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部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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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服务工作原则及操作规程
第一节秩序维护员培训实行作业规程
1 目
规范秩序维护员培训工作内容,使秩序维护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最后使全体护管员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知识和技能。
2 合用范畴
合用于全体秩序维护员培训。
3 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制定秩序维护部年度培训筹划,并组织实行。
3.2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监督及抽查所分管项目培训实行状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3 秩序维护部主管依照保安部培训筹划,制定本秩序维护部月度培训筹划,并负责详细组织实行。
4 作业规程
4.1 培训筹划制定
4.1.1 秩序维护部主管于每年12月31日前做出下年度培训筹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 秩序维护员培训筹划必要符合规定
规定应涉及:
a) 不违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
b) 秩序维护部培训应有详细实行时间和地点;
c) 有考核原则;
d) 有明确培训范畴;
e) 有培训规定;
f) 培训工作如受气候和工作影响,可提前(延期)进行或取消。
4.2 新入司秩序维护员培训
新入司秩序维护员培训,由秩序维护部统一组织并实行。新秩序维护员入司后需进行7天强化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2.1 第一天:进行站姿、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敬礼与礼毕、整洁报数、跨立与立正、蹲下与起立等项目军事训练;晚上进行公司、秩序维护部及受委托管理各类楼盘概况简介和秩序维护员应具备素质、意志和职业道德等内容培训。
4.2.2 第二天:进行卷水带等项目消防实际操作训练;晚上进行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行为规范等内容培训。
4.2.3 第三天:进行起步与立定、跑步与立定、正步与立定等项目军事训练;晚上进行火灾防救、消防器材务实操作、火灾解决预案和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检查、维护等内容培训。
4.2.4 第四天:进行直行、左(右)转弯、减速慢行、停车、前车避让后车和泊车手势等项目车辆指挥动作训练;晚上进行秩序维护知识和突发事件解决等内容培训。
4.2.5 第五天:上午进行步伐变换和行进间敬礼等项目军事训练;下午进行水带连接、灭火器使用操作等项目训练;晚上进行车辆和车库管理制度、社区道路交通事故解决等内容培训。
4.2.6 第六天:上午进行消防实际操作综合考核;下午进行车辆指挥综合考核;晚上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4.2.7 第七天:上午进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与培训;下午进行军事训练综合考核;晚上进行理论知识考核。考核结束后,由秩序维护部主管对7天强化培训状况进行讲评,对新秩序维护员提出工作上规定和但愿。
4.3 秩序维护部寻常军事技能培训
4.3.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
a) 队列项目:
——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齐步、跑步、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动作要点见《军训原则——队列》。
b) 体能训练项目:
——跑步;
——登山;
——俯卧撑;
——其她体育运动。
4.3.2 军事规定
军事规定应包括:
a) 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化规定操作;
b) 队列训练按口令完毕动作操作,动作规定利落、原则;
c) 听从指挥员口令,回答提问整洁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
d)养成良好队列礼仪;
e) 除特殊因素经秩序维护部主管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4.3.3 军事技能培训由秩序维护部依照月度培训筹划组织并实行。
4.3.4 军事技能培训,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4 秩序维护部寻常消防知识培训。
4.4.1 消防知识培训由秩序维护部依照月度培训筹划组织并实行。
4.4.2 消防知识培训,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4.3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
a) 消防法规学习;
b) 消防理论知识学习;
c) 关于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学习;
d) 灭火器材操作使用。
4.5 规章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
4.5.1 规章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由秩序维护部依照月度培训筹划组织并实行,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5.2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
a) 公司规章制度;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内容;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 其她地方性法规。
4.6 服务技能培训
4.6.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
a) 礼貌服务用语;
b) 仪容仪表;
c) 礼貌礼节;
d) 服务意识;
e) 服务技能;
f) 熟悉业主及业主车牌;
g) 辖区状况特点。
4.6.2 服务技能培训由秩序维护部依照月度培训筹划组织并实行,或邀请有关人士共同进行。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7 安全培训
4.7.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
a) 秩序维护员门岗(大堂岗)、巡逻岗、车管员执勤规定;
b) 辖区安全防范办法和规定;
c) 车辆管理办法和规定;
d) 辖区安保工作特点;
e) 突发事件处置。
4.7.2 安全培训由秩序维护部负责,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共同进行。
4.7.3 安全培训由秩序维护部依照月度培训筹划组织并实行,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8 报警中心培训
4.8.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
a) 户内报警器操作流程及原理;
b) 周界报警系统操作流程及原理;
c) 录像回放操作流程及原理;
d) 可视对讲系统操作流程及原理;
e)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操作及原理;
f) 设施设备寻常保养;
g) 事故解决和故障排除操作程序;
h) 其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