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探析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危险驾驶罪之危险的认定及其法律适用.pdf
二、透视篇
对危险驾驶罪罪名的一点质疑兼论罪名确定的原则.pdf 50 从刑之无度到规之有术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研究.pdf 58 交通风险之刑法应对危险驾驶罪理性分析.pdf 63 论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pdf 69 71 73 75 浅谈危险驾驶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pdf 浅析危险驾驶罪司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pdf
◆法学研究
2013 ・ 1 (中)
危险驾驶罪初探
傅淑均
摘 要 近年来, 频繁发生的酒驾、 飙车等高危驾驶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了维护公共安全, 加强对公众权益的刑法 保护,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 《刑法修正案 (八) 》 正式将危险驾驶罪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内, 这一立法受到了公众的一致 好评。然而, 该罪在修正案中的表述比较简略, 一些疑难问题引起了学界的广泛争议, 也给司法实务造成了困扰。为此, 本 文针对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性质、 犯罪构成, 特别是争议较大的主观方面进行分析、 探讨, 以期对危险驾驶罪的正确适用尽 绵薄之力。 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犯罪构成 主观认定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592(2013)01-028-03 就叫做具体的危险犯。 对于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 可以从以 下几方面判定: 一是两者对法益侵害的可能性程度不同。 具体危 险犯对法益的侵害具有高度的可能性, 而抽象危险犯对法益只是 具有接近侵害的可能。 它们对法益的侵害不是质的差异, 而是量 的差异; 二是两者危险判断的根据不同。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 是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 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 害结果的危险, 而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 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 会生活经验为根据, 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 三是两 者危险判断的起点不同。具体危险犯以发生危险时的时间为起 点, 属于事后判断, 而抽象危险犯以实施实行行为的当时为起点, 属于事前判断。显然, 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 二、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 (一) 客体 修正案将危险驾驶罪置于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 罪之后, 也即设置于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下, 其同类客体为 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 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 健康和 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具体而言, 从修正案对行为具体表现形式 的描述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的直接客体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及 行人人身、 财产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司法实践中, 在认定危 险驾驶罪时, 应注意把握其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的内涵。 (二) 客观方面 危险驾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 驶, 或者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首先, 追逐竞驶, 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以同行的其他车辆为 目标, 高速、 超速行驶, 随意追逐、 超越其他车辆, 近距离驶入其他 车辆之前等严重扰乱或危及正常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或者人身、 财产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 在认定追逐竞驶是否构成本罪时, 应 注意一下几点: 第一, 追逐竞驶包括超过限定时速的追逐竞驶, 也 包括未超过限定时速的追逐竞驶。 第二, 追逐竞驶既可能是二人 以上基于意思联络而实施, 也可能是单个人以不知者为其追逐竞 驶的目标而实施, 所以单车也可以构成本罪。第三, 根据修正案 的规定, 在道路上追逐竞驶, 情节恶劣的才构成本罪。情节恶劣 的基本判断标准, 是追逐竞驶行为的公共危险性, 即应从追逐竞 驶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认定。 其次, 醉酒驾驶, 俗称 “醉驾” , 是指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在道 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的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规定, 车辆驾 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mg/100ml 的属于醉酒 作者简介: 傅淑均,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助教, 硕士。 中图分类号: D924 一、 危险驾驶罪概述 (一) 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刑法修正案 (八) 》 (以下简称修正案) 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 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 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情节恶劣的, 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 驶机动车的, 处拘役, 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 可见,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 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情节恶劣的, 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 对于本罪的概念, 在修正案出台前后, 学者的观点并不统一。 有部分学者认为危险驾驶罪不应仅限于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 种行为, 建议拓宽一些, 如有学者认为 “我国刑法至少应将吸食毒 品、 吸食能够产生辨认控制能力减弱或者丧失的其他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的行为、 明知自己无驾驶技能而故意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调整范围。 ” 笔者认为, 从语言学角度看, 危险 驾驶行为的确包括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 无证驾驶等行为, 但从 立法意图看, 立法者主要是基于民意针对近年来发生频率较高, 危险性较大的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进行考量, 予以入罪, 而其他危险驾驶行为发生率相对较低, 且一旦发生多数情况下都 会造成严重的实害结果, 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制。 所以 在界定本罪的概念时, 应该以修正案的规定为依据, 不宜将其他 行为纳入本罪的调整范围。 (二) 危险驾驶罪的性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人们在享受科技革命带 来的文明成果的同时, 面临的各种危险源也日益增多, 人类社会 逐渐进入了一个风险社会。 面对各种危险, 刑法有必要对那些使 法律所保护的重要社会关系处于严重危险下的危险行为提前介 入, 予以刑罚处罚。对这些危险行为提前介入所规定的犯罪, 理 论上称为危险犯, 即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了法 定的危险状态, 但实害结果尚未发生即构成既遂的犯罪。 危险驾 驶罪就是刑法面对危险驾驶这种高危行为予以提前介入而设置 的, 根据修正案的规定, 本罪的成立也不要求实害结果发生即构 成犯罪既遂, 其为典型的危险犯。 危险犯, 根据危险状态之引起的程度, 又把危险犯划分为抽 象的危险犯与具体的危险犯。行为自身没有发生现实性危险结 果的必要, 只要显露出一定的危险性就可认定可罚性的犯罪就叫 做抽象的危险犯;具体的危险作为行为结果被包含在构成要件 中, 而且在构成要件上明示在具体情况下需要引起其危险的犯罪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pdf 105 危险驾驶罪之醉酒驾驶行为探究.pdf 108 危险驾驶罪主观方面的刑法分析.pdf 111 我国危险驾驶罪立法的比较与借鉴.pdf 醉驾型危Fra Baidu bibliotek驾驶罪之主观罪过研究.pdf 120 122 129 131
三、案例篇
危险驾驶罪责适其罚以某基层法院危险驾驶罪裁判情况为研究样本.pdf 以黑河地区交通肇事案件为视角分省略危险驾驶罪的理论基础和刑罚必要性.pdf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把握对 59 件危险驾驶案例的调查分析.pdf 133 醉酒驾驶适用缓刑应提倡以广东省危险驾驶罪适用缓刑情况为切入点.pdf 140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以司法理性与审判效率的契合为视角.pdf 危险驾驶罪中醉驾认定的疑难问题实证分析.pdf 153 144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高发原因探析及对省略民检察院办理危险驾驶罪数据为样本.pdf 151
目录 一、基础篇
危险驾驶罪初探.pdf 1 4 11 论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及其认定.pdf 浅析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pdf 15 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与既遂形态.pdf 17 试论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态.pdf 22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及其问题.pdf 23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及其完善.pdf 29 论危险驾驶罪的价值及其完善.pdf 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浅析.pdf 44 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pdf 48 33 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解读及其完善.pdf 40
社会风险控制视域下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问题探析.pdf 危险驾驶罪的法理辨析兼论刑法法益保护的前期化.pdf 78 危险驾驶罪的规范分析以醉酒驾驶入罪为对象.pdf 86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问题研究.pdf 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研究.pdf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研究.pdf 危险驾驶罪问题研究.pdf 104 98 100 91
危险驾驶罪探析 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是为了应对风险社会、 弥补法律缺陷的需要。 而危险驾驶罪不是具体危险犯而是抽象危险犯, 所有对危险驾驶罪的 界定存在争议。设置危险驾驶罪的目的是为了严惩危险驾驶行为。可 以通过扩大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 明确危险驾驶罪的情节标准等方 面对危险驾驶罪进行完善。
中国学术期刊文集(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