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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翻译-孙宁英语学习心得
发布于2014年12月21日23:03
孙宁:1981年生于古城南京。1993年考取南京外国语学校,其间获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和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高中组特等奖。1999年保送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其间获“21世纪-爱立信杯”第七届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军并出版译著三本。2003年8月入外交部翻译室,2004年9月公派赴英留学。
Colin Powell说过,没有美国就没有今天的他,自然也就没有那本风靡一时的My American Journey。不是因为英语的缘故,今天的我不会是这样,也就不会有这篇文章。Powell 说过,自己是a student of history。我也以自己是a student of English而自豪,是为题记。
A Bumpy Start
开始接触英语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每学完一课,老师会在黑板上写下生词的中文,然后找人上去写英文,完了再带大家读一遍。为了不当“出头鸟”,每到英语课,一向很皮的我总是变得很乖。可这一天终究躲不过,虽然手心写了“阿姆布热拉”之类,可在黑板前吭哧了半天也没把umbrella拼对。
小学升初中英语考了96,但周围清一色的满分让我抬不起头来。好在英语要折成20分满分——加上我语文不错——才勉强进了外语学校。
外语学校集中了全市的优等生。我的同桌就很厉害——告诉我他有英文名了,叫Superman。但第一节课过后,他终究没能保住自己的名字。老师给我们取名:我叫Peter,他叫Paul——日后有人调侃:“XX催你还钱,没钱就找孙宁借”,打成语一个:rob Peter to pay Paul。
这堂课让我再次感到自己不是学语言的料。同班一个女孩的名字(Laura)我舌头怎么也绕不过来;课代表名字(Margaret)的拼写是到初三时才记住的。
Getting on My Way
孺子不可教,但老师却有教无类。中学第一位英语老师叫程翠瑛,有近三十年的教龄。程老师要求很严,但我们却很感激她:没有严师,哪来高徒?她上课条理清楚,一丝不苟;课下还主动帮我们答疑,给我们念诗,教我们唱歌。初二寒假前,程老师说下学期不教我们了,我知道当时我的眼里是有泪水的。这就是我爱上英语的第一步,有一位好的启蒙老师。
磁带上的那些“鸟语”,我很快就听懂是什么了。相信下面几句在日后外校同学聚会时都会提起并得到大家响应:Meet Sandy and Sue. This is Sue’s class. Her teacher’s MrKrisp …。这就是被我们简称为3L的Look, Listen and Learn!,那代学子心中的经典。爱屋及乌,我们自然也就崇敬它的编者,一个秃秃的小老头。数年后某天下午,老先生辞世的消息从收音机里传来,才好像真正宣布那个时代的终结。现在,每当我看见外研社边老先生的塑像,就会默默祈祷每个刚开始接触英语的人都能有我这么幸运,有本好的启蒙教材。
虽然喜欢英语,可高分总和我无缘。有半年时间,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88到89.5之间徘徊。“Peter,怎么又是89.5,不能再高哪怕0.5分?”程老师曾经恨铁不成钢地问我。其实,铁不是刚,不全是因为粗心,也不总是运气不好,全是因为火候未到。只要点破了那层窗户纸,就会豁然开朗。
举个例子,一次考填空,答案是chimney。全班有一半同学都想到了,就是不会拼。拿到卷子我才悟到:原来拼写多数情况下都是按读音走的呀!这么简单的道理,原先怎么没想到呢?
除了顿悟,还要善于观察、归纳。语言不是数学,没有一定之规,有也总有大量例外。但纵使归纳错了,也是一个收获,不是吗?一次测验,考stop后面跟的动词形式,当时虽学过like加不定式和动名词的区别,但没学过stop加doing,更别说to do,考得有点超前。但我想,既然like有这样的区分,stop可能也有吧,于是选了to do。试卷发下来,我错了。但我觉得自己比那些无论是(扔硬币)蒙对的还是想都不想就填了to do的人都厉害,因为我动了脑筋。虽然我的推断最后证明是错的,但通过这么一番类比,我对stop to do和doing 的分别印象一定比别人深,这就是收获。
找到了这样一个窍门,我以后每次英语都考在九十分以上,再没有失手过,还不时拿第一,先是班上的,然后是年级、省市乃至全国。英语学习的轻松,还带动了我其他课的成绩,从“一枝独秀”到“春色满园”。
Is There a Short Cut?
如果就此以为学英语有捷径,那就错了。有的办法虽然“笨”,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有效果。“笨”办法有很多,我愿意和大家分享我自己实践过、确实感到有用的几种。
一是听录音。初中时要求,每篇课文要听三十遍。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坚持下来,我反正照做了:每天晚上捧着随身听(那会儿还没有复读机),听一遍在纸上划一道杠,直到划满六个“正”字。虽然不能说每遍都精神高度集中,但那么多小时听下来,对语感是一个很大的提高。当然,录音质量一定要高,最好是英语是母语的人用正常速度录制的,那种哗众取宠的“洋话连篇”之类就像魔咒,听得越多坏处越大。
二是抄句型。我学3L时,老师上课要大家口头轮流造句,下课还要付诸笔头,造一页纸、大约十来句。我的句型就是这样学来的,一点秘诀都没有。当然,抄的时候不能“有手无心”,当时抄错是要重罚的。
三是默读。平时做题、温书总是喜欢读出声来。时间一长竟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语感比同龄人好了许多,应该得益于此。
用功,再加上点巧劲,进步会更快。要善于琢磨,举一反三。我记性差,不愿背(课文、单词、语法),就试着多理解,理解了就不用背了。到底是two third还是two thirds,中间有没有连字符?一般说on Monday,但前面的介词可不可以拿掉呢?是不是一定得说fish and chips,反过来就不行呢?这些都是我研究的对象。得到了答案还不满足,总要想一想能不能推广到其他地方,举一反三。
做题也一样,每次都会问自己:出题人想考的是什么?这样,就不用陷于题海战术,白白浪费掉宝贵的时间和学英语的兴趣。那时只要考英语,前一天我准保在家看闲书或温习其他功课,第二天仍然考第一。
初二上学期,我开始觉得自己上课“吃不饱”,怎么办?自己“开小灶”。当时广播里介绍台湾的一个英语教学节目Let’s Talk in English,心里就痒痒的,也没管学校只教到一般过去时的规则变化,就“初生牛犊不怕虎”,买了书和磁带,跟着学了起来。刚开始很吃劲,生词多,语法没见过,经常莫明其妙。好在广播里老师教得耐心,我学得专心,渐渐地“拦路虎”少了。到了后两册,则几乎没有什么难点,跟复习一样了。
有了这次经验,我就一发而不可收,不知天高地厚地学起了Family Album USA。刚开始每课恨不得能有几十个生词,正常语速、美国口语不太习惯,有时根本不知所云,别提多郁闷了。但我没有放弃。单词多,就一个一个查。一本《新英汉字典》,没多久边就被我摸黑了。语速快,就“抓大放小”。很快,我就学进去了,直到不能自拔。
就这样,学习的劲头越来越大。但我没有急躁冒进,而是反省自己:自学没有老师指点,会不会学得太“油”了?于是想要找本扎实的教材帮自己夯实基础。恰巧这时中央台要播“零起点”的《许国璋电视英语》。我没觉得从头再学一遍字母、发音是浪费时间,儿时学书法的经历告诉我,基础越扎实,日后才能学得越快。整整一年,从ABC到鲁滨逊的故事,书上留下了我详细的笔记,课后习题的答案也密密麻麻地写在了留白处,到现在都是我轻易不示人的珍藏。
每件事好像冥冥中都有安排。学鲁滨逊“伐木造船”时,我并没想到五年后大学的泛读课上会要求我们读这本书,而初三暑假我就已经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本书啃了一遍。学《看听学》时,也完全没想到日后会与作者的另一本力作New Concept English打交道,甚至爱不释手。
“牛抗”(New Con的昵称)课课都堪称经典,每册都有自己的风格,字里行间透着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幽默和高贵。这套教材影响之大,有很多趣闻可资佐证。随便拉一个外校毕业生,让他说出一到三册第一课的标题相信都不是难事:从Excuse me到 A Private Conversation到A Puma at Large,每课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学写作课,一次题目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同学中只要学过《新概念》的很难找到不用Such is human nature that …的;翻译课,老师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翻,很多人想都不想、张口就来: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这里要提到许多外国语学校的一个早已不是秘密的法宝:背课文。初中三年,从3L到NCE前两册一共360课,我们背了整整三年。古代私塾先生要求童子诵读先贤哲言,否则就不能掌握祖宗文字;学外语其实也一样。如果说我现在有什么后悔的话,就是觉得当时背的东西不够多。
学完了3L最后一课,快乐、充实的初中生活就要结束。暑假做了遍当年的高考英语题,用了一半的时间,居然也能得131分。虽然知道标准化命题不能反映客观水平,做题在行并不表明英文水平高,但——凡人如我——心里还是挺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