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一)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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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保监发〔2012〕19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为规范保险公司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管理,督促公司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一日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4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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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方法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责任所准备的资金。
准备金的计量方法通常分为定额法和风险概率理论法。
定额法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一定的比例或固定的金额来计算合同准备金。
这种方法适用于理论上对风险的评估比较精确的情况下。
根据保险公司历史上的经验数据以及保监会的规定,可以确定不同类型的保险合同应准备的定额准备金比例或金额。
该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操作和监管,适用于较简单的保险产品。
但缺点是不能充分考虑到不同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准备金的计算过高或过低。
风险概率理论法是一种根据风险的概率来计算合同准备金的方法。
它根据历史上的风险事件出现的频率和程度来评估风险,并据此计算合同准备金。
这种方法可以更准确地评估不同风险因素的影响,以及对应的准备金金额。
在采用该方法时,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过去的经验数据进行风险事件发生频率和程度的估计,然后根据这些估计结果来计算合同准备金。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更精确地反映不同风险因素的影响,适用于较复杂的保险产品。
但缺点是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和统计分析,计算步骤相对繁琐。
除了上述的定额法和风险概率理论法,还有一些其他的计量方法,如保费保险差额法、保费摊余法等。
保费保险差额法是指根据保费和索赔部分的差额来计算准备金。
保费摊余法是指根据保费收入和保险责任支出的差额来计算准备金。
这些方法多用于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决策,或者在特定情况下采用。
综上所述,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定额法和风险概率理论法。
定额法适用于简单的保险产品,计算简便但不够精确;风险概率理论法适用于复杂的保险产品,计算相对繁琐但更为准确。
此外,还有其他的计量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保险公司都需要根据保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合理计量准备金,确保足够的资金用于履行保险责任。
我国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探讨
![我国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1d71a81cc281e53a5802ff27.png)
我国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探讨[ 2007年5月18日10:37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和保险产品的创新,以往的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和标准已不适应非寿险业务的经营情况。
与国际标准相比,原方法不够科学,保险公司也潜含着准备金提取不足的风险。
我国就这些问题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如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监管机构制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办法谨慎地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005年1月15日颁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试行),对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定义、提取方法、充分性测试以及提取的规则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随着这些规定的颁布实施,我国在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实务上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一、我国非寿险短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变化(一)按照自留保费的50%提取阶段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3条规定:“除人寿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应从当年自留保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相当于当年自留保费的 50%”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严格遵守了此项规定。
这种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是由于在整个保险期间风险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并且保单生效日也不是均匀分布在整个承保年度,因此这种方法不够准确。
在实务中保险公司也曾经采用过1/8法,即第一季度按当季自留保费的1/8提取,第二季度按当季自留保费的3/8提取,第三季度按当季自留保费的5/8提取,第四季度按当季自留保费的7/8提取。
但仍存在一个问题:在目前保费规模管理不规范、业务不均衡的情况下,保费收入一般集中在第四季度,这种提取方法造成第四季度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数额过高,从而减少了保险公司的利润。
(二)执行与国际上接轨的更科学的计提方法阶段目前我国的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变化:1.考虑了分保因素,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成了再保前、再保后两部分。
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
![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https://img.taocdn.com/s3/m/2ab5df63f46527d3240ce075.png)
10 000 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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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 某公司20×7年11月5日与乙公司签订 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费800 000元,根据 精算部门计算结果,该保单11月末应提取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66 667元,12月31日, 保险精算部门计算确定该份保单12月末未 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应为700 000元。应编 制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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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算举例 1.签发保单时缴纳保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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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收保费的核算 • 向投保人预收保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预收保费 • 保险责任生效时: 借: 预收保费—某企业 贷: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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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期缴费的保费核算 • 首期收款并发生应收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应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 以后每期收到应收保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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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核算 • 1.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概念和内容 •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 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 备金。 •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 ( 3 )理赔费用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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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事故处理流程:
事故发生 报案 调度 查勘定损 立案 理算 核赔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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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1/24法。也称为按月计算法。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签发保单月份×2 -1)÷24×(本月保费收入-首日费用) • ④ 1/365法。 也称为逐日计算法。 • 某日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第二年有效 天数÷保险期天数× (当日保费收入首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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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目设臵 •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负债类科目 • (2)“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损益类 (费用)科目
一、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核算特点 (1) 保费收入在签订保单时确认。 (2)只发生手续费支出。 (3)不涉及保户质押贷款核算。 (4)责任准备金的提存基础与寿险原保险业 务不同。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https://img.taocdn.com/s3/m/326bfeb0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19.png)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其所承保的有效保单未了责任评估后的资金准备
非寿险准备金简单说分成以下几类: 保费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赔款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Outstanding Claim Reserve+理赔费用准备金Claim Adjustment Expense Reserve) 3保费不足责任准备金
事故年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8年末的已付案均赔款额
4.9429
季比例法(1/8法) 假设保费在每个季度是均匀流入,因此可以认为保单是在每个季度中间时刻开始生效,每张保单在当季度只能赚到当季度保费的一半 公式:(2m-1)/8*第m个季度的保费收入 以一年期为例,2010年四个季度保费收入分别为100、200、300、400万,则2010年12月31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1/8*100+3/8*200+5/8*300+7/8*400 课后题第一题 生效时点、结束时点、评估日期 未赚保费因子
预期未来发生的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入之后的余额。
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的退保金额。
保费不足准备金
习题4.2充足性测试的例子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
100
预期终极赔付率
(2)
77%
预期维持费用率
(3)
28.32%
预期投资收益率
(4)
1.6%
预期赔款
预期维持费用
预期投资收入
差额
假设退保时退保金额为90元,计算需要计提的保费不足准备金。
1.8940
1.3181
1.2332
1.1127
《非寿险精算(第4版)》课件第11讲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模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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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 {Ci,j : i + j ≤ I, i = 1 : I, j = 0 : I − 1}. 2 计算历史进展因子:
Fi,j = Ci,j+1/Ci,j .
3 比较 (Fi,j)i=1:I−j, 选定逐年进展因子 (age-to-age factor, development factor)fˆj(链). 常选用的进展因子包括加权平 均进展因子:
fˆj =
I −j i=1
Ci,j
Fi,j
I −j i=1
Ci,j
=
I −j i=1
Ci,j+1
I −j i=1
Ci,j
,
4 预测下三角部分的数值(梯)
j = 0, . . . , I − 2.
Cˆik = Ci,I−ifˆI−i · · · fˆk−1, k = I − i + 1, . . . , I − 1
Rˆi = Cˆi,I−1 − Ci,I−i. 4 总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为
I
Rˆ = Rˆi
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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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模型 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模型
链梯法 (chain-ladder method) 期望赔款法 (expected claims method) Bornhütter-Ferguson 法 Cape Cod 法
5 依据预测的下三角部分, 求得未决赔款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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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模型 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模型
链梯法 (chain-ladder method) 期望赔款法 (expected claims method) Bornhütter-Ferguson 法 Cape Cod 法
跳过第 4 步, 采用下面的步骤, , 可以直接求得每个事故年的未决 赔款准备金
保险精算原理与实务课件 14 非寿险准备金
![保险精算原理与实务课件 14 非寿险准备金](https://img.taocdn.com/s3/m/ee9b9d9a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b5.png)
1
第一节
引言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 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决赔款准备金:保险公司对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 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 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 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 取的准备金。
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其它IBNR准备金)
×50%+12
7
三、准备金进展法
(1)构造已付赔款和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流 量三角形;
(2)用各个事故年和进展年的已付赔款观察值除以同一 个事故年在前一个进展年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 金,求得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支付率,并计 算和选定各个进展年的平均支付率;
(3)用各个事故年和进展年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 备金除以同一个事故年在前一个进展年的已发生已报案 未决赔款准备金,求得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 结转率,并计算和选定各个进展年的平均结转率;
2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 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为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而提 取的准备金。
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专家费、律 师费、损失检验费等而提取的准备金。
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非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费用而提 取的准备金。
4
二、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
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是对保险责任尚未终止的保单,逐
单按照保单的保险期间进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采
用的公式为:
保单到期日
准备金评估日
(完整word版)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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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层、精算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准备金管理过程中应分级授权,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一)保险公司负责精算工作的部门应作为准备金评估的职能部门,应负责牵头研究确定年度准备金评估的假设、方法、模型,选取恰当的发展因子与边际水平,提出准备金评估结果初步意见,并作为发起部门将准备金评估相关事项会签相关部门。
(二)保险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部门应及时准确提供费用等财务方面的基础数据,参与准备金评估有关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确定,参与准备金评估流程及内控的设计。
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同时应作为准备金核算的职能部门,负责将保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确定的准备金核算结果计入会计分录,并编制会计报表。
非寿险精算
![非寿险精算](https://img.taocdn.com/s3/m/5eb0cbd004a1b0717fd5dd8e.png)
非寿险精算1、名词解释1、到期风险单位数:也称为已经风险单位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保险人已经提供了相应的保险保障的风险单位数。
2、未到期风险单位数:是指在承保的风险单位数中,截至到某个时点,保险公司尚未提供保险保障的风险单位数。
3、已赚保费:也称作满期保费,是指在保险人所收保费中,已尽保险责任所对应的那部分保费。
4、未赚保费:也称作未到期保费,是指在保险人所收保费中,未尽保险责任所对应的那部分保费。
5、纯费率:是指保险公司对每一风险单位的平均赔款金额,通常用赔款总额与风险单位数之比进行估计,其计算公式为,P表示纯费率,L表示赔款总额,E表示风险单位数。
6、赔付率:是指在每单位保费中用于支付赔款的部分,通常用赔款与保费之比进行估计。
7、事故年度法:即按事故年汇总数据,是汇总精算数据最常见的方法。
按事故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事故发生为统计标准,把发生在同一日历年度的保险事故所对应的赔款和保费等数据汇总在一起。
8、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在会计年度末,已经发生的赔案由于尚未处理(包括尚未报告)或赔付而必须提存的责任准备金。
2、简答题1、确定保险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的方法(1)使用保险市场上或竞争对手的相同产品的价格;(2)根据利润目标确定价格;(3)在期望保险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比来确定价格,增加的这个百分比相当于费用附加和利润附加;(4)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2、数据汇总的方法(1)事故年度法:按事故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事故发生为统计标准,把发生在同一个日历年度的保险事故所对应的赔款和保费等数据汇总在一起。
(2)保单年度法:按保单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保单生效日期为统计标准,把在同一个日历年度生效的保单所对应的赔款和保费等数据归集在一起。
(3)日历年度法:按日历年汇总数据就是把发生在同一日历年度的会计数据归集在一起,而不论这些保单何时签发,相应的事故何时发生。
(4)报案年度法:按报案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保险事故的报案时间为统计标准,把在同一个日历年度报案的赔款数据归集在一起,而不考虑事故的发生日期和保单的生效日期。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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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层、精算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准备金管理过程中应分级授权,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一)保险公司负责精算工作的部门应作为准备金评估的职能部门,应负责牵头研究确定年度准备金评估的假设、方法、模型,选取恰当的发展因子与边际水平,提出准备金评估结果初步意见,并作为发起部门将准备金评估相关事项会签相关部门。
(二)保险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部门应及时准确提供费用等财务方面的基础数据,参与准备金评估有关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确定,参与准备金评估流程及内控的设计。
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同时应作为准备金核算的职能部门,负责将保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确定的准备金核算结果计入会计分录,并编制会计报表。
非寿险责任准备保险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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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寿险责任准备保险金有哪些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出售非寿险业务保单后,为承担未来保单责任和相关支出而提取的准备金,它是财产险公司负债项的主要部分。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期限较短,一般为1年或者小于1年,具有补偿性的特点。
计算、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是精算师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涉及大量主观判断。
评估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有助于保险公司预计未來现金流,帮助管理人员做出未来经营计划。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保费准备金、赔款准备金和保险保障基金。
1保费准备金保费准备金又被称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承保后,为承担未到期保卑赔付责任而提取的一笔准备金。
在保险会计核算过程中,由于会计年度和保举年度不一致,现在收取的一笔保费可能要承担跨年度保险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在年终决算时,就会把已经收取但还没有到期的部分保费弟独提存出來,作为下年收入和应付未来出现的赔偿责任。
我国保险监管机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采用1/2法、1/24法、1/365法以及其他更谨慎的方法,来评估非寿险业务中应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赔款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是用来应付保险人在某一时期内应当承担的理赔责任和理赔费用,它是一个估计数额。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的理赔事件中,会有一部分未能在会计期末结案。
根据保险审慎经营原则,对于这些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还未理赔完毕的案例,为了正确核算损益,保险公司要提取赔款准备金。
根据赔款准备金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还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和己决还未支付赔款准备金。
a.未决赔款准备金在会计年度结束时,对于某些案件,被保险人己经提出索赔申请,但是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对于这些案件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理赔额度等事项还未达成协议,为这些事项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就是未决赔款准备金。
b.已发生还未报告赔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保险事故从发生到报告给保险公司,存在着一个时间差。
有些案件是在年内发生,但可能在下一年才提出索赔。
会计实务:赔付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会计实务:赔付成本的确认和计量](https://img.taocdn.com/s3/m/f42b0d2d03d8ce2f006623d4.png)
赔付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
(一)确定支付赔付款项1.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当期,已经根据保险精算部门计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确认了保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同时确认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人在确定了实际应支付赔偿款项金额的当期,首先应当将确定支付的赔偿款项金额计人当期赔付支出;其次,应当按照确定支付的赔偿款项金额,冲减相应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
保险人将实际应支付的赔偿款确认为赔付支出单独核算,而不是直接冲减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主要是为了满足赔付率监管的需要,并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精算实务相衔接。
在实务中,保险精算部门是根据有效保单定期计算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已决保单没有包括在有效保单内。
在资产负债表日,会计部门根据保险精算结果按差额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已经自动将已决保单相关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转销。
【例26-11】20×7年4月12日,甲公司确定应赔偿张某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款80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同时,甲公司应冲减为该保险事故确认的未决赔款准备金8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赔付支出 80 000贷:应付赔付款 80 000借:保险责任准备金 80 000贷: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80 000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较短的时间内(通常为保险事故发生当月)即能够结案定损的,保险人不需要先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再予以转销,而可以直接将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例26-12】20×7年5月15日,甲公司某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5月20日,甲公司确定应赔偿该保险受益人保险款120 000元并于当日支付。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赔付支出 120 000贷:银行存款 120 OOO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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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5•【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1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5月20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10月15日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夯实偿付能力计量基础,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上述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准备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保险公司评估各项准备金,应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遵循非寿险精算的原理和方法,保持客观、谨慎,并充足、合理地提取和结转各项准备金。
第五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进行监管。
第二章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第六条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
第七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未赚保费准备金及保费不足准备金。
第八条未赚保费准备金是指以未满期部分保费收入为基础所计提的准备金,并应减除与获取保费收入相关联的保单获取成本的未到期部分。
第九条对未赚保费准备金,应当采用以下方法确定:(一)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二)风险分布法;(三)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法。
非寿险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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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寿险精算一、名词解释1、到期风险单位数:也称为已经风险单位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保险人已经提供了相应的保险保障的风险单位数。
2、未到期风险单位数:是指在承保的风险单位数中,截至到某个时点,保险公司尚未提供保险保障的风险单位数。
3、已赚保费:也称作满期保费,是指在保险人所收保费中,已尽保险责任所对应的那部分保费。
4、未赚保费:也称作未到期保费,是指在保险人所收保费中,未尽保险责任所对应的那部分保费。
5、纯费率:是指保险公司对每一风险单位的平均赔款金额,通常用赔款总额与风险单位数之比进行估计,其计算公式为EL P,P 表示纯费率,L 表示赔款总额,E 表示风险单位数。
6、赔付率:是指在每单位保费中用于支付赔款的部分,通常用赔款与保费之比进行估计。
7、事故年度法:即按事故年汇总数据,是汇总精算数据最常见的方法。
按事故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事故发生为统计标准,把发生在同一日历年度的保险事故所对应的赔款和保费等数据汇总在一起。
8、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在会计年度末,已经发生的赔案由于尚未处理(包括尚未报告)或赔付而必须提存的责任准备金。
二、简答题1、确定保险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的方法(1)使用保险市场上或竞争对手的相同产品的价格;(2)根据利润目标确定价格;(3)在期望保险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比来确定价格,增加的这个百分比相当于费用附加和利润附加;(4)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2、数据汇总的方法(1)事故年度法:按事故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事故发生为统计标准,把发生在同一个日历年度的保险事故所对应的赔款和保费等数据汇总在一起。
(2)保单年度法:按保单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保单生效日期为统计标准,把在同一个日历年度生效的保单所对应的赔款和保费等数据归集在一起。
(3)日历年度法:按日历年汇总数据就是把发生在同一日历年度的会计数据归集在一起,而不论这些保单何时签发,相应的事故何时发生。
(4)报案年度法:按报案年汇总数据就是以保险事故的报案时间为统计标准,把在同一个日历年度报案的赔款数据归集在一起,而不考虑事故的发生日期和保单的生效日期。
会计实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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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在保险人按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认保费收入的情况下,为了真实地反映保险人当期已赚取的保费收入,保险人就有必要在确认保费收入的当期期末,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通常情况下,对同一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而言,保险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应当小于上一资产负债表日已确认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
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确认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进行调整。
【例26-6】20×7年11月1日,甲公司确认丁公司投保的A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48 000元;11月30日,甲公司保险精算部门计算确定A财产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44 000元;12月31日,甲公司保险精算部门计算确定A财产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4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11月1日确认原保费收入 48 000元借:银行存款48 000贷:保费收入 48 000(2)11月30日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4 000元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4 000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4 000(3)12月31日调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 000(44 000—40 000)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 000贷:提取来到期责任准备金4 0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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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赔付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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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赔付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
(一)确定支付赔付款项
1.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当期,已经根据保险精算部门计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确认了保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同时确认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人在确定了实际应支付赔偿款项金额的当期,首先应当将确定支付的赔偿款项金额计人当期赔付支出;其次,应当按照确定支付的赔偿款项金额,冲减相应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
保险人将实际应支付的赔偿款确认为赔付支出单独核算,而不是直接冲减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主要是为了满足赔付率监管的需要,并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精算实务相衔接。
在实务中,保险精算部门是根据有效保单定期计算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已决保单没有包括在有效保单内。
在资产负债表日,会计部门根据保险精算结果按差额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已经自动将已决保单相关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转销。
【例26-11】20×7年4月12日,甲公司确定应赔偿张某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款80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同时,甲公司应冲减为该保险事故确认的未决赔款准备金8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赔付支出 80 000
贷:应付赔付款 80 000
借:保险责任准备金 80 000。
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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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1. 引言非寿险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一种保险,主要覆盖财产和责任风险。
非寿险保险公司需要进行会计核算,以及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本文将介绍非寿险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流程。
2. 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的基本概念在进行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之前,有几个基本概念需要了解。
•保险合同: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和保险费的金额。
•保险赔付: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款。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赔付而设置的准备金。
3. 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的主要步骤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的主要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核销保险合同的确认是指确认保险责任的范围和保险费的金额。
保险合同的核销是指确认保险责任已经履行完毕,不再需要继续确认。
3.2. 保险赔付的确认和计提保险赔付的确认是指确认保险赔付的发生,并计入相应的保险赔付费用账户。
计提是指根据尚未结算的保险赔付金额,提取相应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3.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和摊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为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赔付而设置的准备金。
根据相关法规和准则的规定,保险公司需要计提和摊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计入相应的账户。
3.4. 保险业务成本的核算保险业务成本包括销售费用、手续费等。
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核算保险业务成本,并计入相应的费用账户。
4. 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的主要会计科目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涉及多个会计科目,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科目:•保险合同准备金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合同的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用于核算未来可能发生的赔付的准备金。
•保险赔付凭证科目:用于核算保险赔付的金额。
•保险业务成本凭证科目:用于核算保险业务成本的金额。
5. 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的报表非寿险保险会计核算涉及多个报表,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报表:•资产负债表:用于展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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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一)
摘要: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不同于其他负债,保险公司需要遵循中国保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责任准备金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公司评估的责任准备金应当以分保前的金额列示,应当从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部分作为再保险资产列示,这一点和原来的保险会计处理方法有较大区别
关键词: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确认与计量
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的负债主要由各种责任准备金组成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是对保险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或经营风险的评估结果,其计算需要依赖保险精算人员运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计量,这是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不同于其他负债的地方,也是初次涉及保险会计的财务人员较难理解的地方
一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含义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中的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或保单持有人的未了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因承保保险业务而提取的基金,或者说是对因承保保险业务而引起的将来负债或已有负债的提取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取在先,赔款支付和费用发生在后,所以保险公司要设置一定储备基金以应付未来的保险责任
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未付赔款所提取的一种资金准备,一般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为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而提取的准备金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包括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以及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最常应用的技术是逐案估计法,即由经验丰富的理赔人员对每一个已报案赔案的未决赔款成本进行估算,同时要考虑索赔自身的特点经济环境等的变化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精算部门分别提供再保前和再保后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数据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通常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赔付率法和B—F法等通过上述精算方法可以先计算出各事故年的终级损失,从终级损失中减去已决赔款,即得出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值,然后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值中再减去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就得到了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32109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323109
3.理赔费用准备金对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除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外,还应支付结案过程中发生的理赔费用,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提取理赔费用准备金其中,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损失检验费律师费等为直接理赔费用,应提取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而不是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理赔费用为间接理赔费用,应提取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1)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评估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的常用方法是比例法,该方法假设直接理赔
费用与相应的赔款之间存在着一种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并且该比例关系的发展规律在过去和将来是一致的
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直接理赔费用准备11089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11089
(2)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评估,需要首先确定间接理赔费用与已决赔款的经验比率,然后假设间接理赔费用在立案时发生50%,其余50%在剩余的理赔过程中发生按照上述假设,就可以根据下述经验公式估计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50%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间接理赔费用与已决赔款的经验比率
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险公司履行未来赔付责任的资金准备,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要按照规定计提而且保险公司在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还要对其进行充足性测试,如果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能满足未来赔付费用等的需要时,还必须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方法通常分为比例法和风险分布法其中比例法又可以分为1/24th法1/365th法等,主要适用于被评估险种或险类的风险分布比较均匀的状况;而风险分布法分为七十八法则逆七十八法则流量预期法等,主要适用于保险期间较长的险种下面分别就上述方法予以介绍: 1.月平均估算法(1/24th法)
月平均估算法的理论依据是假定一个月所有承保的保险单是30天内逐日开出的,并且保险单数量保额保费服从均匀分布,这样可以近似的认为所有的保单从月中开始生效,即对于每张保单当月仅能赚得半月的保费对一年期的保单,当月已赚保费仅是年保费的1/24
以一年期的保单为例,采用1/24th法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每年末的12月31日,可以根据下表所示的未赚保费因子来评估:
(1)2005年12月该公司提取的再保前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如下:
P12=1248*1/241296*3/241200*5/24…1164*23/24=1115.5
则2005年12月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15.5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15.5
(2)2005年12月该公司再保后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如下:
A12=998.4*1/241036.8*3/24960*5/24…913.2*23/24=892.4
2005年12月该公司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如下: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P12-A12=223.1
则2005年12月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会计分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