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苗木花卉等七大特色农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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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等七个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等七个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等七个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4•【字号】余府办发[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等七个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余府办发〔200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农村农业重点工程(三三二一)领导小组制定的《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意见》、《新余市三万头种猪基地建设工作意见》、《新余市发展10万亩高产油茶实施意见》、《新余市商品蔬菜发展实施意见》、《新余市棉花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新余市发展十万亩苎麻产业实施意见》、《新余市百万亩优质稻生产项目实施意见》七个农业发展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意见为切实做大、做强、做优新余蜜桔产业,实现“十一五”期末全市发展十万亩新余蜜桔的目标,结合我市现有新余蜜桔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把新余蜜桔产业发展作为全市农业的重中之重,通过政策引导、政府鼓励,加大开发力度,按照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社会化服务的“五化”要求,坚持把提高种苗质量作为重点,把提高果品品质作为关键,把市场营销作为手段,加大科研攻关、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力度,建立无病毒苗木繁育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全国营销网络体系,积极推进新余蜜桔产业化。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新余蜜桔总面积达到10万亩(现有4万亩,新开发6万亩),其中渝水区8万亩、分宜县1万亩、新余经济开发区和仙女湖区1万亩,产量达3万吨,总产值7200万元。

每年发展1.5-2万亩。

10万亩新余蜜桔全部投产后,每年可产新余蜜桔20万吨,总产值4亿元。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57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57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9日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2016年在南昌市、新余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全面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食安新余”目标,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严格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四有两责”工作机制,完善“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积极构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共享局面,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党政同责。

创建试点工作坚持地方政府主导,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创建工作的主体。

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加强本地区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部署,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试点工作。

(二)问题导向,突出实效。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30•【字号】余府办发〔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十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30日新余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解决当前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实力小、产业链条短、品牌影响不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差”等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建设农业强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新余力量。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工业化理念,大力实施“头雁引航雏鹰振飞”行动,坚持“外引内培、双轮驱动”,坚持“招大引强、龙头带动”,采取“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等有力措施,通过3年努力,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规模实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联农带农益农机制更加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作用更加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力争到2025年,全市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总数达到6家以上;年销售收入1-10亿元(含1亿元、不含10亿)龙头企业累计达到3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335亿元;成功招引“三类”500强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3家以上投资落户;招商引资新签约金额超10亿元项目4个;招商引资实际进资额35亿元以上。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余府发[2012]10号【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26【实施日期】2012.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余府发〔201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做大做强苗木花卉产业,使苗木花卉产业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及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的重要途经。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保障,以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为重点,以打造赣西苗木花卉走廊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公司+基地+农户”为模式,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交易、科研、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大发展,促进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

㈡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

重点开发以珍稀、名优乡土树种为主的城镇绿化苗木和单位(庭院)用花卉、盆景。

通过基地示范、龙头企业带动,促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苗木花卉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苗木花卉产业年产值超过4亿元;到2015年底,全市苗木花卉面积达到20万亩上,苗木花卉产业年产值突破30亿元。

组建二个苗木花卉组培中心,建设一个苗木花卉综合交易市场。

力争将新余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苗木花卉集散地。

2.县区任务。

根据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结合各地实际,到2015年底,各县(区)苗木花卉基地建设任务分别是:高新区1.5万亩、分宜县7万亩、渝水区5万亩、仙女湖区1.5万亩、孔目江区5万亩。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07•【字号】余府办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7日新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综合施策。

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积极探索工程配套、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推进改革。

坚持两个结合。

坚持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并举,保障农业用水需求,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供需统筹。

加强供水管理,提高供水服务效率;加强需求管理,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分步推进。

选取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有改革意愿的灌区或高效节水灌溉基地进行示范,由点带面全面铺开。

(三)改革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向精细化转变。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65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65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分解目标、细化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4日新余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一、形势与机遇“十二五”以来,新余市制造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规模质量稳步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产业结构稳步优化,两化融合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但制约制造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如创新能力不强、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高端产业发展滞后、资源环境约束日紧、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支撑能力尚待提升等。

《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给新余市制造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十三五”时期,新余市必须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对接国家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立足产业实际,转变发展理念,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创新驱动,实现制造业逐步变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中部地区制造强市。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遵循“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以发展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中心,突出钢铁及钢铁深加工、新能源、光电信息和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特色,加快构筑“4+X”新型制造业体系,实施制造强市系列重点工程,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升级,将新余市打造成为中小型重化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引领区,建设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中部制造强市。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11•【字号】余府办字〔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 -2024年)》已经市十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1日新余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 -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立足发展新阶段,按照“稳住、进好、调优”原则,聚焦“作示范、勇争先”要求,紧盯促进商贸消费加快升级目标,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进一步完善消费市场、丰富消费业态、提升消费品质、刺激消费需求,推动全市商贸消费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实现“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推动我市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消费目的地,在赣西区域影响力显著提升。

到2024年,力争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3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全市“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餐饮业规模达到55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600家,年均净增100家以上。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新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新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
交易会新余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余府办发[2016]35号
【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12
【实施日期】2016.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新余展区实施方案的
通知
(余府办发〔2016〕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新余展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新余展区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省政府定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在南昌市青云谱区八大山人梅湖景区和南昌市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举办江西省第四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四届花博会)。

为切实做好第四届花博会新余展区的筹备工作,确保第四届花博会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四届花博会新余展区是一次集中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花卉苗木行业丰硕成果的盛会,对助推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改善人们居住环境,促进绿色生态新余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会单位
主办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旅发委。

支持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余府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1日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渠道方式,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助推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持续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6313”行动计划、项目带动战略三年行动等“六大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

做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客入余”工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信息公开。

实时发布“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六大升级行动、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行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和汽车、智能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方面信息。

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5•【字号】余府办字〔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字〔202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5日新余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全力推进“项目大会战”,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决策部署,做好“六个统筹”,打好产业发展“升级战”、项目建设“突破战”,聚焦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等六大领域,通过实施为期三年的“项目大会战”,以大项目引领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为奋力实现新时代工小美新辉煌、加快新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1年至2023年,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每年力争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力争完成400亿元以上,农业项目力争完成7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力争完成100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完成100亿元以上,新基建项目力争完成70亿元以上,公共服务项目力争完成60亿元以上。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发文字号】余府办字[2008]156号【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1.05【实施日期】2008.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府办字〔2008〕1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扎实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步伐,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城乡环境和提升城市品位,对建设绿色生态新余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确保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办法为扎实推进我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城乡造林绿化水平,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余发〔2008〕19号),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1、注重实效原则。

重点考核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各地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建设成效。

2、激励原则。

通过考核实行奖优罚劣,促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更好地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

3、坚持年度考核与工程验收相结合原则。

每年度对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0年9-10月对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实现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0•【字号】余府办发[2009]50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09〕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新余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加快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步伐,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化人居发展环境,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倡导生态文明、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努力建设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现代文明生态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江西亚中心城市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标准(试行)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生态园林城市指标分为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城市生活环境评价指标、城市基础设施评价指标、城市资源节约保护评价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等五个方面指标。

围绕以上五个方面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举全市之力开展创建活动,通过1至3年努力,主要指标达到省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力争2010年成功创建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2012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㈠城市生态环境⒈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建立总量充分、布局合理、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城市绿地系统。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余府办发〔2016〕90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余府办发〔2016〕90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余府办发〔2016〕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核心,复制推广罗坊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树立绿色生态品牌,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倡导绿色生态制度,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强市道路。

二、主要目标2016—2017年,重点打造罗坊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区。

建立罗坊镇周边30公里区域内养殖场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大型沼气发电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和有机肥生产厂,建立有机肥配送体系;建立一批水稻、果树、蔬菜等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制定技术标准,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2018—2020年,总结推广罗坊区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实现我市区域绿色生态农业全覆盖,所有养殖场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到“十三五”末,实现全市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基地面积40万亩,有机肥年使用量达到6万吨,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35%,化肥、农药利用率45%,全市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数达到200个,占农产品商品量的60%,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全市绿色生态农业产值达到200亿元,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新余市发展现代农业的几点做法

新余市发展现代农业的几点做法
伏 生 态 农 业 示 范 园总 投 资 2. 5亿 元 ,核 心 区 面 积
蜜桔之乡 ” , 新余蜜桔 产区被列为全 国特色柑桔 品种优 势产 区。 果品销往全 国 1 5 个 省市 , 出 口俄罗斯 、 东南亚
等 国家 。 早熟 梨列入全省优势农产 品区域规 划 , 面积达 到0 . 1 3 万h m 。 高产油茶 总面积达到 1 . 1 1 万h m 2 ; 花卉 产业按照 “ 高档次 、 高起点 、 高科技” 的建 设 目标稳 步推
招商 推介会 , 推介会 共签 约项 目 1 O个 , 签约 总额 l 5 . 3
理 念发展农 业 ,全 市农 业和农 村经济保 持 了持续 、 健 康、 快速 发展 , 农 业产业 化 、 农 业机 械化等 多项指标 也
走 在全省前列 。 渝水 区 、 分宜县先后 建成全 国商品粮生
产基地县( 区) , 渝水 区还是全 国绿色食 品原料 ( 新余 蜜 桔) 标 准化生产基地 、 全国商品瘦 肉型猪基地 和肉牛生 产续建 基 地 、 全 国农 机示 范 县 ( 区) , 新 余 市被命 名为 “ 中国蜜桔之乡 ” , 分宜县 被命名为 “ 中国夏布之乡 ” 。 新 余 市发展现代农业 的主要做法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 面 : 1 调 整产 业 结构 。 大 力发 展七 大特 色农业
新余市 政府 出台 《 新余市 花卉 苗木等七大特 色农 业产业发展规划 》 , 重 点扶 持花卉苗木 、 新余蜜桔 、 优质 早熟梨 、 高产油 茶 、 蔬菜 、 中药 材和休 闲农业 等七 大特 色农业产业 。 新余蜜 桔从无到有 , 已形成 l 万h m z 产业
规模 , 并 成为 中 国南方 主推柑 桔 品种 之一 , 荣获“ 中 国
中药材产 业发 展金银花 、 葛根 、 吴茱萸 、 白果 ( 银杏 ) 等 品种 , 种植 面积 3 6 O h m2 , 正在 开发 的中药 材生产 基 地

新余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①

新余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①

新余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①晏超赵华(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兰州 730070)1.1 特色农产品丰富新余市总面积为3 178 km2,城区面积不足100 km2,大多区域为农村,农业资源丰富,特色农产品较多,有马洪老酒,新余蜜桔,双林夏布,新余山茶油,野山麻竹笋,新余黄花梨,鹄山大蒜等。

1.2 政府对农业发展支持力度大2023年,新余市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将农业产业列入乡村两级七项重点工作范畴,重点打造优质水稻、优质瓜果、高产油茶、商品蔬菜、中药材、生态畜禽、休闲农业、特色水产、苎麻等9大特色产业,各项扶持政策的出台落地促进新余市农业特色产业全面发展。

2023年,新余市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新余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系列部署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各项任务目标落实。

通过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支持蜜桔产业和牛羊、水产业发展,形成新余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通过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抓好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增强农业产业集聚功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做好农业项目帮调工作。

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2023年,江西省政府通过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以及江西银行合作,推行财政惠农信贷通服务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2023年,新余市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共完成贷款2.91亿元,贷款余额3.56亿元,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781家,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极大促进了新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升级、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新余市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管理,2023年新增家庭农场42家,共达到913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新增农民合作社167家,共达到2 47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37家;培育各类种养大户1 236户,组建农机植保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98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4•【字号】余府办发〔2017〕102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4日新余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1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6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代农业示范园是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核心与支撑,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为根本方向,以创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先行区、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区、科技创新应用的展示区、优质农产品的供应区、产业脱贫攻坚的带动区为主要任务。

第三条现代农业示范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多元投入”的发展思路,坚持“四区(农业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综合服务区)四型(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路径。

第四条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一区多园”建设布局,将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纳入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落实责任主体,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园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现代农业示范园划分市级、县级二个等级。

第二章建设标准第六条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应达到以下建设标准和条件:(一)主导产业突出。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林政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林政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林政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森林资源【发文字号】余府办发[2011]59号【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1.15【实施日期】2011.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林政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1〕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开展林政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新余市开展林政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林政资源管理力度,巩固我市“两清理一禁止”、“亮剑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赣林资字〔2011〕4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查处一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消除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实现林政资源管理规范有序,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重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为:采伐源头管理、木材运输、木材加工、林地管理。

特别是要全面整治矿山乱挖滥占林地、各类工程建设和经营性项目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着力打击采矿厂、采石厂、选矿厂、机砖厂毁林开垦,以及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步骤㈠调查摸底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5日)。

各县(区)在11月2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组织人员对本地采伐。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余府办发[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07〕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全市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市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以不影响行洪泄洪、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农田整理为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耕地面积、粮食总产量、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农民的收入、森林覆盖率、发展后劲“六个增加。

”二、主要目标整个工程规划期为5年。

2007年规划开发宜耕地未利用地3430亩,其中:分宜县1000亩,渝水区2430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约2573亩,其中:分宜县750亩,渝水区1823亩。

申报土地整理项目4个,整理耕地面积11万亩,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约0.6万亩。

三、工作内容㈠调查摸底。

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查明项目区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等农业环境因素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壤改良。

㈡资金整合。

将我市用于耕地开垦和土地整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等各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资金用于工程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新余地区)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新余地区)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新余地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余府办发[2015]43号【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7【实施日期】2015.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新余地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新余地区)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7日新余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新余地区)划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46号)要求,为更好地做好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新余地区)划定工作,保障我市生态安全,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以维护并改善区域重要生态功能为重点,协调人与自然、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保障我市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按照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基本完成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修订工作。

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实施,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符合我市实际,且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基本需求的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确保全市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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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苗木花卉等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余府办发[2012]50号
【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15
【实施日期】2012.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苗木花卉等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1-
2015年)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2〕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苗木花卉等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新余市苗木花卉等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1010工程”,加快“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根据我市实际,以苗木花卉、新余蜜桔、优质早熟梨、高产油茶、蔬菜、中药材和休闲农业等七大特色产业为重点,制定本规划(2011年-2015年)。

一、产业发展基础
㈠土地资源整合空间较大
据统计,全市有可开发林地面积24.5456万亩(其中渝水区103000亩,分宜县81368亩,孔目江区53000亩,高新区7995亩,仙女湖区93亩),水面面积达28.458万亩。

我市在可开发林地、受污染土地、以及水面占地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整理和利用空间。

㈡农业产业化经营状况良好
通过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1010工程”以来,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迅猛发展,已形成了一批以江苏阳光集团、景笙公司、农科公司、雨林园艺、喜耕田公司为龙头的苗木花卉产业,以恩达公司为龙头的苎麻夏布产业,以百乐公司、金土地公司为龙头的优质稻产业,以珊娜公司、鑫海果业为龙头的水果产业,以天欣源公司为龙头的高产油茶等优势明显、布局相对集中的区域优势主导产业。

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为744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化组织214个,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10个,销售收入超500万元的龙头企业159个。

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7家,市级龙头企业104家。

㈢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我市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相继投产,大大提升了我市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延长了产业链,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农产品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这些项目主要包括:江西恩达家纺公司的苎麻微生物脱胶项目、织布项目、精干麻混纺项目,江西金土地粮油公司的米乳项目、精制大米加工项目,新余市百乐工贸公司的大米加工线项目、米粉建设项目、糠油项目,姗姗果业公司水果加工项目等。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㈠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我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部署,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关键,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农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运储保鲜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准入能力、产业化组织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㈡发展目标
一是以苗木花卉、新余蜜桔、优质早熟梨、高产油茶、蔬菜、中药材和休闲农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力争到2015年,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新余蜜桔20万亩;优质早熟梨10万亩;高产油茶20万亩;蔬菜总播面积29万亩(无公害商品蔬菜面积5万亩);中药材3万亩;休闲农业企业和农家乐共发展到720家(其中,休闲农业类企业240家,农家乐480个);力争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5个。

(详见附表)
二是紧紧围绕七大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扶持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力争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80家以上,销售收入突破280亿元,培育10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20家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3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业产业
化重点龙头企业,力争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达到35家以上,支持3家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上市。

三、产业发展重点与布局
在稳定发展粮食、养殖等传统农业产业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将苗木花卉、新余蜜桔、优质早熟梨、高产油茶、蔬菜、中药材和休闲农业等七大特色产业作为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进行规划布局。

㈠苗木花卉产业
以亚林中心和现代农业科技园为科技依托,以现有中心苗木花卉产业基地为辐射源,以孔目江生态经济区为核心,以重金属污染区域为重点,构建以孔目江流域区、袁河和袁惠渠流域区、重点工矿区及沪昆高速、赣粤高速、仙女湖大道等重要公路沿线带为集聚的“三区三带”苗木花卉产业格局。

㈡新余蜜桔产业
重点布局在渝水区、高新区和分宜县。

巩固发展渝水区七里山新余蜜桔产业带(姚圩镇、南安乡、罗坊镇)、蒙山新余蜜桔产业带(水北镇、鹄山乡、人和乡、下村镇、欧里镇、洞村乡、高岚乡、双林镇)和高新区一字岭新余蜜桔产业带(水西北部、马洪办事处),同时建设以杨桥镇、界水乡为主的蜜桔种植区。

加快建设以珊娜公司、江润公司为主的果品加工出口基地建设。

㈢优质早熟梨产业
重点布局在渝水区、高新区和分宜县。

加速发展袁河梨产业带(河下镇、水西镇、罗坊镇、姚圩镇、新溪乡)、上新公路梨产业带(下村镇、人和乡、水北镇)、分宜县环城梨产业带和一字岭果业带。

㈣高产油茶产业
把渝水区、分宜县、高新区作为全市油茶产业重点发展区,其中罗坊镇、水北镇、下
村镇、鹄山乡、南安乡、姚圩镇、水西镇、杨桥镇、凤阳乡、洋江乡、操场乡、湖泽镇等乡镇为油茶发展重点乡镇。

以渝水区、分宜县为片,以5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乡镇为点,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为线,建设片、点、线结合的高产油茶林基地;以油茶林基地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进和合理布局油茶加工企业,形成油茶产业集群。

㈤蔬菜产业
新余蔬菜基地生产布局可以概括为“一环二区两带”。

“一环”即“环新余中心城区保障蔬菜基地核心区”;“二区”即“有机蔬菜基地产业区和重点水生蔬菜基地产业区”;“两带”即“反季节与特色蔬菜基地产业带和百丈峰供港优质蔬菜基地产业带”。

依托现有的自然条件和交通优势,重点扶持以“一环”为中心,沿“二区”和“两带”展开的蔬菜产业基地。

㈥中药材产业
建设以渝水区水北镇、鹄山乡、下村镇、人和乡、罗坊镇,分宜县洋江镇、钤山镇、凤阳乡等乡镇为重点的中药材基地。

主要发展金银花、葛根、吴萸、白果(银杏)等品种,其中水北镇、罗坊镇以发展金银花为主,鹄山乡、下村镇以发展葛根、吴萸为主,分宜县洋江镇以发展白果(银杏)为主、钤山镇以发展红豆杉为主、凤阳乡以发展杭白菊为主。

㈦休闲农业产业
环仙女湖生态休闲农业区(分宜镇、钤山镇、钤东管理处、九龙乡、河下镇、钤阳管理处、凤凰湾办事处),主要以山水旅游为依托,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孔目江生态休闲农业区(现代农业科技园、观巢镇、欧里镇、毓秀山办事处、界水乡、洞村乡、双林镇等),主要发展城郊休闲、农耕文化、农业科普教育等方面休闲农业旅游;百丈峰休闲农业区,主要以百丈峰的森林资源、七里山果业带为依托,发展体验观光和休闲旅游农业;蒙山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区(水北镇、鹄山乡、人和乡等),主要以蒙山森林资源、
周边果业带为依托,发展观光农业和采摘休闲农业。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分工,将七大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同时,农业、发改、财政、林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税务、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努力形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强大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㈡强化政策扶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并视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

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出口退税等政策。

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整理等项目要重点向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倾斜,鼓励耕地、林地使用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流转。

水利和电力部门要加大在用水、用电等政策上的扶持力度。

此外,各部门要加大对七大特色农业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全方位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问题。

㈢创新金融服务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直接融资功能。

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在不同阶段通过吸收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资金,通过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直接融资。

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切实提高农业企业信贷需求满足度。

㈣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农业产业化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建立督促检
查、调研指导、考评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主要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表:
“十二五”期间新余市苗木花卉等七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目标规划表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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