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认识的对象和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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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认识的对象和客体
14级中国古代史王彤所谓的历史认识,就是致力于探寻历史认识的本质、特征、方法,探讨历史认识的特殊性、主体性与客观性等问题。他旨在揭示作为主体的人对于以人为主体的各种历史现象的认识过程及其一般发展规律,即主体是如何以“认识的方式”来对待“历史”的,其内容可称之为历史认识论。
(一)、历史认识的对象
从学科上讲,历史认识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主体与历史客体的关系。但由于视角不同,同一研究对象就呈现出不同层次的具体内容,从而构成了一个庞大而有序的理论体系。
首先,历史认识是以现实现的人为对象,就是因为“历史”就是人的历史,就是现实的人的存在和活动的历史,所以,历史认识基本是人学。而且,历史认识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的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
其次,历史认识要以作为是在过程的历史为对象,回答历史是什么的问题,致力于把握历史的本质,结构、发展动力、过程及发展趋势等等。它旨在揭示历史现象中的本源和派生的关系,其研究内容可以称之为历史本体论。
再次,历史认识要把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主体性以及客观性作为研究的对象,研究历史发展主体是什么,客观性的表现和呈现特殊性的原因,从而指导我们现在现实的的历史活动。
最后,历史认识的对象历史价值为对象,回答历史价值的本质及其发生发展的基础是什么,历史价值存在的形态、历史价值活动的分类和规律,历史价值评价的过程和尺度及合理性依据存在的问题等。
(二)、历史认识的客体
关于哲学上的客体,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是人们实践和认识活动所及的那部分客观世界。与哲学上的客体相对应,我们认为历史认识的客体就是历史主体选定的,通过自己的认识活动进行认识的那部分客观历史以及反映那部分客观历史的那部分史料,是历史认识主体史学实践的对象。
这里,历史认识的客体是双重的,我们必须加以区别。进入主体认识之中的那部分客观历史,叫作历史客体;反映历史客体的那部分史料,叫做史料客体。历史认识客体的双重性,是历史认识客体的一个显著特征。其他学科,都只有一个客体,历史学之外的其它社会科学,也只有一个现存的认识客体。
历史认识的两重客体之间,存在着多层关系。一是史料客体是对历史客体的反映和认识,但又不等于历史客体,二者性质不同。二是,历史客体是一,史料客体是多。三是史料客体决定历史客体。四是,二者之间还有大于和小于的关系,史料客体又大于历史客体。
历史认识客体具有多层含义。同一历史事件,从不同角度看,有不同历史作用。隋炀帝开凿大运河,从当时历史条件来看,是
对人名群众的残酷奴役和压迫,对社会稳定起到破坏作用,可是,从大运河修成以后对后世的影响来看,它改善了南北交通条件,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同时代的历史认识主体由于所处的认识环境不同,认识结构不同,对同一历史事件的看法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