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房产税(亿元)
房产税改革及对地方财政的影晌
平。随着房产税的开征 , 可以保证地方政府财源
的“ 细 水 长流 ”, 能 够 在 未 来一 定 时 期 内获 得 稳
免税住 房 面积 扣 除 。 即对 居 民 家庭新 购且 属 于
定而 充裕 的 收入 , 保 证政 府在 未 来有 足 够 的财 力 加 强投 资环 境建设 , 促进 辖 区未 来 经济社 会 的 平
( 二) 沪渝 两地试 点政 策的 比较 。 从 沪渝 两地 试 点 办法 中可 以看 出 , 重 庆是 对
从 而有 利 于土地 资 源的 合 理 利 用 和城 市 的 可持
续发展 。
高端住房 的房价 和 消 费加 以约 束 , 抑 制投 资性 需 求和 奢侈 性 需 求 , 征 税 主 要 是 依 据 面积 交 易单
体 系; 三是 包括各 种预 算外 收入 和 制度 外收 入 等
非正 式收入 。 房 产税 扩 围后 成 为地 方 财 政 收 入 中的 主体税 种 , 可 以降低 地 方政 府 对转 移性 收 入
面积 为起 征 点 , 税 率为 累进 税 率 , 房屋 价值 高、 人
均面积 大的房 产税 率 高。相 对 于重 庆 方案 而言 ,
价, 划定 档 次 , 再根 据 已划定 的档 次 , 逐 渐 调 高税 率 。而上 海 的方案 主要是 针对 新 增房 产 , 按 人 均
3 .完善 地 方政 府税 收体 系。现 行 的 地 方 财 政 收入 体 系中, 财 政 收 入 主要 来 自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上级政 的转移 性 支付 ; 二 是 独 立的 地方 税 收
高公 共资 源使 用效率 。 .
倔所 硒宪考 考2 0 1 3 年第2 1 期( 总第2 5 0 9 期)
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的通知
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的通知自1980年以来,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三次较大的改革。
这几次改革对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乐观性,保证财政收入增长,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进展,起了乐观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改革,经国务院同意,在"八五'期间,中心对部分地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
"分税制'方法如下:一、收入的划分。
分税制体制将各种收入划分为中心财政固定收入、地方财政固定收入、中心和地方财政共享收入。
(一)中心财政固定收入,包括关税和海关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烧油特殊税,特殊消费税,专项调整税,外资、合资海洋石油企业的工商统一税、所得税,烟酒提价专项收入,中心基建贷款归还本息收入,中心所属国营企业所得税、调整税、上缴利润和政策性亏损补贴,中心部门所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债务收入以及其他应属于中心的收入(详见附表)。
转变原来石油部、原电力部、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企业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70%部分作为中心财政固定收入的方法,将其并入一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中,实行新的中心和地方分成方法。
(二)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包括农牧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契税,奖金税,印花税,筵席税,农林特产税,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调整税、上缴利润和政策性亏损补贴,集体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和地方部门所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整税,国营企业工资调整税,地方基建贷款归还的本息收入,盐税,工商税收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详见附表)。
(三)中心和地方财政共享收入,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资源税。
共享比例分为两档,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中心和地方"二八'共享,其他地区一律实行"五五'共享。
房土两税数据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日益活跃,房地产税收(简称“房税”)和土地增值税(简称“土税”)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据分析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通过对房土两税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旨在揭示我国房土两税的现状、趋势和存在的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二、数据来源及分析范围本报告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财政部、税务局等官方渠道,涵盖了全国及部分省、市、自治区2010年至2020年的房土两税数据。
分析范围包括:1. 房税收入: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2. 土地市场交易情况:包括土地出让面积、出让价款、出让宗数等。
3. 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包括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销售额、销售价格等。
三、房土两税收入分析(一)总体收入情况从全国来看,房土两税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010年全国房土两税收入为1.47万亿元,到2020年增长至4.78万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5.6%。
其中,房产税收入从2010年的760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24万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21.2%;土地增值税收入从2010年的7100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3.54万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5.1%。
(二)地区分布情况房土两税收入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东部地区房土两税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比重较高,且增长较快;中部、西部地区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但增长速度较快。
具体来看:1. 东部地区: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为代表,房土两税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比重较高,且增长迅速。
其中,北京、上海两地房土两税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比重超过10%。
2. 中部地区:以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市为代表,房土两税收入增长迅速,但占比相对较低。
3. 西部地区:以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市为代表,房土两税收入增长迅速,但占比相对较低。
四、土地市场交易分析(一)土地出让面积近年来,全国土地出让面积呈现波动上升趋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锐,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问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189号)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
三、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关于林场中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房产税未来能成为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可靠来源吗
大项 目 (1 D 9 O7 ;中央财经大学 中财一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资助项 目 1J 7O 3 ) J [ 作者简介] 白彦锋 ( 96 ,男,河北新乐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教授 ,中国人 民大学中 17一) 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中央财 经大学财政学院王梦结 同学 、刘 畅同学对本 文亦有贡献 ,特此 致谢 !感谢 匿名评审人 提出 的修改建议 ,笔者 已
的主体税种的重任 。但考虑到近期亟须解决的房产
税征 税成 本 问题 和房 产 税 开征 后 的 中长 期 发 展 问 题 ,房产 税推 广过 程必 然 困难 重 重 ,从 而使 得地 方 财政 收入 无法 得 到充分 保 障 。 ( )近 期 阻碍—— 征 税 成 本 偏 高 ,税 收 收 入 一
经 济理 论与经 济 管理
2 1 年第 5 02 期
房 产 税 未 来 能 成 为 我 国地 方 财 政 收 入 的可 靠 来 源 吗
白彦锋
( 中央财 经 大学财政 学院 ,北京 10 8 ) 0 0 1
[ 提 要] 本文基于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异军突起 、畸形发展、房价高企 的民生背景 ,探讨 当前 的房产税 改革是 否能 够有 效调 控房地 产 市场 ,解 决房价 高 企 问题 ,纾解 民生 困局 ,最终 化解
方 税制 的长 期可 持续发 展
首 先 ,房 产税 作为 一种 财产税 ,与一般 的流 转 税 和所 得税相 比 ,在其 征收税 额 的确定 上 和其征 管 方 式上 都存在 着 复杂 的技术 问题 ,由此 导致 了高 昂 的评估 成本 和征 管成本 。对 于一 般 的所 得税 或者 流
转税 来 说 ,根 据 “ 收收人 一税 基 ×税 率 ” 的基 本 税
房产税征收对地方财政的影响研究
房产税征收对地方财政的影响研究摘要: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的征收方法还沿用1984年的规定,征收范围还仅限于对城市工业企业用房征收,但是,这一方案已不适合现今我国经济的发展。
因此,房产税需要进行适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改进。
同时,地方财政也存在许多问题,改进房产税对地方财政问题的解决也有一定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历年地方财政的各项税收收入对比,分析房产税的改进实施对地方财政的影响,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提出房产税改进的措施。
关键词房产税;地方财政前言在2011年,上海的房产税收入为73.6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0.77%,重庆的房产税收入为20.89亿元,占税收收入的0.25%;到2017年房产税试点之后,上海、重庆的房产税收入分别为203.68亿元和64.9亿元。
随着数值的增加,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不断增加,说明其对地方财政的的贡献还有很大的潜力。
1地方财政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地方财政在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从收入和支出来看,地方财政一直处于财政赤字的状态。
而进一步分析地方财政的收入问题,存在主体税种缺失的问题,“营改增”之后,营业税这一主要税种的取消,使地方财政收入缺少了主要的增长动力。
1.1收支不平衡从整体趋势来看,我国财政收入呈同比下降态势,具体表现为,中央财政收入持续降低,支出不断增加,同时,地方财政支出一直高于收入。
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都不断提高,虽然提高了居民的公共设施建设支出,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条件,但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以郑州市为例,从表1来看,近几年来,政府财政支出都远大于财政收入,在营改增之前,差距就已经显现出来。
例如,2012年,财政收入是6066488万元,而财政支出就达到了7006980万元,且差距也是在不断增加的。
1.2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税收是我国公共财政收入的核心内容,例如,2015年我国财政收入,当年税收收入达到699262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74%,而税收收入中,营业税作为主要税种,又占税收收入的37%。
对GDP与财政收入关系的研究(1)
对GDP与财政收入关系的研究在我国国民经济评价体系中,GDP和财政收入是两个最核心的指标。
作为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这两个指标之间从理论上看存在着必然的逻辑联系,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从不同时期和不同范围观察,又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这两个指标之间究竟存在哪些定量关系,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之间到底有哪些相互影响因素?这是各级政府、经济管理和研究部门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文利用历年的数据资料,对国家和地市两级的GDP与财政收入的总量规模、增长情况、比例关系和影响因素进行描述和分析,以寻求GDP和财政收入之间相互适应的增长程度和相对合理的比例界限,为在宏观层面上判断经济现象之间的数量关系作一些新的探索,为政府决策和经济管理提供参考。
一、对GDP与财政收入及其关系的理论阐述(一) GDP和财政收入的一般定义GDP:中文译名为国内生产总值(对地方核算范围来说,即为地区生产总值),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活动最终成果的总量指标。
是指一个国家(地区)辖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所新创造的价值,对于各产业部门来说,这部分新创造的价值称为增加值,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
财政收入: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货币收入,是整个国民收入中属于国家(政府)所有的部分,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几经变化,目前主要包括:各项税收、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以及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其中占主体地位的是税收收入。
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财政收入又划分为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后,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增值税的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94%部分、个人所得税中的利息所得税、利息所得税之外的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的部分及海洋石油资源税等。
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
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
由于房地产产业规模巨大,税基可观,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财源。
作为不动产税的一种,房地产税正是针对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征收的、税源税额稳定的税种,利用税收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成本,从长期来看也会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产生深远的调节作用,从而相应的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由房地产业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也快速增加,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收及房地产收费都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房产税的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因此该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地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收以及房地产收费所构成的各项收入,在地方财政中起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市县两级房地产已拥有相当规模,从长远来看,开征房地产税,可以成为地方的一种稳定的财源,有利于加快形成地方税收体系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除瑞典、印度尼西亚、挪威等少数国家把房地产保有税作为中央税或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之外,其他国家大部分都把房地产保有税作为地方税,并且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1)房地产税征收对财政收入的积极效应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已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
在各国房地产税制中,保有环节是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焦点所在,同时保有税占据房地产税制的主导地位。
而且,房地产保有税具有明显的地方税特点,因此,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征收,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普遍而言,发达国家的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都较高。
在房地产税制最为完善的美国,2008 年,财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45。
29%,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72。
34%,其中对房地产的征税是财产税的主要来源,约占财产税收入的75%,来自于居民住宅的约占50%。
,2001年美国财产税为2637亿美元,占地方政府收入的24%,占州与地方税收的29%,占地方税收的7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8.12.18
•【文号】财税[2008]152号
•【施行日期】2009.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产税,耕地占用税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税〔2008〕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五条同时废止。
二、关于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4年房产税征收细则
2024年房产税征收细则
将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民生需求做出相应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纳税主体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除了现有的住宅和商业用房外,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类型的房产纳入征税范围,如租赁住房、闲置房产等。
这样可以更加公平地分担财政负担,促使房产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
其次,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将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等级和用途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例如,位于繁华商业区的商业用房可能会被评估得更高,而位于郊区的居民住宅可能会被评估得较低。
这样可以更加精准地反映房产的实际价值,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征税水平。
第三,房产税的税率可能会进一步调整。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用途,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档次,以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发展需求。
此外,针对不同税率档次,可能会设置相应的减免政策,以促进住房供应和租赁市场的发展。
第四,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可能会更加灵活多样化。
现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或评估价值进行征收的方式可能会得到改进,采用更加科技化和便捷的征收手段,如通过移动支付、互联网平台等渠道进行在线缴纳房产税。
这样可以提高征收效率,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此外,为了加强征收管理和确保征税公平公正,2024年房产税征收细则还可能会引入更多的信息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加强对房产信息的管理和核查,确保纳税人的税款申报和缴纳情况真实准确。
总之,2024年房产税征收细则将围绕公平、科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征收制度,促进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稳定房地产市场,提供更好的民生保障。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猜测和推测,具体的细则还需要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宏观经济情况来制定。
资源税、房产税改革及对地方财政影响分析
锯衔 硒宪考 考2 0 1 3 年第2 1 期( 总第2 5 0 9 期)
表 1
序 号 税 目
资 源 税 改 革 前 后 税 率 对 比表
《 资 源 税 条 例 》规 定 的 单位税额 ( 幅度 )
8~3 0 吨
常见的应税项 目 应 税 产 品名 称
调 整后 税 率
亿元 , 同比增长 4 5 2 %; 2 0 1 0年 , 新 疆 共 计 征 收 油
矿藏 类 资源 , 目前 资 源 税 没 有 覆 盖 。 征 税 范 围 较 窄, 没 有 体 现 对 资 源 调 控 和 环 境 保 护 统 一 性 要 求, 也扭 曲 了赋 税 资 源 和非 税 资 源 的相 对 价 格
1
原 油
销售额 的 5 % ~1 0 %
2
3
天 然 气
焦煤
、
2~1 5元 / 千 立 方 米
0 . 3 ~5 吨
销售额 的 5 % ~1 0 %
8 ~2 0 贞 吨 吨;0 . 3 ~5
其 他 煤 炭
0 . 5 ~2 0 4 其 他非 金属 矿原 矿
算 简单 , 征管 便 利 , 但 仅 适 用 于 资 源 富饶 价 格 核 算困难、 生 产 成 本 少 的 自然 资 源 , 譬如土 地、 草 原、 森林 、 水资 源等 。此 次资源 税 调整 , 仅 对 原 油
和 天然气 采取 从价计 征 的方式 , 其 他 税 目仍 保 留
.
0 . 4 ~6 0 贞| /吨 ; 0 . 4 ~3 0 吨
7
盐
: 固体 盐 、 液体 盐
1 0 —6 0 员| /吨 2 ~ 1 0
房产税计税依据和注意要点
房产税计税依据和注意要点房产税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可能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在日常税务处理中一定要得到重视。
一:征税对象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房屋是指由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挡雨,供人们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和贮藏物资的场所。
因此,如围墙、烟囱、户外泳池、玻璃暖房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三:纳税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明细清单如下:四:纳税义务时间(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明细清单如下:五: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取得租金收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必须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六: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注意: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2.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只按照账簿中“固定资产”账户显示的金额申报缴纳房产税,没有将列示在“无形资产”等科目的土地成本纳入房产原值,就会形成涉税风险。
房产税如何计算公式
房产税如何计算公式房产税是指针对房产所有者征收的一种税种,它是根据房产的评估值和一定的税率来计算的。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房产税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常见国家和地区房产税的计算公式,并进行详细解释。
美国房产税的计算公式:在美国,每个州都有不同的房产税法规。
一般来说,房产税的计算公式如下:房产税 = 房产评估值× 税率房产评估值是指政府对房产的估价,一般由当地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税率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的,通常以千分之几的形式表示。
例如,如果一所房产的评估值为100万美元,税率为1%,那么该房产的房产税为100万美元× (1% / 100) = 1万美元。
澳大利亚房产税的计算公式:在澳大利亚,房产税的计算方式与美国类似,也是根据房产评估值和税率来计算的。
不同的是,澳大利亚的房产评估值是由各州和领地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
税率的确定方式也因州而异。
澳大利亚的税率通常是基于每个州或领地的预算需求而设定的。
根据澳大利亚房产税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产税率为每1000澳元的房产评估值的千分之几。
例如,如果一所房产的评估值为200万澳元,税率为5‰,那么该房产的房产税为200万澳元× (5‰ / 1000) = 1万澳元。
加拿大房产税的计算公式:在加拿大,房产税的计算方式与美国和澳大利亚类似,也是根据房产评估值和税率来计算的。
不同的是,加拿大的房产评估值是由各省和地区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
税率的确定方式也因省份而异。
加拿大的税率通常是基于每个省份或地区的财政需求而设定的。
根据加拿大联邦税务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产税率为每1000加元的房产评估值的千分之几。
例如,如果一所房产的评估值为300万加元,税率为6‰,那么该房产的房产税为300万加元× (6‰ / 1000) = 1.8万加元。
中国房产税的计算公式:在中国,房产税的计算方式与上述国家有所不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出典房产、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政策以及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明确政策一: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解读:根据财税部门原有的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由使用人代缴纳,但对这种情况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租金还是房产余值没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
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税是对房屋征收⼀定的税费。
是按照房屋记税的余值或者是租⾦的收⼊为⼀个计税的依据的,并且向房屋产权所有⼈征收的财产税。
我们⼀起来看⼀下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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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收⼊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收⼊×税率(12%)三、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收⼊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征收的⼀种财产税。
现⾏的房产税是第⼆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15⽇,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民共和国房产税暂⾏条例》,从1986年10⽉1⽇开始实施。
2010年7⽉22⽇,在财政部举⾏的地⽅税改⾰研讨会上,相关⼈⼠表⽰,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
但鉴于全国推⾏难度较⼤,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均住房33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共计1.6万亿元。
国家历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
数据库:年度数据时间:最近20年指标2014年2013年2012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75876.5869011.1661078.29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亿元)59139.9153890.8847319.08地方财政国内增值税(亿元)9752.338276.326737.16地方财政营业税(亿元)17712.7917154.5815542.91地方财政企业所得税(亿元)8828.647983.347571.6地方财政个人所得税(亿元)2950.582612.542327.63地方财政资源税(亿元)1039.38960.31855.76地方财政城市维护建设税(亿元)3461.823243.62934.76地方财政房产税(亿元)1851.641581.51372.49地方财政印花税(亿元)893.12788.81691.25地方财政城镇土地使用税(亿元)1992.621718.771541.71地方财政土地增值税(亿元)3914.683293.912719.06地方财政车船税(亿元)541.06473.96393.02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亿元)2059.051808.231620.71地方财政契税(亿元)4000.73844.022874.01地方财政烟叶税(亿元)141.05150.26131.78地方财政其他税收收入(亿元)0.450.73 5.22地方财政非税收入(亿元)16736.6715120.2813759.21地方财政专项收入(亿元)3304.763122.222819.96地方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亿元)4840.374497.354202.34地方财政罚没收入(亿元)1632.891613.341519.46地方财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亿元)1146.341183.631335.91地方财政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亿元)4187.653415.232740.31地方财政其他非税收入(亿元)1624.661288.511141.23注:1.地方财政收入均为本级收入,不包括国内外债务收入。
经济基本情况
2012年 15011.7 5814.9 1540.7 1397 811.2 1143 1809.7 1932.7 562.4
2011年 13181.5 5246.8 1371 1501.4 690.7 907.6 1365 1631.3 467.8
2010年 11512.6 4369.6 1225.6 1229.6 678.8 737.1 1356.6 1479.8 435.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元) 注:2013年前城镇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 独立开展的城镇住户抽样调查。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1024.2 23524.6 14812.5
2012年 7160.5 3243.5 3265.6 111.8 539.5
2011年 6232.2 2723.2 2986.1 106 417
2010年 5285.2 2203.9 2626.4 142 312.9
数据库:分省年度数据 地区:安徽省 时间:最近5年
指标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数据库:分省年度数据 地区:安徽省 时间:最近5年
指标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年=100) 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年=100) 农村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年=10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库:分省年度数据 地区:安徽省 时间:最近5年
1.31
554.86 103.26 156.74
房产征税,兼顾稳定和公平
怨 自己房屋 的价值被估得过高 。 房 产税 的税率每 年 由地方 政 府根 据各种 预算收入 和支 出的情
况而定, 因此 不 同的地 方税 率 会 有 所 不 同, 且处 于不 断 的调 整 并 变 化之 中 。举例 来说 , 果某 个 如
地方政府 的一年开支为 2 亿美元,
这 个地 方 的房 产估 价 总额 为 10 0
房 产 税 的征 收制度 , 望 对我 们 希
研 究推 进 房 产税 改革 有 所 启 迪 。
的税率反 而会 下降一个 百分点 。
也就是说 , 不一 定房价上 涨 了, 房 产税也必然会跟着水 涨船 高。 从 目前 的情 况 来 看, 国大 美 部 分 地 区房 产 税 的 税 率 维 持 在
08 3 之 间 , 以 1 5 左 右 的 .%~ % 并 .%
房产估价和 税 率是 决定房产 税 高低 的关键 因素
美国: 大头用来建 学区
在 美 国, 房 地 产 占有 、 对 处 置 、 益等各 个 环 节征 收 的各 类 收
税高低的两个关键 因素。 对房 产进行估 价 的权力 掌握
比例 并 不大 , 方 政府 在对 房 产 地 进行 估 价 时, 常都 会 表 现得 比 通
形 成 了 一 套 行 之 有 效 的 管理 措 施 。比如 , 的城市 规 定缴 税 的 有
起 始 和截 止 日期 , 早 纳税 的房 提 主 可 以享 受 一定 的 减免 优惠 , 过
较 “ 守” 评估 出 的房产 价值 一 保 ,
地 产 市场 起 到一 定调 节作 用 , 同
时 兼顾 社 会 公 平 。 了解 一 些 国 家
亿美 元 , 地 方政 府 的 开支 若维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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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分省年度数据
指标:地方财政房产税(亿元)
地区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2004年2003年
北京市122.54110.7299.483.8373.9863.8451.7543.2935.2131.9730.79
天津市48.5340.0230.6125.2822.3619.2114.6712.6210.38.097.2
河北省41.3235.6728.2321.2719.2916.2314.0713.0511.089.539
山西省25.8619.9815.5313.512.9610.628.597.76 6.6 5.41 5.25
内蒙古自治区31.8726.6123.3518.4715.6912.5710.739.277.21 6.99 5.86
辽宁省72.3564.1755.8745.9141.0935.3829.8629.824.8321.9720.72
吉林省22.8919.9716.2613.612.5510.689.418.737.667.07 6.38
黑龙江省24.0721.520.7418.0315.4612.4612.6811.1311.2210.119.04
上海市93.0592.5673.6662.362.952.2242.8342.6834.127.0822.41
江苏省192.84160.88121.3992.1180.9969.0754.2648.8740.1329.1923.16
浙江省134.11126.9499.1971.9768.6360.1249.4939.9530.621.9417.26
安徽省31.5429.8523.0917.6214.9711.379.698.437.35 6.16 5.97
福建省65.6538.8340.6731.7427.4124.6321.2518.5816.9614.4513.15
江西省21.4915.8611.359.137.77 6.8 5.78 5.23 4.66 3.94 3.54
山东省111.75100.8374.0264.6557.8647.2644.3538.732.826.7824.47
河南省38.7833.9626.1322.7721.1116.8915.6614.0211.7910.289.16
湖北省34.729.2822.3718.8318.616.1812.7611.7310.738.828.24
湖南省33.3429.8522.4617.9215.6313.5611.1310.099.247.58 6.54
广东省198.63175.42145.4122.44107.0492.379.6471.8461.9254.7745.56
广西壮族自治区21.1817.3514.2611.6511.3110.288.638.117.54 6.26 5.98
海南省10.348.97.06 5.39 5.07 3.73 3.72 3.51 2.97 2.86 2.63
重庆市31.427.4320.8914.0212.139.337.15 6.55 5.75 4.65 4.21
四川省52.9545.2833.9126.0522.2718.8616.6615.0413.2211.029.44
贵州省17.1311.69.738.417.43 6.29 5.78 5.12 4.28 3.83 3.67
云南省28.8624.6618.0817.1814.1811.379.648.527.91 6.97 6.99
西藏自治区00
陕西省30.342720.0415.3513.6110.899.227.89 6.94 6.79 6.59
甘肃省1311.178.968.367.73 6.63 5.74 4.64 4.2 3.78 3.43
青海省 3.79 3.2 1.99 1.58 1.49 1.19 1.020.960.950.920.84
宁夏回族自治区 6.64 4.19 3.07 2.35 1.9 1.73 1.46 1.41 1.36 1.32 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5618.8214.6712.3510.258.647.847.35 6.44 5.79 5.1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
1.2004年及以后年份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2004年以前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执行《国民经济行业
2.2000、2001年人口为当年人口普查推算数,其余年份人口为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据,2005年起各地区人口数据为常住人口口径。
3.从2011年起,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发布口径改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等于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
4.地方财政收入均为本级收入,不包括国内外债务收入。
5.地方财政支出均为本级支出,2000年以前不包括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利用国外借款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2002年2001年2000年
25.1121.4319.01
6.45 5.08 4.67
8.297.067.37
4.96 4.45 4.13
4.94 4.24 4.38
19.0315.7914.28
5.58 4.54 4.48
8.18 6.62 6.06
19.6814.6613.24
20.1714.211.83
15.1211.39.32
5.51 4.81 4.6
11.829.859.55
3.18 2.88 2.66
20.9816.5315.56
8.757.03 6.72
7.02 5.88 5.59
5.42 4.42 4.4
36.6828.7424.81
5.37 4.34 4.09
2.74 2.44 2.32
3.64 2.89 2.54
8.827.8 6.98
3.483 2.73
6.69 5.69 5.7
5.89 5.05 5.03
3.06 2.72 2.58
0.720.630.62
1.040.930.89
4.05 3.41 3.22
总值数据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1994)。
人口数据为常住人口口径。
)等于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的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