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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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苏府[2007]124号文件规定(1)至(3)类引进人才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申报材料】(见附件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为了方便您能顺利的办理人才引进(档案托管、户口迁移)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步骤:

第一步:开具调档函、拿取相应手续表格:申请人凭近期吴中区参保证明(可在吴中区社保心凭身份证开具)、毕业证书原件(符合职称引进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至我中心开具档案调取的商调函(调档函),并领取相应的档案托管申报材料(《人事关系、档案保管承办单》一式二份、人事代理《登记表》)。第二步:凭我中心开具的商调函(调档函)回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并按《人才引进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第三步:申请人查询档案是否已寄至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网址:

/Web/Function/PublicService/Index.aspx),若已到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若未到可与原单位保管单位联系档案的流转问题。

第四步:单位使用公共服务会员账号登录东吴人才网(),进入人才引进申报功能菜单(没有会员账号的单位请先开户,单位开户流程)。点击人才引进申报菜单,按照网上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图片(图片大小不能超过1M,格式为JPG),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等工作人员网上审核。

第五步:等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人才引进登记表(自行打印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人才引进材料清单规定的材料至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户籍准入申报手续。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1)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将《人事关系、档案保管承办单》盖章后返还一份经办人。(2)工作人员收取人才引进申报材料并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单(以上四步中,如档案已办理好托管手续,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户籍准入;申请人才引进申报单位(社保交纳单位)、档案托管单位需为同一单位)。

第六步:申请人的人才引进材料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到我中心领取《调动人员登记表》。

第七步:申请人凭《调动人员登记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挂靠单位集体户口的须单位同意落户证明)至相应的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工作在吴中,户口迁入其它区的需先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再到相应的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第八步: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二联)至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迁出),凭户口准迁证(三联)、户口迁移证至相应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迁入)。(原户籍在苏州大市范围的只需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无须回原籍迁出。挂靠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需先至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再至越溪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申报单位、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以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单位空挂申报骗取户口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或申请人的人才引进资格,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有关条例向户籍登记机关通报,注销其已迁入户口退还原籍,并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作出处理。

办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办理窗口:24、26号窗口

咨询电话:66056835 65256937

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楼

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

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

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苏州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公检法大楼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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