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演讲之十八——论奴隶制度【美国】 道格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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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奴隶制度

(1852年7月)

【美国】道格拉斯

弗里德里克·道格拉斯(1817-1895),美国19世纪著名人权领袖之一。争取黑人平等自由的战士。本篇是1852年7月4日道格拉斯在美国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举行的“国庆庆祝大会”上发表的著名演说。

公民们,请原谅,恕我问一下为什么今天邀我来此演讲?我,或者我所代表的那些人与你们的民族独立有什么关系?独立宣言中所体现的政治自由和生而平等的伟大原则会赐予我们吗?而为此缘故,就邀我把我们卑下的礼品奉献给美国的圣餐吗?就让我承认这恩典并且要向由你们的独立为我们带来的恩惠表示虔诚的的感激吗?

为了你们,也为了我们,我真希望这些问题能得到肯定的回答!那样,我的任务将很容易完成,我的负担将变得轻松并令人愉快。因为,有谁会如此冷漠以致全国的同情都不能使他动情?有谁那样无情无义而对感恩的要求都不理不睬?竟至不愿感恩戴德地领谢无法估价的善行吗?又有谁会这般迟钝而自私,竟然在奴役的锁链从他的肢体扯下来的时候,他却不愿开口为一国之狂欢佳节的欢呼助威呢?我不是那种人。在那种情况下,哑人也会雄辩地演讲,“跛者亦会如鹿踊跃”。

但事实真相并非如此。我是怀着我们之间有嫌隙的悲哀感觉才说这话的。这光荣的周年纪念日的围栏里不包括我。你们高贵的独立呈现的只是我们之间无法度量的差距。你们今天欢庆的幸事并非普天同庆。有资格享受你们父辈流传的平等、自由、繁荣和宝贵遗产的是你们,而不是我。为你们带来光明和安逸的阳光,却为我带来鞭笞和死亡。这个七月四日是你们的,却不是我的。你们可以欢庆,我却只有悲哀。把一位身披枷锁的人拖进这宏伟、灯火辉煌的自由庙宇,并且请他与你们一道欢唱颂歌,这简直是无道的嘲弄和渎神的讽刺。公民们,你们不会是用请我今天在此讲话的方式来嘲笑我吧?如果是,那就适得其反。请准我告诫诸位:曾经有个国家的罪恶堆积如山,结果被全能的上帝不费吹灰之力就摧毁了,并使之不复存在。重蹈这个国家的覆辙是危险的。今天我可以为被剥夺尊严和多灾多难的人民重唱哀歌。

我们曾经在巴比伦河旁坐下,一追想锡安城就唏嘘不止。我们把竖琴挂在心中的柳树上。因为在那,掳我们为奴的人逼我们唱歌,榨取我们血汗的人迫我们强颜欢笑。他们说,给我们唱一首锡安歌吧。我们怎能在异邦唱耶和华的歌呢?噢,耶路撒冷啊,如果我忘掉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技巧,我们若不纪念你,就让我的舌头粘在上腭。

公民们,在你们全国范围内的喧嚣欢乐声之外,我听到千百万人的恸哭声!沉重的枷锁昨天还难以忍受地挂在身上,那么今天传到他们耳中的庆祝的欢呼声就令其愈发不能忍受。假使今天我真的忘记,倘若今天我没有忠实地记住那些胸中充满哀愁的正在流血的孩子们,“就让我们右手忘记技巧,就让的舌头粘在上腭。”忘记他们,或者稍微忽略他们的冤屈,或者随口附和世俗的观点,都将是最可耻和最丑恶的背叛,并将使我当着上帝和全人类的面受到谴责。因此,公民们,我演讲的题目是《美国的奴隶制度》。我将以奴隶的观点来看待今天及其大众性。我要同美国的奴隶们站在一起,把他们的冤屈当作自己的冤屈。我毫不犹豫地以我全部的黑人种族自豪感宣布:依我的见解,这个国家的声望和品行在过去决不比今年的七月四日更败坏。无论我们说到过去的宣言,还是当前的声明,这个国家的所作所为从来都是同样丑恶和令人作哎呕的。美国对过去不讲信用,对现在不守信义,并且庄严地保证将来也不会恪守诺言。在这个场合,与惨遭蹂躏的奴隶们站在一起,我以被横遭作践的人性

的名义,以被禁锢的自由的名义,以遭人轻视和被肆意践踏的宪法的名义发誓:我敢于用我所能随心所欲地采用的全部强烈语气对那些有助于奴隶制苟延残喘的一切条款——美国最大的罪恶和耻辱——表示质疑并加以痛斥。“我决不闪烁其辞,也决不姑息。”我将用我所能应用的最激烈言辞。然而任何人,只要他的判断力还未被偏见蒙蔽,只要他还不是彻头彻尾的奴隶主,那么他不自诩公允、正义的任何话语我都不会忽略的。

但我认为我听见听众中有人说:“正是在这个场合,你和你的废奴主义的弟兄们未能给公众留下好印象。你们是否更多运用辩解,而少采用指责的方式?是否更多地运用说服而少采用斥责的手段?那你们的事业将更有可能成功。”但我认为已经昭然的地方,勿需再费唇舌。在反奴隶制的纲领中值得诸位要我辩解的有哪?在本题目的哪个分支问题上还需要对这个国家的人民再做进一步的阐述呢?非要我来承担论证奴隶也是人这一命题吗?这点是早已得到承认的了。无人怀疑它。奴隶主们为了自己统治的需要,在立法中也承认这点。就在他们处罚奴隶们的不轨行动时他们也承认这一点。在弗吉尼亚州有七十二条罪行——如果一个黑人触犯了其中任何一条,不论他多么无知,都要判他死刑,而这七十二条罪行中只有两条判白人死刑。除掉奴隶们能够明辨是非,有知识,并能为自身行为负责之外,这还另有深意吗?奴隶的自尊是举世公认的。《南方法令全书》中以极为残酷的惩治和高昂的罚金明令禁止教授奴隶学文化。这一事实就承认了这一点。如果你们能列举出与野兽有关的这类法律的话,我或许会同意为奴隶的自尊辩护。只有大街上的犬豚,空中的飞禽,山坡上的牛羊,海中的游鱼和爬行动物不能辨别奴隶与兽类的时候,我才会与诸公争辩:奴隶也是人!

眼下有足够的理由证明黑色人种同样具有人格。当我们耕种和收割使用各种机械化工具,修房建桥,制造舰船,组合金银铜铁各种机件的时候;当我们读书、看报、写文章、译解电文的时候;当我们以职员、商人和秘书的身分工作的时候;当我们之中也存在律师、医生、技师、诗人、作家、编辑、演讲家和教师的时候,当我们与其他的人以平等的身分受记雇于各行业,在加利福尼亚掘金,在太平洋上捕鲸,在山坡上放牛放羊,并且如夫妻父子般在家庭生活中尽职尽责,为生计奔忙着、思考着、计划着,而更为重要的是承认而且崇拜基督教之神,并且满怀希望寻找世间的永生与不朽的时候,有人请我们证实我们也是人,这岂非咄咄怪事?

诸位要请我来辩论一下,人类已获得了自由了吗?要辩论人是他自身的合法所有者吗?你们已经宣告了这一点。我还要为奴隶制是不正当的进行辩论吗?对于共和党人这难道还是问题吗?难道还要通过逻辑和论证的法则来解决这个问题吗?难道这个问题还要作为极难解决的问题,而不得不运用令人怀疑且艰涩难懂的正义原则来解决吗?今天在众多的美国人面前,把演讲划成A、B、C、D,再分成1、2、3、4,从相对、绝对、否定、肯定各个方面来证明人人都有享受自由的天赋权利。那在人们眼里我将成为什么样子呢?这样做将使我显得十分滑稽,并将使你们的悟性蒙受奇耻大辱,苍穹之下,无人不晓:奴隶制于人类是不适当的!

还要说什么呢?难道还要我说:像对待兽类一样对待人,剥夺他们的自由,逼近他们劳动而不付给工资,让他们对与其交往的同类的关系一无所知,用棍棒殴打他们,用皮鞭抽打他们的肌肤,用烙铁烧灼他们的肢体,命警犬追咬他们,把他们廉价拍卖,离散他们的家庭,敲落他们的牙齿,烧焦他们的肉体,以饥饿驱使他们服从并降顺他们的主人,要我说所有之一切都是不道德的吗?难道非要我来辩论,这样一个用血写出的、浸染着污秽物的体系是不道德的吗?不!我不屑辩论,我会更好地运用我的时间和精力而不把它们浪费在这样的辩论之中。

那么有待辩论的又是什么?难道说留待争辩的是奴隶制不合神意?上帝没有创建没有创建这个体制?我们的神学博士搞错了?这种想法是渎神的。这种不合人道的想法不会是神赐的。谁能就此建议进行推理呢?只有能就此建议推理的人才可能这样伏。然而我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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