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与优美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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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与崇高的比较
1.优美的概念、特点及本质特征
优美,又称秀美,它是美的最一般的形态。狭义的美,指的就是优美。中国美学史上,将其称为“阴柔之美”,这是一种优雅之美、柔媚之美。从审美属性上看,优美主要具有绮丽、典雅、含蓄、秀丽、纤柔、婉约等特色。
在审美类型中,优美通常是指一种单纯的美、常态的美。从根本上讲,优美的本质就在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和谐统一。优美的核心之所以是和谐,其实质就在于它体现出主体和客体的和谐统一,体现出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也体现出理智与情感的和谐统一。优美的本质就在于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的和谐统一,并且在对象世界中得到感性的显现。优美引起的审美感受是一种单纯的、平静的愉悦感。
2.崇高的概念、特点及本质特征
崇高,又称为壮美,就是一种雄壮的美、刚性的美。中国美学史上,将其称为“阳刚之美”。从审美属性上看,崇高主要具有宏伟、雄浑、壮阔、豪放、劲见、奇特的特点。
在审美类型中,崇高的基本特征是突出了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的对立冲突。崇高的本质在于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之间处于尖锐对立与严峻冲突。客体企图以巨大的气势和力量压倒主体,主体在严峻冲突中更加激发自身的本质力量与之抗争,最终战胜与征服客体,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比在优美事物中更加充分的显现。崇高的核心在于“冲突”。崇高体现在主客体矛盾冲突中,经过尖锐激烈的对立,主体战胜客体并且终于从痛感转化为快感。审美主体所受到的挑战越严重,遇到的冲突越激烈,斗争的历程越险恶,就越能激发和显示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也就越能令人感到崇高。
3.在审美实践中可以从哪些方面认识优美与崇高的区别
第一、空间上的小与大。优美的事物一般体积较小、规模较小,风景秀丽的小丘,清澈见底的小溪,啾啾鸣叫的燕雀,风中摇曳的小花等等。而崇高的事物一般体积巨大、气势宏
伟,一望无际的大海,耸入云霄的高山,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轻舟已过万重山的三峡等等。
第二,时间上的慢与疾。缓慢与疾速,优美的事物是舒缓的、平稳的、趋于静态的,崇高的事物则是疾速的、奔腾的、趋于动态的。如《维纳斯》雕像恬静典雅,宁静安详,体现出一种静态的优美;《拉奥孔》雕像表现了父子三人被巨蟒紧缠,濒临死亡前那一瞬间的竭力挣扎,以静示动,寓动于静,展现出一种动态的崇高美。
第三,形式上的柔与刚。优美的事物一般符合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匀称、节奏与韵律等等形式美法则,多曲线不露棱角,多圆形不显生硬,颜色鲜明而不强烈,声音柔和而不刺耳。优美的艺术作品往往情感细腻、形式精美,如奥地利著名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崇高的事物却常常有意地突破或违背对称、均衡、节奏、比例等形式美法则,各个部分很不协调,显得突兀、怪诞、凶猛,甚至有意包含一些丑的因素,让人首先压抑、不快、畏惧、痛苦,然后才提升转化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如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列宁格勒交响曲》。
第四,力量上的弱与强。优美的事物不呈现主体和客体激烈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主客体双方的平衡、统一、和谐、安宁,强调力量的平衡和稳定,追求一种阴柔之美。崇高的事物则体现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尖锐对立和严重冲突,充满了动荡与斗争,强调力量巨大与气势磅礴,追求一种阳刚之美。元代作家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短小简练、构思巧妙,具有阴柔之美;而北宋苏轼的名作《念奴娇·大江东去》,则抑扬顿错、气势磅礴,具有崇高之美。
4.优美与崇高的辩证统一
康德认为,优美的对象和崇高的对象,虽然都令人愉快,但愉快的方式和性质却完全不
同。康德承认崇高和优美在对象上是迥然不同的。崇高的对象庞大有力,给人以强烈的印象,如高大的橡树,寂静的阴影、幽深的夜空等。优美的对象则小巧精细,如多姿的花坛,低矮的荆棘?精心修建的树木等。康德将崇高的对象特征归纳喂三点,分别是:高大,朴素单纯,极高或极深。其中极高给人印象是伴随着欣赏的赞叹,极深给人的印象是夹杂着战栗和恐惧,崇高所唤起的情感是令人激动。康德同时还缉拿嘎优美的对象特征归纳为两点,即小巧和漂亮繁饰。而优美多唤起的情感则是令人陶醉。康德认为体验崇高常常能又适当的强度,故主体感受崇高必须具有感受崇高的能力,优美亦然。主体感受优美必须具有感受优美的能力,着就是说,感受崇高和优美的人必须自身充满崇高或优美的情调。一般说来,充满崇高赶的人往往神情严肃,有时凝然不动,令人惊异;而充满优美感的人则常常在眼神中流露初快可的光芒,笑口常开。事实上,自身是优美的人也常常喜好崇高的对象,反之亦然,如女人对男性风采的兴趣和男人对女性魅力的钟爱。
在《观察》的第二章,康德对人的崇高和优美的特性进行了区别和浅析,并从知性原则和道德品质及其相互关系钟浅析审美价值以及刚柔相济的原则。他把知性和德行等人的活动和行为也放在审美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在理论上是成立的。应该说,任何对象都可以从审美的角度作出评价,指出其审美的价值或负价值。康德在具体分析中,特别是在对不同气质类型的人的美感和崇高感的讨论中,时常有将人的崇高和优美的特征与人对崇高和优美的趣味特征混为一谈的倾向,即没有将人自身的审美价值与审美倾向之间的关系明确区分开来。应该说,两者是有密切联系的,但在逻辑上,却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
康德把人的心灵表现及其行为作为人的审美特征进行分析,认为知性的整体作为人的理性能力,是伟大的、崇高的、勇敢、真诚、正直无私地勤于职守,这些高尚的品质是崇高的,崇高的性质引起人们的敬意。狡黠、谨慎、玩笑、恭维和精细和气这些细致微末、文雅的行为则是优美的,优美的性质则惹人喜爱。
康德还将人的外在形象引起崇高和美的两种感受区分开来,并将审美于非审美的质的区分于量的限度联系起来理解,这与崇高的三分原则是一致的。崇高与优美是并列的,而不是对立的,同时又是有着量的限度的。当浪漫的“崇高或美超越了公认的限度时”,就会变得怪诞或细琐。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由量的超越极限带来质的差异。
康德还从悲剧和喜剧的角度讨论了崇高和优美。康德认为;“在悲剧中,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为他人的利益而作出的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以及危难之中的英勇果决和经得起考验得忠诚。”悲剧中的爱情虽然很悲惨,但能让人在深厚的敬意中激起同情,在不涉及实际厉害的情况下打动公正善良的心灵。而喜剧,康德认为是“幼稚的狡计”和“有趣的笑闹”,以及善于从任何事态中脱身的诙谐家上上当的可笑。这显然是一种优美。喜剧中的爱情并不感伤忧郁,而是从容自如的。他还认为喜剧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美与高尚结合,这里可见崇高三分起了作用。因与喜剧结合和崇高显然是壮丽的成分,而不是恐怖的成分,这就很自然涉及刚柔相济的思想。
崇高只有与美感相互渗透,才能增强和持久。因为“崇高使心灵的力量变得紧张,因而也易于使其疲劳”崇高应与优美相伴随,才能张驰有致。“强烈的感染力只有与更加轻松的内容加以对比,才能生生不息。”
优美往往给人一种崇高的感觉,而崇高又常常使之优美,两者相互体现,将世间事物的美好充分展现出来。
激励人们奋发向上。对崇高美的欣赏,能够使欣赏者从崇高对象中获得力量,振奋精神,开阔胸怀,增强勇气,有助于人们克服消沉、低落情绪。此外,崇高不仅激发人的力量,而且有助于人们净化精神世界,使人感觉到高临在平庸与渺小之上,促使人与卑鄙、丑恶事物作斗争,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从而创造充实、美好、愉快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