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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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04•【字号】冀政办字〔2015〕144号•【施行日期】2015.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针对日常监管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安全操作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本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计划,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优化工作程序,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完成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到2020年,所有行业都要有行业和技术标准支撑安全监管。

(二)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要围绕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每年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监管的具体对策。

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原因,对照查找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监管执法制度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提出加强监管执法的对策措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和修订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全省监管执法工作提供准确规范的政策依据。

二、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旨在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如下: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健康。

3. 诚信守法,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安全生产目标:1. 实现全年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2. 实现全年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 实现全年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4. 安全生产投入符合国家规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

2. 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工作机构(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2)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包括安全技术研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等。

(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安全生产信息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负责实施。

(3)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4)组织项目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法复习题(王金城)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法复习题(王金城)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法复习题(王金城)一、单选题:(10题)1、安全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B)安全隐患。

A.较大B.重大C.特别重大2、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自查隐患、(B)、自报隐患。

A.记录隐患B.治理隐患C.统计隐患3、(C)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熟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A.行业安全监管部门B.专项安全监管部门C.生产经营单位4、《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机构、责任人和(A),每周登录自查自报系统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情况录入上报。

A.信息员B.管理员C.安全员5、《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A)通过自查自报系统将(A)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网上进行填报。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通过自查自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A.每周、上周B.每月、上月C.每季、上一季6、《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亮灯警示制度,下述(C)不亮红灯。

A、每周未按规定登录、上报隐患的B、事故隐患到达整改期限未整改的C、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完毕,尚未投入生产的7、《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C)以及漏报、瞒报、谎报情况,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不诚信记录。

A.落实情况B.检查结果C.红灯警示情况8、企业应成立(C)担任组长,各车间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一般以安全管理部门为日常管理机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A.安全副总B.厂长C.主要负责人8、企业各部门、各车间(B)对本部门、本车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

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协〔2012〕29号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012〕26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制订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2012年10月16日附件: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评审活动,提高评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012〕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省安全监管局考核、公布,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活动,以及对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评审单位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活动应当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评审单位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评审单位确定与管理第六条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全监管局确定,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二、三级评审单位确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以在全省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和三级评审工作。

评审单位在开展评审工作时,应依法接受同级评审组织单位和被评审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行为记录;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四、有与相应评定标准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取得协会颁发聘书的评审专家;五、有不少于10名经协会培训,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资质的人员,其中专职评审员不少于5名;六、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企业形象,避免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行为和信息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信用认识及管理能力,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XXX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133号)、《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交办安监〔2017〕193号)、《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交政研发〔2018〕181号)、《XXX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二航法务〔2019〕4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信用,是指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和各类事业单位、协会、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有关机关和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能、进行考核评估中对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形成的基础信用、优良信用和不良信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是指有关机关和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信用进行评价后形成的信息,包括1公司安全生产基础信用信息、表彰类安全生产优良信用信息、惩戒处罚类安全生产不良信用信息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由公司总体负责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公司等三级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谁安全生产信用良好谁获奖励表彰,谁受安全生产信用惩戒谁负责信用修复”的要求分级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职责主要包括:一)负责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环境建设。

二)规范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守法经营、合规管理、诚信履约、维护安全生产基础信用,争创安全生产优良信用。

三)收集、分析安全生产信誉信息,重点关注与本部门业务亲昵关联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公示的公司安全生产信誉信息。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冀安监管办〔2016〕180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已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5日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所称企业,泛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材料、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和发放证书、牌匾;三级企业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和发放证书、牌匾。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包括自评、评审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完成创建并稳定运行半年以上,组织完成自评后,向相关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申请评审。

第六条企业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过程中,不得委托同一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既进行咨询服务又开展标准化评审。

通过咨询与评审分离,形成咨询单位与评审单位各负其责、互相制约的标准化评审工作模式。

第七条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明确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实现达标应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原规定执行。

标准化创建

标准化创建
这两个节点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关键,也是能否深化的关键,更是安 全生产标准化能否持续的关键问题,因此,应围绕这两个节点制定政策和 监督规定,形成约束机制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平稳和常态运行的重要基础。
主要特点
主要特点

管理方法的先进性
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P.Plan)、实施(D.Do)、检查 (C.Check)、改进(A.Act)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安全管理 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 态循环的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 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深化安全标准化几点意见
6、制定审核准则,提供审核指南 制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准则,为安监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提供审 核指南,使审核有法可依。 应包括:审核工作方案编制、文本合法性审核、现场审核程序、审核组 组成、审核组长的作用及职责、审核人员的行为准则、审核报告编制、审 核问题的整改及验证方式等。 规定审核的方法和方式,审核的原则是准确验证评审单位的评审报告的 准确性,合理性,与评审时的现状相符。 审核的方式可以与评审过程监督控制相结合。 审核专家必须对熟悉评审流程、掌握评定标准,建议审核专家的资格应 是担任过评审组长或评审企业不少于20家。 现场审核时应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87号 文)进行审核,必须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进行审核。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安全生产标准化讲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讲座

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基本规范》——主要特点

《基本规范》——一般要求

《基本规范》——核心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者关系图
政府
企业
验证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依靠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3.01•【字号】冀建法[2010]93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建法〔2010〕93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9年12月1日厅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二○一○年三月一日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管理,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本实施细则所称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建筑施工类企业总部。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冀政… 2022‟69 号 2022 年 8 月 30 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第 70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合用本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本单位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实施的依法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绩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总体责任;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四)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七) 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wei)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八)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 对重大危(wei)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十)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十一)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十二) 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三)及时发现、管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十四)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十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十六) 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邯郸市安全知识百题知识竞赛

邯郸市安全知识百题知识竞赛

邯郸市安全生产百题知识竞赛1、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A)。

A、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B、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C、安全责任重在落实2、201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人命关天,发展(B),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A、是第一要务B、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C、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3、习总书记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A)、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A、党政同责B、安全第一C、政府领导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A)。

A、主要责任B、主体责任C、次要责任5、实现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必须把提高职工的(B)放在首位,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达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A、文化水平B、安全素质C、身体素质6、《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指生产经营单位通过(A)的形式,向政府、职工及社会承诺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义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并主动接受监督。

A、公开承诺B、公开诚信C、诚信守法7、《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以下简称诚信等级)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审核、分类考评的原则,与(B)工作同步进行。

A、安全生产承诺制B、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C、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建设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B)制度。

A、改进B、淘汰C、保留9、“监督”既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也包括B()的监督。

A、国家相关部门B、社会力量C、企业安全管理部门10、生产安全事故的C()是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要求,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重点承诺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以下目标: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设备完好、环境整洁,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树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形象。

原则如下: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合法、合规。

2. 预防为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前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责任,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同参与,共同维护。

4.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 工作机构(1)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开展,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向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 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 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和诚信化,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诚信守则(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3)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私自更改;(4)如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协助整改;(5)如发现他人存在违规操作或者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6)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有序,不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7)不乱扔烟蒂,不在禁烟区吸烟,严禁使用明火;(8)严禁在机械设备运行时接近或触摸,不擅自修改设备参数;(9)不酒后驾驶、不吸食毒品,维护工作场所的清明和谐;(10)发生事故后,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隐瞒、不篡改、不掩饰。

2. 安全生产诚信评价(1)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诚信行为进行评价;(2)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3)对安全生产诚信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4)对安全生产诚信存在问题或者不良行为的员工进行惩处和教育。

3. 安全生产诚信监督(1)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监督机制,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2)加强对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的知晓和遵守;(3)设立监督投诉渠道,接受员工的举报和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依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四、制度执行企业相关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企业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自觉接受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监督。

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2)(一)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是指镇相关部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及“黑____”信息。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文件冀应急人〔2019〕50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现将《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厅人事培训处反馈。

请各市将此文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考试点等有关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魏景瑞*************(兼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2.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3月28日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细则。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对煤矿、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与安全培训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有关安全培训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培训的负责人承担安全培训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创新和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各类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指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政府、职工及社会承诺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义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并主动接受监督。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系统评估、综合评定、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所覆盖的各类企业。

第二章诚信等级评定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以下简称诚信等级)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审核、分类考评的原则,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同步进行。

第六条各级各有关部门按以下职责负责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一)各级安委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二)省有关部门负责中央驻冀企业、省属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

设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市属企业及其行政区域内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行业生产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其他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

第七条企业诚信等级参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

没有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行业,其诚信等级标准由该行业主管部门商安全监管、消防、公安交管、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第八条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开承诺。

企业通过向政府、社会公开承诺的方式,明确做到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达标;(二)企业自评。

企业根据承诺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8∶2加权进行自我评分;(三)分级评估。

有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按评定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对企业诚信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等级,并将结果报本级安委办审核;(四)抽查公示。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7.09•【字号】冀应急政法〔2019〕100号•【施行日期】2019.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应急政法〔2019〕100号各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省厅各有关处室(单位):《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7月3日第18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7月9日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评审和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煤矿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河北省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并保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执行。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和《河北省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冀安监管二〔2014〕33号)开展创建和考评。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1、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诚信管理制度是什么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三、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及执行制度四、安全文明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六、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七、施工机具进、退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八、安全检查制度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十一、安全目标考核奖罚制度十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十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十四、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十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十六、卫生保洁制度十七、不扰民措施十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十、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二十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十二、重要时节值班制度二十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二十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二十五、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二十六、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二十七、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2、如何强化和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安全诚信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承诺制度,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各类企业要明确安全承诺事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接受政府和职工监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不良信息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判定依据,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要求,明确“黑名单”管理的期限,直至隐患消除;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发布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是构筑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支撑平台。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指南,构建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信息标准规范;依托金安工程,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以组织机构代码和人员实名制为基础,以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部门之间、安全监管总局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之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之间关于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机制;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实施动态管理。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申请及自评报告等附件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申请及自评报告等附件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申请表申请企业:申请行业:申请等级:申请日期:年月日一、基本情况表二、企业概况三、企业诚信等级自评表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自评明细表五、其它事项表申请材料填报说明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申请行业”按行业分类填写,指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

2、“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管理状况、自上年度以来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有无特殊危险区域等情况。

3、“重大危险源资料”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

附件2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报告申请企业:评估单位:评估行业:评估性质:诚信等级:评估日期:年月日一、评估报告表二、评估员保密及公正性声明我们是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的评估员,为保证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的公正性与有效性,特做以下承诺:1、本人与受评估方在过去两年内不存在任何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以评估工作为己任,客观公正、严谨务实、清廉自律。

3、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正评估企业诚信等级,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标准。

5.除法律要求外,未经受评估方书面同意,对在评估工作中接触到的信息(包括受评估方的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资料),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受评估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此声明由评估组长在会议上宣读,并请受评估方盖章确认。

评估结束后随全部资料交评估组织机构。

三、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明细表四、评估附表附件3A级诚信企业审核表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说明:审核表后附A级诚信企业评估报告附件4需调整诚信等级企业统计报表说明:调整原因可加页- 17 -附件5B、C、D级诚信企业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18附件6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参考标准1920。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标准安全生产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标准安全生产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标准1、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及相关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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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创新和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各类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指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政府、职工及社会承诺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义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并主动接受监督。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系统评估、综合评定、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所覆盖的各类企业。

第二章诚信等级评定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以下简称诚信等级)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审核、分类考评的原则,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同步进行。

第六条各级各有关部门按以下职责负责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一)各级安委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二)省有关部门负责中央驻冀企业、省属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

设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市属企业及其行政区域内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行业生产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其他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

第七条企业诚信等级参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

没有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行业,其诚信等级标准由该行业主管部门商安全监管、消防、公安交管、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第八条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开承诺。

企业通过向政府、社会公开承诺的方式,明确做到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达标;(二)企业自评。

企业根据承诺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8∶2加权进行自我评分;(三)分级评估。

有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按评定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对企业诚信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等级,并将结果报本级安委办审核;(四)抽查公示。

各级安委办应将最后确定的企业诚信等级评估结果进行统一公示,对有异议的企业进行调查或组织审核后再确定诚信等级;(五)等级划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兑现安全生产承诺的诚信程度,按评分高低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为90分以上,B级为75至89分,C级为60至74分,D级为60分以下。

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行业,其达标得分的80%作为标准得分直接计入总分。

应开展而未开展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按C级或D级管理。

A级诚信等级企业需报省安委办审核确定。

第九条省安委办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企业诚信等级和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诚信等级管理第十条企业诚信等级有效期按以下规定确定:(一)A级企业有效期为3年,企业每年自评1次;(二)B级企业有效期为2年,企业每年自评1次;(三)C级企业有效期为1年。

第十一条企业诚信等级的级别调整按以下规定进行:(一)不参加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或未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企业,直接作为D 级企业管理(暂未列入安全生产诚信管理范围的企业除外);(二)发生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的企业,其诚信等级下调1级,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其诚信等级直接调为D级;(三)有效期内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其诚信等级下调1级;(四)对相关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行业主管和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可依据监督管理情况作出调整;(五)各有关部门每年组织督查组对已评估的企业按5%以上的比例进行抽查,以抽查结果确定企业诚信等级。

诚信等级需调整的,由原负责评估的部门确定,报本级安委办统一汇总,每季度公示1次。

第四章激励和限制政策第十二条安全监管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享受以下激励政策:1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审查)事项时开辟绿色通道并承诺限时办结;2在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标准化及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延续手续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监管部门不再进行现场审查;3日常监管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年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依法实行整改优先、免于处罚。

(二)对诚信等级为C级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每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三)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实施下列限制措施: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执法检查1次;2暂停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审批;3未整改达标前,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续手续;4不予出具安全生产资信证明。

第十三条发展改革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专项资金安排、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拟定和生产要素协调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二)对诚信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中,取消其各类奖项评选资格,取消其参与各级政府重点工程招投标资格,对其非安全措施类建设项目从严管理;(三)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取消其各类奖项评选资格,取消其参与各级政府重点工程招投标资格,对其非安全措施类建设项目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公安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

在申领车辆道路通行证时给予优先办理,简化办事流程,延长通行证有效期限;(二)对诚信等级为C级和D级的企业,在申领车辆道路通行证时从严把关,企业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毕的,不予办理。

在消防安全检查、火工品审批等事项上从严管理。

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暂停受理涉及安全改造以外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企业,经公安交管部门告知的,待隐患整改后方可申领车辆道路通行证。

第十五条国土资源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矿产资源开采、用地审批等事项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二)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矿山治理项目的公开竞买。

停止对其再生产用地审批及供应。

第十六条质监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以引导企业自主管理为主,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依法免于行政处罚;(二)对诚信等级为C级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三)对诚信等级为C级、D级的企业,取消其河北省名牌产品等各类质量奖项的申报资格。

第十七条工商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其申报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时予以优先考虑;(二)对诚信等级为C级和D级的企业,在其申报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时予以严格把关。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纳入企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考核指标体系。

按照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适当降低诚信等级为A级、B级企业缴费费率;适当提高诚信等级为C级、D级企业缴费费率。

第十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工业企业,在企业工业技改、行业准入和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二)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工业企业,不受理工业技改、行业准入和行业评先等工作;(三)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民爆企业,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申报和审核过程中给予优先支持;(四)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民爆企业,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其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时,对诚信等级为A级和B级的供应商,分别增加1 0和05的资信分;(二)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各级工会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优先参加市级以上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集体)、工人先锋号(班组)、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的评选;(二)对诚信等级为C级的企业,从严控制其参加以上称号的评选;(三)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取消其参加以上称号的评选资格,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

第二十二条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录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和银行授信挂钩,对企业形成联合奖惩机制。

第二十三条能源监管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在办理用电业务时提供优质个性化服务;(二)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强制执行电费担保制度,暂停电力增容扩容,强制执行电费分次结算(临时用电除外),按省政府有关规定采取停、限电措施。

第二十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河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中给予适当加分;(二)对诚信等级为C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其负责的建筑工地强化安全监管,增加检查执法频次;(三)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河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中给予适当减分,限制其参加招投标项目,本省单位暂停受理其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外省单位取消其在我省备案资格,取消其参加各类评优项目资格。

第二十五条交通运输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道路运输企业:1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在企业审验、确定经营范围、线路投标、线路审批(审核)、站级核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加分;2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道路运输企业,暂停其新增客运线路审批和参加客运线路招投标,暂停其新增货运、维修、驾培等业务的核准。

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危险品运输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和享受安全生产设备更新补助资金、技改贴息等优惠措施资格。

(二)港口和航运企业:1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港口企业,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或危险货物作业资质审验时,免于现场核查;2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港口企业,在办理危险货物作业申报时,严格现场核查。

(三)交通施工企业:1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对诚信等级为A级和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资信分。

对诚信等级为C级的企业适当减扣资信分;2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取消其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

第二十六条科技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待遇和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科技资金支持;(二)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待遇,不新安排科技计划项目,不给予科技资金支持,取消其参加科技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门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取消其参与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格。

第二十八条气象部门实施下列激励或限制措施:(一)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防雷施工企业,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延续过程中优先办理,可不进行现场考核;(二)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防雷施工企业,本省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严格安全检查,外省单位取消其在我省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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