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基本办法(2015年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分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基本办法

(2015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营销员组织 (1)

第三章营销员招聘与离职 (6)

第四章营销员福利 (8)

第五章人员薪酬 (9)

第六章人员考核 (17)

第七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诚信立业、稳健经营、创造卓越、回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为塑造诚信、专业营销员队伍,对所属营销员实施统一、规范、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销员”是指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受公司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

第三条公司与营销员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农网和城区营销员管理。

第五条营销员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章营销员组织

第六条营销员管理职能部门

营销员由公司各级个人保险部负责管理。省分公司个人保险部负责全省营销员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培训体系建设,指导公司个人业务发展。

分支机构个人保险部为营销员队伍的管理部门,指导所辖营销员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营销员职业生涯规划

营销员分为两大职业发展系列:

(一)个人行销系列:共分三个职级,包括行销专员、行销主任、行销经理;

(二)组织发展系列:共分三层六个职级,包括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营业部经理、高级营业部经理、总监、高级总监。

第八条营销员职责

(一)行销系列营销员工作职责;

1.宣传公司文化和保险知识;

2.收集整理准客户信息并进行拜访;

3.为客户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

4.积极主动增员;

5.参加早夕会、业务会议、培训及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

6.拟定年计划、月计划和周目标,填写拜访记录,进行自我活动量管理;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主任层级工作职责

1.履行行销系列营销员工作职责;

2.组织营业组早夕会,开展差勤和活动管理等日常工作;

3.负责所辖营销员的辅导、陪同作业、教育训练等工作;

4.制定并组织执行营业组业务规划;

5.策划组织所辖营销员的激励活动;

6.育成业务主任。

(三)营业部经理层级工作职责

1.履行营业组主管工作职责;

2.组织营业部早夕会,开展营业部差勤和活动量管理等日常工作;

3.负责所辖营业组主管的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

4.分析市场信息,掌握客户动态并向上级汇报;

5.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6.完成公司或营业区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总监层级工作职责:

1.履行营业部主管工作职责;

2.组织公司制度、政策、经营方针、文化理念的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所辖营业区公共关系活动;

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营销员业务管理

(一)各级业务主管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经营目标及工作计划;

(二)各级业务主管通过组织业务会议、增员招聘、辅导培训、客

户联谊、社会公益等活动促进业务开展;

(三)营销员参加相关业务活动,制定每日拜访计划,填写每日工作记录,使用各种规定的管理工具;

(四)营销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展业行为管理办法》,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第十条营销员的组织关系与组织归属

(一)推荐关系:营销员(推荐人)与其推荐的营销员(被推荐人)之间形成推荐关系。若推荐人是业务主管,则推荐人是被推荐人的直接主管;若推荐人为行销系列营销员,被推荐人暂隶属于推荐人的直接主管。

(二)育成关系:业务主管与辖下新晋升上一层级的营销员形成育成关系。育成关系分直接育成关系和间接育成关系。

(三)育成关系所产生的异动:

(1)行销系列营销员晋升为业务主任时,同一营业组内其直接推荐和间接推荐的行销系列营销员一并归属其营业组。

(2)高级业务主任晋升为营业部经理时,同一营业部内其直辖组、直接育成组和间接育成组一并归属其营业部。

(3)高级营业部经理晋升为总监时,同一营业区内其直辖部、直接育成部和间接育成部一并归属其营业区。

(4)业务主任降级为行销主任或离职,其营业组回归原育成组(可上溯);如无育成关系存在,回归到营业部经理直辖组。营业部经理层级和总监层级降级时适用此规定。

第十一条育成关系与薪酬考核

原则一:业务主管降至下一个职级,其向上追溯的相应层级育成关系及利益予以暂停,其向下追溯的相应育成关系及利益暂停。业务主管离司,其育成关系及利益终止。

例:A、B、C为业务主任,A育成B,B育成C,若B降级为行销主任,则A与B的组育成关系暂停,B与C的组育成关系暂停,A不再计提B的直接组育成津贴,B不再计提C的直接组育成津贴,育成关系暂停,但不终止。

原则二:被育成人超越育成人层级时,育成人相应的本层级育成关系及利益暂停,待追平被育成人层级时,暂停的育成关系及利益恢复,但暂停期间没有相关利益;

例:A、B为业务主任,A育成B,若B晋升营业部经理,则A与B 的直接组直接育成关系及利益暂停,待A追平B的层级时,暂停的直接组育成关系及利益恢复,但暂停期间没有相关利益。

原则三: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暂停,相应的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同时暂停;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恢复,相应的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同时恢复。

原则四:同一层级的具有本层级育成关系的营销员各自的独立团队同时满足晋升上一层级的条件,可同时晋升上一层级,并建立相应的育成关系。

注1:独立团队指满足晋升上一层级的被育成人的团队不计入育成人的团队;

注2:对于行销系列职级,在此条中可将推荐关系视同为育成关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