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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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史人物
江姐
江竹筠(1920—1949),原名江竹君,曾用名江志炜,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共重庆新市区区委委员。
1944年夏,江竹筠经组织安排入四川大学农学院学习,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入党后,按党组织的要求,与共产党员彭咏梧扮作夫妻,组成一个“家庭”,作为重庆市委的秘密机关和地下党员学习的辅导中心;1945年与彭咏梧结婚;同志们习惯称她江姐,以表敬爱之情。
1946年底至1947年初,参加领导重庆学生抗暴运动,并为市委机关报《挺进报》做了大量工作。
1947年,在“反内战,反饥饿、反压迫”的学生运动高潮中,受中共重庆地下市委的指派,1947年冬随彭咏梧到下川东开展武装斗争,担任下川东地区地工委和川东临委的联络员。负责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英勇斗争。在丈夫彭咏梧的直接领导下,江姐还担任了中共重庆市委地下刊物《挺进报》的联络和组织发行工作。
1947年,彭咏梧任中共川东临时委员会委员兼下川东地委副书记,领导武装斗争。江姐以川东临委及下川东地委联络员的身份和丈夫一起奔赴斗争最前线。1948年,彭咏梧在组织武装暴动时不幸牺牲。江姐强忍悲痛,毅然接替丈夫的工作。她说:“这条线的关系只有我熟悉,我应该在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
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涂孝文的出卖,江姐在万县(今重庆市万州区)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
国民党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找到“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
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她关怀难友,参与领导狱中斗争,被亲切地称为“江姐”。
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歌
乐山电台岚垭,为共产主义理想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刘胡兰
刘胡兰,1932年出生在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小小年纪,便对黑暗的旧社会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全国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山西人民开展救亡运动,文水县成立了抗日民主政府。从此,刘胡兰开始逐步接触革命道理。
在党的领导下,云周西村涌现出一批抗日积极分子,一些贫苦农民相继入党,并成立了党支部。刘胡兰积极参加村里的抗日儿童团,为八路军站岗、放哨、送情报。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阎锡山部队占领了文水县城,解放区军民被迫拿起武器,保卫抗战胜利果实。1945年11月,她参加了文水县党组织举办的妇女训练班。40多天的学习,使她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阶级觉悟有了进一步提高。回村后,她担任了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与党员一起,发动群众斗地主、送公粮、做军鞋,动员青年报名参军。1946年2月,她参加了我军反击阎锡山顽军作战的东庄战斗的支前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成长。1946年6月,她被批准为中共候补党员。这一年,她才14岁。
1946年10月,国民党军进犯文水县城。为保存革命力量,县委决定大部分同志转移上山,留下部分同志坚持斗争。她以自己年纪小、熟悉环境为由,主动要求留下来,党组织同意了她的请求。她和留下来的同志一起向各村党组织传达党的指示,组织群众掩埋粮食,并配合武工队镇压了反动村长。
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阎锡山军和地主武装“复仇自卫队”包围了云周西村,将群众赶到场地上,刘胡兰因叛徒出卖被捕。在敌人威胁面前,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敌人问她:“你给八路做过什么工作?”刘胡兰大声说:“我什么都做过!”“你为啥要参加共产党?”“因为共产党为穷人办事。”“你‘自白’吧,你‘自白’了,就放了你,也给你一份土地。”刘胡兰说:“你给我个‘金人’,也不‘自白’!”敌人恼羞成怒:“你小小年纪好嘴硬啊!你就不怕死?”刘胡兰斩钉截铁地回答:“怕死不当共产党!”残忍的敌人为了使她屈服,在她面前将同时被捕的6位革命群众用铡刀杀害。但刘胡兰毫无惧色,从容走向铡刀,壮烈牺牲,年仅15岁。
方志敏
方志敏,1899年8月出生,江西省弋阳县人。1919年夏以优异成绩考入江西省立南昌甲种工业学校。这时,正值五四爱国运动后新思想、新思潮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新青年》等进步书刊,参加和组织学生运动,被选为南昌学联的负责人之一。1922年7月,为寻求革命真理,他来到上海,同年7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3月,在南昌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激动地写道:“共产党员——这是一个极尊贵的名词,我加入了共产党,做了共产党员,我是如何的引以为荣啊!从此,我的一切,直到我的生命都交给党去了。”
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他先后任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农民部部长、中共江西区委工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农民协会秘书长。1925年冬,党组织派他回家乡开展农民运动。1926年4月,他作为江西省代表赴广州参加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期间,他第一次
见到毛泽东和彭湃,并到东江、大埔一带考察农民运动。1927年3月,他赴武汉,参加由毛泽东、邓演达主持的粤湘赣鄂豫农民协会执委会和农民自卫军联席会议,与毛泽东、彭湃、邓演达、谭平山等13人当选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他完全赞同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的思想和主张。
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8月下旬,他化装成贫苦农民从吉安步行回到弋阳,任弋阳、横峰等五县工作委员会书记兼武装起义总指挥、中共弋、横、德中心县委书记、江西省委委员,传达八七会议精神,组织农民武装,进行暴动准备。1928年1月,他与邵式平、黄道等领导赣东北弋阳、横峰地区农民起义,创建了赣东北革命根据地,领导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10军。1930年起,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10军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他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赣东北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建党、建军和建立红色政权的经验,毛泽东称之为“方志敏式”的根据地。
1934年11月初,以红七军团组成的北上抗日先遣队到达闽浙皖赣边区,与红10军组成红10军团,方志敏任红10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奉命率红10军团北上抗日,在皖南遭国民党军重兵围追堵截,艰苦转战两月余,被7倍于己的敌军重重围困在怀玉山区。他带领先头部队奋战脱险,但为了接应后续部队,冒着雨雪和危险,复入重围,寻找部队,终因寡不敌众,弹尽援绝,于1935年1月29日被俘。被俘时,国民党士兵搜遍方志敏全身,除一块怀表和一支钢笔,没有一文钱。
在狱中,面对敌人的百般诱降和严刑逼供,他正气凛然,坚贞不屈,断然表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为革命而死,虽死犹荣!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方志敏用自己的心血写下了《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著名篇章。他写道:“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不怕饥饿,不怕寒冷,不怕危险,不怕困难。一切难于忍受的生活,我都能忍受下去!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为着共产主义牺牲,为着苏维埃流血,那是我们十分情愿的啊!”这些激动人心、掷地有声、感人肺腑的语言,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在江西南昌英勇就义,时年36岁。
二.诗朗诵材料
《党在我心中》诗歌朗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