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综合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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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综合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与医院行政管理、卫生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规范准则公开。公开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2、医疗收费公开。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批准文号;药品品名、规格、价格和批准文号等;提供规范、明细的门诊病人、住院病人一日收费清单;各项收费按国家规定依法管理。
3、管理制度公开。公开病人就医事项,公开诊疗程序和规章制度,公开进行的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公开医护人员诊治权;公开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公开手术安排时间,病房空床情况,科室设备,公开病人选择医生事项,公开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及会诊时间;公开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程序。
4、公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事项。公开医保制度有关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审
批程序以及医保病人转诊的有关规定。
(二)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1、医院管理公开。公开医院的发展目标、长远规划、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投资决策和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公开。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公开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和返还使用情况:公开社会捐赠,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投资收益;公开财务支出,成本核算以及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情况。
3、工程项目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含大型修缮)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经批准的邀请投标也要按严格程序办理,不一对一进行。公开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决算以及审计等。
4、物资采购公开。药品、医疗仪器、设备、公务机动车辆、救护车、计算机、空调机、复印机(纸)、传真机、打印机、电梯、电子监控设备等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大宗办公用品、印刷业务、房屋出租也应实行公开招投标。公开一次性耗材的购进及使用情况。
5、职工奖惩公开。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职工年度考
核办法和结果;公开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开医疗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
6、人事工作公开。公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科室定编定岗情况,岗位标准;公开卫生各类人员的考核录(聘)用,晋级晋职、任免、奖惩、职称评聘、工作变动;公开各类派出国内外进修学习,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的办法、任职条件和推荐人选;实行干部考察公告和任职前、各类先进评选前的公开等。
7、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公开干部和职工的聘任、工资调整、奖金和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及使用情况、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
8、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述职报告、公务接待费、法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等情况。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在职代会期间,充分发挥职代会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作用,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党政联席会、院务会、职工、病员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交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