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游的自由观及其意义解析

逍遥游的自由观及其意义解析
逍遥游的自由观及其意义解析

庄子的自由观及其意义解析

《逍遥游》出自《庄子》一书,是《庄子》第一篇,是庄子的代表文章。它阐释了庄子逍遥无为的思想,无名、无功、无己三种境界对应道家-----圣人、神人、至人三种理想人格。

本文庄子首先举鲲鹏南飞的例子,表达自己向往像鲲、鹏一样逍遥自由,扶摇而上,一飞万里的思想。通过鲲、鹏的描写,庄子展示了一个广阔的天地,将人类在思想上的追求提升到无穷,由自由而游的鱼、海,到鲲的天地,进而达到展翅高飞的大鹏和大鹏的广阔天地,而远眺遥远的天池南冥。所谓“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於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鹏之徙於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这等境界何其壮阔!但是这种境界上需要再求上升,从悠游於北冥的鲲,酝酿变化而成为翱翔万里的鹏。这里展现出“道”的无边无际。同时这一变化也是一种提升,一种对道追求的提升。然而这并不是最终的境界,只是视野更开阔,思想更深远。鲲鹏仍需“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需要直上九万里而积负大翼之风,而后图南。为说明积厚方能负重的道理,庄子举了水负舟的例子。

紧接着通过“蜩与学鸠之笑”来引出对“小知与大知”的论述。运用鲲鹏以及蜩鸠的寓言,藉由小鸠的无知,以写出俗人浅陋、不识大体的境界。鲲鹏之大与志在远方,与蜩鸠之小且无知,作了一个明显的对比。正如小年无法体会大年,因为小年本身生来的限制,根本无法去经验大年,生命长短是不可违的律则,而蜩鸠先天的限制也无法使他遨游千里。这反映出庄子大志无法为世人理解可悲现实,同时也是庄子的一种自嘲。在此我认为庄子并没有对小知者的嘲讽,只是承认有小知与大知之分,并且承认这是先天限制的结果。作为大知者注定无法被小知者理解接受他们的思想,唯一能做的便是保持自己的独特,不为小知者所扰,不追求名利,即所谓的无为逍遥,达到无名之境。

接下来庄子又列出“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定乎内外之境,辨乎荣辱之境”的宋荣子;“欲风而行”的列子。这三类人代表三种境界。第一类是俗人,追求功名,这类人有待于外物。宋荣子是圣人,不追求名,不为外物所累,但是他有待于内。而被视为神人的列子御风而行,有待于自然。这三类人都未达到最终的境界-----至人无己。至人可以做到真正的无所待,抛却一切,真正自由逍遥。至此庄子阐述了自己的理想人格追求-----无己之人,即忘却自我。

最后庄子借尧、肩吾等几个例子表达了自己对有用无用的看法。我们所见的无用并不是真正的无用,万物存在自由其用。所谓无用只是人根据自己的喜恶做出的判断。

庄子的这篇逍遥游具有很多现实意义。

首先鲲化为鹏完成自己的升华,实现境界的提升。这鼓舞我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境界,是自己得以升华,就能看到更广阔的世界。鲲生活在海里,是北冥里一条鱼,虽然“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但是它的视野也只能局限于那片海。它不甘于现状因此追求自身的改变,进而化身为鹏,“其翼若垂天之云”一飞九万里。并且凭借万物之息飞往南冥-----天池。从北冥

到南冥,这一南一北可见跨度之大。同时从海中提升到万里高空,其视野也极大的提高。这种升华振奋人心。虽然我们都只是平凡的人,不是什么大智大慧者。但是这仍告诉我们只要渴望改变,付出努力,就能实现境界的提高。我认为在此庄子暗示应该重视心智的培养,以激励自己提高自身,从而达到自由的境界。

其次,鲲鹏飞至南冥有待于万物之息,这一点揭示了万物皆有所待的道理。告诉我们要懂得合作。既然做事请仅靠自己是不行的,那当然需要与人合作。当今世界,竞争十分激烈,合作是许多工作的基础,基本上事事都需合作,都要借助到他人的力量。既然如此,我们就要学会与人合作,并乐于与人合作。同时,万物之息助鲲鹏飞行,这一点体现了,我们应该乐于帮助他人。只有帮助他人才能在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获得别人的帮助。当所有人都乐于互相帮助时社会就会很和谐,便能达到道家所崇尚的“无为而治“。

第三,庄子所描述的无名、无功、无己三大境界,也给我们当代人一个追求目标。境界低者,追求“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为社会谋利,同时也为自己获取生名。境界稍高者,追求无功之第二境界,“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不为外物所累,逍遥自由,默默奉献。境界高者可追求至高境界----无己。忘却自我,绝对自由,毫无所待。社会上所有人都有追求的目标,社会将会安定有一种向上力。

第四,关于庄子所提到的无用、有用之说肯定了社会上各阶层的价值及存在的重要性。这一点现实意义十分重大。现在社会分层明显,贫富差距巨大,各阶层矛盾日益尖锐,甚至出现所谓上层人歧视普通劳动者的现象。这样对社会的和谐安定十分不利,甚至会导致社会动荡。而庄子的万物皆有用的看法对于缓解这一现状有很大帮助。他指出无用是人们在偏离自然大道后,按照自己的主观看法得出的结论,其结论必然有所偏颇。这样就能够纠正一些人歧视普通下层人民的错误做法。同时也让普通人认识到自己存在具有很大的价值,能够激发普通人的积极性。

最后,《逍遥游》中蕴含着庄子最核心的思想----绝对自由。即人应当不受任何束缚,自由自在地活动。庄子要求超越时间和空间,摆脱客观现实的影响和制约,忘掉一切,在主观幻想中实现“逍遥”的人生观。这一点也具有现实意义。这种绝对自由观对我们追求思想解放具有指导意义。我们现在追求创新。想要创新就必须打破原来固有的思维模式,而只有思想自由才能达到这一点。思想绝对自由了,才能如鲲化为鹏那样实现境界的提升,视野的提高,看到更深层的问题,触及到新的世界。

儒家义利观对当今社会的启迪

浅谈先秦儒家义利观与现实社会 摘要:先秦儒家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位置,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所提出的义利观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塑造中华民族精神产生过深远影响。然而在当今社会,儒家的义利观仍旧有重要借鉴价值。本文浅析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探讨它的内涵,并且从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研究作为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儒家义利观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对于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伟大传承,也要注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键词:先秦儒家义利观现实社会 正文:“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义利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上占据重要地位。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主张“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义利两有”等,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对提升公民道德境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一、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含义、内涵 (一)义利观的含义 所谓“义”,引申为道义、道德、公正、正义。 “利”,是利益、功力的意思,利益又有“公利”和“私利”之分,“公利” 和“私利”是相对的,但与“义(公平合理)”相对应的“利”应该理解为私利。 义利观就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看待这二者关系的观点。孔子、孟子、荀子是先秦儒家的代表,他们的义利观构成了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二)义利观的内涵 首先,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不能违背义,要受义的制约,孟子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正是此意。先秦儒家主张“利”的获得必须符合社会道义,无论是孔子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还是孟子的“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都说明了“利”是“义”存在的客观基础,而“义”又是取得“利”的前提原则,二者不可偏颇。没有“利”的“义”是不符合人性的,是不能教化人民的,是不足取的;没有“义”的“利”是君子所不屑的,是造成社会混乱的根源。 其次,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利”有“公利”与“私利”之分,“公利”在某种程度上又可转化为“义”。儒家文化植根于小农经济的土壤中,家庭作为大河流域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是“君君臣臣”的王权国家赖以建立的支柱,是“父父子子”的宗法社会得以运行的基础。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私利”(个人利益)须服从“公利”(集体利益),也就是“利”要服从“义”。 二、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当代意义

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当代意义 中国传统义利思想是以“重义轻利”为主线,以“重公”为主要价值取向,以“理欲统一”为落脚点的传统经济伦理思想。这些宝贵的思想奠定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弘扬以传统义利观为基础的思想道德,有利于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义利核心价值观当代意义义利观可谓是中国传统道德文化问题中的基本问题,备受学者关注。纵观中国思想发展史,义利思想也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迁,研究中国传统义利思想中的优秀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文明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义利思想,哲学家们从各个角度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义利观中具有重要价值的思想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义”先于“利”的价值取向。在传统儒家伦理思想中,孔子最早明确提出义利问题,并主张“先义后利”、“见义思利”。他将义利视为行为的根本准则,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义利展开的,他不仅将“先义后利”的思想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更将此作为区别小人和君子的标准。他认为,只有合乎义的利才是正当的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的义利观是对孔子义利观的发展,并将“先义后利”的思想运用到仁政中。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的义利思想突出的是人类逐利行为的合理性,反对“不义之利”。他的义利之辨的根本着眼点不在于逐利这一行为的合理与否,而在与整个人类个体和社会行为的合理与否,强化了儒家的群体性原则。第二,“重公”的价值取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公与私相对,私一般指称私利或私欲。《韩非子》曰:“背私谓之公”。周敦颐、程颢、程颐都是“利”的反对者,提出“存天理,灭人欲”。二程将义与利的关系明确规定为“公”与“私”的关系,“义利云者,公与私之异也”。在反对“天下为家”的封建社会里,有许多思想家提出“天下为公”的理想,在处理公与私的矛盾时,要求“不以私害公”、“以私灭公”、“至公无私”。“团体之公利与个人之私利,时相枘凿而不可兼也,则不可不牺牲个人之私利,以保持团体之公益。”第三,“理欲统一”的价值取向。义利之辨发展到宋明时代,又表述为理欲之辨,讨论的是如何处理理性与欲求的关系,所要解决的是道德规范与物质欲望之间的的关系。这一时期的义利思想受到佛家禁欲主义的影响,主张“去人欲”,但这不是主流思想。而基本的思想倾向认为,“天理”不能离开“人欲”而单独存在,强调两者的统一。传统观点认为,欲是人的本性,人生而有欲,因而欲不可绝。王夫之也指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读四书大全说》卷四)。又明确提出:“理者,存乎欲者也”(《孟子字义疏证·理》),认为一切道德观念必须依赖于人的情欲存在。“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世间万物皆有所欲,亦是天理之情。”人对待欲望的态度应该是存欲勿纵,以理导欲。中国古代社会义利思想主要是从义利、公私、理欲三个方面进行论证的。利是指物质利益,它是物质欲得以满足的结果,包括公利和私利。传统义利思想认为,符合公利的利就是可取的。欲是指人的欲望,包括物质欲(如对物质财富的追求等)、生理欲(如情欲等)、精神欲(如对精神愉悦的追求等)。中国古代义利思想从核心来看,都是围绕政权和人本来展开的。义利思想在政权方面的体现就是要现实客观政治的需要;在人本核心方面就是要求要关注人的发展。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仍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2015-2016年度第2学期 “大学生传统文化素养”课程考查论文 论文题目: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院系: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班级: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号:140312135 姓名:闻坤 任课教师:孙琪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摘要:(概述论文内容,100字左右) 孟子的义利观远近闻名,义利之辨便孕育而生,并且多次成为当代辩论赛的主题。我们不必关心其辩论结果,因为没有谁对谁错,谁也没法说出个所以然来,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没有绝对的利与义,这也是义利之辨一直没结果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反映文章内容的词语,3-5个) 义利之辩、相辅相成、随机应变 正文: 众所周知,即使在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仍未解决前有我国的秦始皇兵马俑之谜,后有英国的泰坦尼克号之谜,正是有太多的谜,促进了人类文明的飞快发展。然而,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一直众说纷纭的孟子义利观,即人们口中的义利之辩。 在一部分的义利之辩中,把孟子的义利观定为重义,轻利,如此理解,只因《孟子》第一篇中孟子说的一句“王何必曰利”,岂不是断章取意之说。在《孟子》中可以看出孟子重义,但轻利并没有明确的说词,而且书中也看不出孟子轻利的思想。所以这给后人留下了无限遐想,也就有了真正的义利之辩,即:先义后利,先利后义。那有人也许又会想到,难道就不能利义并施吗。答案是不能,早在疑似孟子所著的《鱼我所欲也》中就提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

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做任何事都有先后顺序之分,即使是一件事都能分一系列步骤来完成,只要有时间这个概念,就不可能同时进行的。利与义就可看成是两件事或是一件事的两个步骤,所以也必须有先后顺序,两者相辅相成,但不能并施。 早在先秦时期,在嬴政的暴政下,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而且嬴政为了抵御匈奴的入侵,兴民大规模修建城墙,即:今天我们所见的万里长城。耗资伤民,无数百姓陷入水生火热之中,以致众多百姓家庭人丁单薄,大批出现小孩丧父,妇女丧夫,老人丧子等情况。这是最直观的影响,然而,还有隐藏很深的,被众人所忽视的,也是嬴政修建长城的最初目的——防止匈奴入侵,显然已达到。嬴政修建长城后,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外患的干扰,可以说太平了一段时间,而且修建长城这个战略也一直为后来的君王所沿用,并在防御敌人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有人会说,嬴政不懂治民,只会打战,可以说是历史上出了名的暴君。撇开这些偏见不说,就说修建长城这件事来说,概括来说,嬴政实行的不正是孟子的义利观“先利后义”的体现,他为了巩固政权不受匈奴干扰,不惜一切修建长城,甚至不考虑百姓的疾苦,是重利修建长城后,边塞的百姓也几乎不受匈奴的掠夺,财产及人身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这是便是义,只不过是利带来的义。 三国时期,一次曹操兴兵南下讨伐刘备,刘备驻小城新野,兵微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与现实意义 一、何谓“义利观”? “义利观”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倾向是重义轻利,尚义贬利。 二、古代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发展 (一)先秦时期: Ⅰ“义利观”的早期记载: 早在《周易》中就有“利者,义之和也”的说法。认为一定的道德行为必然获得一定的功利,“义”与“利”是统一的。《国语·晋语一》中讲:“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同书《晋语二》中有:“废义则利不立”。 可见,在先秦时期, 关于义利二者的关系已有较明确的观点,即义利统一,义是利的根本。 Ⅱ春秋时期:孔子的“义利观” 1、整体感知孔子“义利观” 孔子所言之“利”与今天所说的“利益”范畴相近,它是指主体对一定对象如物质 子无义利之辨,“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论语·尧曰》) 所谓“民之利”即公利也,孔子一贯主张“利之”。对于私利,孔子不完全否认,他毫不讳言自己有求利之心,“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论语·述而》) 可见,在私利方面,义和利也是可以相通的。但要“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篇》),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 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 2、读材料释义孔子“义利观” 在《论语》中, 曾有2 4次提到“义”。其内容大体可分以下三个方面: (1)“义”是君子的美德:(列举数例) ①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篇》) ②子曰:“君子义以为质, 礼以行之, 孙(逊) 以出之, 信以成之。君子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③子曰:“夫达也者, 质直而好义, 察言而观色, 虑以下人。”(《论语·颜渊篇》) ④子曰:“主忠信, 徙义, 崇德也。”(《论语·颜渊篇》) ⑤子曰:“群居终日, 言不及义, 好行小慧, 难矣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⑥子曰:“见义不为, 无勇也。”(《论语·为政篇》) ⑦子曰: “君子义以为上, 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 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篇》) 以上数例中, 孔子把“义”视为君子必备的美德,“义”作为认识人、评价人的重要标准之一,是与“仁”、“礼”、“智”等一样重要的儒家思想道德准则。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2015-2016年度第2学期 “大学生传统文化素养”课程考查论文 论文题目: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院系: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班级: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号:140312135 :闻坤 任课教师:琪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摘要:(概述论文容,100字左右) 孟子的义利观远近闻名,义利之辨便孕育而生,并且多次成为当代辩论赛的主题。我们不必关心其辩论结果,因为没有谁对谁错,谁也没法说出个所以然来,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没有绝对的利与义,这也是义利之辨一直没结果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反映文章容的词语,3-5个) 义利之辩、相辅相成、随机应变 正文: 众所周知,即使在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仍未解决前有我国的始皇兵马俑之谜,后有英国的泰坦尼克号之谜,正是有太多的谜,促进了人类文明的飞快发展。然而,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一直众说纷纭的孟子义利观,即人们口中的义利之辩。 在一部分的义利之辩中,把孟子的义利观定为重义,轻利,如此理解,只因《孟子》第一篇中孟子说的一句“王何必曰利”,岂不是断章取意之说。在《孟子》中可以看出孟子重义,但轻利并没有明确的说词,而且书中也看不出孟子轻利的思想。所以这给后人留下了无限遐想,也就有了真正的义利之辩,即:先义后利,先利后义。那有人也许又会想到,难道就不能利义并施吗。答案是不能,早在疑似孟子所著的《鱼我所欲也》中就提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

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做任何事都有先后顺序之分,即使是一件事都能分一系列步骤来完成,只要有时间这个概念,就不可能同时进行的。利与义就可看成是两件事或是一件事的两个步骤,所以也必须有先后顺序,两者相辅相成,但不能并施。 早在先时期,在嬴政的暴政下,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而且嬴政为了抵御匈奴的入侵,兴民大规模修建城墙,即:今天我们所见的万里长城。耗资伤民,无数百姓陷入水生火热之中,以致众多百姓家庭人丁单薄,大批出现小孩丧父,妇女丧夫,老人丧子等情况。这是最直观的影响,然而,还有隐藏很深的,被众人所忽视的,也是嬴政修建长城的最初目的——防止匈奴入侵,显然已达到。嬴政修建长城后,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外患的干扰,可以说太平了一段时间,而且修建长城这个战略也一直为后来的君王所沿用,并在防御敌人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有人会说,嬴政不懂治民,只会打战,可以说是历史上出了名的暴君。撇开这些偏见不说,就说修建长城这件事来说,概括来说,嬴政实行的不正是孟子的义利观“先利后义”的体现,他为了巩固政权不受匈奴干扰,不惜一切修建长城,甚至不考虑百姓的疾苦,是重利修建长城后,边塞的百姓也几乎不受匈奴的掠夺,财产及人身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这是便是义,只不过是利带来的义。 三国时期,一次操兴兵南下讨伐备,备驻小城新野,兵微将寡,

浅析先秦儒家义利观对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影响

浅析先秦儒家义利观对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影响文章介绍了对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不同界定,分析了先秦儒家义利观对当代 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影响,探讨了正确践行先秦儒家义利观,健全大学生人格的途径。要明确义与利的道德价值取向;实现义利观对人格魅力的再塑造;重视对先秦儒家义利观主流思想的学习及实践。 标签:先秦儒家;义利观;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影响 先秦儒家义利观是整个中国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提出的,它既是一种有一定约束力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也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方式和规范自身行为的具体指导方法。从它产生开始对先秦时期及以后人们的人格养成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继承者的当代大学生,在其人格健全的关键时期,利用先秦儒家义利观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对于其健全其人格、促进其全面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不同界定 先秦儒家思想中包含了丰富的义利观,其代表人物及思想主要如下: 1、“见利思义”及孔子的义利观 孔子作为儒家思想文化的创始人,第一个也是第一次分析辨明义利关系问题。孔子处于大动荡时期,统治者一味为己利而放弃最初的仁性。这种现实条件下孔子提出“见利思义”的道德观,某种层面上我们理解为一种价值观,道德律,更可谓一种礼法,达到一种约束人的效力。他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在政治地位的标准上又赋予道德这样一种品质的属性,君子最初无褒贬之分,是在不同的社会下定义的,不断丰富才形成褒义的。对义与利的不同追求,孔子将其界定为君子和小人。孔子又言“富與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得道,不去也。(《论语·里仁)》。这说明孔子不是只追求义而绝对的放弃利,这也是孔子的思想能成为正统思想关键所在。 2、“重义轻利”及孟子的义利观 孟子是继承孔子理论并为之发扬儒家学说的一位儒学大师。孟子在孔子“见利思义”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义利观。“生亦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是孟子更深层次的对义的理解和阐述,在道义和生命的相比下,道义显得更重要,他所追求道义的决心和立场,这是人所必须遵循的,是理想化的社会道德价值观,这也说明了孟子一生的追求和他所展现的圣人的人格魅力。 3、“以义制利”及荀子的义利观

中国传统义利观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借鉴作用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 NO.1,2013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300 中国传统义利观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借鉴作用 林嘉华 (闽江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摘 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传统的义利观思想仍然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值得我们企业学习与借鉴。 关键词:义利观;市场经济;借鉴 作者简介:林嘉华(1977.02- ),男,福建福州人,讲师,闽江学院思政部教师,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3)01-0300-2 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也正是发生在那个时间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解放了思想,引发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文化伦理、文化价值观的重新反思,才极大地释放了生产力,取得了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伦理和文化价值观开始慢慢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的精神动因也逐渐衰退,从而导致了某些市场混乱现象,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如何塑造新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文化伦理,建立新时代的文化价值观体系,是我们务必重视与发展的。 一、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内涵 中国传统义利观思想是以孔子为代表兼具诸子百家义利观思想的精髓,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中国传统义利观思想相对于外来文化,更容易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因此,构建新时代的文化价值观体系,我们必须汲取我国优秀的传统义利观思想,弘扬传统文化。 (一)“义以建利”,孔子追求“义”。但不反对“利”,他主张在服从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去追求物质利益,只要符合道德规范,人们追求物质利益就是正当的,无可厚非的。同时,孔子还认为“义以生利”,只要做到义,就能带来利。这是当时儒家对“义、利”的普遍看法,他们强调“义”,却不片面追求“义”,反而认为不能带来“利”的“义”就部分失去了它们存在的意义,无“利”之“义”不可取,舍“利”逐“义”更是舍本逐末。 (二)“以义制利”,孔子认为追求私利是造成社会动荡的根源,他主张人们“见利思义”,主张面对私利的诱惑,并不采取简单的压制,而是主张以自身的修养来克制与抵御。并将能否抵御私利的诱惑作为君子与小人区分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因此,“以义制利”所推崇的并非是一种强制的行为规范,而是一种自内而外的道德完善机制。 “义以建利”和“以义制利”是传统义利观思想的两个核心的组成部分,之后对于“义利之辩”往往都围绕着这两个方面而展开,体现着“义”与“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相互包含,相互转化的。在符合道德规范的条件下追求合理的个人利益属于合义之利,反之为不义之利。“利”始终是“义”的基础,无“利”即无“义”,“利”服务于“义”,以“义”为本。儒家认为在“义”“利”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将“义”放在第一位,求义而利在其中,“义以建利”;如果将“利”放在第一位,就会求利反而无利。 二、当代市场经济中的义与利 (一)市场经济是受义利约束的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视野下,义利有着新的诠释。“义”慢慢含有了公平、公正、公开,遵守道德与法律,追求长远之利、全局之利的意义;而“利”则体现了市场主体对正当合法的利益、效率的追求。 各个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在统一的道德与法律的规范下,受自利动机的驱动去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这其中,自利与反自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并集中体现传统义利观“义以建利”和“以义制利”的精神。逐利但又必须守义,自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源泉,没有自利的动机,没有逐利的行为,市场经济就会萎缩,就无法健康发展;但若没有道德、法律的约束,没有反自利的限制,自利的欲望就会无限膨胀,违法规则的自利行为不仅会伤害到其他遵守规则的经济主体的利益,而且还会影响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会导致市场混乱和萎缩,最终还会害人害己。反之,守“义”的同时依然可以生“利”,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就可以追求长远之利,实现自利与他利的共赢与完美结合。 因此,一个健康发展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最根本的特征就是自利动机与反自利的约束机制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平衡,即“义利合一”。 (二)市场经济是法律约束下的市场经济 传统义利观中的“义”一般指的是道德,是发自内心的,自内而外的自我约束,强调的是自我的修行。但在市场经济视野下,“义”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那就是除了道德的约束以外,“义”还包括着法律的强制规范。道德和法律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补充缺一不可。道德是一种软约束,强调的是自我约束与管理,强调的是对规则的自觉遵守;而法律是一种强制实施的社会规范,强调的是外部约束与惩罚,强调的是用强制 的方式对可能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和危害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规范。道德是自律,法律是他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证追求正当之利经济主体利益的重要武器。 (三)市场经济只有在义利约束和法律规范下才是有效率的 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为了自利,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这一切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人的私欲的无限膨胀,法律规范的不网络出版时间:2013-04-10 14:16 网络出版地址:/kcms/detail/53.1133.D.20130410.1416.200.html

浅析先秦诸家义利观及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浅析先秦诸家义利观及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发表时间:2011-09-29T14:25:57.767Z 来源:《魅力中国》2011年6月下供稿作者:金明子 [导读] 义与利及其关系不仅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探求的重要问题,也是人类社会中历史悠久的话题。 ◎金明子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北京 100083)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6-094-02 摘要:先秦时期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思想发展的高潮,也是我国古代思想的精髓所在,其中义和利及其关系一直是古代思想家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主要比较先秦时期儒、道、墨、法等几家的义利观,以期得出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先秦诸家;义利观;当代中国;启示 义与利及其关系不仅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探求的重要问题,也是人类社会中历史悠久的话题。自先秦以来,不同的思想家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提出了不同的义利观。 一、义和利的含义 “义”(繁体为“義”)从汉字结构来看,是个会意字,是由“羊”、“我”的字意会而成的,《说文解字》中解释成“己之威仪”,也就是指,以“我”的力量,保卫那些美、善、吉祥的事物,捍卫其中的价值,从而在言行举动,德行人品等方面,都表现出具有感染力甚至威慑力的尊严和威望,成为他人学习的道德榜样。后来,经过逐渐引申,义被进一步赋予应谚、规范、善等抽象的内涵,代表着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追求最高道德。同时,在汉字中,“义”常常被写作“宜”,《中庸》解释为“宜也”,即“适宜”的意思。《札记?祭义》也说:“义者,宜此者也”。“义”又和“宜”相通,行为的适宜性在通过一定的“礼仪”表现出来。是指作为人,在一切行为活动中只能遵循去做,别无选择的最高的义务和责任。 “利”,也是一个会意字,由“刀”与“禾”组成, 在《说文解字》中的释义是:“从刀,和然后利。”意为以刀割禾,即用农具收割庄稼而有收获,获得利益、好处。所以“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 可泛指一切利益,包括公利和私利。笔者认为义利关系实质上是道德价值和物质利益、公义与私利之间的关系,义利观就是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关系的思想观点。 二、先秦儒家的义利观 先秦儒家的思想主要以孔孟荀为主,孔子认为“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孔子看来义和利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价值标准,认为义为君子的内在价值与固有本质,君子是取义,重义轻利;小人则趋利,见利忘义。孔子的观点为儒家学派确立了“重义轻利”的基调。继孔子之后,孟子进一步阐发了儒家的“重义轻利”观。孟子说:“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他在回答梁惠王时也曾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在义利关系发生冲突时,孟子的思想是“取义”为先,甚至当义与生命发生冲突时,孟子思想任然坚持义为先,甚至为义而放弃生命,“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孟子的重义轻利,甚至重义轻生。荀子作为儒家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受孔孟的影响,也坚持重义轻利,先义后利的义利观,“保利弃义谓之至贼”(《荀子?修身》),“义与利者,人所两者有也,”(《荀子?大略》).但在义与利之间,他并非完全排除利,而是坚持义为先,利为后,提倡先义而后取利的价值导向。总之,在儒家看来,义是人立身的根本,道德价值高于物质利益,精神需求比物质需求更为有益,提倡“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以义制利”等道德原则,即强调“义”的第一性。见到“利”要先想到“义”,符合“义”的行为才是应当做的行为。而“轻利”不等于不言利。在“利”和“义”的关系上,在两者相比较时,“义”先而“利”后,并不等于说要“义”就不能要“利”。但孔子和孟子所指的“利”从总体上讲主要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在“义”和“利”的关系中,孔子、孟子强调“义”的第一性,在不违背“义”的前提下,也指出追逐“利”的正当性,但他们又有安贫乐道的意思。 三、道家的义利观 道家主要以老子为代表,老子主张取消义利,从道德上超越了义利讨论,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了解老子对“德”的划分,他把“无为”之德称为“上德”,把“有名”之德称为“下德”,那么传统意义上的义利之辨就不能适用于老子的义利观。老子认为“下德”会使人失“道”,“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老子?第十八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第三十八章》),所以只有由“下德”转变为“上德”才能实现其“道”的回归,在他看来仁义是世界变坏的一个象征,进而主张无为, 既没有任何仁义的社会模式,“无为之治”,“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甚至主张“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十九》)。所以才有了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 。在这样的社会里,有利而不用利,有仁义而不知仁义。所以道家的义利观虽然是完全否认义利,但是从他们超越仁义的角度来看,也是一种道德的更高追求,有其积极的一面。 四、墨家的义利观 墨家的创始人墨子认为:“义者,利也”(《墨子?大取》),强调义与利的统一,求利即是谋义,取利即是尚义。他提出“兼相爱交相利”(《墨子?耕注》)的原则, 所谓“兼爱”,就是上至国君,下至百姓,都不能只知自爱,而要相爱。墨子强调人们要爱人如己,人们应当“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 能这样爱人如己,就会“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在此基础上的“交相利”原则是“兼相爱”原则的具体反映和实施,“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从而进一步强调利不但不非义, 而且义利并行,即“义”与“利”没有先后之分、轻重之别。墨家的义利观上升为治国方略则认“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墨子?非乐》) ,这里的“利”是“公利”也即“义”,所以墨家的义利观是建立在把利国利民之利视作义的基础上的, 把个人私利与整体利益相结合,把“利天下”的公利与义等同起来,把道德评价的标准与行为是否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结合起来,它强调忘我无私,利人利国,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以实现大同的社会道德理想。 五、法家的义利观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崇法尚利,承认因阶级等级不同而有不同的“利”,强调统治阶级要明于公私义利之分,举公而不纵私。韩非子指出“古者仓领之作书也, 自环者谓之私, 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仓领固以知之矣。今以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韩非子?五蠢》)所以,“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韩非子?八说》),真可谓“ 君臣之利异”(《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为此,统治者“必明于公私之公,明法制、去私恩。……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韩非子?饰邪》),同时韩非子又指出追求义利是人之本性,人总是

浅析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

浅析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 摘要:“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社会的转型期,深入挖掘孔孟儒学处理道德与功利关系的文化资源并对其进行现代诠释与转换,古为今用,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解决现今社会中的各种道德困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义利之辨义利观当代价值 “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争论的一个核心议题。自孔子区别了义与利,提出义利两者关系问题之后,“义利之辩”在中国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争论从未间断。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仍然是在现实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问题。它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等领域。[1]正确处理利义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一、古代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辩” “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义原指人义、情义;而义,则原指利益、人利。“义”重在群体利益,“利”重在个体利益。义利问题各家均有不同的诠释,而儒家对其尤为看重。儒家学派以重义轻利为先见,孔子强调:“不义而且富贵,于我浮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荀子则以为:“荣辱之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2]《孟子》开篇即讲“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到了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云:“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义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由此可以见得,人的义和利虽是密不可分的,但却有孰先孰后、孰主孰辅之分。 有人认为“舍义取利”造成很多人谈“利”色变,以为“利”就是利欲熏心、唯利是图,以至于以“义”为荣,以“利”为耻。这实际上是对“舍利取义”主张的片面理解。事实上,儒家所言“轻利”,并非不重视利,而是反对“见利忘义”、“因利害义”、“保利弃义”。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还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这实质上是承认私利为人之所欲,对于符合义的私利应该肯定。关于人的利欲问题,孟子的观点也是现实的。梁惠王同孟子见面时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的回答是:“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说的“何必曰利”并非说“利”不重要,他强调的是“仁义”更重要,仁义是利益的前提。另一位儒家集大成者荀子,更充分肯定“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歇,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韩非子·荣辱》)这一任何人也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因此,儒家的重义轻利,其主旨绝非轻利,更不是反对利,而是主张在合乎义的前提下,去取得正当的、更大的、长远的利益。义与利,作为不同的概念,有其相互矛盾的一面,但这种矛盾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可以通过融合而达致统一[3]。在当今社会下,“义利之辨”涉及各个方面,影响深远。 二.“义利之辨”对现代企业经营的启示 孔孟的这种“义利之辨”价值理念运用到现代企业管理中,作为企业经营的原则之一,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 四川雅安地震中,一些知名企业的义举善行就为自己树立的良好的企业形象,让我们刮目相看。其中,诺基亚捐出了100万和4000部手机,引起了网友一片热议。巨额亏损仍捐款雅安灾区,它的企业大爱感动了国人。地震时,正值诺基亚公司亏损,从其发布的今年第一季度的财报可以看到,诺基亚实现营收58.5亿欧元,同比下降了20.4%,净亏损为2.72亿欧元,但诺基亚仍旧第一时间派出千名诺西工程师去灾区抢修通讯网络,很多网友说这就是企业的良心。有网友发博感慨道:“看到三星和苹果捐6000和5000万,我没有什么感觉;倒是看诺基亚捐了100万和4000部手机时,一种悲伤油然而生。”此博一出,迅速被网友大量转发,网友纷纷表示感动。一个已经卖大楼、卖专利的公司,在此时彰显了跨国企业的大爱。纵观评论大多数网友都表示:下一部手机一定要买诺基亚,向经典致敬!还有网友留言:512地震时我在灾区就靠一部长待机的诺基亚与家人联系上的!尽管当年的辉煌已经不在,可是此次诺基亚在雅安地震后的表现以及诺基亚新机1050的正式上市无疑又会把它带回大众的视

谈传统义利观的当代价值

谈传统义利观的当代价值 中国哲学义利问题的讨论,从春秋战国到近代一直未停止过。综观中国古代哲学家们提出的义利观点,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义以生利”,义利统一; 第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第三,行义言义,“功贤耕织”; 第四,“何必曰利”; 第五,好义欲利,人之两有; 第六,“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第七,义利之辨。 由于立场和视角不同,在义利问题上形成了不同的看法和主张,即不同的义利观。主要有三种观点:重义轻利,尚义去利;重利轻义,尚利去义;义利兼顾,义利并重。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人民通过艰苦的摸索以昂贵的代价得来的共识。这种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深层内核,就是社会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它要求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要求的现代义利观,概括地说,这种义利观就是“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这种义利观既克服了传统义利观中利益的抽象性,又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是一种高尚而文明的义利观。 但是,义利观理论范型的提出与现实的构建往往并不是同步的。社会主义义利观的现实构建,意味着该义利观主导地位的普遍确立,而这种确立却不能自发进行。因此,如何构建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义利观,是当前众多学者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应当承认,实行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效率原则的发挥,也有利于加快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但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等等,一有机会便会有所表现。对外开放大大缩短了我们与现代世界的距离。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东西也会乘机而人。这些都对社会主义现代义利观主导地位的确立具有阻碍作用。为了克服这些消极因素的影响。党中央及时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对策,指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一定要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防止和克服一手硬,一手软。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内在地要求以利益为导向的义利统一。没有义利统一,人们的利益追求以至全部行为就得不到有效的规范与引导,最终会导致以合理化为特征的现代化破产。在当代要做到义利统一,除了要借助于一定的外在手段如政治法律手段和进行必要的舆论导向之外,还必须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借鉴传统义利中的合理因素,为我所用。通过前面对传统义利观的分析我们发现:尽管历史上不乏极端的功利主义与极端的道义主义,但是义利统一、以义制利的道德观始终是义利观发展的主线。这种义利观虽然在理论上并没有完全排除利,但它所确认的利主要是整体的普遍之利,为我们构建现代的义利观提供了很好的帮助。传统义利观中的“义以生利”、“义者,宜也”、“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利于民则可谓利”等观点,对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强调公平合理竞争,凡事以大局为重,以党和国家及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具有重要的价值。传统义利观尽管在时空上过去了几千年,但它仍然具有生命力,值得我们去继承和发扬。 所谓“义”,在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解释中,是指与“宜”相通的行为指向和行为方式,即行为的适宜或应当,泛指道德准则或道义要求,亦指道义所要维护的公共利益。与“义”相对应

中国传统义利观对后世的影响

中国传统义利观对后世的影响 从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开端,也就是春秋战国时代,义和利就一直是思想家们争论不休的话题。春秋战国时代,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动荡,文化大繁荣,在各方面为百家争鸣的局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各家学派都或多或少提出过关于义和利关系的观点。其中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儒家学派在不同时期也提出过有着不同具体内涵的义利观,孔子认为义和利是一种极端的对立,提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主张;同为儒家学派代表任务的孟子基本继承了孔子重义轻利的思想,提出了著名的“舍生取义”说,把重义上升到生死的高度;再后来的荀子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利的合理性,但是基本主张仍然没有打破重义轻利的思想。墨家学派的墨子作为下层人民的代表提出了义利并重的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小生产者的客观要求,提出“交相利”的思想主张,认为利己,利国,利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法家学派则重视用严苛的法律来保证利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法家学说的思想内核就是以法治国,根本目的是通过富国强兵来维系并巩固统治,总的说来法家主张重利轻义;道家学派提倡治国要“无为而治”,顺应自然规律,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道家的两者皆可抛的义利观了。 从不同代表学派的义利观来看,产生这些区别的主要原因包括阶级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阶级局限性造成了不同义利观追求不同阶层的利益的现象,比如儒家学派虽然有隐含的民本思想但根本上还是代表着统治阶级,所以提出了利于统治阶级统治的观点;墨子提出了利于劳动人民的观点;韩非子提出了统治阶级严苛的统治条文,等等等等。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儒家学说中关于义利观的观点也在历史的潮流中一直发展变化着。 汉代的董仲舒作为这一时期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为了迎合汉武帝巩固统治的需要,在思想文化领域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以统一人们的思想,还提出了“天人感应”的学说,这对皇权也起到了微弱的规范作用。在义利观方面,董仲舒强化了重义轻利的思想,在著名的“三纲五常”中也单独列出了义,可见其对义的重视,甚至还提出了“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观点 儒学发展到宋明理学阶段,可以说利益观中对于重义轻利的思想几乎达到了一个极端。无论是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还是宋明理学的另外两个代表人物程颐程颢提出的“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都表明这个时期的义利观对义的强调到了过分的境地。 相应的,宋代已经有少部分人反对理学的极端主义利义观。陈亮、叶适等思想家提出了利是基础的观点,这就为明清时期的实学思想开辟了道路。明清时期的实学思想重新把利义统一起来,认为义是基础,两者不可分割,用正当的手段追求利益也是合理的。这反映了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客观要求,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从义利观的发展轨迹来看,从义利的统一到分割对立,到过分强调义,到最终的重新统一,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另一方面也反过来对时代造成了不同性质的影响。从社会风气上来说,形成了中国传统的重视道德的良好风尚,但是同时也或多或少地阻碍着工商业的发展,使得中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摆脱小农经济的模式,造成了明清以后的逐渐落后。 由于儒家思想始终是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并且历经历代损益和发展变化最终顽强地存活到了今天,可以说,儒家的传统思想对当今中国社会的影响的深度是任何一种思想都 无法企及的,不可避免的,儒家思想中义利观也深刻地影响了后世。 中国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可以说不无曲折。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国民整体素质还普遍偏低,这是基本国情,我们也无法回避,鉴于这一系列的原因,我们也看到

孔子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孔子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摘要:孔子主张的是以义为上、见利思义与取之有道相统一的义利观。孔子的义利观仍具有现代价值,有助于协调市场经济中的义利关系;有利于利益主体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义利观,这对构建和谐社会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现实意义。 标签:孔子义利观;见利思义;和谐社会 孔子的义利观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道德观念,曾对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过重大的作用。今天时代虽然变了,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仍然会碰到义利问题,并且与传统社会相比,此问题变得更为突出。因此,传统的义利观仍具有其现代的价值,它不仅有助于市场经济发展中义利问题的解决,而且对构筑和谐社会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孔子义利观的基本内涵 孔子提倡的是以义为上、见利思义与取之有道相统一的义利观。孔子认为,君子要以义为重,把人的道义价值看做高于物质利益的准则。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把君子通达于仁义、小人通达于财利当做君子与小人对待物资利益与道义原则的标准。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金钱和地位,这是人人所想要的,若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们,君子不接受。贫穷和下贱,这是人人所厌恶的,若不用正当的方法摆脱它们,君子不为。在孔子看来,求富贵、避贫贱是人的本性,但要合理、合义、合道地求之与避之。他教育人们在物资利益诱惑面前要见利思义,临财不苟。同时,孔子并不否认“利”的重要,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要把人们趋利求富的本能引导到为公和道德的正道上来,用义御利,以义统利,物质财富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维持社会安定,这是社会的关’键。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说明孔子注意到了物质利益在人们生活的重要地位。但谋利,要取之有道,取之有理。 二、孔子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发扬孔子的义利思想。我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各种不和谐现象、各种社会失衡甚至社会冲突时有发生。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能有效运转,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还极不完善。市场的整合作用还有限,市场经济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社会失范也开始产生。在市场经济影响下,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其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一些个体或小团体开始不顾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约束,不择手段地进行原始积累。人们的收入差距和社会差别在迅速扩大,带来了群体间心理的冲突和人们的行为失范。过分看重物质利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腐败堕落现象日重;良知泯灭、假冒伪劣;见死不救、甚至偷扒抢杀屡见不鲜。这些都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原则,造成了社会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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