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资统计管理办法 (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目的
有效、科学的组织人力资源统计管理工作,保证人事劳资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分厂人事劳资统计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科负责建立健全人事劳资统计台帐,并建立原始记录;对人事劳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分厂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
4 人事劳资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责任制,各科室的负责人担任责任人。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
5 原始记录
5.1 各科室必须完善与人力资源管理相适应、满足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各种原始记录。
5.2 原始记录的内容包括职工考勤表,加班审批表,休假(公司规定的休假)申请审批表等。
5.3 原始记录的保管期限最短为两年。
6 统计台帐
6.1 建立包括职工个人收入、人事用工、工作时间、带薪休假、职工教育培训、社保福利等在内的各种台帐,并逐月登记。
6.2 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
6.3 统计台帐可采用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方式保存。
7 统计报表
7.1 报表的种类
根据国家统计部门和行业规定、公司规定及分厂内部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报表的种类设置为:报地方统计部门统计报表;报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公司统计报表;分厂内部统计报表。
7.2 报表原则
7.2.1 谁统计,谁负责。
7.2.2 数据真实、准确,报表及时。
7.2.3 地方、行业统计报表按地方及行业统计规定填报。
7.3 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7.3.1 人力资源科负责分厂内部统计报表以外的统计报表。
7.3.3 各科室负责分厂内部统计报表。
8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8.1 报送的统计报表或者其他统计资料,须经统计责任人审核、签署(或盖章)后报出。
9 统计分析
9.1 上报人事劳资统计报表的同时,应按要求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10 责任
按照国家统计管理有关规定,各科室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a)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b)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c)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d)其他需要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