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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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市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规模化测试运行和商业化探索,指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工作,控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风险,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水平,推动**高水准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3)9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等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道路测试,是指在各类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指定路段和特定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示范应用,是指在各类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指定路段和特定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运行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示范运营,是指在各类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指定路段和特定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载人、载货或者特种作业的商业试运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动态驾驶任务,在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驾驶人应当响应该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高度自动驾驶,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在特定环境下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驾驶人应当响应该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完全自动驾驶,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动态驾驶任务,不需要人工操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四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成立**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

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智能网联汽车是指通过车辆之间的通信和与道路基础设施的互联,实现车辆之间、车辆与道路及交通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互操作,以提高道路安全性、交通效率和行驶舒适度的一种汽车技术。

而封闭道路测试是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用于评价车辆在封闭道路环境中的各项性能和功能。

以下是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的一些建议。

一、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1.道路环境仿真:将封闭道路环境进行数字化建模,并在仿真环境中进行智能网联汽车的行驶模拟,以评估车辆在不同道路条件下的性能表现。

2.试验场实验:利用封闭试验场进行真实道路环境模拟,进行智能网联汽车的性能测试,并记录测试数据,进行后续分析和评估。

3.车辆追踪与通信记录:通过GPS、摄像头等技术,对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追踪和记录,同时记录车辆与其他车辆、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中心之间的通信情况。

4.故障模拟与处理:模拟车辆在封闭道路环境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故障情况,测试车辆的故障处理能力和系统的容错性。

5.安全性评估:评估车辆在封闭道路环境中的安全性能,包括制动距离、行驶稳定性、避撞能力等。

6.人机交互评价:评估车辆的人机交互界面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易于操作和理解。

二、封闭道路测试评价要求1.安全性要求:车辆在封闭道路环境中的行驶应保证安全,能够及时发现并避免可能的事故危险。

2.故障处理能力要求:车辆在发生故障时应具有自主判断并进行相应处理的能力,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通信稳定性要求:车辆之间以及车辆与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中心之间的通信应保持稳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4.驾驶辅助功能要求:车辆应具备基本的驾驶辅助功能,包括自动巡航控制、预警系统、自动跟随等,提高驾驶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5.数据分析与改进要求:对测试数据进行详细分析,提取有效信息,并进行系统改进,不断提升车辆的性能和功能。

6.车辆自身的参数要求:车辆应满足封闭道路测试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包括车身稳定性、制动性能、车速限制等。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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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 网联汽 车道 路测试管理规范
(试行 ) 解读
文 /袁建 华 陆文杰 宋群
2018年4月3日,工 业和信息化部 会同公 安部 、交 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管理规范 (试行 )》(以下简称 《规范 》),对测试主体 、测试驾驶 人、测试 车辆 、测试 申请及审核 、测试 管理 、测试 期 间 交通违 法和事故处理等 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范 》 已于5月1日起试行。现 就 《规范 》有关条款 解读如下。
《规范 》要 求 ,各 省 、自治 区、直辖 市及计 划单列 市 、新疆 生 产建设 兵团等政 府相 关主管 部门可 以根据 当地 实际 情况制 定实施 细则 ,具体组 织开展 智能 网联 汽车道 路测试 工作 。
对测 试主 体提 出单位 性质 、业 务范 畴 、事故 赔 偿 能力、测试评价能 力、远程 监控 能力、事件记 录分析能 力及 符合 法律 法 规 等7个 条件 。要求 是国 内注册 的 独 立 法人 ,具有汽车及零部件 制造 、研发 、试验 检测等 相 关能 力和承 担交 通事故 民事赔 偿能 力 ,具备对 测试 车 辆进行 远程监 控和测试数 据记录 分析能 力。
对 测 试 车 辆 上 公共 道 路测 试 提 出 守法 遵 规 、标 识、测试驾驶 人履责 、测试总 结报告制 度、撤销 测试许 可等要求 。测试 车辆 应当遵守我 国道路 交通安 全法 律 法规 和 临时行驶车 号牌管 理相关 规定 ,未取得 临 时行 驶车号牌 ,不得上路行驶 。严格依据 规定的测试时 间、 测试 路段和 测试 项 目开展测试 工作 。测 试车 辆应 当具 有 明显 的 外观标 识 ,以醒 目的颜 色标 志 “自动 驾驶 测 试 ”字 样 ,以提 醒其 它 车辆 注 意避 让 ,加强 社 会监督 管 理 。测 试 驾驶 人 应 始 终 处 于测 试 车 辆 的驾 驶 座 位 上、始 终监 控车 辆运 行状 态及 周 围环境 ,随时 准备 接 管车 辆 。测试 主 体应 每6个月提 交一次 阶段 性 测试 报 告 ,测试 结束 后应 提 交测 试 总结 报告 ,对 测试 过程 中 发 生的交通意 外、人工 接管情况等进行记 录分析 。省、 市级 政府相 关主管 f ll ̄l']每6个月向三部 委报告 1次辖区 内开展 道 路测试 情况 。测 试活 动具 有重 大 风险 、测试 车辆发生 违反 交通信号灯 通行等严重交 通违法行 为、 测试 车 辆发 生 交 通事 故 致 人死伤 或 车 辆毁 损 并负 主 要 以上 责任 等三 种情 形 下,省 、市级 政 府相 关 主管 部 门有权撤 销测试许可并收 回临时行驶车号牌 。

车联网车辆道路测试方案

车联网车辆道路测试方案

车联网车辆道路测试方案
车联网车辆道路测试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道路环境测试:对车辆进行实际道路行驶测试,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和乡村道路等不同路况的测试,检验车辆在各种道路环境下的性能表现。

测试过程中可以记录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减速度、急刹车等数据,评估车辆在不同道路环境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车辆通信测试:测试车辆与基础设施之间的通信性能,包括车辆与交通信号灯、路边传感器、云平台等的通信能力。

测试过程中可以模拟不同通信场景,验证车辆与基础设施之间的数据传输速度、稳定性和准确性。

3. 车辆自动驾驶测试:针对车辆的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测试,包括自动巡航、自动泊车和自动变道等功能的测试。

测试过程中可以模拟不同场景,如交通拥堵、施工区域和紧急情况等,评估车辆在各种复杂交通环境下的自动驾驶能力。

4. 数据安全性测试:测试车辆的数据安全性,包括车辆与网络之间的数据传输安全、车辆内部数据存储的安全性等。

测试过程中可以模拟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场景,评估车辆的数据安全性和防护能力。

5. 用户体验测试:测试车辆的用户体验,包括车辆操作界面的友好性、交互响应速度、语音识别准确性等。

测试过程中可以邀请用户参与,收集用户反馈意见,优化车辆的用户体验。

以上是车联网车辆道路测试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的测试流程和方法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测试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确保测试过程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深圳市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系列政策编制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系列政策编制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系列政策编制说明为加快推动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规范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及无人小车的管理,宝安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管理政策的编制工作。

目前已形成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系列政策初稿,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编制背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作为全球瞩目的战略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国家、省市等各级层面均提出要加快推动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工作,为抢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广州、北京、上海、武汉等各城市不断突破,积极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及商业化模式和路径。

深圳市虽出台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条例,但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模式有待开创。

为响应国家战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作为〃20+8〃产业集群发展主引擎、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区,宝安区正通过优化政策体系,完备产业链、丰富场景应用、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积极推进打造智能网联创新汽车产业集聚区,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引领创新发展,并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测试示范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无人小车全域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无人小车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推进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以及无人小车的创新管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宝安区的规模化测试、商业应用落地,支撑全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过程一是深入开展前期调查调研。

2023年4月,宝安区广泛调研国内外各城市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政策;研究坪山区全域开放系列政策文件并调研实施落地情况;组织开展企业座谈会,深入了解头部企业及初创企业的发展诉求,与行业研究机构、企业等进行多次沟通交流,了解各方关切,聚焦重点难点问题。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解读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上采用V2X通信技术和车载计算机技术,实现车辆与车辆、车辆与道路基础设施、车辆与互联网的无线互联和协同,提升行车安全、交通效率和驾驶便利性的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和推广,对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交通安全、改善出行体验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车辆加入到了智能网联汽车试验中。

为了更好地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保证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安全与有效性,北京交警部门制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这份规范具有以下特点:一、明确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范围规范明确指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以安全为前提,遵循依法行车、规范试验的原则,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

并且规范也规定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时间、地点、车辆数量、试验人员的要求等,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管理要求和限制条件。

二、完善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安全保障措施规范对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安全保障措施做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路试时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特种车辆标识,路试人员必须穿着安全防护服,并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

其次,规范还要求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过程中,应根据路面环境、天气情况等因素增加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全程安全。

三、规范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程序规范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程序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必须在课题研究、试验计划、测试组织、试验执行、数据采集、试验运行、试验评价、安全监控等方面全面落实试验标准化、规范化;通过试验过程监测与数据采集、对试验过程进行分析与总结、进行开放共享等措施,加强对试验的动态过程管理与监管。

四、强化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数据管理要求规范提出数据须保障信息安全,规定了数据审查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数据征集和利用的原则和制约条件,规范了数据共享的途径和方法,推进大数据共享应用和智能服务发展。

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运行安全要求测试数据采集要求高快速自动驾驶功能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

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运行安全要求测试数据采集要求高快速自动驾驶功能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

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运行安全要求测试数据采集要求高快速自动驾驶功能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基于互联网和智能技术,使汽车与外部交通系统及其他车辆进行实时信息交互和协同控制,从而提升汽车的驾驶安全性和交通效率。

在高速公路上运行的智能网联汽车系统,既需要满足高速行驶的安全要求,又需要进行严格的测试数据采集、功能模拟仿真测试和封闭场地测试。

首先,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运行时,需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1.安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需要具备高速稳定行驶的能力,包括车辆稳定性、制动系统的可靠性等。

同时,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对突发状况做出反应。

2.车辆通信安全:智能网联汽车需要采取合适的网络结构和数据传输协议,保证与其他车辆和交通基础设施之间的信息交互安全。

防止数据被窃取、篡改或者被恶意利用。

3.高精度定位:智能网联汽车需要准确的定位系统,以确保车辆在高速运行中实时获取车辆位置、速度、方向等信息,并与其他车辆和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交互。

其次,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数据采集要求如下:1.交通环境数据采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智能网联汽车需要实时采集交通环境数据,包括车辆前后方的位置、速度、加速度、方向等信息,以便进行交通状态分析和预测。

2.车辆状态数据采集:智能网联汽车需要采集车辆自身的状态数据,包括车速、转向角度、制动状态等信息,用于驾驶决策和控制。

3.传感器数据采集:智能网联汽车配备了多种传感器,如雷达、摄像头、激光雷达等,可以采集道路上的障碍物、车道线等信息,用于环境感知和路径规划。

测试数据采集需要确保传感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接着,智能网联汽车的高快速自动驾驶功能需要进行模拟仿真测试:1.仿真环境搭建:建立逼真的高速公路仿真环境,包括道路地形、交通流量、天气等因素,以便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测试和验证。

2.测试用例设计: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和安全要求,制定一系列测试用例,包括高速行驶、超车、路口交叉等场景,测试智能网联汽车在不同情况下的响应能力和安全性。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引言:智能网联汽车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一项技术,其自动驾驶功能对于提升交通安全、提高驾驶效率具有巨大潜力。

然而,为了确保自动驾驶功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需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检测工作。

本项目旨在介绍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检测的方法和步骤。

一、测试环境准备为了模拟真实的道路环境,首先需要搭建一个合适的测试环境。

这个环境应该包括道路、交通信号、行人、其他车辆等元素,以便测试自动驾驶功能在不同场景下的表现。

二、功能测试1.基础功能测试基础功能测试是指对自动驾驶系统的基本功能进行测试,包括车道保持、自动跟车、自动超车等功能。

这些功能应该在各种道路条件下进行测试,例如直路、弯道、上坡、下坡等,以确保系统能够稳定运行。

2.紧急情况处理测试在紧急情况下,如突然出现行人或其他车辆突然加速等情况,自动驾驶系统应该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并采取避免碰撞的措施。

因此,需要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测试,评估系统在不同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3.跟踪能力测试自动驾驶系统应该能够准确地跟踪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并做出相应的行动。

因此,需要进行跟踪能力测试,评估系统对于车辆和行人的识别和跟踪能力。

4.复杂道路测试在复杂道路条件下,如路口、环形交叉口等,自动驾驶系统应该能够正确地处理交通信号和道路标志,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因此,需要进行复杂道路测试,评估系统在这些情况下的表现。

三、安全性测试1.系统可靠性测试为了确保系统的可靠性,需要进行系统可靠性测试,评估系统在长时间工作和高负荷情况下的稳定性。

此外,还需要检测系统是否容易受到黑客攻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系统故障处理测试在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驾驶系统应该能够快速切换到手动驾驶模式,并保证驾驶人和车辆的安全。

因此,需要进行系统故障处理测试,评估系统在各种故障情况下的表现。

3.法规合规性测试为了确保系统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需要进行法规合规性测试,评估系统在各种法规要求下的表现。

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研究

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研究

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研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已经成为汽车行业的热门话题。

这种汽车具有通过无线通信技术连接互联网进行数据交换和实现智能驾驶的特点。

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对于改善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验证智能网联汽车在公共道路上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对其进行公共道路测试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对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研究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意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验证技术可靠性:公共道路测试是验证智能网联汽车驾驶技术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在真实道路环境中的测试,可以更真实地反映智能网联汽车在复杂道路条件下的表现,从而验证其技术是否成熟。

2. 累积驾驶数据:通过公共道路测试可以收集大量真实的驾驶数据,包括交通情况、道路环境、驾驶行为等,为进一步改进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提供数据支持。

3. 安全性评估:公共道路测试能够评估智能网联汽车在真实道路环境中的安全性表现,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

二、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技术挑战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在技术上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道路环境复杂:公共道路测试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道路环境,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等,不同的道路环境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交通协同性:智能网联汽车需要与其他车辆和道路设施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换和实时协同,特别是在拥堵、施工、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下,如何保证智能网联汽车的行车安全成为了一个难题。

3. 安全保障:智能网联汽车需要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包括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用户隐私等多方面因素,如何在公共道路测试中保证安全成为了一个制约因素。

四、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的前景展望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不断成熟,公共道路测试的重要性将愈发凸显。

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智能网联车辆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应用,规范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行效率,促进智能交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管理。

第三条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需要事先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应遵循安全、公平、公正、合规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应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明确测试和应用的范围、时间、区域、要求等内容,保证测试和应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道路测试管理第六条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活动需申请测试许可,提交测试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七条测试申请需包括测试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测试区域、路线和时间等要求。

第八条根据道路测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可对测试车辆进行合理限制,包括数量、速度、行驶区域等。

第九条测试期间,测试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并严禁超速、危险驾驶等行为。

第十条道路测试过程中,需配备专门的监控人员,并保持与测试车辆的实时联系,确保测试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测试结束后,测试车辆需要提交测试数据和报告,并参与相关评估和研究工作。

第三章示范应用管理第十二条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应用活动需申请示范许可,提交示范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三条示范申请需包括示范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示范区域、路线和时间等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示范应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可对示范车辆进行合理限制,包括数量、速度、行驶区域等。

第十五条示范期间,示范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并严禁超速、危险驾驶等行为。

第十六条示范应用过程中,需配备专门的监控人员,并保持与示范车辆的实时联系,确保应用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示范结束后,示范车辆需要提交应用数据和报告,并参与相关评估和研究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编制说明

《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编制说明

《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编制说

一、背景
随着车联网技术和智能交通技术的发展,自动驾驶汽车技术也在迅速
发展。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智能网联汽车的封闭
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和要求,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更好发展。

二、目的
本文旨在建立一套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封闭道路测试评价方法及要求,以确定车辆在封闭环境下的性能。

三、测试内容
1、勘查测试
封闭道路测试的首要任务是勘查测试,其内容包括:地形调查、环境
调查、道路标线调查、车流分析等。

地形调查包括:地面标高、地形类型、起伏等;环境调查包括:照度、光彩、路表等;道路标线调查包括:标线
类型、标线宽度、漆色等;车流分析包括:周边道路车流量、车辆类型、
车速等。

2、性能测试
性能测试主要由路测实验室进行,其目的在于评估智能网联汽车在封
闭环境中的性能。

根据车辆的不同性能,可以采取不同的测试方法,如:
车辆性能测试、车辆自身系统性能测试、智能交通系统功能性能测试等。

性能测试主要包括:车辆控制性能测试、车辆安全性能测试、车辆动
力性能测试、车辆耐久性能测试、车辆动力储存能力测试等。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谠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制造强国、科技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建设,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本规范所称道路测试,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

本规范所称示范应用,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行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运行活动。

本规范所称测试区(场),是指在固定区域设置的具有封闭物理界限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所需道路、网联等设施及环境条件的场地。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动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并发布相关信息。

第四条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

本规范所称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级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二章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第五条道路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道路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三)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四)具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五)具备对道路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六)具备对道路测试车辆进行事件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七)具备对道路测试车辆及远程监控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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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首批开放道路目录
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首批开放道路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开放路段。

符合《深圳市关于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要求的测试主体(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可根据测试需求及拟测试期间申请道路的实际路况,从本目录中选取合适道路,向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咨询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系人:杨东龙,电话:83165182。

首批开放道路选择合围区域19个,总面积约30 km2,道路里程合计约124km,覆盖深圳市福田、南山、盐田、宝安、光明、龙华、龙岗、坪山、大鹏9个行政区域。

具体开放道路如下:
一、福田区
福田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福田保税区,具体为金葵道-市花路-瑞香道-绒花路-红花路合围区域。

二、南山区
南山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西丽、大学城、赤湾、前海、深圳湾口岸和深圳湾六个片区,具体为创科路-打石二路-石鼓路-茶光路-创研路-打石一路合围区域、留仙大道辅
道-丽水路-丽山路合围区域、赤湾六路-赤湾七路-赤湾四路-赤湾九路-赤湾二路-赤湾五路合围区域、白石路-深湾二路-白石三道-深湾四路-白石四道-深湾五路合围区域、听海路-前湾四路-临海大道-妈湾大道合围区域、工业八路-后滨海路-望海路-中心路-科苑南路合围区域。

三、盐田区
盐田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梅沙片区、沙头角和海山片区,具体为环梅路-盐梅路合围区域、深盐路-海山路-海景二路-金融路-沙深路合围区域。

四、宝安区
宝安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宝安机场和尖岗山片区,具体为领航三路-领航一路-领航四路-机场南路合围区域、上川路-留仙一路-留仙二路-隆昌路合围区域。

五、光明区
光明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光明南片区,具体为牛山路-创投路-观光路-茶林路-光侨路-华夏路合围区域。

六、龙华区
龙华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大浪片区和观湖片区,具体为大浪北路-石龙仔路-浪荣路-浪花路合围区域、观乐路-澜清二路-观盛五路-翠幽路-观盛一路-观清路-观盛二路合围区域。

七、龙岗区
龙岗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南约-宝龙-同乐片区,具体为宝龙一路-南同大道-锦龙四路-清风大道合围区域。

八、坪山区
坪山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聚龙片区,具体为丹梓东路-荣田路-聚青路-金辉路合围片区,以及翠景路-青松西路-青兰二路-兰竹东路合围区域。

九、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可供道路测试的片区为葵涌片区、大鹏和南澳片区,具体为鹏飞路-银滩路-滨海二路-坪西路合围区域、金岭路-金业大道-金葵东路-葵坪路合围区域。

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首批开放道路详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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