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荀子的社会分层思想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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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第18卷 第4期东 疆 学 刊Dongjiang Jou rnal D ec .,2001V o l .18N o.4

收稿日期:2001-09-10

作者简介:马志刚(1976—),男,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学和经济哲学。

论荀子的社会分层思想及其特点

马志刚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北京

100875)

摘 要:荀子理论中蕴涵着丰富的社会分层思想。人性论和社会起源论是其理论基

础,等级分层和职业分层是其理论核心,礼制是其实现社会分层和建立王道政治秩序的手段。研究荀子的这一思想,将有助于对当前社会不平等现象作出正确的分析。

关键词:荀子;社会分层;礼制

中图分类号:B 2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2007(2001)0420013203 荀子在继承和批判先秦社会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化的、符合时代发展的社会理论,社会分层思想是其精华。他以人性论和社会起源论为其理论基础,以礼制为手段,详细阐述了等级分层和职业分层思想,为维护封建秩序和实现社会稳定作了理论辩护,为后世治理社会和研究相关理论提供了借鉴。

自中国进入奴隶社会起,就有了社会分层的思想。如《易》对天地、阴阳的划分,其实质就是对社会层次的划分的神化。后来这一思想经孔子、孟子等人的丰富,到了战国末期,荀子又将其理论化、系统化,对其进行了精辟的阐述。

(一)社会分层思想的理论基础:人性论和社会起源论。荀子是“性恶论”者,认为如果按照人的本性发展,就必然会导致混乱现象发生。要想防止这种悖乱,就需制礼义。“礼”是别异的,其功用在于“分”,将天与人分开,将“性”与“伪”分开,将不同的职业分开。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人们为利相残。因此,荀子认为,从人的本性来说,社会必须分为不同层次,这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从而,荀子在人性假设的基础上证明了社会分层对人类社会秩序稳定的必要性。

在关注人的生物性的同时,荀子也不否认人的社会性,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具有

社会性。他说:“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下引《荀子》只注篇名)“群”是人的一个重要特征。但这种“群”并不是任意的,而是根据一定原则、标准形成的。亲友成“群”在于其间的亲情、友情;君臣成“群”在于其间的礼数、尊卑。所以,荀子认为“群”必须以“分”、“辩”为前提。“分”、“辩”是人之本性,使人能区别于其他动物,最为天下贵,是“群”的原则,是“天下之本利

也”(富国)。“辩就是人与人之间有上下、贵贱、长幼、亲疏之别。分就是社会分工,即所谓父子

之亲,男女之别,就是社会组织。”[1]

(P 165)人类为了生存,就要战胜自然,就必须“明分使群”,形成社会组织;同时,为了解决源于人性的争端,就要有根据一定原则形成的政治组织来制定惩罚制度。显然,无论是从先天的人性还是从社会起源讲,都需要对社会分层。荀子的人性论和社会起源论为其社会分层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社会分层思想的内容。荀子在其人性

论和社会起源论的基础上认为社会不可以没有一定的层次差等:“势齐则不一,众齐则不使。”

(王制)如果人们的权势地位相等,职业的好恶相同,那么由于财物不能同时满足人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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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定会发生争夺,社会就要混乱。因此,要实现安定统一,必须分层、分等,“维齐非齐”(王制)。荀子的社会分层思想主要体现在:

第一,等级分层。荀子和孔、孟一样,极其重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王制)的等级制。在荀子看来,分等级是“明分”的核心,没有了贫富贵贱的差等,社会就要乱,等级分层乃“天下之通义”(仲尼)。这种等级分层不仅体现在礼节仪式上,而且体现在财富分配上。因此,荀子一方面主张不同等级的人享有不同等级的礼,另一方面要求根据不同等级,即所谓不同的礼,分配财富,甚至在政治待遇上都要分等视之,“由士以上必以礼节之,众庶百姓必以法数制之”(富国),各等级层次均不可超过各自的权限、礼数。基于此,荀子反对墨翟等无视差等的作法,甚至对主张等级分别的思孟学派也持异议,认为其不顾类的不同、等级的不同而编造为五行是不对的①。因此,荀子一直将“王者之制”等同于后人所说的“封建等级制度”,并按不同等级权限对其作了明确划分,无论是械用、丧祭、人徒、衣服、宫室都须按等级规定,各得其宜。正是从这一点而言,郭沫若认为荀子“开始此后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所谓纲常名教”[2] (P234)。

第二,职业分层。荀子还重视农工士商的社会分职、分工。战国时期,由于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化加剧,各行各业的人都要求根据自己的特长积习,从事专一职业。荀子适应这一潮流,认为一个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儒效),而人不能兼通多种技能、职务。因此荀子希望“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荣辱),要“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王霸)。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讲的“职业分层”是以“等级分层”为前提的,用力的“小人”应受到有德的“君子”的役使,即所谓“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富国)。

至于社会分层的途径,荀子认为是要遵循礼治思想。“礼”在荀子的社会理论中是一个非

常重要的概念。他在《礼论》中开明宗义地指出了“礼”的源起和功用:度量分界。他说人生来就有欲望,欲望不能满足,就有所追求,如果一味追求,而没有标准、限度,就会发生争夺,因此,要制“礼”以别异,别异“不可少顷舍礼义”(王制)。这种别“异”,主要体现在等级人伦上。“贵贱有礼,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礼论)。荀子反对不循礼的行为,认为“人无礼则乱”(性恶)。他在《礼论》中分别对不同差等的人的礼作了详细的描述。“礼”在荀子那里还是不同差等的人进行财富分配的尺度,“礼者,养人之欲,给人之求”(礼论),分配是有差等的分配,这种差等是以礼为“度量分界”的,不同层次的人享受不同的待遇。由此,荀子将礼的功能视作“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大略)。

荀子的“礼”与孔、孟的“礼”并不一样。从孔子、孟子到荀子,他们之间的思想发展“是由单一逐渐过渡到融合的”[3]。这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荀子的“礼”含有了法的内容,是立法的总纲,“礼义生而制法度”(非相),“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劝学)。从这个意义上讲,“礼”本身就是一种法权,是对社会分层的一种保障。

作为社会分层的途径,这是“礼”的表象,保障差等和等级秩序才是其实质功用。真正对社会层次起“度量”作用的是那些标志着不同等级层次的地位、身份。

荀子的社会分层思想始终贯穿着他的整个学说体系。从人性论、社会起源论到他的王制、礼制思想无不与其社会分层思想相联系。荀子的社会分层思想与孔、孟等人有原则上的不同,具有自己的特色:

(一)荀子的社会分层思想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荀子生活在战国末期。这个时期是封建统一国家即将建立的前夕。各国经过连年的争战和改革,已基本建立起了封建制度。但阶级斗争仍十分激烈,在思想上主要体现在

41①《孟子・尽心上》说过:“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君主也,知之于贤者也……”,荀子认为孟子将“仁义”视为

“五行”,混淆了君臣等之间的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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