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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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也是我国档案工作的一大特点。A、档案事业由党和政府领导,在中央一级有国务院领导,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提导。B、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厅)。C、国家所有的档案实行统一制度、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与保管,即国家机关和组织形成的档案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移交,集中保管,不得据为己有,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赂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2、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是档案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只有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才能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A、维护档案完整: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B、维护档案安全:包括档案实体安全与档案内容安全两个方面。档案完整与安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只有维护档案的完整,才能有效保证档案的安全,反之维护档案的安全,才能真正确保档案完整,双方互为影响、互为因果。

3、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满足社会对档案的需要,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因此,是否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是检验档案工

作效果的重要标准。档案工作做得是否有成效,主要是用档案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来衡量。档案工作的最基本原则,影响和决定着档案工作各个环节的一切具体原则和方法。在档案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这个基本原则,才能使档案工作正常进行,健康地发展。核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组织保证)条件: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物质条件)目的: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根本宗旨)三者关系:三者缺一不可,前二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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