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控规 工作内容思路
控规工作内容思路
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用来指导城乡用地发展、建设的规划文件。
控规的工作内容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控规首先要确定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
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各类用地的位置、规模、布局等。
2. 用地条件分析,控规要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社会等
各方面的用地条件进行分析,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条件、气候条件、交通条件、市场需求等,为合理确定用地布局提供依据。
3. 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控规要对各类用地的开发强度进行控制,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的规定,以保障城乡建设的
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4. 生态环境保护,在控规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对
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等的保护规划,提出相应的
保护措施和限制性要求。
5. 城乡基础设施规划,控规要对城乡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包括水利、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划。
6. 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控规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7. 规划实施措施,最后,控规还要提出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包括规划编制的时间节点、责任部门、资金保障等,确保规划能够落实到实际的城乡建设中去。
综上所述,控规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自然、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以期实现城乡建设的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开发强度评估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开发强度评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规划成为了当代城市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开发强度评估是一种评价城市土地利用程度和效果的方法,它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背景和意义、开发强度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以及评估结果的应用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背景和意义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的过程。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城市发展的需要之间存在着矛盾。
因此,通过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而开发强度评估则是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对土地利用的程度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二、开发强度评估的方法和指标开发强度评估是通过对城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量化分析,得出城市土地开发强度的大小。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遥感影像解译、地理信息系统分析和统计学方法等。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选取一些合适的指标来衡量土地利用的程度和效果。
常用的指标包括建筑覆盖率、绿地率、水体面积比例、人口密度等。
这些指标可以客观反映城市土地利用的情况,为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评估结果的应用开发强度评估的结果可以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提供重要参考。
首先,评估结果可以揭示土地利用的状况和问题,为规划制定者提供决策依据。
例如,如果评估结果显示某个区域的开发强度过高,就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减少开发强度。
其次,评估结果可以为城市规划的监测和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定期进行开发强度评估,可以及时了解城市土地利用的变化,为城市规划的调整和改进提供参考。
最后,评估结果还可以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指导。
通过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可以保护土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开发强度评估是一种重要的评价方法,它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总量控制开发强度分区研究
建筑总量控制开发强度分区研究摘要:开发强度控制是营造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手段,合理确定控制开发强度能够有效落实上位规划的控制要求,引导城市开发建设。
以建筑总量控制为前提,借助GIS技术平台,应用多因子分析方法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片区用地的开发强度进行分区研究,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开发强度分区控制提供研究方法。
关键词:开发强度,建筑总量,容积率,强度分区,GIS0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的依据,在城市建设开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以开发强度的控制尤为重要。
城市管理者可以通过合理的开发强度引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塑造城市的形态空间,但是开发强度过低会导致城市土地利用不充分,与现如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政策不符,会制约土地经济价值的挖掘;开发强度过高,容易造成城市生态空间的失衡,导致城市景观不理想,城市通风不畅,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基础设施载荷过大等问题。
如何合理的确定片区开发强度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功的关键。
1基于建筑总量的开发强度分区技术框架技术框架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规模预测。
规模预测包括人口规模、建筑总量规模、居住和非居住建筑规模。
根据上位规划对该片区平均容积率的要求,结合区域内建设用地面积,预测建筑总量规模;通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人均绿地指标等方法,预测区域内规划人口数;根据预测人口数,按照区域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指标,核算居住建筑规模,进而推算非居住建筑规模。
步骤二,强度分区模型建构。
借鉴国内现有模型构建方法,通过对规划空间分布特征的分析,选取基础影响因子和修正影响因子。
在因子选择、基准模型建构、修正模型构建创新技术运用,增加模型的技术理性。
步骤三,强度分区分级标准。
根据当地的技术管理规定要求,结合现状已开发强度,对修正模型后的强度分区进行分级标准确定。
步骤四,建筑规模校核。
根据强度分区确定的指标,对区域内用地建筑总量进行计算。
若计算建筑总量与预测建筑总量之间误差在3%以内,则强度分配合理;若误差超过3%,则应对强度分配进行调整。
图纸-大图-08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图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初稿)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初稿)1 总则1.1 为了规范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2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技术规定,镇及各类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1.3 本“技术规定”中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的控制要求和规定。
1.4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任务1)、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执法管理提供依据。
2)、确定建设地区的发展标准,土地控制指标及有关配套设施要求,充分保障公众利益。
3)、深化和落实上层次城市规划的内容。
4)、作为下层次规划和设计的依据。
1.5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除应遵守本技术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6 本技术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四川省建设厅。
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内容2.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技术文件和法定文件,法定文件包括法定图则和详细图则。
2.1.1、技术文件:是法定文件的编制基础和技术支撑,是对规划内容的详细论证和说明。
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
2.1.2、法定图则: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为主的文件,具有强制性实施的约束力,是公众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的依据。
2.1.3、详细图则:是法定图则的深化和落实,是规划管理部门落实法定图则的详细文件,是规划实施和管理的依据。
3. 法定图则的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3.1 法定图则的内容及深度1)、依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
2)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用地进行大、中、小类相结合的划分,并规定兼容性质,对土地使用强度进行控制(含高度、密度、容积率等)。
施工现场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生态保护措施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合理、科学的生态保护措施是确保施工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合理规划施工区域、保护动植物、减少施工对水体的污染四个方面,介绍施工现场的生态保护措施。
1. 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土地开发是施工现场生态环境保护的首要问题。
在施工前,应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项目开发与自然保护的平衡。
在未开发的土地上,尽量保留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同时注重地质环境和生态功能的保护。
对于已经开发的土地,应采取合理的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措施,减少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2. 合理规划施工区域施工现场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进行合理规划,将施工区域与生态环境隔离开来,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干扰。
施工区域内应选择平坦地段,尽量减少土地开挖和修整的程度。
同时,在施工现场周边留出相应的绿化带,为野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和食物资源,为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 保护动植物施工现场常常存在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破坏,因此保护动植物成为施工现场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
在施工前,应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生物资源调查,对重要保护动植物和其栖息地进行标识和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杀伤和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迁移重要的野生动植物。
对于已经破坏的生境,应及时进行恢复和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
4. 减少施工对水体的污染施工现场常常会对周边水体产生污染,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水体的不良影响。
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水污染防治方案,并进行水环境质量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水体的安全和合规。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沉淀池、隔油池等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减少对周边水体的污染。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附近水域的保护,禁止乱倒废弃物和化学品,保持水体的清洁与安全。
总结起来,施工现场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合理规划施工区域、保护动植物和减少施工对水体的污染。
台山市商业与住宅用地出让土地开发强度管理办法
台山市商业与住宅用地出让土地开发强度管理办法(2010年3月4日以台府办〔2010〕24号印发。
根据2011年8月23日市政府十三届54次常务会议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与住宅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制定,明确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0〕55号)、《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70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和《关于调整台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台府〔2009〕92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台山市城乡规划区范围的商业与住宅用地的出让和开发中涉及容积率确定和调整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
规划条件的确定和调整以控制旧区、鼓励发展新区为原则,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无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详时,规划条件由市城乡规划部门拟定,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确定(非重点地段、且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用地由市城乡规划部门根据本办法确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
如需调整容积率的,必须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修改规划条件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出让的商业与住宅用地容积率的确定:(一)土地出让时,市城乡规划部门出具了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附件的,或土地出让合同明确了规划条件的,按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执行.(二)土地出让时未明确规划条件,后经批准有修建性详细规划,且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指批准规划时确定的有效时间;批准规划时未明确有效期的,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按批准的规划指标确定;多次批准的按最后批准的指标确定;已过有效期的,按本条第四款规定认定。
(三)既有规划条件,又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若两者容积率不同的,按后批准的指标确定。
城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强度研究——以南京老城区为例
·360·高度控制有明确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必须控制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对历史风貌保存完好的历史文化名城应确定更为严格的历史城区的整体建筑高度控制规定;视线通廊内的建筑应以观景点可视范围的视线分析为依据,规定高度控制要求.主要影响因素可归纳为交通区位、商业区位、历史风貌保护区3个方面:商业区位以及历史风貌保护区是现状中既定的影响因素;交通区位随着南京老城区内部地铁的逐步建设出现了变化.结合南京地铁的建设,笔者对南京老城区的开发强度进行探讨研究.图1南京老城区建筑高度现状图图2南京老城区土地开发强度现状图图3南京老城区内部环境示意图2交通可达性对土地开发强度的导向作用城市交通不仅关系到车流与人流的畅通(或通达交通),更关系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1,而城市土地利用是城市交通需求的根源,决定城市交通源、交通方式以及交通量,不同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的城市用地,其对交通方式的构成、交通资源配置及可达性要求不同.反过来,不同的交通资源配置、交通承载能力和相对可达性,在一定程度上则会制约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强度和利用方式,从而影响到城市发展目标与规划意图的实现.2.1交通可达性内涵可达性是指利用一种特定的交通系统从某一给定区位到达活动地点的便利程度,以居民的最短平均出行距离[5J、或最短平均出行时间[6|、或最小平均出行费用作为衡量指标[7|,反映空间实体之间克服距离障碍进行交流的难易程度,表达空间实体之间的疏密关系.Si=∑So%/∑%,(1)j=1T产∑ToM妇/∑M玎,(2)』t1j=lCi=∑CoM玎/∑M玎.(3)式中:Sl为i区居民最短平均出行距离,Sd为i区到J区出行距离,Mf,为i区到歹区出行量,t为i区居民最短平均出行时间,To为i区到J区出行时间,Ci为i区居民最短平均出行费用,Cff为i区到J区出行费用.Sf,Tf,Ci值越大,表明该区交通可达性越差,反之可达性越好.2.2交通可达性对土地开发强度的导向作用2.2.1交通可达性影响城市发展模式交通可达性作为城市空间系统发展的重要因素,影响着城市结构和成长发展.城市发展方向随着交通可达性的高低而变化,可达性好的地区能够吸引城市各项功能向当地集聚,比较倾向于集中的发展模式;反之,如果交通可达性较差,不能承担由于功能集聚所带来的交通压力,则土地利用模式倾向于分散式发展.·362·表2步行交通主导下主要空间对象的时间成本值计算注:比重为根据不同道路等级所形成的不同交通结构所占比例的估值;水域在水面无桥状态下的不通达性,但基于城内河流主要为景观河.且周边道路具有通达性,可以绕行,所以水域时间成本赋值为800;在步行交通主导的情况下。
反思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开发强度指标
反思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开发强度指标作者:翁樟水来源:《建筑遗产》2014年第01期摘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已成为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直接依据。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性指标,这些指标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土地开发者的权益,最终影响到整个城市的规划实施。
当前控制指标从制定到实施已基本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模式,但由于指标制定过程中存在缺陷以及指标缺少弹性,无法应对多样化城市发展需求。
本文在反思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开发强度指标的不足时,尝试提出制定一套弹性指标的思路。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空地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模式基本固定,控规在城镇建设中所产生的作用举足轻重。
正是由于控规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故控规制定的时候也必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但纵观当前城镇建设的实际情况,控规的单调僵化与城镇发展的复杂多变冲突,往往“控则死、变则乱”,管理之被动显而易见,也对城镇建设带来不良影响。
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管理、技术等,而本文仅对控制编制中的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制定,提出些许粗浅想法。
1.当前开发强度指标体系利弊《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第十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强度的控制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强度的控制分析引言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为达到城市发展目标而对城市建设进行安排,一般城市规划分为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控制引导两个层面。
然而,就因其在规划体系中的关键位次,决定了我们在编制和实施这一层次规划时,存在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为了便于我们详细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情况,施海涛博士主要从以下方面做了详尽的阐述: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目标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3、人口分布现状;4、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5、公共设施规模及分布;6、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7、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类型、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地价变化、开发方式等。
三、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容积率、建筑密度、平均层数(建筑限高)、绿地率、允许居住人口等。
1、容积率的控制容积率即单位地块用地面积上所获得的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与地块上建筑总面积之比。
容积率是定量控制指标的核心,也是规划管理部门与房地产开发部门之间矛盾的焦点,因此确定容积率时,应审慎研究,一般考虑以下方面:1)、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宏观要求,合理划定容积率分布区,保证城市中建筑的合理分布。
2)、根据用地性质不同要求来确定。
不同用地性质,容积率取值有较大差别,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同,商业居住用地与行政办公用地不同,居住用地内中、小学、托幼与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不同。
3)、根据土地区位差来确定。
国土开发强度标准
国土开发强度标准国土开发强度标准是对国家土地资源利用程度的一项评估指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国土资源的稀缺性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国土开发强度标准成为保护土地资源、促进高效利用的必要举措。
国土开发强度标准是基于国土资源数量、质量和空间布局等因素制定的,它用以衡量土地利用的密集程度和土地高效利用的程度。
具体来说,国土开发强度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开发强度标准与人口密度有关。
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设定合理的人口密度范围,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人口均衡分布。
例如,城市地区的人口密度可以相对较高,而农村地区的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以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其次,开发强度标准与土地利用类型有关。
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会对土地的开发强度产生影响。
例如,城市建设用地可以相对较高的密度进行规划和利用,而生态保护区、农田和森林等需要限制开发强度,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农业生产。
此外,开发强度标准还与土地利用效率有关。
这涉及到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土地规划和利用应实现土地的多功能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例如,城市土地利用应注重高效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农业生产用地应注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最后,开发强度标准还与国土资源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有关。
根据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制定不同类型的土地保护和利用政策,加强对耕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
例如,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农业生产的需要相适应,避免过度开发导致水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
总的来说,国土开发强度标准是衡量土地资源利用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
标准的合理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国土开发强度标准的实施也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国土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十条措施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十条措施近年来,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可持续利用性备受关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本文将从十个方面对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进行全面分析和探讨。
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空间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合理的空间布局能够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
应该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2. 完善土地利用法律法规设置。
制定和完善土地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土地利用管理体系,增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规范土地开发行为,有效防止和惩治土地乱占乱用现象的发生,推动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
3.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单位面积产出的增加,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
4. 发展集约型耕作方式。
通过推广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实现土地的高产高效利用。
引入科技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推行土地储备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合理设置土地储备规模和区域,保障城乡建设用地用途转变需求,丰富土地资源储备,保证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空间。
6. 加强土地资源利用效益评价和监测。
建立土地资源利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土地资源的监测和评估,依据评价结果,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7. 实行土地节约利用的经济激励政策。
通过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土地浪费和滥用,推动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8. 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注重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加强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保护。
9. 加强对土地承载力的保护和管理。
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土地的承载能力,防止由于过度开发导致的土地资源的荒芜和退化,保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自组织视角下的土地开发强度探讨——以平凉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自组 织视 角 下 的 土地 开发 强 度 探 讨
以平凉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口 丁 亮 ,屈 雯
[ 摘 要]通过分析城市 空间结构与土地开发强 度的关系可知: 自组织一一城市空 间结构是影响土地
开 发 强 度 的基 准 , 经过 他 组 织 力 的作 用 外 在表 现 为 物化 的经 济 、社 会 、政 策 影 响下 的 物 质城 市 。 土 地 开 发强 度 的 确 定可 采 取 以下 方 法 : 以 白组 织理 论 为基 础 , 以 G 术为 研 究 平台 ,通 过 空 间 句法 的技 S技 I 术 手 段 , 用 拓扑 网络 对 城 市 空 间 进 行 量化 分 析 , 进 而 转 化 为 土地 开 发 强 度 的 基 准模 型 , 再 结 合 现 状 、
生态 、美 学 、安 全 等 影 响 因子 , 建 立修 正 模 型 ,最 终 构 成 自组 织 视 角下 的 土 地开 发 强 度 的分 布 模 型及
指标体 系。
[ 关键词]自组 织;城市空间结构 ;空 间句法;土地开发强度;容积率 [ 文章编号] 0 6 0 2 (0 1 1 — 0 2 0 [ 1 0 — 0 2 2 1 )2 0 1— 6 中图分类号] U 8 [ T 9 4 文献标识码] B Sef ra ie a d Us v lp n tn i : n l n g lt r a / n in , lo g nz d L n e De eo me tne st Pigi g Re uaoy PlnDigLa g - I y a
p y i I ie t c n mi , o ilp l y i u n e . a dd v l p n t n i a c lt nc n u e s l h sc t s wi e o o c s ca , oi f e c s L n e eo me t ne st c lua i a s ef a ci h c n l i y o o g nz t nt e r s t e f u d t n GI c n lg st e pa r s a e s n a s t c nc l t o , r a i i o y a h n a i , S t h o o ya l№ m, p c y t x a h ia ao h o o e h e me h d t p lg e wo kf r u n i t e s a il n lss a d t n f r t e it a i n e e o me t o o o y n t r a t a i p t a y i, n a s o m h m o b scl d d v l p n d 1 o q t v aa r n a mo e .
国土开发强度标准
国土开发强度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一般来说,国土开发强度是指一定地域内人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所达到的程度。
它反映了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程度和利用方式,也反映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和可持续性。
在制定国土开发强度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 土地资源状况: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状况不同,包括土地面积、质量、地形、气候等因素,这些因素
都会影响国土开发强度的确定。
2. 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土地资源的利用需求就越大,国土开发
强度也会相应提高。
3. 生态环境保护:在确定国土开发强度时,需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环
境。
4. 可持续发展:国土开发强度需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既要满足当前的需求,又要考虑未来的发
展。
因此,国土开发强度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估。
同时,也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保障国土开发强度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土地强度控制指引
七、土地开发控制指引1、开发强度控制指引开发强度是总体规模的控制量,开发强度过大,会造成环境容量及质量上的问题,而太小也会产生松散,难以形成城镇氛围以及土地浪费等问题。
因此本次开发强度控制综合考虑整个区域位置、用地性质、经济发展、土地开发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地确定土地强度管制分区,以便对下一步编制控性详细规划提供指导依据。
2、划分依据在划分城市土地开发强度管制分区时,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区位条件,根据不同片区所处的地区、距离交通枢纽与公共服务中心的距离不同,预测市场对于不同类型功能的建筑面积需求量;地块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如行政、商贸、居住、工业等功能的建筑布局模式和建筑形态;城区现状建成情况及地质综合开发条件;用地与河流水系、公园等景观要素的空间关系及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
3、强度管制分区Ⅰ1类低强度开发地区。
主要为镇区西部余信公路西侧的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1.5,平均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30%≤建筑密度≤55%。
Ⅰ2类低强度开发地区。
容积率控制在1.2米以下,主要为迎康公路东侧的老镇区改造区域及镇区内的公用设施用地如市政用地、绿化景观区等用地内,建筑密度控制在15%≤建筑密度≤40%。
老镇区依据现状建设情况,在整治更新过程中逐步降低镇区建筑密度,原则上只拆不建。
绿化景观区内用地要进行严格控制,原则上不予建设,但可适当布置休闲设施,保证景观区内视线通畅、环境开敞。
Ⅱ类中强度开发地区。
容积率控制在“1.2≤容积率≤1.8”,建筑密度控制在“25%≤建筑密度≤35%”,主要集中在镇区中心及高家山居住片区,分布在迎康公路以西、余信公路以东,主要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新建居住用地等。
部分节点地段为了营造核心地区,开发强度可适当放宽。
开发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控制本规划对镜湖的建设用地开发控制上提出在开发总量严格控制下适当增强地块开发的弹性原则。
为避免地块划分、开发容量等方面规定过细会给规划管理带来诸多不便,故规划根据规划区域的特点,分别对各类建设用地采取总量控制原则。
8.1.1容量控制(1)高强度开发区:商务金融区,商务酒店,容积率控制在4左右。
(2)中高强度开发区:商务办公区,文化娱乐区,高层住宅,容积率控制在2~3。
(3)中低强度开发区:普通住宅区,容积率控制在1.2~1.8。
(4)低强度开发区:公园休闲区,容积率控制在0.5以下。
其中:医疗卫生:容积率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8%;中小学:容积率0.7-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8.1.2密度控制(1)高密度区:金融商务区、大型商业区,建筑密度低于50%(2)中高密度区:文化娱乐区,建筑密度低于45%(3)中等密度区:商务办公区,建筑密度低于35%(4)中低密度区:普通住宅区,建筑密度低于30%(5)低密度区:公园休闲区,建筑密度低于15%8.1.3高度控制(1)高层区:商务金融区、商务酒店,高度控制在150米(2)中高层区:商务办公区,高层住宅,高度控制在100米(3)多层区:文化娱乐区,普通住宅,高度控制在30米(4)低层区:公园休闲区,高度控制在10米8.2土地使用相容性规划所确定的各街坊用地性质为主导性性质,为适应建设的多样性需要,提高规划的灵活性、适用性,在实际开发建设中,如因发展需要土地性质需改变,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
8.3建筑后退及间距控制规定8.3.1 各类建筑后退用地界线和道路红线距离应按《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芜屯路:各类建筑退芜屯路道路红线20米。
弋江中路、黄山东路、神山东路、三环路: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5米,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0米。
次干道: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0米,多层建筑道路红线5米。
城市支路: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5米,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3米。
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土地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要素,也是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逐渐凸显出来。
因此,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其管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理的土地资源管理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土地的退化和污染。
在农业生产中,科学种植和耕作方式可以减少土壤侵蚀和化肥农药的使用,保护土地的生产力。
其次,土地资源管理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
此外,土地资源管理还可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土地流转和征地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
二、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的必要性土地开发强度是指单位面积上的土地利用强度,包括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等。
过度开发土地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首先,过度开发土地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在城市化进程中,过度开发土地会导致大量农田被转化为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减少了农业生产的面积,导致粮食安全问题。
其次,过度开发土地会破坏生态环境。
大规模的土地开发会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加剧了气候变化。
此外,过度开发土地还会引发土地利益纠纷和社会矛盾。
三、土地资源管理的原则和措施合理的土地资源管理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科学规划土地利用。
通过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划,合理划定不同用途的土地,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其次,加强土地执法和监管。
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和征地的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土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及时掌握土地资源的状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需要采取一些方法和措施。
首先,建立土地利用总量控制制度。
商业用地开发强度标准
商业用地开发强度标准一、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基底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是反映土地利用强度的主要指标之一。
一般情况下,建筑密度越高,土地利用强度越高,但同时也意味着绿化率和公共空间的减少。
因此,商业用地开发时需要在建筑密度与绿化率和公共空间之间找到平衡点。
二、容积率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也是反映土地利用强度的主要指标之一。
在建筑密度一定的情况下,容积率越高,建筑物的楼层数就越多,土地利用强度也就越高。
但在商业用地开发中,容积率过高也可能导致建筑密度过大,影响商业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容积率。
三、绿地率绿地率是指商业用地中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商业用地开发中,绿地率是反映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绿地率越高,商业环境就越舒适,同时也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和降低噪音。
因此,商业用地开发时需要保证一定的绿地率。
四、限高限高是指商业用地开发中建筑物高度的限制。
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对于建筑物高度的限制都有所不同。
在商业用地开发中,需要了解当地对于建筑物高度的限制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五、空间退让空间退让是指商业用地开发中建筑物与道路、公共设施等之间的距离。
空间退让是为了保证安全和美观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商业用地开发中,需要了解当地对于空间退让的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六、停车位停车位是商业用地开发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停车位数量不足会导致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而停车位数量过多则会导致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和建设成本增加。
因此,在商业用地开发中需要合理确定停车位数量和位置。
七、建筑间距建筑间距是指商业用地中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建筑间距是为了保证建筑物采光、通风和安全等方面的需要。
在商业用地开发中,需要了解当地对于建筑间距的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八、建筑限界建筑限界是指商业用地中建筑物与土地边界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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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主要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
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一般控制在1.0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主要为低层住宅和多层住宅用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均统一安排以适应市场和管理需要,容积率控制在0.5-1.2之间,建筑密度一般不超过35%。
小学和幼儿园的建筑应按地方教委的有关规定。
小学容积率不超过0.8,建筑密度按25%控制;幼儿园容积率不超过0.6,建筑密度按25%控制。
第2条高度控制
临街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道路红线与建筑退让红线距离之和的1.2倍。
居民住宅建筑,以低层和多层为主。
低层一般2~3层,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多层以6层建筑为主,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公共建筑,以低层建筑为主,控制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
第3条建筑后退
(1)一般规定
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道路以及电力线路影响范围的建筑物,其退红线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不小于本规划的各地块控制指标要求。
(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沿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视道路红线的宽度、道路性质以及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和平曲线路段会车视距来确定。
道路红线外有绿化隔离带,按绿化隔离带外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