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理辅导员的选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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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选拔标准

助教选拔标准

助教的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学历和资历条件:通常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助教职务的年限。

3. 外语条件: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4.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任现职期间,每年授课60课时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协助讲授课程部分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学校和学科领域有所不同,建议查阅相关文件或与学校教务部门联系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辅导员助理制度

辅导员助理制度

辅导员助理制度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为了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骨干的表率引领作用,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新生班级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制定《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

一、辅导员助理选拔条件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我系优秀的三年级学生,热爱学生工作,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专业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奖、助学金,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引导新生正确、高效地进行专业学习。

4.担任学生会、团总支、社团或班级主要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熟悉学生身心特点,能全面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助工作。

5.坚决执行学院和系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及时掌握新生动态,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并能及时与辅导员做好联系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能积极引导新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二、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辅导员助理的基本职责是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的班级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习顾问工作和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一)开学初期基本工作1.新生报到期间1)报到前协助辅导员做好准备工作,随时了解本班同学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

2)报到当天负责接待家长与新生,并且要主动向他们介绍校园、院系及本专业的一些基本情况。

3)按照系部要求向新生介绍入学后各项基本活动安排,督促新生按照学院及系部的统一安排行动。

4)及时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有效、畅通的联系办法,及时将新生的各种问题向辅导员反映。

2.新生入学教育期间1) 统一按照学院以及系部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活动中的组织工作。

2) 积极主动地走访新生宿舍,了解有关思想动态,解决一些生活与思想上的问题;主动了解新生的特长、爱好和特点。

3) 组织班级活动,增进新生之间的了解及班级的团结,并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

新生班主任及助理选拔方案

新生班主任及助理选拔方案

机械与远在工程学院2011级新生班主任及辅导员助理选拔方案为保证我院迎接2011级新生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工作之需,制订2011级新生班主任及助理选拔方案。

一、选拔原则:公平民主、择优选拔。

二、选拔对象:我院本科2009级学生三、选拔条件:1、政治觉悟高,理论知识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起模范带头作用;2、严于律己。

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3、有良好的交际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30%或班级前10名;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主动热情,甘于奉献,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6、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得同学,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1)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2)曾担任过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班级团支书、班长等职务;3)曾获得校、院各类荣誉称号,尤其是专业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表彰;四、选拔方法及程序:1、公布方案。

由院团委公布拟聘班主任以及辅导员助理情况;2、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选拔工作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后确定选拔候选人;3、选拔方式:由院学工组对其候选人进行面试选拔;4、组织考察、决定人选。

根据选拔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经过组织考察,择优确定班主任助理名单,公示后聘用。

五、工作时间安排:1、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公布班主任助理选拔实施方案;个人自荐,并上交申请书(不少于1000字);2、选拔阶段(6月23日—6月27日);经选拔工作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选拔侯选人;3、公示阶段(6月27日-7月1日):公示拟聘班主任助理名单;4、当选人培训阶段(8月26日-8月31日):由学院领导进行集中培训。

六、组织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工组相关人员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负责新生班主任助理的选拔工作。

辅导员助理制度

辅导员助理制度

辅导员助理制度随着高校教育管理方式的改变和大学生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学校类辅导员工作被寄予了越来越多的期望。

然而,随着高校人才培养规模的不断扩大,单纯依靠少量辅导员的力量无法完全满足学生的需求,因此,对于学校辅导员工作的细化与规范已成为当前教育管理的重要议题。

针对目前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的形势,建立辅导员助理制度,为提高学校辅导员工作效率,推进学生个人成长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辅导员助理制度的内涵辅导员助理制度是指在现有辅导员体系之外增加辅导员助理团队的管理模式。

辅导员助理是由学校选拔的在校学生担任,是学校辅导员的协助工作人员。

他们的工作职责是通过活动策划与实施、服务管理等方式,协助辅导员完成学生学习与生活方面的辅导工作。

辅导员助理既是辅导员工作的延伸,同时也是对辅导员工作的补充。

辅导员助理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学生辅导工作,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贴心的服务。

辅导员可以通过分配工作任务、针对性的培训以及及时反馈等手段,发掘辅导员助理的潜力并激发其创造性和创新意识。

二、辅导员助理制度的意义(一)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人口结构日趋年轻化,学生数量大幅度增长,而高校辅导员人数有限,几乎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此时,建立辅导员助理制度,不仅可以降低辅导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另外一种获得帮助的途径,满足我们针对不同学生个性需求而开展多样化服务的目标。

(二)激发学生活力,增强个人发展高校学生是人生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此时所养成的习惯有可能影响未来的人生轨迹。

辅导员助理不仅是学生生活的帮手,还是一种榜样、鞭策和动力,能够在他们通过参与服务实践中认识自我,锤炼自我,提高综合能力和素养水平,激发活力,增强个人发展,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促进大学生的自我实现和价值观建设在与辅导员助理的互动中,学生不仅得到了物质上的帮助,同时也收获了精神上的大丰收,感受到了服务他人的快乐和成就感,心灵因此得到滋养,这使得学生的生命历程充满了深刻的人文关怀,引导学生认真思考自己的价值观,明确目标方向,实现自我價值發展。

新生辅导员助理选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新生辅导员助理选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附件三:
新生辅导员助理选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优良,学生党员优先。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管理、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做好本科迎新、入学教育和新生军训等工作,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2、协助辅导员组织开展各类理论学习活动,引导新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3、协助辅导员参与新生班级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学术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协助辅导员做好各类学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如党建、资助等工作。

5、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和学校有关精神。

6、做好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AA学院助理辅导员管理办法

AA学院助理辅导员管理办法

AA学院助理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低年级学生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学生工作队伍结构,同时为我院学生党员提供更多锻炼机会和服务平台,做好学生助理辅导员的选拔聘用与管理工作,促进我院学生工作的更好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助理辅导员是学院为每届新生所在年级配备的协助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从事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益友。

第三条学院根据本办法实施助理辅导员的选配、管理、考核和评比。

第二章助理辅导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助理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素养。

(二)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三)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五)担任过学生会干部或班团主要干部,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一般应为大三在读学生党员,大二优秀学生党员符合条件者亦可。

第三章助理辅导员的选拔与配备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学院为新生年级配备必要的辅导员,基本程序是:符合条件的党员按我院学生党总支要求进行个人自荐,并填写《AA学院助理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产生初选名单。

经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由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核,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批准录用。

第六条助理辅导员参与管理的具体班级由学院确定,根据考核成绩,拟聘人数按照1:1.2比例择优将人员名单报党组织研究,最后按拟用人数确定人选。

每个新生班级配备助理辅导员1名。

第七条助理辅导员的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聘期内其所管理的班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章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第八条助理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一)协助班主任对学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深入学生,深入班级,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协助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协助做好重点学生的转化工作;同时,应积极配合院学生党支部做好基础党务工作。

学校辅导员选拔聘用制度

学校辅导员选拔聘用制度

学校辅导员选拔聘用制度1.背景辅导员在学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辅导员的选拔和聘用公正、科学、合理,制定学校辅导员选拔聘用制度是必要的。

2.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辅导员选拔和聘用的公正性、透明度和专业性,以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辅导服务。

3.内容3.1 辅导员招聘条件拥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辅导员工作所需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2 辅导员选拔程序学校将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发布招聘广告并接收申请;根据招聘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组织面试并进行综合评价,包括面试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拟任辅导员人选;经过必要审查和批准程序后,正式聘用辅导员。

3.3 聘用合同和待遇聘用合同将明确辅导员的职责、权益和待遇;辅导员将享受与其岗位职责和职称相匹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学校将为辅导员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提升其专业技能和能力。

4.责任和监督4.1 学校责任学校负责制定和实施辅导员选拔聘用制度;学校应公开透明地组织辅导员的招聘、评价和聘用过程;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处理辅导员招聘中的问题和投诉。

4.2 辅导员责任辅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辅导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辅导员应接受学校的监督和评价。

5.变更和修订本制度的变更和修订应经过学校的相应程序批准,并及时向辅导员和学校职工公示。

6.基本原则辅导员选拔聘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公正: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专业:依据岗位要求,确保辅导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透明:招聘和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信息充分发布。

以上为学校辅导员选拔聘用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为辅导员员工队伍的建设提供指导和保障。

浙江财经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条例

浙江财经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条例

浙江财经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条例(试行)为适应我校实行完全学分制的新形势和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更好地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生新生中实行辅导员助理制度。

一、选聘条件和应聘程序1. 辅导员助理选聘条件(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全日制在校生,要求三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当中的优秀学生,二年级本科生当中的特别优秀学生。

(3)、熟悉学校的相关政策,愿为学校学生工作服务。

(4)、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且具备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从事过学生工作,积累较为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

(6)、能够入住新生寝室,服从学校的安排,同时兼任新生班主任助理。

(7)、同等条件下家庭生活困难者优先考虑。

2、辅导员助理应聘程序(1)、成立选聘小组。

由党委学工部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确定人员,组成选聘小组,负责选聘各项事宜。

(2)、发布选聘通知。

党委学工部以通知形式发布岗位数量、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选聘信息,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接受学生的咨询和应聘。

(3)、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

自荐学生可登陆思政网下载《浙江财经学院辅导员助理聘用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组织推荐的学生在表格相关栏目中标明组织推荐),上交到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后,报选聘小组。

(4)、考察评议。

选聘小组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5)、结果公示。

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6)、聘任方式。

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将举行浙江财经学院辅导员助理聘任仪式,颁发证书。

(7)、续聘工作。

辅导员助理年度考核总评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党委学工部和各二级学院考察后可予以续聘。

二、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1、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新生做出表率,在学习、生活等方面主动地引导、照顾新生。

2、协助带班辅导员和入住公寓辅导员做好工作,入住公寓辅导员不在时,能履行入住公寓辅导员的相关职责。

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学院辅导员助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院教育及管理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规范辅导员学生助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助理是辅导员的助手,是学生参与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辅导员助理的配备和选聘第三条辅导员助理应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选聘,原则上每学年一聘,每位辅导员可配备1名辅导员助理。

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认同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支持我院的各项管理措施,拥护我院的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

(三)能够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五)学风和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在四个课堂的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聘任程序: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由各专业负责。

(一)成立选聘小组。

具体工作由各专业辅导员负责。

(三)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

如实填写《国际学院辅导员助理聘用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察评议。

选聘小组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岗前培训。

各专业组织对新聘辅导员学生助理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结果公示。

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聘任方式。

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各专业将具体名单上报学工办备案,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任书,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年。

第三章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第六条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一)辅导员助理在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三)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掌握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四)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明德教育、劳动教育、创业教育等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关于助理辅导员的选拔制度

关于助理辅导员的选拔制度

关于助理辅导员的选拔制度一“助理辅导员制”的基本内容“助理辅导员制”即在高年级学生中挑选适当的优秀学生,协助辅导员管理学生工作,担任低年级学生学长,采用一个辅导员助理对应一个班级固定联系的制度,给新生提供一个固定的寻求帮助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一定问题。

助理辅导员本着对新生的关爱和责任心,深入新生生活,与新生建立起融洽、亲密、互相信任的关系。

在学习、生活、情感上,助理辅导员尽己所能给予新生适当的引导和帮助,为他们提供最大的心理支持,给他们一种身处大家庭中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成为“积极、健康、文明、朝气”的大学生。

二“助理辅导员制”的目的1、在师生之间及学生高低年级之间的互动中完成学长前辈们对后辈们潜移默化的影响,传承学校文化,增进新老学生的友谊,使新生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并对学长以及学弟学妹们起到督促自己不断奋发向上的作用,使整个学校的学生凝聚成一个整体。

2、培养本校同学服务热忱,加强人际关系处理与协调精神,辅导员助理们积极投身于工作中,一方面使自己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另一方面使自己的劳动和工作能为同学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表率,从而使自己在实践中真正达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最终促进自己的全面发展。

三“助理辅导员制”的实施办法1、“助理辅导员制”中,助理辅导员的基本条件(1)大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助理辅导员(党员和学生干部可优先考虑),同时要求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为新生服务的意识“替新生想事,为新生办事,教新生做事”。

(2)作为助理辅导员制中的助理辅导员,平时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以身作则,成为师弟师妹们在学习、生活、道德行为、社交礼仪等方面的楷模。

(3)助理辅导员应关心、爱护、尊重所联系的学生,随时接受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咨询并提供合理建议和可能的帮助,同时调解所联系学生之间的各种纠纷,对所联系学生有经常的见面交流和指导。

2、“助理辅导员制”的具体计划(1)跨届指导,二年级学生带一年级学生,时间暂定为二个学期。

XX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条例【模板】

XX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条例【模板】

**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条例(试行)一、选配辅导员助理的指导思想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宽学生工作的新思路,切实加强并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校党字【2003】38号文件),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每个专业年级可选配一名辅导员助理。

二、辅导员助理的选任及组织管理第三条辅导员助理必须从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干部中选拔。

其条件是德、智、体、能综合测评总积分位于班级前三分之一左右,担任班、团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遴选由学院学生部负责。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在组织上受学院学生部的领导,在工作上接受年级(专业)辅导员的指导。

第六条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年。

对违纪或工作不称职者,学院学生部应予以及时撤换,收回聘书。

三、辅导员助理的职责和任务第七条辅导员助理要按照学院学生部对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与年级(专业)辅导员的联系和信息传递工作。

第八条积极主动地接受学院学生部和辅导员的培养、指导、管理和考评。

第九条协助辅导员认真指导所在班级的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广泛地与班级同学交流思想,做好班级同学的选课辅导及专业学习方法的指导工作;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开展好双休日、节假日的第二课堂活动。

第十条利用课余及休闲时间深入到学生中去,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并负责地向辅导员和学院学生部反映同学们学习、生活及其它方面的合理要求。

四、辅导员助理的考核及待遇第十一条学院学生部负责对辅导员助理进行考核,考核材料进入学生档案。

每学期结束前,辅导员助理应向学院学生部递交一份工作小结,同时附有辅导员的考评意见。

第十二条对尽职尽责的辅导员助理,学院按月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十三条工作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学生工作中有创见者,学院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在毕业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录用。

第十四条本条例由学院学生部负责解释。

高校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的选拔与培养

高校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的选拔与培养

高校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的选拔与培养高校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在新生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也是新生们学习生活中的榜样,充分体现了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发展理念。

辅导员助理的水平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生班级的建设与发展。

本文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从辅导员助理工作的现实意义、辅导员助理的选拔及培养工作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标签:辅导员助理;选拔;培养一、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工作的现实意义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的角色具有多样性,是协助辅导员管理班级的得力助手,是新生们学习生活的好榜样,是自我提升的实践平台。

1.协助管理班级,减轻辅导员工作压力辅导员助理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补充力量,是辅导员开展各项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他能配合辅导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学生工作,把学院的各项育人工作转化到学生的行动上,深化学院的教育培养效果。

[1]在一定程度上,辅导员助理分担了辅导员在新生班级管理过程中的很多工作,减轻了辅导员的工作压力。

2.引领思想教育,树立先进模范作用高校辅导员助理都是经过层层选拔出来的优秀学生代表,他们基本都是学生干部或者是学生党员,他们自身各方面的表现、素质和能力都是值得大家推崇和学习的。

在带班过程中,辅导员助理的人格魅力、言行举止在班级同学中潜移默化地产生影响,在创建良好班风、学风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3.锻炼自身能力,提升综合素质辅导员助理工作是学生自我锻炼、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平台。

在工作过程中,辅导员助理不断展示自己能力的同时,也会发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不断去完善自己,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的选拔1.政治要求辅导员助理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等,起到了教育主体的作用。

[2]辅导员助理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组织保持一致,努力做新生们入党教育的启蒙者和带头人,引领思想教育。

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3篇)

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辅导员助理队伍建设,提高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辅导员助理(以下简称“辅导员助理”)是在学生辅导员指导下,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重要助手。

辅导员助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从领导,服务学生;2. 严谨治学,勤奋工作;3. 团结协作,共同进步;4. 实事求是,公正无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辅导员助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主要职责:1. 协助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包括班级建设、宿舍管理、学籍管理、奖惩管理等;3. 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4.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5. 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文体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6. 协助辅导员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7. 完成辅导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分工:1. 根据辅导员助理的个人特长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工;2. 辅导员助理应熟悉自己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3. 辅导员助理之间应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选聘与培训第六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的在校学生;2.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5.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七条辅导员助理的培训:1. 学校定期组织辅导员助理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2. 辅导员助理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3. 辅导员助理应主动向辅导员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八条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考核:1. 学校设立辅导员助理考核小组,负责辅导员助理的考核工作;2.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3. 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助理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班主任助理选拔方案

班主任助理选拔方案

班主任助理选拔方案一、背景介绍班主任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承担着班级管理、学生教育和家校沟通等多项工作。

为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选拔一批优秀的班主任助理成为了必要的举措。

本方案旨在明确班主任助理选拔的目标、原则和步骤,以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选拔目标1.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质量:班主任助理是班主任工作的得力助手,通过选拔优秀的班主任助理,能够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效率和学生管理的质量。

2.培养班主任潜力:选拔过程中,注重挖掘具备班主任潜质的学生,为他们提供锻炼和成长的机会,从而培养出更多的优秀班主任。

3.强化学生的责任感和领导能力:通过选拔班主任助理,能够激发学生的责任感和领导潜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能力。

三、选拔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选拔过程要公开,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参加竞选。

在评选过程中,要实行公正的评选标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竞争。

2.以德为先:候选人应具备优秀的品德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以身作则,为他人树立榜样。

3.以能为本:候选人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班级事务和辅助班主任工作。

4.综合考量: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应该得到考虑,包括学习成绩、品行表现、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四、选拔步骤1.宣传报名:学校要通过班级通知、学校网站等途径宣传班主任助理的选拔活动,并公布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选拔条件:规定班主任助理的基本条件,包括学习成绩、品行表现、集体荣誉等方面的要求,并公示到学生中,以便学生了解和筛选。

3.候选人自荐:学生根据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自愿报名参加班主任助理的竞选,填写个人简历和竞选意向书,提交给指定的老师。

4.学生自评:候选人提交书面的个人自评材料,说明参加班主任助理竞选的目的、意义和个人优势。

5.面试筛选:根据候选人的个人自评材料,组织面试环节,由德育组和年级领导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2

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2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辅导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设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辅导员助理是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同时,辅导员助理岗位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1. 辅导员助理从学生党员中选聘2. 辅导员助理从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的学生党员中挑选。

3.辅导员助理应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老师、同学服务,行为端正;4. 辅导员助理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5.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聘任:1.辅导员助理原则上按照1:100的比例进行聘任,学生人数少于200的学院聘任不超过2个,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增减。

2.辅导员助理实行聘任制度,每学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由各学院进行选拔审核,确定人选。

最后由学校统一进行聘任、备案,并授予聘任书。

3.辅导员助理聘期一年;第三章辅导员助理的职责第六条辅导员助理的职责:1.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思想教育、学生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2.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同学思想动态,促进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协助辅导员老师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3.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等活动。

4.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

第四章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求第七条辅导员助理工作要求:辅导员助理的工作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两部分。

自动化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及选拔考核办法

自动化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及选拔考核办法

自动化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及选拔考核办法辅导员助理制度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为进一步发挥自动化学院辅导员助理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明确辅导员助理的职责和选拔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一、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1.辅导员助理在学院党总支和辅导员指导下展开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辅导员助理要经常深入学生之中,与学生谈话,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班级情况,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

要及时发现违纪苗头,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防止违纪现象发生。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反馈信息,做好疏导工作,平息或制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班委、团支书工作进行指导,坚持每周开一次例会,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布置。

4.结合实际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专业思想,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了解学生各科学习情况。

5.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辅导员提供参考意见。

6.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团活动。

参加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7.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学生工作。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1、选拔时间:每年6月2、选拔对象:大二、大三学生。

3、选拔条件:①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具有很强的责任心,热爱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

②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专业前50%。

③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具有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较强的亲和力。

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抗压能力。

⑤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曾协助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1.申请辅导员助理的同学,需填写《自动化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并在规定日期内交到学院。

2.面试分为两个阶段,述职阶段和答题阶段。

辅导员助理制的实施办法

辅导员助理制的实施办法

素质导师助理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我校成功素质教育理念,给予学生更多的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让学生参与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特在高年级学生中选拔一批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素质导师助理”,协助素质导师做好各项工作,使学生工作能更上一层楼。

一、学生助理素质导师的基本要求(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无补考、重修课程,身心健康,能胜任学生管理工作。

(三)热心素质导师助理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踏实,严以律己,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无私奉献精神。

(四)深入学习领会我校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做好成功素质教育的实践工作。

二、学生助理素质导师的产生与配备(一)学生助理素质导师在全院高年级学生中公开招聘,由个人书面申请,院学生工作部考察确定并张榜公布。

(二)每个学生班配备两名学生助理素质导师,聘期为一学期。

(三)确定的助理素质导师由学校统一发放聘书,实施统一管理。

(四)助理素质导师上岗前要经过学校学工处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

(五)对于优秀的助理素质导师可以连任。

三、学生助理素质导师的主要职责(一)在学工处和学院领导下,协助素质导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协助素质导师,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并能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

认真指导班级开展各学习实践等活动。

(三)与素质导师一起,做好学生常规管理工作。

组织好学生的校规校纪教育、毕业就业教育;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好学生奖惩工作的记载。

对学生的奖惩、参加党校培训等工作提出意见,并报素质导师处。

(四)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协助素质导师认真组织班级各项校园文化建设,定期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团组织生活会等。

辅导员助理选举方案

辅导员助理选举方案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系
2019级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辅导员助理选举方案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多途径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同时也为广大同学提供锻炼能力、展示创造力的平台,轨道交通系2019级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拟招聘辅导员助理1名。

第二条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完成一般性质的文字处理、材料撰写工作;熟悉辅导员所带班级各班每名班级学生干部的基本情况,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忠于职守,服从安排,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专业群工作出谋划策;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诚实正直,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仔细留心同学们的言行,对校院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提醒,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同学们的情况。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选举时间定于2019-2020学年度(上)第十周进行,选举不分民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凡班级学生均有辅导员助理职务的选举权(包括已任职班级学生干部或其它组织的学生干部)。

第四条辅导员助理选举办法及规则、辞职、罢免和补选细则同《轨道交通系2019级班级学生干部选举方案》。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除协助辅导员开展班级行政管理工作外,需要协助完成学生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基本工作任务,非班级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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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理辅导员的选拔制度
一“助理辅导员制”的基本内容
“助理辅导员制”即在高年级学生中挑选适当的优秀学生,协助辅导员管理学生工作,担任低年级学生学长,采用一个辅导员助理对应一个班级固定联系的制度,给新生提供一个固定的寻求帮助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一定问题。

助理辅导员本着对新生的关爱和责任心,深入新生生活,与新生建立起融洽、亲密、互相信任的关系。

在学习、生活、情感上,助理辅导员尽己所能给予新生适当的引导和帮助,为他们提供最大的心理支持,给他们一种身处大家庭中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成为“积极、健康、文明、朝气”的大学生。

二“助理辅导员制”的目的
1、在师生之间及学生高低年级之间的互动中完成学长前辈们对后辈们潜移默化的影响,传承学校文化,增进新老学生的友谊,使新生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并对学长以及学弟学妹们起到督促自己不断奋发向上的作用,使整个学校的学生凝聚成一个整体。

2、培养本校同学服务热忱,加强人际关系处理与协调精神,辅导员助理们积极投身于工作中,一方面使自己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另一方面使自己的劳动和工作能为同学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表率,从而使自己在实践中真正达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最终促进自己的全面发展。

三“助理辅导员制”的实施办法
1、“助理辅导员制”中,助理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助理辅导员(党员和学生干部可优先考虑),同时要求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为新生服务的意识“替新生想事,为新生办事,教新生做事”。

(2)作为助理辅导员制中的助理辅导员,平时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以身作则,成为师弟师妹们在学习、生活、道德行为、社交礼仪等方面的楷模。

(3)助理辅导员应关心、爱护、尊重所联系的学生,随时接受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咨询并提供合理建议和可能的帮助,同时调解所联系学生之间的各种纠纷,对所联系学生有经常的见面交流和指导。

2、“助理辅导员制”的具体计划
(1)跨届指导,二年级学生带一年级学生,时间暂定为二个学期。

(2)一个助理辅导员对应一个低年级学生班级。

(3)新生入学军训期间协助辅导员,让学弟妹尽快适应环境,及时解决新生生活上的难题,为营造一个温馨互助的大家庭。

(4)助理辅导员每周至少要到所联系学生寝室一次,每周用1-2小时和低年级学生交流,讨论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

同时,在学弟妹遇到困难时能适当给予帮助。

(5)助理辅导员要指导低年级学生专业学科问题及课外阅读。

(6)有机会或有可能的话,助理辅导员可以让低年级学生参加自己正在做的课题。

(7)助理辅导员和所联系的低年级学生之间应该是朋友的关系,不是领导的关系;不仅要有正式的交流,更重要的是在平时的生活中的交流。

3、助理辅导员的选拔及实施等
(1)符合条件的二年级同学自愿报名,由辅导员统一汇总,经学院团委选拔后,于新生报到时开始工作。

(2)学校给每位助理辅导员颁发聘书。

(3)助理辅导员的日常工作接受低年级学生和系学生工作组的检查和监督,对工作不力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助理辅导员资格并收回聘书。

(4)学校每学年根据各位助理辅导员工作情况,评选优秀助理辅导员予以表彰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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