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注:1、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及答题卷交给开课学院(部),当面点清份数;
2、任课教师收到试卷及答题卷,清点无误后在本表上签收(注明份数);
3、本表由专业所在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