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流程及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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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流程及管理细则
一、临床输血申请
1、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患者实施临床输血治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签注率100%。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输血前检查率290%,急诊患者应留取标木。
4、对平诊患者择期手术者,应申报用血计划,在规定时间送达输血科,以便备血,经治医师应动员患者自身储血或亲友互助献血,自身储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储血事宜,互助献血登记表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填写,输血科(血库)审核签字,到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输血申请单的填写
(1)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不得缺项。
⑵用血者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 + )”表示
(3)“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
字。
6、患者1次用血或备血超过2000ml时,经治医生要履行报批手续。
7、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血浆:经治医师填写输血中请单,由护士采集血标本,由服务中心将中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送至输血科,输血科根据血浆库存与临床联系溶解量,溶解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新鲜血小板及其它特殊血液制剂:经治医师填写输血中请单,中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送至输血科,门诊患者同时要缴费发票,病区患者要先记账后送至输血科,由输血科负责与中心血站联系,120去宿迁拿血后由输iflL科通知临床科室到输血科取血。
注:单独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一次住院第一次输注需抽取血标本连同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复检血型)。
二、受血者血样的釆集与送检
采集:
1、确定患者输血后,2名医护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核对患者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2、采集血样时,如患者意识清楚可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床号、血型(己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如患者意识不清时,通过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确认其身份。
3、申请输注红细胞制剂:将“临床输血中请单”号码标签(信息填写正
确完整)分别贴在EDTA抗凝和有促凝剂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2管); 申请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将“临床输血申请单” 号码标签贴在EDTA抗凝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1管)。
4、采集患者血样:成人每管3-5ml,儿童至少2-3ml,新生儿至少1. 5ml。
5、采集患者血样后,采血医护人员必须在“临床输血中请单”上全名签字。
6、在采集血样时必须避免下列情况:
①防止血样溶血,有溶血时必须重新采集。
②如患者正在输液,严禁从输液管中抽取血样。
③如患者需应用右旋糖酊或(和)白蛋白或(和)脂肪乳剂等药物治疗时,应在输注药物前采集血样备用。倘若输注后采集的血样,应在
“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及时告知输血科(血库)。
送检: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专门人员(简称标本运送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送交输血科(血库)。
三、血液制剂的领取
1、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样及缴费发票(记账发票)进行配血且血液制剂经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取血。
2、临床科室接输血科(血库)通知后由1名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简称取血者)携带取血箱与血液制剂领取单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3、取血者与发血者逐项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出库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
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发血。
4、血液发岀后一律不得退回。
四、血液制剂输注
1、输血开始前
(1)由2名护士(其中至少1名注册护士)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取回的血液制剂应尽快给患者输注(30min内),不得自行储存(a)输注前将血液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b)所有血液制剂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3)应告知患者或(和)亲属一旦出现寒战、颜面潮热、呼吸短促或烦躁不安等症状,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4)发热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C以下方能实施。
2、输血时
(1)输血时再次核对以下内容
(a)由2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急诊号/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等,确认与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制剂袋血型与编码、有效期, 无误后全
名签字。
(b)倘若患者意识清楚时,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年龄、或其他相关内容;倘若患者意识不清,请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说明患者的身份,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输血操作。
(2)应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前后应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4)连续输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制剂(尤其是红细胞制剂)时,前一袋血液制剂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液制剂继续输注。
(5)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min要慢
(2ml/min)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倘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与体征。
(6)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
医护人员应在输血开始前、输血开始时、输血后15min以及输血过程中每30minl次、输血结束时、输血结束后每30minl次连续2次对患者一般表现、脉搏、血压、呼吸频率、液体出入量等进行监测记录,并需记录输注血液制剂种类和数量。倘若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相关性疾病需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记录结果随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完毕
(1)将血袋码贴在“临床输血记录单(血液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