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及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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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网上商品销售和服务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

网络交易的便捷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了法律规制。

一、侵害品牌权在网络交易中,卖家可以采用“夹带假冒原产地标志”的手法进行商品销售,这种做法既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对其他品牌商家的侵害。

此外,在网上销售商品时,还有可能使用侵犯知识产权的包装或商品描述方式。

这种行为不仅是侵犯了他人商标权或著作权,也违反了商业道德。

为此,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都对此进行了制约和规范。

二、误导消费者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可能误导消费者,如上传虚假商品图片、夸大产品功效等。

强行或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商品,也算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消费者如果对商品品质有误解,很容易受骗而产生投诉。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在做营销时,必须做到严格按真实情况描述、坚持承诺和不搞虚假宣传。

此外,我国还规定了虚假广告违法的法律规定,以扩大追究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法律范围。

三、恶意评价一些竞争对手,往往不择手段,采用不正当行为进行业务维护,其中之一就是恶意评价。

对竞争对手商品或品牌进行虚假评价、恶意攻击和造谣诽谤等,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

为此,我国严格规定了虚假对比广告的法律规定和商业诽谤法律规范,以制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违约行为在网络交易中,买家与卖家之间的交易合同必须符合合法要求,如果卖家欺诈、虚假承诺、恶意违约,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如果卖家不能如期供货、不按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或者拒绝赔偿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造成的损失,都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网络交易中涉及的虚拟财产、虚拟服务等需要保障交易安全,因此,在交易合同中必须注明约定条款、服务说明、投诉方式等,并在交易前告知消费者。

如果出现交易纠纷,需要依法解决,并给予及时处理和赔偿。

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用 违反 商业 道德 、 业惯 例 的手段 进 行竞 争 。根据 商 《 不正当竞争法》 反 的这 一 规 定 , 网络 环 境 中 的不 正 当竞 争 行 为 应 指 经 营 者 在 网络 市 场 交 易 中 , 违 反 自愿 、 平等 、 平 、 实信 用 的原 则 , 遵 守公 认 公 诚 不 的商业 道 德 , 害其 他 经营 者 的 合法 权 益 , 乱社 损 扰 会 经济 秩 序 的行为 。其 表现 形式 主要 有 : 1 .商业 主体 混 同行 为 。网络 中 的商业 混 同行 为 , 称 “ 络 混淆 行 为 ” 指 在 网络 中 , 营行 为 又 网 , 经 者在 自己 网页上 将 他人 的注册 商 标 特别 是 驰 名商 标 作 超 级 链 接 ,或 者 将 知 名 商 品特 有 的 名 称 、 包 装 、 潢 等在 自己 网页 上作 链 接 标志 , 消 费 者在 装 使
摘 要 : 文章 阐述 了网络环 境 中存在 的 不正 当竞 争行 为 , 分析 了现 行 法律 对 网络环 境 中不 正 当竞争 行
为 规 制 的 不 足 。 对 如 何 完 善 网 络 环 境 中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的 法 律 规 制 提 出 了一 些 建 议 。 并 关 键 词 : 络 ; 正 3竞争 ; 律 规 制 网 不 - " 法
网络 环 境 中存 在 大量 新 型 的不 正 当竞 争 行 为 , 任
其 发展 下 去势 必危 及 网络交 易 的安全 ,最 终将 制 约 电子 商务 的发 展 。 网络 环境 中不正 当竞 争行 为 的表现 形 式 我国《 反不 正 当竞 争 法 》 不 正 当竞 争 的定 义 对 是 : 营 者违 反本 法 规定 , 害 其 他 经营 者 的合 法 经 损 权 益 , 乱社 会经 济 秩序 的行 为 , 扰 其本 质 特 征 是采

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及其规制

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及其规制
当竞争法》 的规定 , 网络环境下构成不正 当竞争 在 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 首先 , 网络环境下不正 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应当
1运用网络广告贬损他人商誉。因特网被人们 . 誉为继报刊、 广播 、 电视之后 的“ 四媒体 ” 日益成 第 ,
并为法律所认 同的市场交易准则 , 反映了市场经济 规律对竞争活动的基本要 求 , 也为市场主体 的“ 正
共同遵守的商业规范 。平等 、 自愿、 公平 、 诚实信用
不可能涵盖所有商业道德的 内容 , 因此 , 遵守公认 的商业道德原则属于一种兜底性原则 , 可以弥补制
定法 的不 足 。

网络环境下 的不正 当竞争及其规制
二、 网络环境下不 正 当竞争 的认定
我 国《 反不正 当竞争法》 2 第 条规定 : 不正 当竞
3 将他人的商标 、 . 商号 、 厂商名称或 者知名商
品特有的名称 、 包装、 装潢埋置 在 自己网页的源代 码中 , 当消费者使用 网上引擎查找他人商标 、 商号、 厂商名称或者知名商 品特有 的名称 、 包装 、 装潢时 , 行为人的网页就会位居搜索结果的前列 。 上述行为既构成对相关知识产权 的侵权 , 同时 也构成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
场配置资源 的过程 中, 竞争的作用表现为 , 竞争调 节资本和社会经济资源在不 同社会生产部门和不 同市场主体之 间的分配 , 引起价格波动 , 价格决定
利益分配 , 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 的发展和社会经济 的发展 。 在电子商务实践 中, 竞争表现为 , 具有不同
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 为了争取在 电子商 务 中收益的最大化,以其他利 害关系人为对手 , 采 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 , 争取尽可能大的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网络交易中,通过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价格欺诈、不正当限制交易、非法集资等各种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随着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日益凸显,对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认定问题。

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认定,需要明确相关法规对于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不正当限制交易、非法集资等行为的定义和界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这些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界定,例如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广告内容属实、明确产品质量和性能特点等;侵犯知识产权要求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商标、专利等;价格欺诈要求商品价格真实明码标价等。

这些法律规定为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认定和处理。

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惩罚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严重违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通过规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可以有效遏制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需要强化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

在网络交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跨地域性,因此需要加大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可以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测和打击,提高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效率和力度。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研究在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成为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重要研究领域。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不仅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也衍生出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

其中,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极大地挑战了传统法律体系的适应能力,需要法学专业者深入研究和探索解决之道。

一、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的概念与特点不正当竞争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主要指的是企业之间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采取的不公平手段。

在传统商业环境中,不正当竞争问题已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处理办法。

然而,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的快速和无界限性,不正当竞争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普遍。

首先,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具有匿名性。

网络使得人们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利用虚拟身份进行各种行为。

这使得追溯违法者和维权变得更加困难。

其次,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具有广泛性。

网络的普及使得市场范围扩大,不受地域、时间限制,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

而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

最后,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具有跨境性。

互联网的全球性使得企业可以轻易跨越国界进行商业活动,而国家之间的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差异性导致了跨境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加剧。

二、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的种类与案例分析在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问题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式,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网络攻击、价格欺诈等。

以下是几个典型案例分析。

1. 虚假宣传: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店铺发布了一则关于某产品疗效的虚假宣传,包含了夸大的效果和未经证实的医学研究结果。

这种虚假宣传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给其他竞争对手带来了不正当的竞争压力。

2. 商业诋毁:某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通过网络渠道散布关于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企业信誉等方面的诋毁。

这种商业诋毁不仅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声誉,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3. 网络攻击:某网站服务器遭到黑客攻击,导致网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交易平台也在不断涌现。

然而,由于网络交易平台相对于传统实体店面来说门槛较低,监管比较困难,因此就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会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不便和损失,因此对其进行规制是非常必要的。

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第一,虚假宣传。

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会在商品描述、图片、评价等方面进行夸大、虚假等不实宣传,导致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与预期不符。

第二,价格欺诈。

一些商家以虚高的价格销售一些普通商品,或者以低价进行“捆绑销售”,从而使消费者误以为是大打折扣,实则是利用欺骗手段获取利润。

第三,恶意评价。

一些商家为了排除竞争对手,会恶意刷差评、删除好评等手段,导致消费者无法判断商品质量,从而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法律给出了明确的规制措施。

首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禁止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恶意评价等行为,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对于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停止违法行为以及赔偿被侵权者损失等措施。

其次,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网络交易平台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应的监管和保障责任。

对于发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建立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即便是有法律规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律规制相对滞后。

随着网络交易形式的不断变化,一些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后,相关法规往往不能及时跟进,导致很难进行有效的处置。

二是监管难度大。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很难有效监管网络交易,一些不肖商家往往难以被发现和处置。

三是消费者维权渠道相对不足。

虽然消费者可以通过向监管部门和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实际操作起来还存在一些困难,消费者维权渠道相对不足。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是指对于违反市场经济秩序,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环境的各类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规制和制裁。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诽谤、恶意评价等行为。

以下为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内容。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公认的专门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于网络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法规定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恶意比较、商业贿赂等,并对这些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法律规制。

该法明确规定了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

对于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可以请求赔偿,并有权要求发布虚假宣传的商家公开赔礼道歉或者撤回虚假宣传,修正发布的虚假宣传内容。

该法还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的关系等内容。

二、网络广告法律法规网络广告是网络市场中重要的营销手段,但同时也存在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网络广告的不正当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的规制。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并应当公示级别和类别(如:广告、信息等),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网络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需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电商平台的自律规则电商平台作为网络市场的核心,具备自律规则,对于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进行了规制。

阿里巴巴集团出台了《电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处理规则》,规定了商家不能利用虚假宣传、恶意评价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罚。

一些电商平台还通过打击虚假交易、整顿商标侵权等方式,加强了对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商平台的自律规则。

这些规定对于构建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随着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在网络交易领域频频出现。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一些探讨。

一、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竞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协议等多种形式。

虚假宣传是指商家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不实宣传,误导消费者,违背了《广告法》中的真实性原则;不正当价格竞争是指商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价格竞争优势,比如低价倾销、恶意破坏市场价格秩序等行为;侵犯知识产权是指商家在网络上销售侵权商品,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协议是指商家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实施排他性协议、垄断协议、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禁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根据《电子商务法》,我国对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知名商品等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我国还出台了《网络购物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从产品质量、价格透明度、售后服务等方面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强了网络交易的监管和管理。

针对虚假宣传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商家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不实宣传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法律也进行了相应规制,商家若通过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手段破坏市场价格秩序,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协议行为,法律同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侵权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理论前言与综合论坛308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王志豪(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摘要: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网络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一些市场主体利用网络技术的便利实施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市场主体利益。

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新增了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专项条款,但该条款在适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更加有效的法律规制。

关键词: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一、问题的提出在维护互联网安全和秩序方面,我国的立法己有了一定的规模,奠定了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的基础。

但是,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其难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同步,而且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互联网经济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从而导致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被及时有效地制止。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仍然显得捉襟见肘,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列举条款的不够、执法权力的缺陷和司法保障的不足等,会导致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方面仍然存在着无可避免的困境。

因此,要想对互联网平台的经营者的利益以及消费者权益进行更好地保护,保障互联网经济市场的良好有序运行,我国都必须不断反思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以适应互联网潮流的大趋势。

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和高科技手段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破坏互联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其通常表现出如下特征:第一,复杂性。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是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实施的,发生在互联网相关交易平台上,由于网络相关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快、网络的信息流动量大、相关网络技术操作困难等原因导致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第二,专业性强,取证困难。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1. 引言1.1 背景介绍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直是影响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跨境化等新特点,给法律监管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在网络市场,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恶意比较、侵犯知识产权等手段获取不当竞争优势,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消费者在网络上很难辨别真伪,容易受到误导,给诚实经营者造成不公平竞争。

网络市场跨境交易日益频繁,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观念和制度之间存在差异,跨境合作难度增加,对法律规制提出了挑战。

鉴于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这一问题的治理力度。

加强对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紧迫任务。

【背景介绍】1.2 问题意识网络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当前社会已经日益严重,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信息高度集中,交易活跃的网络市场,各种不法行为层出不穷,给消费者和正当经营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扭曲了竞争环境,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对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势在必行。

在网络市场,由于信息传播迅速、监管困难等特点,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形式,例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犯知识产权、抄袭复制等行为屡见不鲜,对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重大威胁。

有必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规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如何更好地强化法律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法律监管、完善法律制度,对于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共同努力,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和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浅析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规制及不足

浅析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规制及不足

浅析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规制及不足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经常出现。

为此,中国不断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

最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一部分是对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规制。

本文将从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定义开始,简单介绍新法规制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主要内容,同时对新法的不足之处进行探讨。

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定义互联网不正当行为指的是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的不合法、不公正、不诚信或有误导性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涉及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网络诈骗、网络暴力、虚假交易等方面。

新法规制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主要内容第十条网络商品营销中的虚假宣传规制第十条规定,禁止虚假宣传。

网络商品营销方在商品介绍、广告宣传时,禁止作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指的是明知不实而作的宣传,严重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

同时,如果发现虚假宣传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对网络营销方进行惩罚或取缔。

第十四条商业口碑中的不正当竞争规制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商业口碑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口碑指的是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留下的商品或服务评价。

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购物网站或其他评价网站上的虚假评价、排名。

商业口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评价、排名、刷好评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网络交易中的侵权行为规制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中的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交易中的侵权行为主要指在购物网站等网上交易平台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比如售卖盗版软件、游戏、音乐等。

在新法中,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

第四十九条商业贿赂行为规制第四十九条规定,商业贿赂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商业贿赂行为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违反了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

新法规定在网络交易中,商业贿赂行为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新法的不足之处尽管新法对互联网不正当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法律适用难度由于互联网的跨国性质和匿名性,对互联网相关行为进行追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摘要】随着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在网络交易中泛滥。

本文将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我国法律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的规定、法律规制的不足之处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文章提出了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的建议,以及针对跨境网络交易的法律规制方案。

结论指出完善法律规制对于保障网络交易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加强国际合作来应对跨境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

通过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可以有效提升网络交易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监管、跨境交易、公平竞争、国际合作、健康发展、环境、规定、法律、不足、建议、营造、完善、结论。

1. 引言1.1 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交易逐渐成为了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

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让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的生活。

通过网络交易,消费者可以比较不同商家的价格和服务,从而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商品。

网络交易也促进了市场的竞争,提高了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水平。

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挑战。

随着网络交易规模的扩大,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随之而来,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层出不穷。

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影响了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网络交易的影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网络交易的影响可以说是多方面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造成市场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权和消费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售后服务不完善,给消费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的信任度。

一些不法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侵犯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甚至导致市场垄断现象的出现,使行业发展陷入僵化状态。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浅谈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愈发严重。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要明确网络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恶意比价等方面。

虚假宣传是指在广告宣传中故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功能、质量等特点,或者对产品或服务做出虚假描述,以误导消费者。

价格欺诈是指通过哄抬价格或者低价诱骗等手段,违背公平原则获取不当利益。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是指未经许可获取、使用、披露他人商业秘密,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恶意比价是指利用虚构的低价或者高价来误导消费者,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针对以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制约。

我国《广告法》对虚假广告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虚假广告行为的制止和处罚提供了依据。

《价格法》对价格欺诈的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制,禁止哄抬价格、低价诱骗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秘密、恶意比价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保护了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

我国还出台了《电子商务法》,对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为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尽管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但随着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新形式、新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断涌现。

我们需要在现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需要加强对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

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和经营者对宣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禁止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功能、质量等特点,严禁违背事实对产品或服务做出虚假描述,以误导消费者。

并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理论与实践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上接第278页)长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孩子共同开展休闲娱乐活动,不仅能给孩子做好正确引导,起到榜样示范的作用,也能密切亲子联系,增进亲子感情,促进家庭和睦。

(4)社会休闲娱乐的提供者要努力提升休闲产品及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社会提供的休闲产品及服务对青少年休闲方式的选择和休闲质量的好坏举足轻重,因而社会休闲娱乐的提供者要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开发优质的休闲资源,努力提升休闲产品及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参考文献[1][5]刘海春.生命与休闲教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Aristotle.Metaphysics[M].TranslatedWith Introd. Harmondswarth: PenguinClassics,981b,20-27.[3]程灵.休闲的心理价值和辅导策略[J].新教师,2018(6):15.[4]杜殿坤,编译.[苏]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6]肖崇好.大学生休闲活动的特点及教育对策[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0 (3):104-108.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哈尔滨商业大学 刘葛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在创造出庞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存在于网络环境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文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进行探讨,从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出发,结合当前法律规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保护网络环境下良性竞争秩序。

关键词:网络环境;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产业的更新壮大,互联网走进千家万户,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进行研究有助于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提供理论指导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网络环境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互联网领域,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危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影响网络环境良性竞争秩序的行为。

浅析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浅析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2 虚 假 宣 传 行 为 .
在 网络中存在着 以不实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不实广告在 于 它 的 虚 假 和 引 人 误 解 , 捏 造 和 撒 布 虚 假 事 实 , 用 未 定 论 事 实 进 如 使 行误导 , 以过去或局部 的真实诱导现在或全部的真实等等 3 侵 犯 商 业 秘 密 行 为 . 计算机网络技术 的发展, 使得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成为企业 的一重 要 攻 坚 项 目 。 业 在 使 用 电 子 邮 箱 (. i 、 企 emal 电子 公 告 版 ( BS 、 程 ) B )远 登陆等 网络服务时 , 时刻面临着商业秘密被泄露和窃取的危险。 除此 以外, 还包括有商业贿 赂行为、 强制 性交易行为、 低价倾销行 为 、 正 当有 奖 销 售 行 为 、 毁 商 誉 行 为 等 。 不 诋 ( ) 型 形 式 二 新 1域 名 争 议 中 的不 正 当竞 争 . 网络 域 名 争 议 , 其 是 域 名 抢 注 行 为 , 为 了近 年 来 网络 发 生 的 尤 成 最 为 突 出的 一 类 纠 纷 。 名 争 议 , 多 的 就 是 指 广 义 上 的 域 名 权 属 争 域 更 议, 主要包括有善意注册和恶意注册两种类型 。关于善意注册, 又称 狭义域名权属争议 , 指企业对 自己的商标、 商号 、 企业名称 、 个人姓名 等 未 及 时进 行 域 名 注 册 , 与他 们 相 关 的 名称 被 他 人 以 相 同或 近 似 的 而 名称先行登记 , 从而发 生的域名权属争议。 2 以超链接 (y e-n ig 技术进行 的不 正当竞争 . h p rikn ) l 超链接是使用超文本标志语言编辑包含标 记指令的文本文件 , 在 两个不同的文档或 同一文档的不同部分建立联 系, 使访问者可通过一 个网址访 问不 同网址 的文件或通过一个特定的栏 目访 问同一站点上 的其他栏 目。深层次链接是指用户可绕过 网站主页而直接链接到该 网站深层次 内容 。 深层次链接避开了主页, 影响他人 网站的广告浏览 者人数和广 告收入 , 这明显是一种非法使用他人劳动成果的不正 当竞 争 行 为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市场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由于网络市场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针对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我国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法律规制的原则和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1. 匿名性高:网络市场的参与者可以通过虚拟身份进行交易活动,难以追溯其真实身份。

2. 信息不对称:网络市场的信息相对不对称,商家可以通过控制信息来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很难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

3. 空间跨度大:网络市场的经营主体可以是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商家,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难以监管和打击。

4. 涉众广泛:网络市场的消费者、商家、平台等参与者众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对社会大众造成较大的伤害。

1. 平等自由竞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平等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排除、限制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 公平交易原则。

经营者在网络市场交易时应当诚实信用,遵循公平交易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误导等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权益。

3.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

针对网络市场的特点,法律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禁止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 合法合规原则。

网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1. 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网络市场的特点,应当制定更加具体、精细的法律法规,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打击手段,同时加强对网络市场的监管力度。

2. 增强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机制,加强对网络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并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完善投诉举报渠道。

建立健全网络市场投诉举报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举报通道,及时处理并处罚不正当竞争行为。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问题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研究背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现象在当今社会已经变得愈发普遍和严重,给消费者带来了负面影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已经在互联网环境下得到了进一步放大和扩展,利用网络平台和技术手段进行的不正当竞争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规范和防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我国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监管还存在诸多不足,法律体系尚未完备,执法机构能力有待提升,监管手段不足。

深入研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问题,探讨其现状、挑战和对策,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深入剖析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现象的特点和规律,才能有效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是当前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其对于市场秩序的扰乱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日益严重。

针对这一问题,加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研究旨在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现状、案例、监督与管理,以及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的完善将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合理有效的法律规制也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信任度,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依据与参考,促进各方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问题的认识,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推动相关法律规制的落实和完善。

通过研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问题,不仅有助于有效防范不法行为,还有助于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整个社会向着更加公平、有序、法治化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现状分析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给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互联网领域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商业诚信,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来规制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

本文将针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进行探讨。

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市场上非法地攫取商业利益,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是指在网络上进行的各种非法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虚假宣传:虚构虚假事实或者严重失实宣传,误导或者欺骗消费者,从而获得商业利益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非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或者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3.比较广告不实: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虚假的比较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消费者。

4.非法获取商业信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信息,进行不当竞争的行为。

5.网络谣言:在互联网上恶意散布谣言,诋毁竞争对手的品牌形象,影响其商业利益的。

7.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利用行业垄断、网络流量优势等手段垄断市场,限制竞争,影响其他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

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主要有两部法律针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问题进行规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电子商务经营中应当遵守的规定,明确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虚假宣传、误导性广告、无理取闹、无理拒绝交易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电子商务的交易行为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地告知消费者,禁止在交易环节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以欺诈或者误导消费者。

该法是我国不正当竞争领域最基本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若干种行为和具体的法律后果。

针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问题,该法规定了如下限制竞争的行为:(1)虚假广告:任意宣传产品特性,虚构虚假事实,欺骗消费者。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活动,这也带来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特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与传统的不正当竞争有些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范围广泛:互联网是全球性的,不正当竞争活动也会跨越国界进行,难以进行规范管理。

2. 形式多样:不正当竞争行为形式多样,包括虚假宣传、网络攻击、抄袭盗版等多种方式,技术含量高,难以被发现。

3. 速度快:互联网的快速性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传播和扩散,对被侵权者的影响很大。

4. 资源充足:互联网资源十分充足,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者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有组织的行为,有时甚至可以影响市场份额。

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安全法的规制,另一个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1. 网络安全法的规制网络安全法制定于2016年,旨在加强网络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

该法规定了一些关于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互联网带来安全和隐私问题。

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1993年制定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法规定了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处罚措施,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搭便车经营等。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制止,保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目前,主要的监管方式包括:1. 网络监管:网络监管是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可以通过网络监测和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3. 自律管理:自律管理是指行业自行制定规则和标准,通过自主自律的方式规范行业发展,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总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是一个复杂且严重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制止。

论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论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论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正当竞争在互联网上愈演愈烈。

为了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

本文旨在探讨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所不同,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跨地域性。

互联网穿越国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同样跨越地域。

2.信息化。

互联网行为的特殊性,信息传达时速极快,传达范围无限,极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误解。

3.虚拟性。

互联网行为涉及交易走向和商品信息等多种方面,且无形化明显,不容易被发现和防范。

4.易受攻击。

互联网虽然便于信息交流和交易,但也潜藏风险。

很多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通过网络攻击和黑客入侵等手段来实现,对公共安全以及企业、消费者的利益都构成威胁。

二、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为了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我国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相应规定。

其中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有:1.《反不正当竞争法》。

该法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如误导性广告、虚假宣传、网络攻击等,重点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2.《电子商务法》。

该法主要针对电子商务领域内的问题,如虚假交易、价格欺诈等,对电子商务平台及其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规制,维护市场公平。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该法规定了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注册、备案、内容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加强了对网络垃圾信息和互联网诈骗等行为的监管。

三、案例分析1.茅台集团诉淘宝公司商业贿赂案2016年,贵州茅台集团诉淘宝公司商业贿赂案成为网络时事热点。

在该案中,贵州茅台集团指控淘宝公司与茅台销售商进行商业贿赂活动,借助淘宝平台售卖出货岗位,从而非法获取贵州茅台的供货资格。

此行为不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也侵害了贵州茅台集团的合法权益。

2. 云雀社区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在2018年,云雀色网庞大的黑色产业链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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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及法律规制龚冬梅(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内容摘要:2012年8月发生的电商价格战属于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构成违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价格法》、破坏了网络经济秩序。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世界中的延伸;恶意炒作以提高知名度;恶意软件迫使用户作出选择;恶意抢注域名;绑架用户意志;利用技术优势、恶意争夺用户。

规范网络经济行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单行法;完善政府部门的网络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关键词:网络环境;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一、问题的提出2012年8月14日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在其微博中表示:“京东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从今天起,京东所有大家电保证比国美、苏宁连锁店便宜至少10%以上。

”当天下午苏宁易购副总裁李斌作出回应:“苏宁易购包括家电在内的所有产品价格必然低于京东。

”当当网总裁李国庆也在同一天表示:“当当网……全面迎战。

”[1]国美电器网上商场也加入价格战。

一场电商大战打响。

家电的价格真如这三家电商巨头家所说的“零毛利”、“便宜至少10%”吗?很快发改委价格检查监督和反垄断局对电商价格大战进行了调查,证实京东、苏宁、国美网上商城存在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三大问题:1、促销价高于原价;2、未完全履行价格承诺;3、拿自己独有的商品参与比价。

[2]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在这场电商价格战中,消费者不仅没有买到任何便宜的东西,而且处于受欺诈的一方,权益受到侵害。

很显然,电商价格战是不正当的,其不正当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电商价格战属于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电商价格作者简介: 龚冬梅(1978-),女,福建光泽人,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系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民商法方面的研究。

战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公认的商业道德、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是不正当的。

相比非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传播速度更快,影响的范围更广。

电商大战始于8月14日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在其微博中的声明,其发表声明的的时间是早上10:48分,至15日早上9时,由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电器、当当网四家网上商城参加的电商价格大战拉开序幕,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在此期间及随后的几天,网络、新闻、报纸等各家媒体轮番报到,此事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其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是其他事情不可比的。

9月5日发改委认定电商价格战存在欺诈。

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性更大。

2、电商价格战属于违约行为,同时违反《价格法》电商大战的几个参与方在网上发表参战声明的人职务分别为:CEO、副总裁、总裁,分别具有对外代表所在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他们在网上对企业产品作出的价格承诺的行为属于明示担保,一旦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以上电商对其价格的承诺便成为合同的内容,负有明示担保的义务。

后来事实证明各电商违背了价格承诺,发改委认定电商存在价格欺诈,同时对消费者而言,各电商的行为也属于违约行为。

不仅如此,各电商的行为亦违反了《价格法》。

《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各电商的行为至少违背了以上法律规定。

3、电商价格战侵害消费者权益、战破坏正常的网络经济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批评监督权。

几大电商作为经营者,没有把商品的真实价格向消费者说明,打着降价的旗号,暗地里涨价,“京东商城商品总体价格上涨了1.2%左右”。

电商的价格欺诈行为至少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网络经济秩序同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需要所有的参与方共同维护,电商的行为很显然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经济秩序。

不仅各电商之间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同时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这对起步不久的网络经济造成严重打击,也影响了消费者参与网络经济的积极性,进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表现出的新类型1、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中的延伸《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都延伸至网络中。

如在网络中假冒知名网站的网页设计,误导消费者的欺骗性交易;在网络广告中设计巧妙的信息指标,贬低、诋毁他人的产品或服务,既可能构成虚假宣传,也可能构成诋毁商誉;也有些商家利用各种嵌入式软件,病毒等盗取他人商业秘密;又如《新京报》10月24日报到:昨日(23日),多家当当网图书供货商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收到当当网关于应对恶性促销价格战的通知。

该通知称,为应对某网站挑起的低于成本的促销价格战,被迫发起反击,各个供货商必须承担部分促销费用。

与此同时,为了惩戒少数不参加其促销活动的供应商,目前,已有四家出版机构的图书被当当宣布下架。

多种不正当行为已延伸至网络。

2、恶意炒作以提高知名度一些商家会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和传播快的特点,人为制作焦点,恶意攻击他人,甚至攻击自己,设计假想敌人,更甚的会通过诉讼来提高知名度,以此吸引用户眼球。

网络水军是近几年出现的新名词,水军是海军的前称,在我国古代称舟师,而在网络时代它有了一个让人意外的含义:在论坛上大量灌水的人员。

他们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为他人发贴、回贴造势。

从“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到小月月的疯狂蹿红,到蒙牛陷害门事件,到“3Q”大战,到魅族手机被曝上市炒作,再到《一九四二》和《王的盛晏》的对决……调查结果证实这些事件的背后有一只操纵网络舆论的手——网络水军。

他们的行为早已不是单纯的“灌水”,除了利用网络进行炒作外,还有部分网络水军使用了诽谤、诬陷、抹黑等手段,攻击竞争对手、编造轰动事件、混淆公众视听等。

3、软件恶意排斥,迫使用户作出选择软件恶意排斥是指:“某款软件在设计、安装、运行过程中,故意给其他合法软件设置障碍,妨碍用户安装或使用其他合法软件。

” 2010年11月的3Q大战大家记忆犹新,10月29日,360公司推出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

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以及给QQ加速,过滤广告等功能。

72小时内下载量突破2000万,并且不断迅速增加。

腾讯对此作出强烈说明,称360扣扣保镖是“外挂”行为。

11月3日腾讯发出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陆QQ。

迫使数亿用户做出选择,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也违背了互联网规则。

4、恶意抢注域名域名在网络时代是重要的商业标识,对企业至关重要,具有很大的经济利益,通常企业都会以企业的名称或商标作为域名进行注册。

由于域名注册实行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域名注册机构只对域名注册实行形式审查,不审查域名是否与商标权、企业名称等权利冲突。

这就为一些不法份子提供了机会,他们会把一些知名企业的商标,甚至是驰名商标,或企业名称等其他标志抢先注册成域名,然后高价出售。

1998年8月,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抢注荷兰英特艾基公司的二级域名“”,被告上法庭并败诉。

此案后来成为中国域名抢注的典型案例。

因为此案的曝光大家都把眼光投向了国网公司,才发现:该公司从1997年开始至2001年,已经在CNNIC上注册了2000多个域名,包括姓氏、职业、爱好、属相、星座、“I”系列(与互联网有关)、“E”系列(与电子技术有关),在当时其注册的域名占中国互联网顶级域名的10%。

此后,宝洁公司、杜邦公司都以域名侵权起诉国网公司,结果均是国网公司败诉。

5、绑架用户意志搜索广告是网络广告的主要方式,用户在进行关键词搜索时,一般都认为排名靠前的是与关键词相关度最高的,或是质量信誉可靠、知名度最高的,孰不知,关键词是可以竞价出售的,付费高的排名在前,反之在后。

用户往往首先点击排名靠前的。

所以有些竞争者通过付更高的费用将自己的排名提高至竞争对手前面。

少数搜索界的大佬,拥有数亿的用户群,他们的行为不是欺骗一两个消费者,而是绑架数亿用户的意志。

6、利用技术手段,恶意争夺用户网络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支持,拥有先进的技术的主体在竞争中才会立于不败之地,而现实中却存在许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打击竞争对手,恶意争夺用户的现象。

如2009年3月,腾讯、搜狗在推出新版拼音输入法软件时,均增加了一项可屏蔽同类软件的新功能,在业界引发争议。

随后,搜狗将腾讯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元。

又如2000年6月财智公司在其所开设的财智网上,未经金融城公司的许可而越过金融城“295”网站主页直接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外汇币种走势图”完整地链接到财智网的外汇中心栏目下。

这是一种不正当链接的行为,后被法院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链接的另一种情形是,直接使用被链接者的网站信息,但网页的名称还是设链者,不知情的用户会以为自己看到的网页是不正当设链者提供的服务,降低了被链者的知名度,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

三、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1、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93年9月2日通过,并于12月1日起施行的,至今19年,第一条明确规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19年来,电子商务及网络经济飞速发展,仅网上购物一项2011年交易额就达到7825.6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600多倍。

网上购物的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已经从2002年的0.03%上升到2011年的4.25%。

[5]网络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在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亦应保护网络经济。

因此应适时地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同时对一些名词也应适当做扩大解释,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中“经营者”者的概念,在网络不正当竞争中,它不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人,还包括一些其他性质的主体,如恶意抢注域名的主体;又如“商业道德”一词,“竞争市场上的商业道德必须承认竞争者之间在一定方式下相互损害的正当性”[6]它有别于一般的伦理道德。

2、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单行法除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法》外,还可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情况,制定专门的《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其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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