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讲义(第一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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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 完整版 (2)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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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例1] 中,用“p”替代“年满十八岁”,用“q”替代“有选举权”。我们 就有了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只有p,才q • 在[例2] 中 用“p”替代“罪犯或是甲,或是乙”。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并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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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合命题同直言命题一样,也有真假问题,真值可以记为:+或1,假值可以 记为:-或0
法律逻辑学
1
• 第一章 绪 论
• 主要明确: •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 2、法律逻辑学的特点和作用。
2
•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逻辑”这个语词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希腊文,原意是思想、理
性、言词、规律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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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言命题“p∧q”的逻辑性质可以用真值表表示如下:
p
q
p∧q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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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言命题
• 1、什么是选言命题

选言命题是陈述若干事物情况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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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 刘某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不够努力,或者是方法不当。
• [例2] 张某伤人要么是故意的,要么是过失的。
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法》第11条) • 在自然语言中,“或者”、“可能”,通常作
相容选言命题的联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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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领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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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容选言命题的形式是:p或者q。 • 也可以表示为:p∨q (∨读作相容析取)。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法律逻辑学教材:《法律逻辑学》,雍琦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第一章引论第一节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的含义1、指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性。

2、指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3、指某种理论、观点和见解。

4、指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论辩技巧的科学,即关于思维的科学——逻辑科学(逻辑学)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反对逻辑也必须使用逻辑。

讲逻辑也必须符合逻辑。

二、逻辑科学的产生三、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什么是逻辑学(一)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二、思维同语言的关系三、逻辑学的功能(一)它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维的特性,有助于我们由自发的逻辑思维提高到自觉的逻辑思维。

(二)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三)逻辑学还有助于人们准确表达思想,提高论辩能力。

第三节司法工作者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必要性一、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特征一、概念及其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以及把握这种关系的实践意义三、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一)理解或陈述法律文件中语词表达的概念,在内容方面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不能凭自己的理解作任意解释。

(二)运用语词表达法律概念时,也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方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概念所反映的那些特有属性或根本特征,亦称为概念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

根据概念内涵确立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

(一)认识性内涵认识性内涵,其构成性质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它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认识性内涵构成性质的确立,只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获得的认识成果,是同人们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水平相关的,并且也是随着人的认识的深化而深化,随着人认识的发展而发展。

法律逻辑学(讲义)

法律逻辑学(讲义)
——《牛津法律指南》
二、法律:逻辑的应用场域
至于神,我没有把握说他们存 在或者他们不存在,也不敢说 他们是什么样子;因为有许多 事物妨碍了我们获得确切的知 识,例如问题的晦涩与人生的 短促。
人是万物的尺度,存在时万物 存在,不存在时万物不存在。
Protagoras悖論:半费之讼
著名智者普洛塔哥拉(Protagoras), 收了一個徒弟叫愛那梯勒 (Enathias),教他法院辯論取勝的 祕訣。事先簽了合約:入學前先繳一 半學費,另一半學費等畢業後第一次 出庭辯論獲勝才繳。徒弟畢業後,一 直未參與訴訟,因而一直沒繳另一半 的學費。智者為了得到這筆學費,就 到法院控告徒弟。
智者的如意想法是:「如果勝訴,則 根據法院的判決,徒弟必須繳交另一 半學費;如果敗訴,則根據合約內容, 徒弟也必須繳交另一半學費」。沒想 到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徒弟將兩個根 據互換,也就是:「如果智者勝訴徒 弟敗訴,則根據合約徒弟不必繳交另 一半學費;如果智者敗訴,則根據法 院判決,智者無理,徒弟也不必繳交 另一半學費。」結果呢?【法院對此 無能為力嗎?】
如果不是特别喜爱城邦,你决不会比 所有的雅典人都甘愿留在雅典……如 果有人留在这里不走,看清了我们如 何执行法律、管理城邦,仍然无意离 开,那我就要说,事实上他已经跟我 取得协议,我可以向他发号施令,他 愿意执行。
如果他不服从,我说他就是在三方 面犯了法:首先是他不服从那让他出 世的法律,其次是他不服从那使他成 长的法律,第三是他在同意服从法律 之后既不服从又不对我进行说服…… 在受审的时候,本来可以提出流放来 作为刑罚,可以在城邦允许下做到你 现在打算偷偷进行的事。但是当时你 装模作样,说如果判死刑你并不在意, 说你宁愿处死不要放逐。
• 逻辑学家的任务是相同的:提出大量 的有效和谬误的推论,从而允许人们 区别出好论证和坏论证。

熊明辉教授网课《法律逻辑学》第一、二章课堂笔记

熊明辉教授网课《法律逻辑学》第一、二章课堂笔记

《法律逻辑学课堂笔记》第一章-引论:走进逻辑学1.1逻辑学是什么?1、逻辑学含义:逻辑学是研究论证的分析与评价的科学。

2、历史: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古印度的《吠陀fei tuo经》、波斯的阿维森纳逻辑以及中国古代墨翟(di)以及弟子所写的《墨经》等。

3、定理:一般来说,逻辑形式是逻辑学的核心概念,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是逻辑学讲究的最常见的推理类型,一致性定理、有效性定理、可靠性定理和完全性定理是逻辑系统的四大定理。

4、类型:逻辑学类型的常见区分是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像亚里士多德逻辑、符号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模拟逻辑、哲学逻辑、辩论逻辑等都是逻辑学的经典范例。

5、争论问题:逻辑学中还有许多问题至今仍存在争论,主要有“二值逻辑与排中律问题”、“严格蕴含、实质蕴涵与逻辑蕴涵”、“逻辑是经验吗?“不一致可逆以容忍吗?”以及“逻辑真理可以拒斥吗?”。

6、逻辑学是什么?()从一般意义上来讲,逻辑(logcis)学是关于推理(reasoning)或论证(argument)的学问。

*推论:inference7、人物:*严复翻译著作:John Stuart Mill(穆勒或弥尔英国哲学家、公务员)的著作《A System of Logic》即《逻辑体系演绎与归纳》,名字为翻译成《穆勒名学》;William Stanley Jevons(耶方斯)的著作《Logic paino》为《名学浅*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他确立了逻辑学在哲学中的基础地位。

8、四大数学流派:四大数学流流派是围绕数学基础问题进行的不同探讨尔形成的四大学派为:柏拉图主义(代表为哥德尔)、逻辑主义(波特兰·罗素)、形式主义(大卫·希尔伯特)、直觉主义(L.E.J.布劳威尔)。

*形式主义者如大卫·希尔伯特,他们认为数学基于集合论和逻辑的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把做数学的过程视为根据某些既定规则所作的本质上毫无意义的符号洗牌。

法律逻辑学第一讲

法律逻辑学第一讲

2、法律论证(Legal argument) 从广义上说,法律论证包括了诸如立法论证、司法论证等。狭义 上的法律论证一般是指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官、律师或当事人等就 案件事实与法律进行辩论,追求合理裁判结论的思维过程。
第二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
(一)有助于学习法学理论; (二)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



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胜诉, 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他应 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败诉, 那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 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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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保法律规范的一致性 ——要求按照逻辑规则对整个法律体 系进行建构,消除其中的矛盾和冲突。



三、逻辑与正当性(Legitimacy)的证成
(一)何谓正当性
主要用来对法律秩序 (广义包括一切社会规范系统) 以及政府统治 的合法来源进行讨论,尤其是人们对秩序和政府统治权威为人们 所认可程度的讨论。学者认为形式意义上的正当性可被称为 “合 法性”(Legality),这并不能解决来自传统、价值信仰和情感上对 于秩序正当与否的质疑。


(二)正当性何以证成

1、放弃终极真理的哲学追求;
2、引入非形式的逻辑方法,通过法律论证实现程序正义;


3 、通过目的解释、价值衡量、社会学解释等对法律规范进行解 释。
第四节 法律逻辑与法律方法论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若甲命题与乙命题为反对关系,乙命题与丙命题为差 等关系,当丙为真时,甲命题的真假情况怎样?
•23
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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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6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32
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18
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19
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一讲)2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一讲)2
(2)向普及与应用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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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
普通逻辑(common logic):自古希 腊亚里士多德以降直至19世纪的西方 传统逻辑,包括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
法律逻辑(legal logic):适用法律 的逻辑,即法官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 于个案,以论证裁决结论之所以合法、 正当、合理的方法论和智力手段。
7
物(有形物和无形物)
2.思维及其类型 人、灵长类动物、智能机器
2.1.思维(thinking)的界定
(1)狭义的思维:即逻辑思维,就是指人 的思维活动的过程。
(2)广义的思维:即思维主体运用符号系
统、遵循相应的程序,对思维客体的反映
及其动结态的果思。维,即思考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静态的思维,即思想
辑学既是表述和论证的工具,又是认识的工具。 (2)普效性(deductive validity)
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逻辑学提供的知识带 有普效性。在学科分类中,逻辑学属于基础科学。 (3)全人类性
逻辑学无民族性、本身没有阶级性,是全人类 共同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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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逻辑学的作用与意义 1.一般作用:对所有思维正常者而
言的意义 ❖(1)逻辑学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
维的特性,有助于人们从自发的逻辑 思维提升为自觉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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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作 用,而且具有方法论意义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 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 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 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 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吕氏春秋·察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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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逻辑学是论证思想和表达思 想的有力工具(逻辑学提供一种批 判工具)

法律逻辑学定稿讲义

法律逻辑学定稿讲义

法律逻辑学定稿讲义♦教材:《法律逻辑学教程》(第二版)张大松蒋新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章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搞清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为进一步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做好思想准备。

了解该课程性质、考核考试要求及前置学习要求。

♦教学重点:♦本章的教学重点是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意义问题。

♦教学难点:♦本章的教学难点是法律逻辑的定义问题。

♦教学时间:3学时♦参考书目:♦《形式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形式逻辑》人大出版社出版♦《法律逻辑学》(雍琪)法律出版社♦《司法判决与法律推理》(王洪)时事出版社第一节逻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学是一个多层次、多学科的庞大体系,主要成分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大门类。

在形式逻辑中又分传统的形式逻辑和现代形式逻辑。

我们所讲的逻辑实际上是形式逻辑的一个分支——法律逻辑。

♦法律逻辑学的性质: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性质的形式逻辑的分支学科,也叫“法律逻辑”或“法学逻辑”。

法律逻辑并不是法学的一个部门,而是形式逻辑学下面的一个层次的逻辑分支学科,同语言逻辑学、教育逻辑学、医疗逻辑学、经济逻辑学等并列的逻辑分支学科。

一、逻辑的含义1.含义在现代汉语里是一个多义词,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含义,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2.思维的规律;3.某种理论、观点;4.说理透彻、令人信服;5.关于思维形式及规律的科学,即逻辑学。

2.研究对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们的思维现象。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一方面研究涉及法律思维活动中的一般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另一方面,研究法律思维活动中的的特殊的逻辑理论。

如:侦察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庭辩论逻辑等。

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定义:它是一门研究涉及法律思维活动的逻辑思维形式、规律和方法的逻辑学科。

即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章导论第⼆章概念的⼀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章导论第⼀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逻辑”⼀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章概念的⼀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第⼀节概念的概述第⼆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法第⼀节概念的概述⼀、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其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为能⼒、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客观事物的⼀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笔画或⼿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语词来表达,但并⾮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中国⼈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流⼦”……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师”与“教员”、“先⽣”3、同⼀个语词也可以⽤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概念的内涵及其确⽴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及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内涵是什么?“⼈”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内涵的确⽴⽅式:1、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较⽽确⽴的,是⼈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法律逻辑学讲义

法律逻辑学讲义

第三节 法律工作与逻辑学 一、法律工作与逻辑的关系 1、法律的发达总是同逻辑学的 发达相伴随; 2、逻辑方法作为一种基本的方 法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 中一直被广泛运用着。
对法学专业学生,逻辑学具有 更重要的作用:

不仅在立法中法律条文力求准确、严谨需要 运用逻辑学知识,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无论 是侦查、检察、审判,还是法律文书的写作, 都要运用逻辑学知识。它是法律专业进行集 中思维清晰化训练的课程,具有较强的思维 实践性.对于准确理解、把握其它专业课程 的知识结构、体系、脉络有着较大的指导作 用。因而,作为法学专业的课程之一,本课 程具有更强的应用性和现实性。
逻辑的分支学科,它的任务在于把形式 逻辑的一般原理应用于法律工作的实际, 探索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具体特 点的科学。 是“供法学家、特别是供法官完成 其任务之用的一些工具、方法论工具或 智力手段”。 (佩雷尔曼,比利时法学家)
2、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与形式逻辑的具体对象相同, 只不过必须结合法学及法律工作
狄更斯忙反问:“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陌生人惊讶之际,狄更斯直言不讳地说: “我是作家狄更斯。你不能罚我的款, 因为虚构故事是我的专业。” 问:如果你是执法者(故事中的陌生人) 能否罚到狄更斯的款?为什么?
例3:
故意杀人者应处死刑,行刑
者是故意杀人者,所以,行刑者 应处死刑。

在古希腊,有一个“有角的”诡辩。 这个诡辩是这样说的:“你没有失 去的东西,还在你那里;你没有失 去角,所以,你有角。” 试问:在这个诡辩中,诡辩家 使用的诡辩手法是什么?要害在哪 里?

刑事判决书
1.犯罪事实 2.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3判决依据及判决
第二次世界大战“一只猫导致一场战争胜 负”: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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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其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及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内涵是什么“人”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内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内涵。

法学逻辑 讲义

法学逻辑  讲义

第一章1、引论2.普通逻辑学的性质前言、第一章《法律逻辑学》同学们好:我们这里讲的是法律逻辑学的辅导课。

首先要说明的是:凡使用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学习逻辑学课程,并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的电大各专业学生,不论你学的课程叫法律逻辑学,还是经济逻辑学或普通逻辑学,都可以根据本课程提供的辅导进行学习。

因为,我们的教材是统一的,教学大纲大致相同。

从本节课开始,我们要着重对逻辑学的一些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并联系期末考核的题型,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题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带领大家做一些练习。

先讲一下:为什么法律专业学生要使用《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来学习法律逻辑学呢?这是因为:法律逻辑学严格地说,它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但就目前情况看,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称。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能够与其他专业学生使用同一本逻辑教材的原因。

为了使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学好普通逻辑知识,我们为不同专业的学生配备了不同的学习指导书。

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逻辑学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个别侧重点有所不同。

这一点,我们会在必要的时候作特别说明。

好,下面,我们来讲正题。

对"逻辑"一词,大家一定并不陌生。

因为日常语言表达中常用到这个语词,如"思维应当合乎逻辑"、"说话写文章要有点逻辑性" 等等。

可是,什么是逻辑学?怎样才能使我们的思维合乎逻辑呢?这些问题就不一定能人人说得明白了。

而这正是我们学习逻辑学这门课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法律逻辑学全套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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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逻辑学的发展: • 逻辑学的第一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近代西方归纳
逻辑的产生(弗兰西斯·培根) • 逻辑学的第二次里程碑式大发展:现代数理逻辑
的产生(莱布尼茨—怀特海、罗素) • 逻辑学的第三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辩证逻辑的产
生(黑格尔、马克思)
第二节 法律逻辑学的特点与作用
一、法律逻辑学的特点 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
二、法律逻辑学的作用
首先,法律逻辑是推进进法律一致性的重要手段。 逻辑学与法律公平、公正相依伴,法律推理是法 学研与运作的重要方法,司法程序是否公平、公 正的晴雨表。
其次,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立法既要遵循立法原则、立法政策,还要讲究法律
条文的准确性、一致性与恰当性。 最后,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
的能力。逻辑论证与表达,案情归纳与演绎分析, 识别、驳斥逻辑谬与诡辩,提高论辩能力,都是 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的能力,这些能力与法律工 作者的逻辑学素食密切相关。
第二章 命题逻辑(上)
• 第一节 命题概述 一、命题及其逻辑特征 1、什么是命题
• 命题:命题是借助语句陈述思维对象情况 并有真假之分的思想。例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思维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思维内容是思维对象及其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思维有概念、判断、推理三
种基本形态,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及其属性作出断定的思维形态;推理是从已知知识得出 未知知识的思维形态。
思维形式就是同一类型的思维的共同结构。 • 何谓“同一类型”?(待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法律逻辑学教程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一、思维、语言与逻辑 “逻辑”是英文Logic的音译,它导源于希 腊文(逻各斯),原意是指言辞、思想、 理性、规律等。古代西方学者用“逻辑” 指称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我国近代学者 将“逻辑”意译为“论理学”、“理则 学”、“名学”、“辩学”等。到20世纪 初,我国逐渐通用“逻辑”的译名。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北京”与“中国首都”; “人民法院”与“审判机关”
AB
b 全同关系图
(二)真包含于关系:就是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外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
同的关系。如 A=犯罪 B=违法 “犯罪”真包含于“违法”
B
B AB
真包含于关系图
B (三)真包含关系:就是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外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பைடு நூலகம்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 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 事物的性质 事物间的关系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 偶有属性 特有属性 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 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 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 概念与语词的区别: 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 、“的”、 “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 峰”、“二流子” …… 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 与 “kexue” “kexue”与” science” 老师”与“教员”、“先生”
法律逻辑学 本课程的框架: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第三章 命题 第四章 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 第五章 复合命题 第六章 推理的概述 第七章 论证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客观事物的规律 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 某种理论、观点 逻辑科学 “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 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第二节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节 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 第四节 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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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形物和无形物)
2.思维及其类型 人、灵长类动物、智能机器
2.1.思维(thinking)的界定
(1)狭义的思维:即逻辑思维,就是指人 的思维活动的过程。
(2)广义的思维:即思维主体运用符号系
统、遵循相应的程序,对思维客体的反映
及其动结态的果思。维,即思考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静态的思维,即思想
辑学既是表述和论证的工具,又是认识的工具。 (2)普效性(deductive validity)
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逻辑学提供的知识带 有普效性。在学科分类中,逻辑学属于基础科学。 (3)全人类性
逻辑学无民族性、本身没有阶级性,是全人类 共同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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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逻辑学的作用与意义 1.一般作用:对所有思维正常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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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登徒子好色赋
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短宋玉曰:“玉为人体貌闲丽, 口多微词,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
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闲丽,所受于天 也;口多微词,所学于师也;至于好色,臣无有也。”
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
玉曰:“……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 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 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 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 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 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厉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 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墨经·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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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马克·吐温的道歉启事:
原命题:美国国会中有的国会议员是臭婊子 养的
新命题:美国国会中有的国会议员不是臭婊 子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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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某人请客的悲喜剧
第一句话:

该来的不来
第二句话:

不该走的走了
第三句话:

我刚才不是说他们俩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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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逻辑学是预防逻辑错误以及揭露和驳斥 诡辩的有力工具
了❖思得考。问题: 1.“乍暖还寒时候”,是何时候?
2.“雁过也”,雁向何方?
3.“满地黄花堆积”,“黄花”者,何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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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作用:对法律工作者而言 的特殊意义
(1)立法工作离不开逻辑学的指导
例如: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
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已满16岁不满 18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 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979年《刑法》第44条)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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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
比利时法哲学家Ch. Pelerman(佩雷尔曼)曾通 过一个假想的例子来说明法官的推理(法律逻 辑):
假定的法律:公园入口处贴有告示“禁止车辆入 内”
假定的法官:公园的守门人(门卫)
假定的个案:
① 手推童车
② 电动玩具车
③ 救护车
④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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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一审法院、检察院
均将此逗号解释(理解)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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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思维的类型概说 (1)传统的思维二分法
抽象思维(逻辑思维):人们在认识过 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 式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
形象思维(直觉思维):人们在认识 过程中,借助于形象、联想和想象等 思维形式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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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学森的思维三分法
(钱学森主编《关于思维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4年版)
——
Francis Bacon
历史予人睿智;诗歌给人诙谐;数学使人精确;自然哲 学使人深邃;道德令人庄重;逻辑和修辞则教人长于雄 辩。
——弗兰西斯·培根
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反对逻辑也必须使用逻辑。
——西方一位佚名数学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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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逻辑、思维及其他
1.“逻辑”( logic )一词的由来及语义诠释
第一讲
引论
——关于逻辑学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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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件适用教材:
1.雍琦主编:《实用司法逻辑学》,司法部法 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李顺万、金承光主编:《法律实用逻辑学》, 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法律出版社2003年 版。
3.雍琦著:《法律逻辑学》,21世纪法学规划 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如邓析子的“两可”之说;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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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逻辑学的发展
(1)F. Bacon(培根,1561-1626)及J. S. Mill(弥尔,1806-1873)的古典归纳逻辑学 说 培根的《新工具》,弥尔的《逻辑体系》
(2) G. Leibnitz(莱布尼茨,1646-1716) 开辟了数理逻辑(现代逻辑)的道路;
(《吕氏春秋·察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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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逻辑学是论证思想和表达思 想的有力工具(逻辑学提供一种批 判工具)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 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 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 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 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 无诸己不求诸人。”
抽象思维(逻辑思维) 思维 形象思维(直觉思维)
灵感思维(顿悟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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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的思维二分法
逻辑思维:即抽象思维。 非逻辑思维:除逻辑思维之外各种思
维方式的总称。如形象思维、灵感思 维、前逻辑思维(原始思维) 、反逻 辑思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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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维与语言的关系 语言是思维的载体(物质外壳) 思维是语言的实质内容
例三:“夏小松不服富阳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我国首例行政诉讼抗诉案,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报)1991年第3期) 1986年修订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二)……(三)……(四)…… (五)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六)……。”
(2)向普及与应用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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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
普通逻辑(common logic):自古希 腊亚里士多德以降直至19世纪的西方 传统逻辑,包括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
法律逻辑(legal logic):适用法律 的逻辑,即法官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 于个案,以论证裁决结论之所以合法、 正当、合理的方法论和智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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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学的运用
狭义的司法工作仅指审判工作,广义的则 包括审判、侦查、法庭辩论、仲裁、公证、 非讼事务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等等。
例一:“半费之讼”(Protagoras V.
Enathlas):
❖老诡辩家: Protagoras(普罗达哥拉斯, 智者学派的代表人物)
❖小诡辩家:Enathlas(欧提勒士,普氏的
言的意义 ❖(1)逻辑学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
维的特性,有助于人们从自发的逻辑 思维提升为自觉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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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作 用,而且具有方法论意义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 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 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 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 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名理探”、“论理学”、“理则学”、“名
学”、“辩学”等名称来指称西方所说的
“ log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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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在现代汉语中具有不同含义:
(1)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 即客观规律。
(2)指主观思维的规律性,即思维规 律。
(3)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方法、 立场等等。(贬义)
(4)指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 论辩技巧的科学,即关于思维的一门科 学——逻辑学。
思考问题:宋玉之“说”,理由是否充足? 27
❖例三:李清照《声声慢·寻寻觅觅》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 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 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
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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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
逻辑常项(logical constant):
某一思维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 它决定着该类思维形式的逻辑性质 与逻辑特征。
逻辑变项(logical variable):
某一思维形式中因具体内容的不同 而可以互相替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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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①所有金属都是导电的 ②所有偶数都是能被2整除的 ③所有盗窃罪都是故意犯罪
3.雍琦、金承光、姚荣茂著:《法律 适用中的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4.[美] S ·F ·巴克尔著:《逻辑原 3
本课件配套练习册:
《法律逻辑学学习指南》,西南 政法大学法律逻辑学教研室2005 年编印。
4
Всякая наука есть прикладная Логика .
——Ф. И. Ленин
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
Histories make men wise; poets, witty; the
mathematics, subtle; natural philosophy, deep; moral,
grave; 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 .
4.郝建设主编、金承光副主编:《法律逻辑 学》,新世纪多科性大学法学应用规划教材,中 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5.雍琦主编:《逻辑》,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 部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修订版。2
本课件参考书目:
1.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 出版社1979年版。
2.周礼全主编:《逻辑:正确思维与 成功交际的理论》,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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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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