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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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新闻播报规章制度

电视台新闻播报规章制度

电视台新闻播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视台新闻播报工作,提高新闻传播质量,加强舆论引导,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新闻播报范围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视台新闻播报工作。

2. 新闻播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新闻资讯。

3. 新闻播报以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为基础,不传播虚假信息、不渲染恐慌情绪。

三、新闻播报原则1. 真实性原则:新闻播报内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 公正性原则:新闻播报必须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3. 及时性原则:新闻资讯必须及时播报,不能迟延。

4. 敏感性原则:敏感事件必须谨慎处理,避免引起社会不稳定情绪。

5. 禁忌性原则:不得播报涉及国家机密、民族利益等禁止报道的内容。

6. 遵纪守法原则:新闻播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四、新闻播报程序1. 新闻编辑部负责每日新闻采编工作,经台长审核后,进行播报。

2. 播报时段为每日新闻联播时间段,特别重大事件可进行特稿播报。

3. 新闻主持人须严格按照稿件播报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或增减内容。

4. 播报前需进行联合校对,确保稿件内容准确无误。

五、新闻播报责任1. 新闻编辑部负责新闻播报内容,必须保证主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 主持人负责播报稿件内容,要准确、流畅地进行播报。

3. 台长负责审核播报内容,确保播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 涉及敏感事件的播报,需报备领导备案,经批准后方可播报。

六、违反规定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播报的情况,主持人和编辑部负责人将受到警告、扣工资或辞退等惩罚。

2. 对于故意捏造、歪曲事实的播报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3. 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播报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电视台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3. 电视台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擅自修改播报内容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新闻部职责及规章制度

新闻部职责及规章制度

新闻部职责及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新闻部的工作,保障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特
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新闻部的职责。

1. 负责收集、整理和编辑学校内外的新闻资讯,及时发布校园
新闻。

2. 组织新闻报道团队,进行采访和报道工作。

3. 维护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和不实报道。

4. 配合学校宣传部门的工作,积极宣传学校的优秀成果和形象。

5. 定期评估新闻报道的效果,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二、新闻报道的准则。

1. 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公正、真实,不得捏造事实或歪曲事实。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报道,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3. 对于重大事件的报道,应当进行多方核实,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4. 在报道中避免使用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论和用语。

5.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报道。

三、新闻报道的编辑流程。

1. 采访人员应当在采访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明确采访的目
的和内容。

2. 采访对象应当事先知晓采访的目的和内容,并且取得其同意
后进行采访。

3. 编辑人员应当对采访内容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报道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

4. 发布新闻前,应当进行多方核实,确保报道的客观性和准确
性。

四、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新闻报道准则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聘等处罚。

2. 对于因违规报道造成的不良后果,新闻部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新闻部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新闻传媒行业规章制度范本

新闻传媒行业规章制度范本

新闻传媒行业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闻传媒行业的管理,规范新闻传播行为,保障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权利,促进新闻传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新闻采集、编辑、发布、传播等活动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新闻传媒行业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秉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第四条国家对新闻传媒行业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权利的行使,促进新闻传媒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二、新闻采集与报道第五条新闻媒体在进行新闻采集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注重新闻报道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确保新闻内容的真实、客观、公正。

第七条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应当遵守新闻伦理,不得制作、传播虚假新闻、不良信息、低俗信息等,不得歪曲事实、误导公众。

第八条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遵守民事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新闻发布与传播第九条新闻媒体在发布新闻时,应当遵守国家新闻发布规定,确保新闻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审查制度,对新闻内容进行审核,防止新闻传播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在传播新闻时,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新闻传播的安全稳定。

四、新闻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行业规范。

第十三条新闻从业人员在进行新闻采集、编辑、发布等活动时,应当遵循新闻伦理,尊重事实,公正报道,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新闻。

第十四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新闻报道的质量和社会效益。

五、行业自律与监管第十五条新闻传媒行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新闻传媒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闻媒体管理规章制度

新闻媒体管理规章制度

新闻媒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提高新闻媒体的专业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保障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新闻媒体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在新闻报道、编辑制作、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新闻媒体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伦理准则,保持自律和社会责任感,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

第四条新闻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应当保护新闻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故意歪曲事实,不得捏造虚假信息,不得恶意中伤诽谤他人。

第二章新闻报道原则第五条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公正、真实,不得为了谋求利益或操纵舆论而篡改事实,或歪曲报道内容。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尊重事实真相,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不得进行不实报道,不得恶意中伤或造谣生事。

第七条新闻报道应当尊重新闻事实,尊重新闻的价值观念,不得以夸大、曲解、删减等手段进行误导读者。

第八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循新闻伦理,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一方,不得追求轰动效应而忽视事实真相。

第九条新闻报道应当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将记者置于危险境地,不得强迫记者报道不实信息,不得违反记者实地采访的规定。

第十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报道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制造恐慌或造成社会不稳定。

第三章编辑制作流程第十一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完善的编辑审核制度,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十二条新闻稿件的编辑制作应当符合行业规范和标准,不得违反伦理道德,不得挪用他人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内容。

第十三条新闻媒体应当对稿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得随意修改报道内容,不得篡改事实,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确保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定期的编辑培训和讲习制度,提高编辑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养,保障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经营管理规范第十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新闻传媒出版的规章制度

新闻传媒出版的规章制度

新闻传媒出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闻传媒出版工作的管理,规范出版行为,维护新闻传媒出版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新闻传媒出版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新闻传媒出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新闻传媒出版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新闻传媒出版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公正、平衡的原则,不得捏造、篡改、歪曲事实,不得违背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第五条新闻传媒出版应当尊重新闻职业道德,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制作淫秽、色情等不良内容。

第六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参与传播敏感信息。

第七条新闻传媒出版工作应当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保障产权,促进产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

第二章出版管理第八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出版许可证,按照规定报送出版物备案,不得擅自出版未获许可的出版物。

第九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安全,不得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第十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规范合作关系,维护出版秩序。

第十二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出版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出版活动第十三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内容审查,不得出现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传播谣言、虚假信息。

第十四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得传播盗版或侵权出版物。

第十五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出版物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出版物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市场销售。

第十六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交流和合作,增强国际影响力。

第十七条新闻传媒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读者的服务和沟通,及时反馈读者意见,改进出版工作,提高读者满意度。

新闻媒体规章制度

新闻媒体规章制度

新闻媒体规章制度篇一: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企业形象建设与管理,保持与社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交流,规范公司公关活动和公关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职责本公司的公关事务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公共工作的整体协调。

第3条公关原则1、公司对外口径应保持一致,不能各自表述。

2、动员公司全员参与公关。

3、根据公关目标、任务、对象、精心设计、策划公关方案,力争起到事半功倍和轰动的效果。

4、切忌弄虚作假、夸夸其谈,不掩饰缺点。

第4条公关人员的素质要求公关人员应具备广泛的学科知识(如公关理论知识、公关实务知识以及与公关相关的学科知识),较合理的能力结构(如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良好的心理素质等。

第二章公关管理内容第5条公关对象1、业务关系单位,包括顾客、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等。

2、公司内部对象,包括员工、股东等。

3、公司外部对象,包括新闻媒体、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等。

第6条公关主要方式公司公关人员可根据公关项目的不同,自主选择公关方式。

详细如下表所示。

主要的公关方式第三章企业形象管理第7条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是规范企业对内、对外形象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8条公司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应重视此规定。

第四章公司新闻宣传管理第9条公司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企业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形式。

第10条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为做好公司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保证新闻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公司新闻发言人由担任。

第11条反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及时对外介绍的,,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12条公司举行重要新闻发布活动前,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新闻发布内容拟订新闻发布计划,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媒体行业新闻报道准则规章制度手册

媒体行业新闻报道准则规章制度手册

媒体行业新闻报道准则规章制度手册第一章:引言媒体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直接影响着公众对事件的认知。

为了保证新闻报道质量和公平性,本手册旨在为媒体行业提供一个统一的准则和规章制度。

本手册适用于所有从事新闻报道的媒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1. 事实准确性新闻报道应基于准确的事实,严禁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报道。

事实核实是报道的基础,媒体从业人员应当尽最大努力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2. 客观公正新闻报道应公正客观,不得进行歧视、偏见或个人意见的渲染。

媒体从业人员应尽力避免个人情感和意识形态对报道的影响。

3. 守法合规新闻报道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名誉权,不得传播违法信息。

第三章:道德规范1. 遵守职业道德媒体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新闻报道的职业伦理,不得进行不当竞争、利益输送等不道德行为。

2. 尊重个人隐私媒体从业人员在报道中应尊重个人隐私权,严禁无证据的揭露、曝光个人信息。

在涉及敏感信息时,应慎重处理。

3. 尊重当事人权益在报道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使用合理的方式提取和使用他们的言论和图像,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

第四章:新闻报道流程1. 信息收集媒体从业人员应从多个来源收集信息,确保报道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在采访中应当予以被采访者和相关当事人以充分的尊重和听取。

2. 信息核实收集到的信息应经过核实,采用多个途径和资源进行比对。

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应进行更为严谨的核实。

3. 文本撰写采写新闻稿件时应注意语言精炼、准确表述,避免借题发挥或添油加醋。

新闻标题应概括准确,不宜引人误解或夸大事实。

4. 审核与发布新闻稿件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时应注意问题的修正和避免删改原始意思,同时保护言论自由。

5. 纠错与回应若报道出现错误,媒体应及时做出错误的纠正和解释。

对于相关方的质疑和回应,应及时给予回应并公正处理。

新闻行业记者部门的规章制度

新闻行业记者部门的规章制度

新闻行业记者部门的规章制度在新闻行业中,记者部门的规章制度是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维护记者权益和保持媒体公信力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就新闻行业记者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阐述。

一、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记者部门的工作时间通常按照新闻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安排,这可能包括常规工作时间、加班和临时任务。

记者需要遵守工作时间安排,并按照考勤制度准时到岗。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

对于严重迟到、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二、新闻采访准则与职业道德规范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必须坚守事实真相,尊重个人隐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记者不得随意捏造、篡改或散布虚假新闻,应当对所采访的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

并且,记者要尊重被采访者的意愿,确保采访过程中的言行得体,不侵犯他人权益。

三、安全意识和保密要求新闻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记者部门要求记者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确保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记者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四、素质要求与培训记者在新闻行业中代表媒体形象,因此,记者部门对记者的素质要求较高。

记者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此外,记者部门还会组织培训来提升记者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新闻工作的要求。

五、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记者部门会根据媒体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方案。

这样,记者可以在工作中有条不紊地进行,更好地协同合作。

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方案通常包括新闻线索的获取、采访、写稿、编辑以及新闻发布等环节。

六、兼职和外部利益冲突记者部门通常会有规定关于记者兼职和外部利益冲突的问题。

记者兼职必须遵守媒体的相关规定,并且兼职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同时,记者在报道涉及兼职或者外部利益相关的新闻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备,避免利益冲突和失去公信力。

七、纪律规定和奖惩机制为了维护记者部门的纪律和工作秩序,通常会制定相关纪律规定和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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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规章制度
篇一: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
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形象建设与管理,保持与社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交流,规范公司公关活动和公关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职责
本公司的公关事务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公共工作的整体协调。

第3条公关原则
1、公司对外口径应保持一致,不能各自表述。

2、动员公司全员参与公关。

3、根据公关目标、任务、对象、精心设计、策划公关方案,力争起到事半功倍和轰动的效果。

4、切忌弄虚作假、夸夸其谈,不掩饰缺点。

第4条公关人员的素质要求
公关人员应具备广泛的学科知识(如公关理论知识、公关实务知识以及与公关相关的学科知识),较合理的能力结构(如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良好的心理素质等。

第二章公关管理内容
第5条公关对象
1、业务关系单位,包括顾客、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等。

2、公司内部对象,包括员工、股东等。

3、公司外部对象,包括新闻媒体、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等。

第6条公关主要方式
公司公关人员可根据公关项目的不同,自主选择公关方式。

详细如下表所示。

主要的公关方式
第三章企业形象管理
第7条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是规范企业对内、对外形象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8条公司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应重视此规定。

第四章公司新闻宣传管理
第9条公司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企业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形式。

第10条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为做好公司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保证新闻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公司新闻发言人由担任。

第11条反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及时对外介绍的,,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12条公司举行重要新闻发布活动前,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新闻发布内容拟订新闻发布计划,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13条新闻发布会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做好有关新闻报道的反馈、收集和总结、资料归档保存等工作。

第五章重大公共关系活动管理
第14条对于重大公关活动,有公司领导亲自组织和领导。

必要时可聘请、委托专业公关咨询公司或企划人员专门策划公关方案。

第15条分公司举办的重大公共关系活动,其涉及有关公司重要公共关系活动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必须自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六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第17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新闻工作站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和指导意见,为使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筹备处(以下简称“筹备处”)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更加专业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新阶段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
维护筹备处的良好形象,促进筹备处新闻宣传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结合筹备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指导原则:以“眼镜向内、镜头向下、鼓舞引领、凝心塑型”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为指导,全体新闻工作人员要主动遵守管理规定,履行职责,本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依靠职工的自觉性遵守,以提醒、教育为主,违反规章制度者,按制度的各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节实施办法:
(一)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筹备处的新闻宣传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促进筹备处新闻宣传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

(二)成立新闻工作站,隶属筹备处思想政治工作部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的指导,统一负责筹备处的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三)每位职工必须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所负的责任和职责,严
格要求自己,维护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工作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新闻采访管理制度
第四节新闻采访工作包括现场采访、摄影摄像及相关的准备工作。

第五节严格执行宣传纪律,采访工作要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不得擅自行动。

对临时性采访与拍摄任务,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前往采访,事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六节工作人员接到采访通知后,要配置好相关设备器材,按时达到指定地点,确保采访工作的如期进行。

第七节采访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筹备处或其他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八节采访要做到主题突出,信息量(包括摄影摄像镜头量、相关资料文献等)符合稿件撰写、后期制作的要求,要认真核对各种姓名、名称、数字、地点、时间、计量单位等,确保事实准确无误。

第九节认真对待社会媒体采访。

社会媒体到筹备处采访,要认真对待和严格把关,采访前,思想政治工作部要了解清楚新闻媒体采访原因、内容、目的及被采访部门、被采访人,筹备处思想政治工作部新闻工作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访内容和形式。

如不遵守此社会媒体采访规定擅自采访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
责任。

第十节社会媒体采访结束后,新闻工作站要及时做好新闻报道的跟踪工作,如发现报道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思想整治工作部新闻工作站要立即与采访记者协调沟通解决。

第三章新闻撰写(编辑)管理制度
第十一节采访工作结束后,要立即组织稿件的撰写(编辑)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二节稿件的撰写(编辑)一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符合筹备处新闻宣传的政治要求和思想要求,起到舆论导向作用。

第十三节稿件的撰写(编辑)一定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杜绝由各
种原因造成的新闻失实。

第十四节稿件的撰写(编辑)要严格遵守筹备处的保密制度,不涉及筹备处的机密,不涉及他人隐私,认真做好对违法违规事件的把握,慎重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节稿件的主题要鲜明、突出,用语要准确恰当,确保语句流畅,无错字、别字。

第十六节落实谁写稿谁负责的责任管理制度,任何新闻稿件都要署记者真名,处理的通讯员稿件也要署记者名字。

在有多个署名的情况下,第一个姓名应当是该文章的执笔记者或是主要负责人,以做到稿件的可查和备查。

第十七节如果相关新闻报道会威胁到记者人身安全的,经新闻
工作站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匿名播发。

第四章新闻制作管理制度
第十八节新闻稿件审核结束后,要立即开展新闻制作工作。

第十九节电视新闻要立即上传影像资料,依文字稿件进行画面的剪辑,画面剪辑要流畅,无漏、多现象,配乐准确,合乎主题要求。

做到声像相辅相成,画面富有表现力和冲击力。

第二十节电视新闻的配音要做到播出文稿正确,字迹清晰,语句流畅,发音准确,音量统一。

电视新闻字幕制作要字号统一,叠加确切,无别字。

第二十二节网站新闻、报纸新闻的文字排版和图片制作要符合媒体的格式要求。

第二十三节新闻制作完成后,要报主管领导审核、存档。

第五章新闻传播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节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审核制度,所有新闻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审核后方可传播。

第二十五节一般性新闻由新闻工作站站长把关、涉及筹备处或相关部室、分厂的重要情况的稿件(图片、影音资料)要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重要新闻需要经筹备处党委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传播。

第二十六节专职新闻记者、各部室分厂通讯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无权私自进行稿件的传播,如因此出现的任何后果,将依据筹备处的
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节要及时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视台、网站、报纸、政工简报等媒体上报经审核的各类新闻稿件及素材,并做好新闻采用情况的跟踪工作。

第二十八节确保各类新闻节目的完全、优质、准时、高效播送和刊发。

第六章新闻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节全部新闻设备由思想政治工作部新闻工作站统一管理,指定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第三十节各新闻设备应按操作要求使用、保护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向领导汇报,进行维护维修。

凡因违规操作或保护、保管不当出现损坏、损毁或丢失等事故,经济责任自负,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一节法定假日,节假日期间,各新闻宣传设备交由思想政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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