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末年的儒法之争
儒法之争阐明观点的例子
儒法之争阐明观点的例子《儒法之争,火花四溅》嘿,咱今天来聊聊儒法之争。
你们知道吗,这儒法两家就像两个充满个性的人,在历史的舞台上争得那叫一个激烈呀!儒家呢,就像是个温和的老夫子,主张以德服人,讲究礼义廉耻,成天念叨着要仁爱呀、善良呀。
他们觉得通过道德的力量可以让世界变得美好,大家都彬彬有礼,一派和谐的景象。
而法家呢,则像是个严厉的教头,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那一套。
他们强调用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管理社会,谁要是敢犯法,那可别怪他们不客气。
这两家一争起来啊,那场面可热闹了。
儒家会说:“哎呀呀,不能老是用法律压人嘛,要以情感化人呀,要让人自觉地变好呀。
”法家就在旁边撇嘴:“哼,光靠道德能管住那些调皮捣蛋的人?没有严厉的法律,这社会还不得乱套了!”比如说在教育孩子上吧,儒家家长可能就会耐心地给孩子讲道理,以爱和宽容引导孩子往正确的方向走。
而法家家长呢,直接就列出一条条规矩,触犯了就有惩罚,绝不手软。
在一个班级里也能看到儒法之争的影子呢。
好比说有的老师就特别注重品德教育,总是鼓励同学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这就是儒家的作风。
而有的老师呢,严格规定迟到要罚站,不交作业要请家长,这就是法家的风格。
其实啊,儒法之争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思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既需要儒家那温暖的道德力量,让我们懂得关爱他人,保持善良的本心;又需要法家那坚定的规则意识,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就像我们开车在路上,交通规则就是法家的那一套,让大家有序行驶,避免混乱和事故。
而司机之间的互相礼让和帮助,则体现了儒家的仁爱。
儒法之争虽然已经持续了好久好久,但它们的观点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运用儒家和法家的智慧,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有序、有趣。
哈哈,这就是我对儒法之争的感受啦,是不是有点意思呢!。
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的兴起与较量
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的兴起与较量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作为三个主要的思想流派,兴起并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这一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国家的分裂和动荡使得各种思想流派迅速崛起。
本文将探讨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的兴起与较量,以及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深远影响。
一、儒学兴起与儒墨较量儒学作为春秋战国时期的主要思想流派之一,提出了“仁者爱人”的核心理念,强调个人修养和道德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儒学的代表人物孔子,通过他的思想和教育活动,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和思想。
他的弟子们继承并发扬了他的学说,逐渐形成了儒家学派。
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学与墨家进行了激烈的较量。
墨家提出了“兼爱非攻”的主张,主张世界和平、消除社会阶级之间的冲突。
儒家与墨家在政治、伦理等方面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两者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竞争。
然而,儒家最终战胜了墨家,成为了后来两千多年中国最重要的学派之一。
儒家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主导作用,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道家思想与儒墨较量道家思想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
道家强调顺应自然,追求无为而治,主张个人修养和身心合一。
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提出了“无为而治”的理念,强调“道”是世界的根本原则。
道家的思想对儒墨两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儒家与道家之间的较量主要集中在政治和伦理观念上。
儒家注重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认为通过个人的道德实践可以实现社会的和谐。
而道家则主张无为而治,认为过多地干涉社会会破坏自然的秩序。
儒家与道家的较量并没有明确的胜负,但两者在思想影响上形成了一定的平衡,共同对中国古代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法家的兴起与思想较量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作为一支独立的思想流派崛起,提出了法治的理念。
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通过他的学说,强调法律的力量,主张依法治国,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和控制社会。
儒墨两家对法家持有不同的态度。
儒家注重道德修养和自律,认为道德规范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相对抵制法家的法律手段。
儒法之争与帝国政治意识的诞生
对于儒家念兹在兹的“先王之道”——无论是作为“仁义世界”的“三皇五帝之道”,还是作为“礼义世界”的“三代圣王之道”,法家同样有着清晰的历史记忆。
但不同于儒家,历史记忆提供给法家的教益,恰恰在于“礼制”中的“政、令、刑、赏”之于政治秩序重建的独立价值。
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战国时代,儒家所津津乐道的“仁义世界”和“礼义世界”根本无力解决“威力世界”和“智巧世界”的现实问题,法家精神突破的方略,远比儒、墨、道三家理智得多,也更具有现实的实践意义。
法家所主张的富国强兵的“霸道”,绝非漠视“顺乎民情”的“先王之道”,而是通过李斯 韩非子法家倡制,与其说是细枝末节地纠缠于具体和法令问题,毋宁说是一种政治意志上的决断和考量。
焚书坑儒重建秩序所必须具备的政治之忠诚意识和担当精神。
秦孝公和商鞅二十年变法之所以获得成功,并在孝公去世和商鞅被车裂之后,仍然坚持变法所确立的方针和法制体系,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秦国高层政治集团具有明确和坚定的共同政治意识,而之所以反对儒家,原因在于儒家的主张根本不可能使秦国强大,并达到在兼并战争中获胜的政治目的。
至于商鞅变法是否已经将未来大秦帝国的“建国”蓝图刻画出来了,则有必要谨慎地予以存疑。
应该说,整个帝国建国的蓝图是在政治的逐步发展和战争推进的过程中完成的,商鞅变法之后的“合纵”与“连横”战略,对于秦国高度中央集权和帝国意识的明确化,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到了吕不韦作为嬴政相父的时候,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大帝国则是十分自觉的了。
不过,商鞅所代表的法家在战国变法时代所推行的“农战”战略,肯定为未来的帝国创立奠定了最初的基础:第一,调动全民的战争积极性,就意味着通过立法创制而打破世袭的贵族体系;第二,必须解放土地,推动土地私有制,以发展农业、开掘丰富的赋税资源,为秦始皇石刻像。
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之争的比较研究
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之争的比较分析在中国历史上, 思想尤其是政治法律思想最开放、争论最激烈的时间是先秦时代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
在这个时代, 曾有过“诸子蜂起, 百家争鸣”的盛况。
尤其是其中的礼法之争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宏大的关于道德和法律关系的争论, 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政治法律思想甚至历史的发展。
参与这场论争的有各种身份各种职业的不同主张的人, 根据《史记·太史公自序》中的记载有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 而《汉书·艺文志》中则除上述之外, 还有纵横、农、杂、小说等, 但是对于政治制度以及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是儒法两家。
在治理国家的理念层面则体现为“礼治”与“法治”之争。
一、礼与法的起源1、关于礼的起源从礼的起源来看, 礼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部落中的事神致福的习俗。
孔子说“:殷因于夏礼, 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由此可知, 至少在夏时就已经有礼了。
古人对神明的崇敬和祈求神明的保佑, 必须通过祭祀来表示, 而祭祀须有仪式程序, 于是就有了礼,《礼记·礼运》描述了礼的起源:“夫礼之初, 始诸饮食, 其燔黍捭豚, 污尊而抔饮, 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
”祭祀过程中, 必须按照礼所规定的程序仪式去作, 才能表达出人们对天地鬼神的敬畏之心。
人们确信, 只有举止如礼, 神明才能接受供物。
否则, 不仅不能讨取神明的欢心, 反而会惹怒神明, 受到神的惩罚。
因此, 礼不仅带有神秘性, 而且带有强制性。
从这个意义上讲, 礼可以称之为原始社会氏族中的规范。
孔子说“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既然可以“齐”, 自然三代的礼是具有规范或法的性质的。
就礼的含义而言, 西周之前的礼应包括从具体的礼仪行为规范, 礼仪制度到礼的道德原则。
礼治作为一种思想, 礼治开始于殷商, 盛行于西周, 衰落于春秋。
春秋时期, 随着周朝王室的衰微, 诸侯并起, 结果就出现了孔子所说的“礼崩乐坏”。
儒法之争
商韩君主专制思想与论孟反专制思想比较研究一、学术综述二、正文(一)儒法两家关于君主治国的学说和主张⒈学说产生背景比较⑴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是东周王朝早期,刚刚经历了犬戎之乱的周王室从西边的镐京迁都到东边的洛邑,周王朝虽然保住命脉并延续下来了,但奈何王室衰微,诸侯大都不听号令。
随着平王东迁而来的是王朝统治秩序的混乱,诸侯纷纷称王称霸,在自己的领地里建立自己的一套统治。
礼仪制度方面“礼乐崩坏”,诸侯、卿大夫甚至连士这种低级统治者都开始僭越礼制,以至于引得孔子大骂鲁国大夫季氏曰:“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1。
不仅是礼仪制度,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显现出了新的变化。
伴随着宗法制与分封制的瓦解,井田制也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私有土地的增多,新兴地主阶级兴起并且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井田制的废除势在必行。
在这样的大动荡时期,思想文化领域却显得格外生机勃勃,儒家、道家、法家、墨家、兵家、阴阳家、纵横家等学派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华大地上林立。
这些学派有着各自的学说和主张,他们或周游列国游说国君采用自家学说,或凭借自身才能而出将入相。
总之,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国君采纳自家学派的主张,从而成为“显学”,但是采纳与否还是要看国君的喜好以及学说的实用价值。
与此相似,一个国家要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如此激烈的争霸兼并战争中生存下来,就必须要为此付出努力,不仅要有好的君主,还要有一种适合本国国情的统治方略。
于是,诸子百家此时便有了用武之地。
⑵不管是在当时还是现在看来,诸子百家中有完善的治国主张、可以称得上“显学”的无非是儒家和法家而已。
先看法家,新兴地主阶级针对当时激烈异常的争霸兼并战争形势,纷纷采用法家的主张,在本国内进行变法改革。
魏国的李悝、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等人都在本国内实行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变法改革。
虽然主持变法者本人大都没有好下场,但是他们的变法在一定程度上都使国家富强起来,他们的目的就是帮助这些新兴地主阶级维护利益、稳固统治、更好的管理国家。
春秋战国儒法之争——礼治与法治
礼 治能实 现儒 家 的理想 社会 。 但是, 儒家 并非不 言法 ,礼 以道其 志 , 以和 其声 , 以一其 “ 乐 政
刑 礼、 政、 所 儒家 的理想 社会 是礼 治社会 。 民之所 由生 , 为大 , “ 礼 非礼无 行 , 以防其奸 , 乐、 刑其 极一也, 以同 民心而 出治道也
以节 事天地 之神 也 , 非礼无 以辨 君 臣、 上下 、 幼之 位也 , 礼无 礼是积 极 的规 矩 , 是去恶 的惩 罚 , 是为 了 同一个 目的 。孔 子 长 非 刑 都 以别 男女 、 子、 弟之 亲 , 父 兄 昏姻 、 数之 交也 , 疏 君子 以此之 为尊敬 不排斥 刑 罚 : 礼 乐不 兴 , “ 则刑 罚不 中; 罚 不中 , 民无 所措 手 刑 则 然 。。 家那里 , ”儒 人有智 愚之别 , 幼尊 卑上下 应等级有 序 ; 以 , 长 所 足 0 为 礼治才 是 安邦治 国的基 础 , 律 只是 一种 辅助 礼治 的 ”认 法 家族存 在亲疏 、 尊卑 、 幼 的严 格 区别 , 会关 系中 同样衍 生出贵 工 具 。孟子 表 示法 不可偏 废 : 徒 善不 足 以为政 , 法不 足 以 自 长 社 “ 徒 贱高低 等差 。礼是 维持这 些 社会 差异秩 序 , 使贵贱 、 尊卑 、 幼、 行 ” , 礼 是治 国的基 础 。苟 子 主张 隆礼重 法 : 国之命 在礼 , 长 0但 “ 人 亲疏 各有名 分并使 人 自觉遵 照执 行 的标 准 。 礼者 , 以定亲 疏 , “ 所 坊者 也~ 。礼 的功能 是区分 并沟 通 了家 与 国, 与贵 , 与卑 关 亲 尊 君 者隆 礼尊贤 而王 , 重法 爱 民而 霸”“ ; 以善至 者待之 以礼 , 以不 善 自有其特 殊 的功 能 , 是礼 仪教化 能够 代替 的 , 不 因此 礼刑 皆不可
儒法之争的本质及其现实启示
儒法之争的本质及其现实启示
儒法之争源于政治斗争,它是在中国社会传统和近代思想斗争之间展开的一场理论斗争。
公元七世纪中叶,魏、晋、吴三国崛起并陷入激烈的政治斗争。
当时,儒家和法家的广大学者在竞争中争夺朝廷的耳朵,以斗争取得政治上的优势。
儒法之争的本质主要包括3个方面:其一是儒家和法家在政治主张上的矛盾,其二是儒家和法家在政治观念和思想内容上的差异,其三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新思想的对抗。
在现实中,儒法之争的结果并不代表一种胜利或失败,唯一的明显事实是,儒家学说的深刻思想和法家的实效观念被朝廷普遍采纳,因此,儒法之争为汉朝统治者端正统治思想,培养拥护政府的公众民心,增长国力繁荣,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现实启示来看,儒法之争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新思想的重要性,通过和谐整合传统与新思想,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新的思想,积极推动社会发展。
此外,儒法之争也唤起我们对社会责任的关注,尤其是要注重以民心为本的思想,从而使れ宣传正确的价值观。
如果我们正确理解和认识儒法之争,在政治和经济改革中充分发挥着作用,必将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谋福。
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儒法之争
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儒法之争——“人治”与“法治”法家的“法治”理论和儒家的“人治”理论是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大重要的法律理论,这也是法家和儒家一直以来的必争点,两种思想在不同的时代由两大家提出来,各有其特点。
一、儒家的“人治”理论先秦儒家认为:天下的安危取决于统治者,尤其是国君的道德和素质。
儒家的“人治”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君主的言行表率作用重于设法立制;二是治理国家中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比建立制度更为重要,其人治思想体现在法律方面的内容,核心是论证“人”和“法”的关系,即治理国家中统治者的道德品格更为重要。
孔孟的“为政在人”孔子认为在治理国家时,最高统治者的言行,甚至喜怒哀乐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人民的苦乐。
因为上行下效是普遍规律。
他强调“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因此统治者自身要给人民和自己的臣下树立榜样。
同时,孔子进一步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观点。
国家举贤才要做到“近不失亲,远不失举”,以弥补“任人唯亲的不足”,重人治,轻法治,主张贤人治国论。
孟子认为“君”和“法”的关系是:“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提出“尊贤使能”的“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论。
荀子的“有治人,无治法”第一、法是由人制定的。
治理国家关键在人而不在法,法必须要有好的统治者才能执行好,法虽“治之端”,但毕竟是由治理国家的统治者制定出来的。
第二、法是由人执行的。
即使有了良法,还得靠人来执行贯彻,否则就是一纸空文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
第三、法不能应对复杂、变化多端的国家大事和社会生活概括无遗。
而且法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完全随机应变,这就需要人在执行法律中发挥自身的灵活应变和当机立断的能力了。
二、法家的“法治”理论法家是春秋战国时兴起的一个学派,其核心思想是主张顺应历史发展,“依法治国”。
法家的“法治”思想是建立一定的理论基础上的。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与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两大流派,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治理方式。
儒家主张仁义道德,强调人伦关系和社会和谐,而法家则强调法制和刑罚,注重法律的权威和实施。
这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贯穿了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
1. 背景介绍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相争,社会动荡不安。
这种动荡促使人们思考如何治理国家,于是便形成了儒家和法家这两种不同的思想流派。
儒家代表着传统的礼仪伦理道德,而法家则崇尚刑罚和法律的权威。
这两种思想开始展开了长达数百年的争论和较量。
2. 儒家思想儒家以孔子为代表,主张仁爱和道德。
儒家认为,通过塑造自己的良好品行,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同时,儒家也强调家庭伦理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通过个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达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孔子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中庸之道的思想。
这种思想认为,人们应该追求和谐与平衡,避免极端和过度。
此外,儒家还提倡了君子之道,即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他们将仁义礼智忠信作为君子应具备的品质。
3. 法家思想法家以商鞅为代表,主张严厉刑罚和法律的权威。
法家认为,只有通过强制力量和明确的法律规则,才能够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严明的,对所有人都应该平等适用。
法家的思想强调政治手段和实际行动。
他们认为唯有使用法律和刑罚来统治社会,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国家。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加强君主的权力,加强集权统治。
4. 争论与较量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较量。
儒法之争主要围绕着国家的治理、社会道德和人伦关系展开。
儒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的引导,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他们主张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达到这一目标。
儒家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
他们认为,人们应该以仁爱为基础来处理彼此的关系。
而法家则认为,仅仅依靠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
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学争锋
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学争锋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因为在这个时期,一种新思潮——儒家思想逐渐兴起,在与诸子百家的争锋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本文将以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为主线,探讨儒学的兴起、发展及其与其他学派的较量。
一、儒家思想的兴起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时代的转型期,诸多国家和战争频繁出现。
在这个背景下,儒家思想应运而生。
最早的儒家代表人物是孔子,他的《论语》及其弟子所著的《孟子》等经典著作逐渐成为儒家思想的代表作品。
儒家思想主张以仁爱为核心,为人处世应以“中庸之道”为准则,并把道德作为人类最高的追求目标。
由于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人伦道德和政治伦理符合当时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群众观念,这种思想逐渐成为当时的一种主流思潮,并渗透到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
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秩序逐渐稳定,经济发展井喷,社会风气逐渐清丽,开始形成中华文明的最初轮廓。
二、儒学的“百家争鸣”儒学在春秋战国时期反映出的特点是“百家争鸣”,也就是这个时期存在着多种不同哲学思想的碰撞和交流。
而这种“百家争鸣”对于儒学的发展却起到了极其积极的作用。
儒学与其他学派的争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儒家和道家的争论。
这种争论主要是针对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与儒家的主张相反。
儒家认为政治上的没有施政才能出奇制胜,必须制定明确的法律、明确的权力界限和规范的社会道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 儒家和墨家的争论。
墨家主张以爱为核心,以“兼爱”和“非攻”为准则,而儒家则强调以人伦道德为准则,认为爱应该规定权利和责任界限。
儒家关注的内容比墨家更广泛,而墨家取向则更为狭窄。
3. 儒家和名家的争论。
名家认为人能力的不平等是自然的,儒家则认为只有深入学习才能成就大学问。
两者也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三、儒家思想的贡献儒家思想在与其他学派的较量中不断充实自身,同时也在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 政治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强调了仁爱和道德,这种思想对当时的政治稳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儒法两家争于战国,为何却能合流于秦汉?对立不代表拒绝互补
儒法两家争于战国,为何却能合流于秦汉?对⽴不代表拒绝互补序⾔:春秋战国之际,诸侯割据,战乱频⽣,社会结构急剧变化。
同时,由于旧贵族势⼒对百姓思想的束缚被打破,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诸多思想学术流派也随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纷纷提出⾃⼰的见解和主张,形成了⼀种“百家争鸣”的盛况。
今天笔者就从春秋战国的“儒法之争”⼊⼿,来跟⼤家聊聊两者为何⼜能在秦汉时期“儒法合流”,实现“⽂武并⽤,长久之术也”(《史记·郦⽣陆贾列传》)的良性互补。
周公旦画像插图“儒法之争”的起源和发展所谓“儒法之争”,并不是说“儒家”和“法家”就完全处在截然相反的对⽴⾯上,毕竟这两⼤思想学派的最终⽬的都还是⼀样的,都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治理国家。
只不过是在治国思想的“意识形态”上,形成了⼀定的分歧⽽已。
就好⽐西周初期,周公旦提出了⼀条“明德慎罚”的治国⽅针,并将其视作为西周的⽴法指导思想,提倡尚德,敬德,以“礼”治国;反对严刑峻法,即不乱罚⽆罪,不乱杀⽆辜,从⽽使得西周前期⼀派繁荣。
——《尚书·康诰》但西周毕竟是西周,与春秋战国时期这样动荡的政治格局终究还是有着本质上差别的。
因为,随着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出现,以及其与“旧贵族豪强奴⾪主势⼒”⽭盾的⽇益尖锐。
整个社会的结构都在发⽣着急剧的变化,“周礼”所主张的“以礼治国”思想⾃然也就⽆法再保证统治者的利益需求。
西夷⽝戎部队攻打周幽王插画诸如,“以礼治国”固然促进了西周前期的繁荣,不过却并没有“周公旦”所想象的那般美好,它并没有帮西周实现长治久安,否则也就不会出现公元前771年,周幽王因兵败⾝亡导致西周覆灭的事件了。
更何况之后坚持奉⾏“以礼治国”的东周同样如此,伴随着诸侯的相继雄起,更是让周王朝的王权势⼒愈加式微。
⾯对这接⼆连三的打击,众多思想家们也就不得不开始反思,去考虑该怎样去挽救这动荡的“社会秩序”。
所以,⾃公元前536年,当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产”发现“礼治”已经不⾜以挽救当时那动荡的社会秩序之时,便找⼈“铸刑书”,将郑国的法律⽂书刻在了⼀⼝“⼤⿍”上,并公之于众,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公布成⽂法的先河,否定了以往“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浅谈儒法之争及其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影响
浅谈儒法之争及其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影响作者:王鹏宏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4期摘要儒法之争始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针对德刑问题各抒己见,拉开了一场争锋相对的论辩大战,儒家主张德治,法家崇尚法治。
随着秦朝的覆灭和汉朝的兴起,德治渐渐取代法治,占据主流地位。
本文将通过回顾儒法之争的渊源与历史,探究其本质与意义,从而从历史中寻找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影响与启示,即要适应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步伐,须儒法并重,加强法治不可或缺,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德治的教化作用,使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呈现一种和谐的中庸之态。
关键词儒家法家儒法之争作者简介:王鹏宏,江苏元聚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5.120中国古代关于法律的文化和思想源远流长,熠熠生辉。
春秋战国时代,就出现“百家争鸣”的繁荣之态,推动着中国法制研究水平的提高,也使得各家对法制思想的探索空前活跃,其中儒家和法家的争论最为激烈。
历经政治的错综复杂、学术的争鸣以及社会的发展现实,儒家和法家的地位发生变化,使得中国古代的法制思想渐渐地儒化。
一、儒法之争的历史背景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对于“礼”之起源,研究法文化者认为其源自原始社会图腾祭祀仪式,是先祖们用于祭祀的宗教仪式。
东西两周时期,西周的政治比较稳定,社会发展平缓,天子是天下的宗主,有着不可亵渎的权威,其周公制礼使得礼发挥了较为广泛的约束作用,开启了礼制的时代。
东周分为春秋战国两个时期,其间政治社会变迁,衍进了五百年的历史,王室濒临崩塌,对诸侯的控制日渐松懈,各诸侯国陷入混战瓦解着旧制度,呈现“礼崩乐坏”的局面;此外,铁器的使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繁荣,教育得到扩展,人口增多,涌现出一批出生底层的学者,他们游历各诸侯国,辩论、提倡各种政治思想和治国理念,一时间中国文化空前昌盛,百家争鸣,而儒家和法家形成最为明显的对抗格局,互相攻击争论,儒家基于三代社会注重人情和伦理的德治思想,经过学术大家孔子的补充,产生了一套系统的儒家学说,又经荀子、孟子的完善使得儒家的学说更加成熟。
儒学史话:儒法之争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儒学史话:儒法之争
"儒"本是西周春秋时期-种职业的称呼,称为"相礼",原指为贵族办丧事之类的人。
孔子亦曾作过此职,后来创立私学,授徒讲学,逐渐形成一个学派,后人遂称之为儒家。
先秦时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李悝、吴起、商鞅、韩非。
法家主张"法治"思想,韩非有"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韩非子·定法》)之说。
提倡厚今薄古的"法后王",韩非更提出"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和实行"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
法家强调"耕战"。
要靠"力"和"利"来使国家达到富裕。
为达到目的,用"术"、"势"的权术思想。
法家的思想核心是"法治",与儒家的"仁政"思想根本相对立。
从战国的儒法之争到大一统秦汉的儒法之争
从战国的儒法之争到大一统秦汉的儒法之争
战国时期在小国的范围内,儒法之争以秦的法家胜出,但这一结果并不是儒法争斗的结束,儒家其后就在大一统的秦汉之争中胜出了。
思想政治制度是国家更替的缘由和依据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中国数千年的国姓更替中看到儒法之争的影子。
甚至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大革命,毛周之争都带有儒法之争的场面。
毛泽东直言不讳地把自己称之为法家的代表,而周恩来就情愿不情愿地被扣上了儒家的总代理。
在纷纷乱乱的战国中,法家是统一国家的法宝,而真正需要治理国家了,法家却永远不是儒家的对手了。
稳定的儒家国家一般都有数百年的寿命,而法家的国家却总是短命的,秦、魏晋、隋等国还能以一姓国的身份存在数十年,宋元明清以后,法家就连国也不成国了,法家的一姓国在自己的姓里就被变了质,不出一代,法就变成了儒。
看来这也是历史的规律之一。
1/28/2004。
论儒法之争及儒家德治、法家法制的现代价值
论儒法之争及儒家德治、法家法制的现代价值摘要儒法之争是儒家的德治和法家的法治在治理国家以谁为主的争论,也是我国历史中最长久的争辩,两者的本质又是对于人性善恶的理解不同造成的,进而在国家层面表现为人治和法治的争端。
通过研究儒家与法家的争论的内涵与本质,挖掘两者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体现,提取两家的优秀主张和理念,为当代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儒家、法家、德治、法治寻中国文化源头时,先秦文化成为我们的聚焦点,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人民生活颠沛流离,从孔子创办私学开始,出现各类学说,产生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盛况。
百家争鸣中的礼法之争更是中国最宏大的德治与法治争辩,对历朝历代的治国理念产生深远的影响。
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法治之间的争论,归根到底是两家对于人性的理解不同,也是“性善论”和“性恶论”的争论。
两者的发展与演变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
辩证的理解法治和德治间的关系,对于坚持法治德治结合运用,推动现代化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儒法之争的起源和表现1.1儒家之争的起源周公制礼后,礼具有普遍性规范的约束功能。
东周时期,礼崩乐坏,社会动荡。
儒家试图通过恢复周礼来是天下安定,消除社会动乱。
孔子为首的儒家提出“为政以德”的治国理念,突出道德教化的作用,讲求内心世界的高尚,减少行为冲突达到社会和谐。
儒家主张以“仁政”治理国家,封建君主要任用贤者,并且要求以身作则,讲究的是上行下效。
法家产生于社会动乱时期,法家代表的是新兴的地主阶级利益,主张“以法治国”,“法者,国之权衡也”《商君书·修权》。
法通过明文规定公之于众,把行为的评判客观化,不再以人来评定。
重刑轻罪的目的是用严格的刑罚来规范约束人民的违法行为。
在刑法的运用中提出“法不阿贵”的主张,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雏形[1]。
法家放弃传统礼法治理社会的途径,采用强制力更强的法来规范行为、管理社会,“法治”实质是法的工具主义思想,将法作为治理社会的工具,没有看到法的实质追求是社会公平。
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
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
儒法斗争是中国历史上一场重要的思想斗争,涉及儒家思想和
法家思想之间的较量。
儒法斗争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儒家和法家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社会观念和治国理念。
儒家强调
仁爱和道德修养,主张以仁政来治理国家,注重礼乐教化,提倡君
臣父子之道,强调人伦关系和道德规范。
而法家则主张法治和专制,认为法律应该是统治者的工具,通过严明的法律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强调法律的严明和权威。
在儒法斗争的历史中,儒家和法家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和思
想斗争。
儒家代表如孔子、孟子等提倡仁政和礼乐教化,反对法家
的专制和苛刻。
而法家代表如韩非、李斯等则主张法治和强权统治,反对儒家的仁爱主义和道德规范。
儒法斗争在中国历史上多次上演,尤其在秦汉时期和战国时期,儒法之争更是激烈。
儒法斗争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在中
国传统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和文化。
而
法家思想虽然在历史上曾一度得到重视,但最终被儒家所取代。
然而,儒法斗争也促进了中国思想文化的多元发展,使中国古代社会
产生了丰富的思想成果和学术争鸣。
总的来说,儒法斗争是中国历史上一场重要的思想斗争,反映了不同社会观念和治国理念之间的较量。
这场斗争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中国思想文化的多元发展留下了宝贵的历史遗产。
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儒法之争3横行霸道
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儒法之争3横行霸道内容简介:针对社会问题,儒家提倡仁爱,墨家主张兼爱,而道家则认为仁爱与兼爱都不能救世,唯一的方法就是什么也不做,即“无为”的思想,三家激烈争论,但他们都主张回到过去,此时主张面对未来的“法家”横空出世,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的“另类”。
战国后期,像秦国这样的诸侯国崛起,希望建立一种新的国家制度,统一天下,这是一种全新的霸道。
此时,法家人物对先秦诸子的学说进行批判,颠覆,继承,这就是横行。
那么当时的时代,为新的霸道奠定了怎样的基础,法家学说又是如何横行的呢?全文:解说: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落,各诸侯国之间战争不断。
到了战国后期,像秦国这样的诸侯国崛起,它希望建立一种新的国家制度,把周王朝分封的天下,变成统一国家的天下。
这是一种全新的“霸道”。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作为先秦诸子的最后一家,法家人物开始对之前诸子的学说进行批判、颠覆和继承,这就是“横行”。
那么,当时的时代,为新的“霸道”奠定了怎样的时代基础,法家学说又是如何“横行”的呢?我们前面说过,“横行霸道”这个词是要打引号的。
实际上是由“横行”和“霸道”两个部分组成。
我们首先得解释一下什么叫“霸道”。
前面我们说过,儒、墨、道、法四家学说都是哲学。
儒家是文士的哲学,墨家是武士的哲学,道家是隐士的哲学,法家是谋士的哲学,它们都是哲学,因此它们都要讲道。
但是它们的道是不同的。
道不同才不相与谋。
道:道家讲天道,墨家讲帝道,儒家讲王道,法家讲霸道。
所谓天道,就是原始氏族社会之道;所谓帝道,就是部落联盟时代之道;所谓王道,就是邦国时代之道;所谓霸道呢,其实是帝国时代之道。
但是,在当时表面上讲的霸道呢,就是五霸之道,就是春秋五霸之道。
什么叫做霸呢?我们要解释一下当时的国家制度。
当时我们中国所在的这个地方呢,我们中国人,把它叫做天下。
这个天下是由很多国家组成的一个国家联盟。
这个国家联盟,有一个共同的首领,叫做天子。
实际上他就是周天子,然后在名义上,周天子把天下分给了个各诸侯。
法家儒家之争
框架学五:法家思想及儒法兼用法家思想似乎离我们很远,一呢,它不象儒、道、佛那么深入人心,基本每个读书人都知道;二呢,我们近代的法律基本都是从西方学习而来的,在感觉上传统中国是个不太讲“法”的国家,甚至绝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中国还有“法家”这么一个学派。
但实际上法家太重要了,在中国近2000年的历史中,各朝统治者表面上追捧的是“儒”,但实际上用的是“法”,所谓“阳儒阴法”或者说“儒表法里”就是这个意思。
法家对中国政治的实际影响力远远超过道家。
法家思想及其渊源:法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法家是战国时期诸子百家里最后出现的一个学派。
不象儒家有唯一明确的代表人物---孔子,道家有唯一明确的代表人物---老子,法家没有明确的代表人物。
一般来说,学术界认为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在他之前,法家分为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用“势”,即权利与威势最为重要;第二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权术谋略;第三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
韩非子认为这三者都必不可少。
他认为: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的作用;他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他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跟儒家相比较,法家有一个进步的地方,前者认为人类的黄金时代在过去,在尧舜时代,在文武周公时代;而法家则认为,新的情况势必产生新的问题,只能用新的方法来解决,“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毛泽东在评法批儒中说:历代有作为有成就的政治家都是法家,他们都主张法治,厚今薄古;而儒家则满口仁义道德,主张厚古薄今,开历史倒车。
他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们也绝对不能把法家当作现代的法学或者法律,法家归根到底是“帝王之具”,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
法的实质是强力控制,势的实质是强权威慑,术的实质是权术阴谋。
一个人如果想走集权主义道路,组织大众,充当领袖,则法家是可行的。
它为统治者提供了一套儒表法里、霸王道杂之的统驭之术。
[考试]儒法之争以及儒法合流
儒法之争以及儒法合流谭宝刚摘要:礼法之争是先秦时期思想发生剧烈变化的体现,这一论争实际上就是先秦时期政治思想上处于显学地位的儒法两家治国主张的斗争。
然而历史证明两家治国思想各有优劣,法家“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而“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礼法结合应是最好的治国方略,“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
关键词:春秋战国 ; 秦汉 ; 礼法之争; 礼法合流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发生剧烈的变革:经济上土地制度由井田制向私田制转化,新兴地主阶级产生;政治上,礼乐征伐由自天子出转变为自诸侯出,自大夫出,五霸迭兴,七雄并争。
其他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
面对这种情况各个阶级阶层的思想家纷纷立言著说,阐述自己的治国方略,批判其他学派的思想观点,展开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当时影响最大的是儒法两家。
儒家代表保守的旧贵族势力,主张“礼治”,是为“复古”;法家代表新兴的地主阶级,力倡“法治”,是为“变法”。
春秋战国之际,双方进行着激烈的论争,法家要变法,就必须抨击保守的礼治思潮;儒家要复古,就要进行积极的反击,批驳法治主张,我们将这样的论争称为礼法之争。
一、先秦时期礼的简要发展过程“礼”,源于古代一种宗教祭典上的仪式。
“礼”字原为“ ”形,王国维认为这是祭祀时把两块玉放在一个器皿里供奉给上帝或祖先,既表示敬意,又表示赐福保佑。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解释说,“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关于“礼”产生的时间和发展概况,我们先看一下孔子的一段话:“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1](p 16)这番话至少传给我们三点信息:其一,礼最迟在夏代就已出现,不然就不会有“殷因于夏礼”之说;其二,夏、商、周三代之礼是一脉相传的,是“因”即继承的关系;其三,夏、商、周三代之礼随时代而发展,有“损益”也即革新。
孔子是儒家创始人,精通古代之礼,对礼的发展十分熟悉,因此,他这番话当不会有错。
战国末年的儒法之争
战国末年的儒法之争------韩非对儒家的批判摘要:整个战国时代,日益没落的奴隶主贵族阶级与新兴的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反映到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便是儒法之争。
到战国末年由秦来完成统一已成定局。
统一后建立何种性质的政权体制,采用何种思想来制定政策是儒法两家斗争的焦点。
韩非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以横扫千军的气概对代表奴隶主阶级的各家学说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尤其是把矛头首指儒家。
关键词:韩非、法家、孔孟、儒家、批判韩非作为战国末年法家的集大成者在批判儒家的斗争中总结发展了一套完整的“法治”理论,为新兴地主阶级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做了成分的理论准备。
为推广其法治理论,韩飞对儒家学说进行了十分尖锐、严苛的批判。
其为何重点针对儒家,是如何批判的,我们应该如何客观地认识儒法之争?下面本文将作重点探讨。
一、韩飞对儒家尖锐批判的原因首先,在时代大潮下的其所代表的阶级立场的不同是其批判的根本原因。
战国时期铁器的普及程度迅速提高,这就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的极大发展和商业的繁荣。
而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此时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制已普遍确立,地主阶级在去得土地的方式上是自己积累金钱购买土地或开荒,而不是儒家所维护的世袭身份和宗法关系。
又加之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等人为代表的变法运动进一步瓦解了奴隶主贵族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体制,巩固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到韩非时,两派之间的斗争更为激烈,韩非作为韩国的公子,新兴地主阶级的坚决捍卫者和儒家代表的没落奴隶主贵族是利益的对立者,故亦不可能相容。
其次,韩飞是一个专制主义者,主张君主独裁,因此他必然主张独尊一家学说,即法家学说,凡不和其思想的一切学说言论,他都予以排斥。
“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再者,战国末年百家争鸣的局面虽已接近尾声,但各家的影响仍然存在。
韩非子亦称“世之显学,可见当时儒学仍声势浩大,淹没了法家思想,所以若不将其否定和击倒实不足彰显法家之学,使法家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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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末年的儒法之争
------韩非对儒家的批判
摘要:整个战国时代,日益没落的奴隶主贵族阶级与新兴的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反映到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便是儒法之争。
到战国末年由秦来完成统一已成定局。
统一后建立何种性质的政权体制,采用何种思想来制定政策是儒法两家斗争的焦点。
韩非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以横扫千军的气概对代表奴隶主阶级的各家学说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尤其是把矛头首指儒家。
关键词:韩非、法家、孔孟、儒家、批判
韩非作为战国末年法家的集大成者在批判儒家的斗争中总结发
展了一套完整的“法治”理论,为新兴地主阶级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做了成分的理论准备。
为推广其法治理论,韩飞对儒家学说进行了十分尖锐、严苛的批判。
其为何重点针对儒家,是如何批判的,我们应该如何客观地认识儒法之争?下面本文将作重点探讨。
一、韩飞对儒家尖锐批判的原因
首先,在时代大潮下的其所代表的阶级立场的不同是其批判的根本原因。
战国时期铁器的普及程度迅速提高,这就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的极大发展和商业的繁荣。
而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此时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制已普遍确立,地主阶级在去得土地的方式上是自己积累金钱购买土地或开荒,而不是儒家所维护的世袭身份和宗法关系。
又加之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等人为代表的变法运动进一步瓦解了奴隶主贵族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体
制,巩固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到韩非时,两派之间的斗争更为激烈,韩非作为韩国的公子,新兴地主阶级的坚决捍卫者和儒家代表的没落奴隶主贵族是利益的对立者,故亦不可能相容。
其次,韩飞是一个专制主义者,主张君主独裁,因此他必然主张独尊一家学说,即法家学说,凡不和其思想的一切学说言论,他都予以排斥。
“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再者,战国末年百家争鸣的局面虽已接近尾声,但各家的影响仍然存在。
韩非子亦称“世之显学,可见当时儒学仍声势浩大,淹没了法家思想,所以若不将其否定和击倒实不足彰显法家之学,使法家受到应有的重视。
这种情形,恰似孟子时代,天下学说,不入于杨,则入于墨,而没有人入于儒是一样的。
所以韩非批评儒家是“愚巫之学”,正如孟子批评杨墨“无父”、“无君”一样。
由此看来,韩非以政治角度为出发点批评战国时代的儒家学者,言辞之间不免有过激之处,我们应客观看待。
二、韩非对儒家的具体批判
韩非对儒家进行了多方面的批判,本文主要讲一下几个方面:
其一,对儒家称道的尧、舜圣人的批判。
孔子竭力宣扬尧舜的圣人之道,“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唯大,唯尧则之。
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巍巍乎,其有成功也。
焕乎!其有文章!(1)可见孔子对尧舜推崇至极,然而多为虚夸之言,并无实据,故显空洞。
孟子时其更是“言必称尧顺”。
(2)且把“圣迹”具体化,然而亦
多是其虚构之事,且与孔子所言有勉强之处,事实亦是如此,尧舜生活的时期乃极为飘渺的过去,儒家所宣扬的尧舜圣迹本身便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韩非在《难一》、《忠孝》都具体举例做了驳斥,可谓是严谨、犀利,极具逻辑,其又在《显学》中说“今乃预审尧舜之道在三千岁之前,意者岂不可必乎!无参验而必知者,愚也;弗能必而据知者,诬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
愚巫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
”可见其坚决要求摒弃尧舜之道,直批儒家所推之圣人。
其次,批判儒者拘守先王之道,称其为说着之巫祝。
《韩非子·显学》:“今之儒之说忍者,不言今之所以为治,而语已治之功······此说者之诬祀,有道之王不受也”。
《五蠹》也说“今者构木钻于夏侯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
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
由此可见,韩非认为“古今异俗,新古异备”“世异而事异,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儒者一谓赞扬先王如何如何,只是在口中七欺人,而拿不出实际成效,这也无益于当前施政。
由此看,韩非子发展的历史观是极为进步的。
再者,批判儒者倡导仁义而不足为治。
儒者尤以孟子倡导行“仁政”且屡屡提及,《孟子·滕文公上》载滕文公使毕战问井地,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许行自主之滕,踵门而告文公“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然而先王之仁政,不适用于战国,韩非举例
“古者文王处丰稿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
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着三十有六国。
荆文王恐其害己也。
举兵伐徐,遂灭之。
故文王行仁义而行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
是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
(3)另外,又提出“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不足以止乱也”。
由此其赞扬商鞅的“以刑去刑”而反对仁治,提倡法治。
另外,在对待君臣关系的态度方面,其否定儒家所提倡的“孝悌忠顺”之道,而是赤裸裸的提出君臣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其在<难一>中说”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
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
在对待人民的态度方面,儒家倡导轻徭薄赋,足民衣食,爱民省刑,主张“得民心的天下”。
孟子在《孟子·离楼上》所言“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心,失其民者,失其心也。
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矢众也。
”然而韩非则持相反态度,其认为民智如婴儿,短视近利,实不可为得民心而听民,其又言“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4)因此他认为愚民需要接受他们这些有身份的智者的指点和领导,其处于居高临下的地位驱策民众。
很明显,韩非没有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忽视了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这是其一重要弊端。
不过,法家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罚不遗匹夫”,相对于儒家倡导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非常进步的,这雨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相一致的。
三:如何客观地看待韩非批儒?
韩非对儒家的批判可谓是尖锐刻薄、毫不留情,其中有合理、公平之处,但亦不乏偏激之词,这一是韩非“法治”的不完备之处,另外,后来秦始皇“焚书坑儒”可以说与韩非子有莫大关系。
其实,若儒家当真如其所言近乎无可取之处,也不可能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儒家思想的精华之处可谓功在千秋。
只不过是所处时代不同其发挥的作用亦不同而已。
战国时期,诸侯角逐,分裂割据,是权利扩张的时代,结束乱世,统一六国是时代所需,显然儒家“仁“不合时宜,而韩非的“法”“术”“势”则正好顺应了潮流。
再从韩非个人来看,其生于战国末世,以诸侯公子身份目睹官场之黑暗,所以对人具善性实致其疑。
另外,韩非在推行法治的过程中,确实是表现了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殉身精神。
《问田》中记载了他与堂谿公的一次问答。
堂谿公用前期法家吴起、商鞅推行变法而身死的先例威胁韩非放弃政治斗争,而韩非则慨然之言: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于死亡之害,知明乎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
臣不忍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由此可见其心。
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孟子为社会生理学家,而韩非则为社会病理学家,一过于乐观,一过于悲观。
但总体来看,百家争鸣虽“天下一直而百虑”然“殊途而同归”各家学说均是竭力维护自身所代表的阶级利益而已。
而我国所实行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可谓是真正的“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这是极为明智也是最具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参见《论语·泰伯》
2、参见《孟子·滕文公上》
3、参见《韩非子·五蠹》
4、参见《韩非子·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