把表达式、语词、专名统称为指号,甚至把句子也作为名称或指号来对待,提出句子的涵义是命题,指称是真值。

弗雷格在分析语词即指号时,只是从日常语义来分析语词的涵义与所指,而分析语句时,则用逻辑方法来分析句子的逻辑语义,从逻辑语义学来分析日常语句,语句的涵义便是命题,指称是真值。

“语句的意义是命题的真值条件”这一理论便由此提出,并由罗素继续发展完善。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弗雷格把句子的指称看作真值。

一般来说,指称作用是由名称(专名和限定摹状词)来完成,反映语言与对象之间的联系,句子如果有指称的话,也应该是指称事实。

2.2 罗素的指称论
罗素首先区别了专名和摹状词。

它们的区别在于:专名直接指向命名对象, 专名的意义其实是对象的意义。

而摹状词不直接指向对象, 我们知道它指向这个对象是由于这个对象与摹状词所描述的属性相符合。

罗素强调:词的意义与其所指对象是同一的;语言表达式的内涵就是其指称。

他认为,“飞马”、“金山”、“上帝”等语词由于没有对象和它们相联系因而无意义。

由此我们可以说罗素持的是“意义即指称”的观点。

这一观点受到英国著名牛津学派哲学家斯特劳森的责难,他认为:如果意义等于指称,那么人们就可以在衣袋里掏出“手帕”这个名称的意义。

2.3 指称论的弊端
指称论存在问题。

如果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他所指称的对象的话,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借我一块橡皮”的同时也借走了“橡皮”的意义?除了专名,通名,还有很多词语和命题的指称对象是不存在的,难道说这些词和句子都没有意义?
3、斯特劳森的意义使用理论
弗雷格用逻辑分析语句的逻辑意义,关心语句的真值,语句的真值条件也就是该语句的意义即弗雷格所说的命题。

罗素进一步用谓词逻辑分析指称词组,提出摹状词理论,并用指称词组在其中出现的整个命题来定义摹状词,也就是分析指称词组在整个命题中的逻辑意义。

对于语言的日常使用与日常意义,则不是那么的关心。

斯特劳森提出了他自己的指称理论,正是为了反对以罗素为代表的逻辑语义倾向。

斯特劳森受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从语言的使用来分析语词或语句的意义和指称,他认为,“语词的意义是为了把这个语词使用于指称或者提到一个特定对象或特定的人而提出的一
般的指导,语句的意义是为了把这个语句使用于构成某些真的或假的论断而提出的一些一般的指导。

”这些指导包括规则、习惯和约定。

语词与语句的指称也是同样与使用紧密关联,在使用中才发生的。

斯特劳森从语言使用的角度,在对语词和语句的意义和指称作了新的阐述,引入了说话者和语境的因素,使人这一主体在意义理论
上有了参与者的身份。

说话人的目的不同,语言的使用和表达的意义一定不同。

说话人这一因素是研究意义的一个重要突破和方向。

意义的使用理论这也是一种语境论的意义和指称理论,关心语言的日常使用而不单纯是语言的逻辑意义。

从某种程度上说把人们的目光从分析哲学传统下的意义研究引向日常语言的分析。

4、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人的主体地位转化
指称论关心的是语言表达式与现实世界的联系,以及怎样联系。

没有考虑到意义在语言使用中的获得,更加不会考虑到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指称论中人的主体地位没有显现出来,而是被忽略。

斯特劳森的使用理论引入语境因素,强调必须在语言、语言的使用和语言的说出之间做出严格的区分。

语词本身也说不上指称了什么东西, 因为同一语词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使用。

讲话者,语词和所对应事物是斯特劳森语义关系的三个点,处于中心位置的是使用。

虽然我们能够看出斯特劳森似乎更关注使用。

但是我们要看到,在此种语义理论下,说话人第一次被涉及,人的主体地位从指称论的无到使用理论的有是一种进步,得到强化。

结语
语言哲学研究语言和现实世界的关系问题。

可是我要强调人是语言的本质特征,人是语言的主体,以往的指称论试图通过词或语言表达式和现实世界建立联系,没有考虑到人的主体地位,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种理论是静态的。

词和句子都要放在使用中才能表达涵
义,才是活的语言。

维特根斯坦曾在说“意义即使用”。

在意义的使用理论中我们看到了人的主体地位的提高,说话人,受话人都成为组成意义,实现指称,使语言和现实世界联系起来的主体。

人是语言的灵魂,要想揭示语言的本质,意义的真相,就必定加入人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陈嘉映. 语言哲学[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张友香.意义指称论的反思与批评[j].外语学刊,2008(1).
[3]耿菲菲.意义理论的分析与整合[j].外语学刊,2004(5).
[4]贾可春.罗素意义理论与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5.
[5]罗伯特·罗素.逻辑与知识[m].商务印书馆,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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