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级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考核辅导员绩效,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能力、实绩和业务水平,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实施
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程序
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能力、状况和实绩。
其中,实绩主要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考核分为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两部分:
一)每月考核
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上报。
学
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5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1、系部对各辅导员学工工作管理的月工作考核办法
2、带顶岗实习班级的考核
⑴、确保每一个顶岗实习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实习单位和家庭详细地址、岗位思想情况、工资待遇、变更意向、联系电话、QQ 号等,每缺登一人/次扣0.1分、未跟踪联系假登或查无此事此人者一人/次罚1分以上。
⑵、及时向实习学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辅导员每月积极为学生推荐实习单位,抽查在岗90%者不扣,否则每下降一个点扣1分。
⑶、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岗前指导,实习期间跟踪服务,确保学生实习零投诉率。
每投诉一人/次扣2分。
本项由系部和就业处联合考核。
3、就业考核
⑴、学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后,原顶岗实习辅导员必须对该班学生跟踪服务一年,及时了解学生就业上岗的相关具体情况和指导未就业学生求职,并将跟踪情况于实按时记入《学生就业跟踪管理服务档案》,凡检查该记录不达标者按“带顶岗实习考核”第1条处罚。
⑵、每月26日前将学生就业真实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学院就业处和学工处。
每欠缺或漏报一次扣3分。
⑶、积极指导学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时将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上交学院就业处。
本项由就业处专项考核,系部协助核查。
贴。
经济管理系
二0一0年九月。
大学助理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助理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即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要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为契机,全面发挥助理辅导员对研究生的培养功能和助困功能,以及对学校人力资源的补充功能;明确其服务培养、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的定位要求;保证该项工作与研究生培养、本科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有机衔接和协调配合,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助理辅导员的管理工作,由学工部牵头,会同研究生部、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
学工部负责助理辅导员的岗位设置,研究生部负责助理辅导员的考评加分。
各聘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助理辅导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为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让辅导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辅导员工作的探索研究和工作提升中,同时依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双重需求,学校面向学制期限内无固定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置助理辅导员岗位。
第五条助理辅导员的配备,原则上为承担或计划承担辅导员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的辅导员配备;或因工作量过大确有需要的辅导员配备。
第六条助理辅导员按学年聘任,学工部于每年6月核定下一学年的辅导员岗位,整理岗位招聘信息;研究生部发布信息,进行遴选。
第七条助理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任务由设岗学院具体规定。
工作时间要求每天至少2小时,每周累计至少18小时,每学年至少10个月。
第八条助理辅导员岗位职责:1.深入学生寝室,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健康状况、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并将信息反馈给辅导员。
每半个月走访学生寝室至少1次。
2.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3.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素质拓展活动,协助辅导员做好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和登记工作。
学院辅导员考核方案
学院辅导员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目标是评估辅导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业绩,包括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学生个案服务的实施情况、心理辅导与指导的实施情况、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与提升情况等方面。
通过考核,旨在评价辅导员在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而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考核指标1.学生工作开展情况辅导员需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发展,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情况、学生困难救助的情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情况等。
2.学生个案服务的实施情况辅导员需要对学生进行个案服务,如提供学习指导、生活指导、情感支持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个案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方面,以及学生对个案服务的反馈情况。
3.心理辅导与指导的实施情况辅导员需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和问题。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心理辅导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方面,以及学生对心理辅导的满意度。
4.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与提升情况辅导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发表文章或著作的情况等,以及辅导员定期自我评估和总结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学校可以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时间表,如每学期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可以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内容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和打分,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辅导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2.学生评价辅导员的工作直接面对学生,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学校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3.专家评价学校可以邀请专家对辅导员进行评价,以专业的眼光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专家评价可以帮助学校更客观地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不同等级,有助于评估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辅导员,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其持续提高工作质量;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辅导员,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提升,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考试题目汇总2024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招聘题目汇总2024(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该条法律条文中包含着教育法律规范中的()的内容。
A.奖励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D.制裁性规范【答案】:B2.《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B.盗窃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诈骗罪【答案】:A3.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是()。
A.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B.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C.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D.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答案】:D4.属于大学教师职业角色的是()。
A.班级管理者B.学生领导者C.心理辅导者—1 —D.学生指导者【答案】:D5.教师职业道德在全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和主干地位。
A.主导B.重要C.首要D.核心【答案】:D6.社会学教学经常会采用调查法,政治、历史教学多采用讲授法,物理、生物、化学教学常用演示法和实验法。
这表明,影响教师选择教学方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
A.教学目的和任务B.教师的业务素质及个性特点C.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D.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知识水平【答案】:C7.关于课堂教学的优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精神B.提高教学效率C.增强教学的计划性D.因材施教【答案】:D8.按照艾里斯的观点,下列想法属于不合理信念的是()。
A.好人不一定有好报B.努力一定会成功C.人一定会犯错D.天不会塌下来【答案】:B9.师生沟通中的体态语不恰当的是()A.时有微笑B.保持善意的目光接触C.手指指指戳戳—2 —D.不时点头【答案】:C10.在一份函中写有商购“黄白芝麻”品种,这种写法属于公文语言问题中的()。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辅导员的工作越来越繁重,工作难度也逐渐增加。
因此,考核辅导员的工作成为了重要的工作。
如何科学有效地考核辅导员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不仅关系到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也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生活质量和教育质量。
为此,制定一套合理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必不可少。
一、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和评价。
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全面性:对辅导员的所有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包括教学管理、生活辅导、心理咨询、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
科学性:指标体系应该建立在辅导员工作的本质、任务和标准的基础上,适合高校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正确性。
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和标准应该被明确和具体化,能够指导辅导员进行工作。
可比性: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可比性,到不同高校、不同辅导员的实践中,能够互相比较和借鉴。
二、制定工作标准辅导员工作标准是工作考核的基础。
应该制定科学公正的工作标准,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公平。
衡量辅导员工作的标准除了考查实际获得的成果之外,还应考虑到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创新精神、工作方法和团队协作能力等因素。
因此,制定工作标准时应该考虑到整体性和综合性。
三、建立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应该与高校的管理制度相适应,反映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即时动态更新,保证制度的科学和合理。
考核制度包括辅导员考核周期、考核的程序和流程等。
应该对考核工作的规范性、程序性、细节性、严密性等方面进行考虑,确保考核进程的透明化、真实性和客观性。
四、开展考核工作开展考核工作应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重点考核和评价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心理咨询、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效果。
采用问卷调查、个别面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对于较强的工作评定相应的奖励,对于工作成绩不理想者给予相关的诫勉或纪律处分。
同时也应该对于考核事项的不足之处,及时改进,使考核工作更加完善。
辅导员考核办法细则
辅导员学期考核办法细则一、学习管理1. 读书活动质量(一)检查标准:晨读过程中不准许玩手机、随意讲话、左顾右盼,不准许看与晨读内容无关的书籍或观看电影、电视剧等行为。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达到晨读标准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8%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2.课堂秩序(一)检查标准:不准许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无迟到早退。
课堂秩序良好。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计算各系查课平均百分率(三)各项指标:低于平均百分率计为不合格,平均百分率以上均分为优、良、合格。
3.晚自习质量(一)检查标准:各班级学习气氛良好,纪律好,无说话、打闹现象,教室内无随意走动、吃东西及睡觉现象。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达到晚自习标准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8%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二、行为养成1.仪容仪表(一)检查标准:无染发烫发现象、女生不佩戴夸张首饰,在班级穿着校服或班服。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仪容仪表合格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9% 良好:98% 合格:97% 不合格:97%以下2.迟到早退(一)检查标准:铃响后准时进班级上课,铃响后允许出教室。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班级人数-违纪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优秀:99% 良好:98% 合格:97% 不合格:97%以下3.内务质量(一)检查标准:详见寝室评分标准(二)合格率计算方式:(个人扣分+公共项扣分)/(班级人数×4+班级寝室数×5)×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0% 良好:85% 合格:80% 不合格:80%以下4.室内外卫生(一)检查标准:教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无垃圾,清扫及时。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根据评分检查项目内容扣分班级人数-扣分数/班级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9%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三、安全纪律1.安全检查情况(一)检查标准:寝室内和教室内无违章用电器、无管制刀具。
职业技术学校辅导员考核暂行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辅导员考核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一切为了学生”的教育理念,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加强院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辅导员德育工作,进一步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院区实际出发,遵循“严格规范、注重绩效”,定性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一、二、三年级辅导员。
三、考核办法
1.一、二年级辅导员考核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实行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1)考核得分=班级考核得分之和/班级数;
(2)学期考核得分=月考核平均得分(占50%)+学期考核得分(50%);
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表1.2;
2.三年级辅导员考核依据《XX商学院高等技术学院XX院区高职学生就业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之相关规定,每一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结束(每年8月31日),根据各班的就业率、签约率、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实际情况对辅导员进行月考核和学年考核。
四、说明
本办法自XXXX年9月1日起实行。
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修订)根据《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辅导员考评,激励和促进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2.平时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3.以学生评价为主,学生评价、院系考评与学工处考查相结合;4.定量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5.教育、管理、服务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并重。
二、考评内容辅导员考评以我院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的基准分为100分,另设奖励分,最后考评总分为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
(一)德:1.政治觉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人格修养,组织性和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政策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辨别能力较强,熟悉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作风:具有勤奋敬业、友善严格、谦和坦诚的品质,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关心、服务学生,对学生有大爱真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师德状况:治学严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教书育人的职业操守和能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学习方法、钻研精神、素质能力、生活习惯等方面积极给予引导。
(二)能:1.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工作效果好。
2.工作执行能力:对学院、系院的各项政策和布臵的工作能够认真领会,深刻理解,雷厉风行,贯彻和落实的效果好。
3.工作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学生工作,创建学生工作特色和品牌。
4.科学研究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院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的课题研究,形成论文、调研报告等相关研究成果。
助理教授考核记分制度
助理教授考核记分制度为引进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知名度,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一)处罚与奖励办法以一个月为周期,具体处罚与奖励措施如下:日常工作1、辅导员不服从系主任工作安排,讲条件、推诿、有临时任务拒不完成,视情节给予10分—20分处罚,严重者给予直接撤除职务。
2、每班每月请假人次不得大于班级人数的30%,超出部分每多一次扣1分。
3、辅导员每天进行寝室内务及早晚自习(出勤、纪律、学生着装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学生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若未能按要求进行,参考校学生会舍务部、学习部等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4、每天班级及室内外分担区保证三扫(三扫时间早7:30—7:50、中13:00—13:20、晚18:00—18:20),如若未能按要求完成,参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5、每天按时进行学生课堂出勤检查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6、每天按时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7、每周按时召开一次班级会议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8、每周按时与家长电话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9、每周按时与学生或学生干部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10、每周按时进行1-2次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11、班级无人未关灯、断电或存在违禁电器等,发现一次扣罚1分。
12、所负责班级寝室检查定为周较差寝室,扣2分/寝室。
13、所负责班级寝室检查定为月较差寝室,扣5分/寝室。
14、学校放假前需及时联系家长后,方可给学生假,如若未与家长沟通擅自给假,发现一次扣2分;如因未及时联系家长并给假,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发现一次直接扣除辅导员当月绩效。
辅导员月度考核与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辅导员月度考核与岗位津贴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坚持立足岗位、注重实际,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为标准,做到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常规工作实绩与应急处理表现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岗辅导员。
三、考核组织及考核工作基本程序(一)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学生处、人事处主要负责,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设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团委、后勤保障处、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考核相关数据。
(二)学生处具体负责辅导员月度考核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和整改,并根据《辅导员月度考核表》考核内容和要求,对辅导员实际工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和结果。
(三)学生处应将辅导员月度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沟通反馈后于每月25日前将辅导员月度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至人事处备案。
(四)人事处根据学生处提交的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核算辅导员岗位津贴。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辅导员月度考核以月实际工作为依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及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等内容进行,具体考核指标详见《辅导员月度考核表》。
(二)辅导员月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1.在事关政治原则、立场和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品行不端而造成恶劣影响者,或出现学校对教职工年度考核规定"不合格"条件者;3.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或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者;4.不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在开展学生评奖评优、资助、发展党员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5.在辅导员考核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和数据行为者。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准确、全面评价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原则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一、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二、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情况及效果,发表论文情况;三、指导学生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四、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和班风建设的情况及效果;五、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奖惩、评定奖学金、安全文明宿舍建设等)情况及其成效;六、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七、学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八、毕业生就业率、升学率情况。
第三章考核办法一、由学生处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量化表,增强可操作性。
二、学校每学年对各学部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考核。
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分学生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院部门考核三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30分,二级学院考核占30分,学生处考核占30分,各部门考核占10分,满分l00分。
三、个人小结。
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并向所在学部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四、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由学部组织进行,学部在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1/4数量的学生,由学生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五、二级学院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辅导员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各自二级学院辅导员的综合测评情况,填写《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二级学院评议表》,进行评定打分。
六、学生处考核。
学生处按照《辅导员考核加减分细则》根据辅导员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的实施,学生思想教育、出勤、活动及表现情况,以及参加学院会议、例会等加减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精选文档管理系指导员助理岗位职责及考查方法一.岗位职责1、亲密联系所带班的指导员,增强互相交流,实时向指导员通告所管学生班级的现状,协调办理勤学生中的各种问题,提出所负责班级学生管理工作的建议;2、参加学生班级的管理,辅助指导员组建所带班级学生干队伍伍并增强对其教育培育;3、深入所负责班级学生宿舍,敦促学生搞好宿舍内务,组织展开文明宿舍评选等活动 , 。
做好平时宿舍安全卫生,学生就寝状况检查工作,每周起码二次,并要将检查结果汇总公示并向分团委提交书面汇报。
4、辅助指导员成立所带班级学生的电子档案,并依据状况变化不停更新,掌握班级的每一位同学的基本状况,每个月起码召开两次班会指导班级学生学习、生活、工作。
5、依据学院学生管理要求,作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并仔细执行,按时参加指导员助理工作例会并报告工作,学期末作好工作总结;6、在指导与指导下仔细展开先进(优异)班级创立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丰富班级的课余文化生活,。
仔细落实学生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例会一次,每个月召开班会许多于两次 ;7、配合党支部委员会做勤学生入党培育对象的选拔、培育和观察工作;8、辅助指导员做勤学生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审查、困难学生补贴发放、优异学生干部、优异团员和优异团干的评选等工作;9、增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关怀同学们的学习,创造优异学习气氛和环境,帮助和指导后进生 ,仔细做勤学生上课信息反应工作,落实班级考勤制度。
对上课出勤率,每周汇总后向分团委提交书面报告;10、辅助指导员办理学生突发事件,保护校园安全,保持稳固。
11、做勤学生考勤的检查监监工作,观察课抽查、详细由学生实行,助理指导员监察抽查,每周检查抽查的次数不可以少于两次,每个月要将检查结果汇总公示并向学院提交书面报告12、对各项工作展开状况要有详确的工作记录,做到有记录,有分派,有落实,有结果,责任详细到人;13、增强与心理咨询老师的联系,做勤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学院辅导员助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院教育及管理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规范辅导员学生助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助理是辅导员的助手,是学生参与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辅导员助理的配备和选聘第三条辅导员助理应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选聘,原则上每学年一聘,每位辅导员可配备1名辅导员助理。
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认同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支持我院的各项管理措施,拥护我院的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
(三)能够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五)学风和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在四个课堂的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聘任程序: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由各专业负责。
(一)成立选聘小组。
具体工作由各专业辅导员负责。
(三)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
如实填写《国际学院辅导员助理聘用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察评议。
选聘小组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岗前培训。
各专业组织对新聘辅导员学生助理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结果公示。
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聘任方式。
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各专业将具体名单上报学工办备案,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任书,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年。
第三章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第六条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一)辅导员助理在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三)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掌握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四)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明德教育、劳动教育、创业教育等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而其中辅导员作为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者之一,对于学院的发展与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辅导员考核制度,对于提高辅导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与工作水平,推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价值。
二、制度目的(一)明确辅导员职责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制度是为了明确辅导员的职责、提高辅导员教育教学能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规范辅导员考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制度是为了规范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的公正性、科学性和严谨性。
(三)激发辅导员工作热情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制度是为了激发辅导员工作热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达到能够更好地发挥辅导员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
三、制度内容(一)考核内容1.政治觉悟:包括辅导员的政治意识、道德水平、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2.业务水平:包括辅导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等;3.工作业绩:包括辅导员所参与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生管理、对学院发展做出的贡献以及在专业方面的业绩等。
(二)考核标准1.政治觉悟:辅导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能够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具体标准如下:(1)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遵纪守法、积极参政议政;(2)执着教育教学事业,持之以恒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3)心系学生,关爱学生,能够耐心倾听、指导学生做好学习生活;(4)规范自我行为,在职业道德方面表现出色,具备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我激励能力。
2.业务水平:辅导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具体标准如下:(1)辅导员在教学方面能够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2)辅导员在学生管理方面,能够熟练掌握学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能够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出合理的规划和措施;(3)辅导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同事、学生和家长等合作开展工作,以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助理辅导员工作职责与考核管理办法
助理辅导员工作职责与考核管理办法一、助理辅导员工作职责1.学生管理:协助辅导员管理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和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学生行为问题,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
2.学生指导:根据学生的需求和问题,提供个别和集体的学习指导,包括学习方法、时间管理、职业规划等。
3.活动组织:策划和组织学生活动,如班级会议、主题讲座、志愿服务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4.学生关系建设:促进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良好关系,解决学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5.档案管理:负责学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更新,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6.辅导员协助:积极参与和协助辅导员的工作,完成辅导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了保证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和推动其个人成长,制定以下考核管理办法:1.考核指标:将助理辅导员的工作分为学生管理、学生指导、活动组织、学生关系建设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工作指标。
2.任务量和质量:评估助理辅导员完成的任务量和任务质量,包括活动组织的效果、学生指导的结果等。
3.绩效评定:根据工作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将助理辅导员的绩效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级。
4.日常考核:辅导员定期对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了解其工作进展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反馈。
5.自我评估:助理辅导员需要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6.培训与发展:为助理辅导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其个人能力和专业素养。
7.奖励与激励:根据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8.监督与考核:辅导员对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其工作符合学校要求和辅导员工作计划。
以上是助理辅导员工作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助理辅导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还应根据具体学校和学生工作的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以适应不同学校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级考核办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级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治理,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辅导员助理的要紧工作职责: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治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养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进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把握学生的差不多情形、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治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体会,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爱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固。
8、完成学生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第四条依照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形,各系依照需要配备辅导员助理,分别担任一年级教学班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每学年初开始同意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截了当向系提出申请,或由系部、团委、团支部举荐,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
第六条选聘对象: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
第七条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决,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
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和谐和治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辅导员考核办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几项固定的辅导员考核内容。
1、所带班级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一次性未通过率,计算方法:(期末考试科目一次
性未通过人次/考试科目总人次)*100%
2、到课率,计算方法:(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学期平均到课率:(各
月到课率相加/月数)*100%
注:如有请假(事假、病假等)视同缺课,毕业班有申请免听(教务处有备案)者可在班级总人数中减去。
3、学期欠费率:计算方法:(所带班级实际欠费总金额/所带班级应缴总金额)
*100%
4、等级考试通过率,外语等级通过率、计算机等级通过率、专业技能证通过率
分别计算。
计算方法:(通过人数/总人数)*100%
5、月到宿舍次数,要到宿管处作登记(除自己所住宿舍楼),每月不低于8次。
所带班级宿舍违纪次数(包括偷电、用高功率电器、喝酒、晚归、破坏公共财产、打麻将、大声吵闹等等),数据由宿管科提供或检查宿舍登记时记录。
6、班会,每学期一个班级不低于2次,做好班会会议记录备案。
7、与家长沟通次数,并做好相关记录(时间、地点和沟通内容、结果)。
8、与学生谈心次数,并做好相关记录(时间、地点和沟通内容、结果)。
辅导员等级考核标准
辅导员考核评级标准一、指导思想辅导员是履行高等学校学生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本考核标准依据教育部文件《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印发的规定为主体,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制定而成,目的为给出相对完善的辅导员考核机制、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出路径和方向、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等。
二、辅导员等级设置设置四个辅导员等级:一级:见习辅导员二级:初级辅导员三级:中级辅导员四级:高级辅导员三、评定办法辅导员等级评定每学期一次,以工作年限、上期带班效果、现有职业职格证为基础,从常规工作、执行能力、工作创新、自身建设、应急事件处理五个方面,依据事实情况,以科室初评、院委会终审,逐级晋升为原则进行评定。
四、评定细则见习辅导员:1.在本校教龄不满1年,且在本校初次担任辅导员者。
2.辅导员常规工作不熟练,专业情况了解较浅。
3.学生问题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应急事件处理等知晓方法但不熟练,对班级情况感知迟缓。
4.班级考试过关率、考证报考率、班级凝聚力、学院及社团活动参与度等低于平均值(横向、纵向评比)。
5.只具备初级的辅导员理论知识储备或者证书。
初级辅导员:1.担任辅导员1年以上3年以下,或完整带过1届学生。
2.辅导员常规工作较为熟练,能较清晰解释出专业情况、专业培养计划、专业前景。
3.能较熟练完成对学生问题、心理健康教育、应急事件处理等,能有技巧、迅速培养起班级小助手,对班级、典型学生情况有较强的反应力,对工作时间节点有大致认识,数据较准确。
4.班级考试过关率、考证报考率、班级凝聚力、学院及社团活动参与度等与平均值持平(横向、纵向评比)。
5.具备初级的辅导员理论知识储备或者证书,并能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总结,能主动关注国家教育政策且更深层次学习相关理论知识。
中级辅导员:1.担任辅导员3年以上5年以下,或完整带过2届学生。
2.辅导员常规工作已经很熟练,了解班级情况,能清晰解释出专业情况、专业培养计划、专业前景等,且能灵活应变与家长、学生沟通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对工作时间节点有较强认识,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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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根据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系根据需要配备辅导员助理,分别担任一年级教学班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每学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系提出申请,或由系部、团委、团支部推荐,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
第六条选聘对象: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
第七条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
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八条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生处牵头,按《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的个人志愿安排到系参加选拔,各系人员选拔由系具体组织,各系确定人选后报学生处审批。
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月要进行月考核,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月考核安排在每月27-30日,考核时要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附二)。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三),考核部门加具意见后交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辅导员助理应关心时事,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学生处和系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十四条每学年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学生处按一定比例对辅导员助理进行年度评优,评选出年度优秀辅导员助理并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按优、良、中等次记8、6、4分。
第十六条辅导员助理在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在就业推荐中,在同等条件下,辅导员助理优先评选和优先推荐。
第十七条聘任期内如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因工作表现原因,系应向学生处提出建议解除其聘约,待学生处核准后方可辞退,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十八条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助理岗位,应向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和学生处同意后方可正式离岗,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生处。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一: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年月日
注:1、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2、报名地点:
附二: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
考核时间:201 年月日填表时间:201 年月日
表可在
学生处
网下载
专区下
载,用
人单位
(考核
部门)
上网下
载并发
给学生
填写,
用人单
位(考
核部
门)加具意见后,于每月的28日—29日交学生处汇总。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
考核对象:考核部门:时间:年月日
说明: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或以上,90以下为良好;60分或以上,74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