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片区综合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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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 441.5 647.5 87.9 552.7 6.9 3790.0
比例(%) 32.5 2.2 4.1 0.5 32.0 11.6 17.1
100.0
开发单元控制总表
单元名称
主导功能
开发单元一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二
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三
以居住、商务公寓、商业等功能为主
备注
50.1
223
73
9
—
—
—
6
12
141
ຫໍສະໝຸດ Baidu
—
220kv 变电站(1处);预留地铁变电站(1处)设;置小型1 个前海综合交通枢纽;配建 2 处
垃圾转运站;区域供冷站(1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场站。
47.1 29.6 55.7 68.6 52.7 27.2 28.5 73.3
49.5 66.6 57.5 11.4 34.1
水湾站
图
开发单元控制区图例
例
公共开放空间
新型产业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1):以商业用 途为主
邮轮母港综合发展用地:配合邮轮产业 发展相关的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2):以口岸设 施、商业用途为主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3):以艺术文 化、娱乐、商业用途为主
交通设施用地 港口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4):以政府社 团、商业用途为主
为符合本规划。本规划未涉及的居住区级以下其他公共设施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下层次规划中落实。 4.通则开发控制区的建筑规模增量包括居住、商业服务业、工业、仓储功能的地上和地下规定建筑面积,是指自本规划批复之日起,已建地块因新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专项规划或其它规划调整产生的建筑增量,已批未建用地因本规划或今后规划调整产生的建筑增量,国有未出让用地或未明确规划指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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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
—
新建 220kv 变电站(1处);预留地铁变电站(1处);
开发单元十六的220kV变电站建成后,
10
邮政所(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配建
开发单元九
邮
梦 海 站
道 大 海 梦
站 园 公 湾 前
开发单元十
医
九
前湾组团
路 四 湾 前
邮
开发单元十五
开发单元十二
滨
江
大
九
道
九 文
学
开发单元十一
怡 海 站
荔 海
道
荔 海 二 道
东 滨 路
9号线
11号线
怡 海 大 道
月 亮 湾 大 道
一 前
海 路
路 一 湾 妈
妈湾组团
九
梦海大道
开发单元十八
妈湾三路
道 大 海 兴
200
77
3
16
—
—
2
3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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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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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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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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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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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1
112
(兼顾游览功能)。
开发单元十五 以商业、商务公寓、居住等功能为主
52.3
139
73
16
4
—
—
3
4
14
6
派出所(1所)。
通信机楼(1处);邮政支局(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配(建1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处);消防站(1处)。
场站。
开发单元十六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七 以商业、居住、港口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八 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诊 门诊部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P 社会停车场(库)
加油加气站
枢 综合交通枢纽
老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公交首末站
邮 邮政支局
消防站 小型垃圾转运站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邮政所
天然气调压站
通信机楼
城市给水、排水泵站
电 电厂 焚 垃圾焚烧发电厂
污水处理厂 给水厂
抢险基地
变电站
备注
1.规划区分为开发单元控制区和通则开发控制区。 2.开发单元控制区包含前海片区和蛇口南及赤湾片区的邮轮母港组团,共划定25个开发单元。通则开发控制区包含蛇口片区、大小南山片区、蛇口南及赤湾片区的赤湾组团和枢纽港组团,共划定7个通则控制组团。 3.开发单元控制区,配套设施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上层次规划及相关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降低配套设施标准。因市政道路及其两侧公共绿地实施,确需占用配套设施用地时,允许在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视
合医院(1000床)(1所)。 冷站(1处)。
保留1处加油加气站。
6
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文化活动中保留现状 110kv 变电站;220kv 变电站(配1建处)4;小处型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心(1所)。
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处)。
场站;保留1处加油加气站。
6
九年一贯制学校(72班)(1所);文220kv 变电站;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配冷建站(2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开发单元十八、二十第一阶段用地图
5号线
河 界 双
开发单元三
开发单元十八 开发单元二十
路 一 湾 桂
九 邮
桂湾二路
前海湾站
听
枢
海
大
道
开发单元一
金
岸
临
北
海
街
大
道
11
纽号
约
大线
街
开发单元四
桂湾三路 梦
海
桂湾大 组团 道
交易北街
桂
湾
大
街
交易南街
桂湾四路
鲤鱼门站
小
学
怡 海 大 道
文
桂湾站
开发单元二十二
5
开发单元二 号
场站;1处加油加气站。
局3〜5个国际教育科研机构。
国际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20kv 变电站(1处);天然气区域调压站(1处);预留
8
72班)、文化活动中心(1所);社区
配建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地铁变电站(1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1处);
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街道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远期条件允许,可结合周边开发需求
场站。
处)。
拆除现状110kV变电站。
3
配建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6
九年一贯制学校(72班)(2所);综220kv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1处运)站;区域供 配建3处200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场站;
设施图例
派出所 社区管理用房
中 中学 九 九年一贯制学校
社区警务室
小 小学
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 幼 幼儿园
菜 社区菜市场
学 国际学校
文 文化活动中心
党 党校
文 文化活动室
法 国际法庭
体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街道办事处
保 文物保护用地
高 普通高中/寄宿制高中
医 国际医院
初 初中
综合医院
线
桂湾五路
文
开发单元五
开发单元六
月 亮 湾 西 街
1号线
妈 湾 六 路
开发单元十七
妈湾四路
妈湾五路 妈湾大道
预留前海至大铲湾交通通道
开发单元十四
临海大道
开发听海大单道 元十六
街 中 岸 金
开发单元七
道 大 海 临
法
前 湾 站
9 号 线
路 一 湾 前
听 海 大 道
开发单元八
学
路 二 湾 前
速 高 江 沿
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处); 场站。
消防站(1处)。
国际学校(1所);国际医院(≥1000
10
床)(1所,兼备综合医院功能);九年220kv 变电站(1处);邮政所(1处);小型垃配圾建转运1站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一贯制学校(≥72班);单元内鼓励布 (1处)。
开发单元十九 综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二十
以居住、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为主;
开发单元二十一 以港口、商业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二十二 以公共开放空间、公共设施、商业等功能为主
87.2
258
79
12
—
—
—
5
64.0
60
6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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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5.4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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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9
—
—
9
80.3
178
46
处);邮政支局(1处);区域供冷站(2处)。 场站。
九年一贯制(≥54班)(1所);小学
—
(36班)(1所);文化活动中心(1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所)。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6
国际学校(1所);文化活动中心(1
配建 5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220kv 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港口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水域
农林和其它用地
01片区 通则片区编号
03-01-01
R2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发展备用地
公园入口
大南山公园主要登山道 微波通道 高压走廊 滨海慢行带 城市紫线 通则控制范围线 规划范围 自贸区批复范围 轨道线-已建在建 轨道站点-已建在建
综合发展用地(5):以商业、商 务公寓、居住用途为主
物流仓储用地 开发单元控制范围线 单元编号 开发单元一 客运码头示意范围
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发展用地(5)
通则开发控制区图例
绿地与广场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 游乐设施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 普通工业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行政管理用地 文体设施用地
—
72
3
17
—
—
—
—
25
7
15
220kv 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配;建区域2供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冷站(1处)。
场站。
3
派出所(1所)。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220kv 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场站。
6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消防站(1处);通信机楼(配1建 3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九年一贯制(≥54班)(1所)。
站 湾 妈
自 贸 大 街
湾 街
九
街 北 城
海文
街 城
开发单元十九
海
街 南 城 海
九
自 贸 东 街
前 河 西
开发单元十三
铲 湾 路
沿 江 高 速
牛棋坑水库
园站 公 路 铁
海 城 街
港 城 路
通 港 街
怡海大道
前 海 路
通港街
文
开发单元二十
临
山九
街
临 山 东
一 街
临 山 东
二 街
临 山 西
二 街
临 山 西
所)。
场站;1处加油加气站。
10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7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处)。
配建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15
派出所(1所)。
220kv 变电站(1处);通信机楼(1处);邮政支局(1 配建 3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赤湾港区
蛇口港区
西 部 通 道
福田保税区 至九龙
区域位置图
用地代码
U GIC
W S G
E
规划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名称
其他城市开发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E1
其他用地
水域
E2
农林和其他用地
E9
发展备用地
总计
用地面积(公顷)
1233.4 83.1 155.3 17.1
标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上的新建建筑量。
开发单元四
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五
以商务公寓、居住、商业、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六
以创新产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七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八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九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
以创新产业、居住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一 以居住、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作为主 开发单元十二 以市政公用设施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三 以市政公用设施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四 以商业、艺术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主
功能混合引导比例
地下空间
总建筑规模(万平 单元用地面积(ha)
米)
办公+商业+酒店公寓用途比 居住用途比例 创新产业用途比
公共设施用途比例
基准规模(万平 上限增量规模(万平
港口用途比例(%)
弹性用途比例(%)
用途比例(%) 例(%) (%)
例(%)
(%)
米)
米)
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
道路交通设施
化活动中心(1所)。
处);邮政所(1处)。
场站。
—
—
大型文化娱乐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3个);深隧雨水泵站(1个)。
在滨江大道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规划 设置一处监控中心,主要服务前海地下道 路。
鼓励公共空间用地与临近的公共设施 整体设计和建设,形成一体化公共空 间、强化便捷联系,包括地面空间和 地下空间。
场站。
燃气抢险设施(1处)。
办事处(1处)。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
污水处理厂(1处);污水泵站(3处)。
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
场站。
—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远期可结合规划需要,在妈湾片区滨
3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海生态公园岸线预留一处客运码头
场站。
一 街
通巷街
欣 月 路 绵 山 路
道 大 海 兴
道 大 湾 亮 月
荔 湾 站
开发单元二十一
月 前 一
路
月 前 二
路
前海路
绵山路
5
号
线
大南山隧道
妈 湾 二
路
海 上 世界 站 2号线
N
0 250 500
1000m
宝
安
区
铁岗水库
广
西沥水库
西乡
深
新安
宝安中心区
高
速
深
南
南山区
福田区
公
路
大 道 深圳市中心区
妈湾港区
比例(%) 32.5 2.2 4.1 0.5 32.0 11.6 17.1
100.0
开发单元控制总表
单元名称
主导功能
开发单元一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二
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三
以居住、商务公寓、商业等功能为主
备注
50.1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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ຫໍສະໝຸດ Baidu
—
220kv 变电站(1处);预留地铁变电站(1处)设;置小型1 个前海综合交通枢纽;配建 2 处
垃圾转运站;区域供冷站(1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场站。
47.1 29.6 55.7 68.6 52.7 27.2 28.5 73.3
49.5 66.6 57.5 11.4 34.1
水湾站
图
开发单元控制区图例
例
公共开放空间
新型产业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1):以商业用 途为主
邮轮母港综合发展用地:配合邮轮产业 发展相关的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2):以口岸设 施、商业用途为主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3):以艺术文 化、娱乐、商业用途为主
交通设施用地 港口用地
综合发展用地(4):以政府社 团、商业用途为主
为符合本规划。本规划未涉及的居住区级以下其他公共设施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下层次规划中落实。 4.通则开发控制区的建筑规模增量包括居住、商业服务业、工业、仓储功能的地上和地下规定建筑面积,是指自本规划批复之日起,已建地块因新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专项规划或其它规划调整产生的建筑增量,已批未建用地因本规划或今后规划调整产生的建筑增量,国有未出让用地或未明确规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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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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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220kv 变电站(1处);预留地铁变电站(1处);
开发单元十六的220kV变电站建成后,
10
邮政所(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配建
开发单元九
邮
梦 海 站
道 大 海 梦
站 园 公 湾 前
开发单元十
医
九
前湾组团
路 四 湾 前
邮
开发单元十五
开发单元十二
滨
江
大
九
道
九 文
学
开发单元十一
怡 海 站
荔 海
道
荔 海 二 道
东 滨 路
9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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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 海 大 道
月 亮 湾 大 道
一 前
海 路
路 一 湾 妈
妈湾组团
九
梦海大道
开发单元十八
妈湾三路
道 大 海 兴
200
7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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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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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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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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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游览功能)。
开发单元十五 以商业、商务公寓、居住等功能为主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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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1所)。
通信机楼(1处);邮政支局(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配(建1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处);消防站(1处)。
场站。
开发单元十六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七 以商业、居住、港口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八 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诊 门诊部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P 社会停车场(库)
加油加气站
枢 综合交通枢纽
老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公交首末站
邮 邮政支局
消防站 小型垃圾转运站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邮政所
天然气调压站
通信机楼
城市给水、排水泵站
电 电厂 焚 垃圾焚烧发电厂
污水处理厂 给水厂
抢险基地
变电站
备注
1.规划区分为开发单元控制区和通则开发控制区。 2.开发单元控制区包含前海片区和蛇口南及赤湾片区的邮轮母港组团,共划定25个开发单元。通则开发控制区包含蛇口片区、大小南山片区、蛇口南及赤湾片区的赤湾组团和枢纽港组团,共划定7个通则控制组团。 3.开发单元控制区,配套设施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上层次规划及相关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降低配套设施标准。因市政道路及其两侧公共绿地实施,确需占用配套设施用地时,允许在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视
合医院(1000床)(1所)。 冷站(1处)。
保留1处加油加气站。
6
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文化活动中保留现状 110kv 变电站;220kv 变电站(配1建处)4;小处型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心(1所)。
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处)。
场站;保留1处加油加气站。
6
九年一贯制学校(72班)(1所);文220kv 变电站;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配冷建站(2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开发单元十八、二十第一阶段用地图
5号线
河 界 双
开发单元三
开发单元十八 开发单元二十
路 一 湾 桂
九 邮
桂湾二路
前海湾站
听
枢
海
大
道
开发单元一
金
岸
临
北
海
街
大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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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号
约
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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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单元四
桂湾三路 梦
海
桂湾大 组团 道
交易北街
桂
湾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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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南街
桂湾四路
鲤鱼门站
小
学
怡 海 大 道
文
桂湾站
开发单元二十二
5
开发单元二 号
场站;1处加油加气站。
局3〜5个国际教育科研机构。
国际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20kv 变电站(1处);天然气区域调压站(1处);预留
8
72班)、文化活动中心(1所);社区
配建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地铁变电站(1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1处);
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街道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远期条件允许,可结合周边开发需求
场站。
处)。
拆除现状110kV变电站。
3
配建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6
九年一贯制学校(72班)(2所);综220kv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1处运)站;区域供 配建3处200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场站;
设施图例
派出所 社区管理用房
中 中学 九 九年一贯制学校
社区警务室
小 小学
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 幼 幼儿园
菜 社区菜市场
学 国际学校
文 文化活动中心
党 党校
文 文化活动室
法 国际法庭
体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街道办事处
保 文物保护用地
高 普通高中/寄宿制高中
医 国际医院
初 初中
综合医院
线
桂湾五路
文
开发单元五
开发单元六
月 亮 湾 西 街
1号线
妈 湾 六 路
开发单元十七
妈湾四路
妈湾五路 妈湾大道
预留前海至大铲湾交通通道
开发单元十四
临海大道
开发听海大单道 元十六
街 中 岸 金
开发单元七
道 大 海 临
法
前 湾 站
9 号 线
路 一 湾 前
听 海 大 道
开发单元八
学
路 二 湾 前
速 高 江 沿
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处); 场站。
消防站(1处)。
国际学校(1所);国际医院(≥1000
10
床)(1所,兼备综合医院功能);九年220kv 变电站(1处);邮政所(1处);小型垃配圾建转运1站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一贯制学校(≥72班);单元内鼓励布 (1处)。
开发单元十九 综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二十
以居住、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为主;
开发单元二十一 以港口、商业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二十二 以公共开放空间、公共设施、商业等功能为主
87.2
258
79
12
—
—
—
5
64.0
60
60
—
8
—
17
2
115.4
155
46
5
19
—
—
9
80.3
178
46
处);邮政支局(1处);区域供冷站(2处)。 场站。
九年一贯制(≥54班)(1所);小学
—
(36班)(1所);文化活动中心(1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所)。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6
国际学校(1所);文化活动中心(1
配建 5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220kv 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港口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水域
农林和其它用地
01片区 通则片区编号
03-01-01
R2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发展备用地
公园入口
大南山公园主要登山道 微波通道 高压走廊 滨海慢行带 城市紫线 通则控制范围线 规划范围 自贸区批复范围 轨道线-已建在建 轨道站点-已建在建
综合发展用地(5):以商业、商 务公寓、居住用途为主
物流仓储用地 开发单元控制范围线 单元编号 开发单元一 客运码头示意范围
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发展用地(5)
通则开发控制区图例
绿地与广场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 游乐设施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 普通工业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行政管理用地 文体设施用地
—
72
3
17
—
—
—
—
25
7
15
220kv 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配;建区域2供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冷站(1处)。
场站。
3
派出所(1所)。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220kv 变电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场站。
6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消防站(1处);通信机楼(配1建 3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九年一贯制(≥54班)(1所)。
站 湾 妈
自 贸 大 街
湾 街
九
街 北 城
海文
街 城
开发单元十九
海
街 南 城 海
九
自 贸 东 街
前 河 西
开发单元十三
铲 湾 路
沿 江 高 速
牛棋坑水库
园站 公 路 铁
海 城 街
港 城 路
通 港 街
怡海大道
前 海 路
通港街
文
开发单元二十
临
山九
街
临 山 东
一 街
临 山 东
二 街
临 山 西
二 街
临 山 西
所)。
场站;1处加油加气站。
10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7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区域供冷站(1处)。
配建 2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场站。
15
派出所(1所)。
220kv 变电站(1处);通信机楼(1处);邮政支局(1 配建 3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赤湾港区
蛇口港区
西 部 通 道
福田保税区 至九龙
区域位置图
用地代码
U GIC
W S G
E
规划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名称
其他城市开发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E1
其他用地
水域
E2
农林和其他用地
E9
发展备用地
总计
用地面积(公顷)
1233.4 83.1 155.3 17.1
标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上的新建建筑量。
开发单元四
以商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五
以商务公寓、居住、商业、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六
以创新产业、居住、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七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八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九
以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
以创新产业、居住等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一 以居住、商业、商务公寓等功能作为主 开发单元十二 以市政公用设施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三 以市政公用设施功能为主 开发单元十四 以商业、艺术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主
功能混合引导比例
地下空间
总建筑规模(万平 单元用地面积(ha)
米)
办公+商业+酒店公寓用途比 居住用途比例 创新产业用途比
公共设施用途比例
基准规模(万平 上限增量规模(万平
港口用途比例(%)
弹性用途比例(%)
用途比例(%) 例(%) (%)
例(%)
(%)
米)
米)
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
道路交通设施
化活动中心(1所)。
处);邮政所(1处)。
场站。
—
—
大型文化娱乐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3个);深隧雨水泵站(1个)。
在滨江大道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规划 设置一处监控中心,主要服务前海地下道 路。
鼓励公共空间用地与临近的公共设施 整体设计和建设,形成一体化公共空 间、强化便捷联系,包括地面空间和 地下空间。
场站。
燃气抢险设施(1处)。
办事处(1处)。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
污水处理厂(1处);污水泵站(3处)。
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
场站。
—
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远期可结合规划需要,在妈湾片区滨
3
配建 1 处 200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的公交 海生态公园岸线预留一处客运码头
场站。
一 街
通巷街
欣 月 路 绵 山 路
道 大 海 兴
道 大 湾 亮 月
荔 湾 站
开发单元二十一
月 前 一
路
月 前 二
路
前海路
绵山路
5
号
线
大南山隧道
妈 湾 二
路
海 上 世界 站 2号线
N
0 250 500
1000m
宝
安
区
铁岗水库
广
西沥水库
西乡
深
新安
宝安中心区
高
速
深
南
南山区
福田区
公
路
大 道 深圳市中心区
妈湾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