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级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根据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系根据需要配备辅导员助理,分别担任一年级教学班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每学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系提出申请,或由系部、团委、团支部推荐,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

第六条选聘对象: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

第七条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八条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生处牵头,按《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的个人志愿安排到系参加选拔,各系人员选拔由系具体组织,各系确定人选后报学生处审批。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月要进行月考核,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月考核安排在每月27-30日,考核时要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附二)。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三),考核部门加具意见后交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辅导员助理应关心时事,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学生处和系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十四条每学年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学生处按一定比例对辅导员助理进行年度评优,评选出年度优秀辅导员助理并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按优、良、中等次记8、6、4分。

第十六条辅导员助理在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在就业推荐中,在同等条件下,辅导员助理优先评选和优先推荐。

第十七条聘任期内如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因工作表现原因,系应向学生处提出建议解除其聘约,待学生处核准后方可辞退,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十八条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助理岗位,应向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和学生处同意后方可正式离岗,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生处。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一: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年月日

注:1、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2、报名地点:

附二: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

考核时间:201 年月日填表时间:201 年月日

表可在

学生处

网下载

专区下

载,用

人单位

(考核

部门)

上网下

载并发

给学生

填写,

用人单

位(考

核部

门)加具意见后,于每月的28日—29日交学生处汇总。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

考核对象:考核部门:时间:年月日

说明: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或以上,90以下为良好;60分或以上,74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